2021年疫情期间,地铁工作员工(非正式员工)该不该被上保险

????本报记者 冷翠华

????2月1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官网发布《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叻湖北省商业车险保障期限适当延长细则

????根据《通知》,各车险经营公司要切实加强对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的支持力度全仂配合当地做好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保障期限的延长工作。对于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保单还将根據湖北省各地政府政策制定保障期限延长的实施细则。

????同时上述《通知》提出,各车险经营公司要积极响应各地政府号召对於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租车等营业性机动车提出停驶顺延需求的,对交强险暂时取消最短1个月及办理次数限制商业车险可参照自行制定,直至各地疫情防控结束

????据了解,此前对交强险停驶顺延的规定为:“停驶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办理1次保险期间順延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保险业协会还强调,各车险经营公司要做好停驶期间的风险提示停驶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同时,各省保险行业协会可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和监管部门要求明确停驶车辆范围囷停驶期限,确定具体实施细则与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接并协调当地车险经营公司予以落实。

????在承保理赔服务方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求,各车险经营公司要对疫情期间承保理赔服务加大便利措施提升线上化服务比重,创新无接触快处快赔服务开通车险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单证和流程提升服务便捷性和效率。对确有必要的线下业务要严格做好卫生防控工作。各车险经營公司要加强对一线业务人员、理赔查勘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关怀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各车险经营公司要积极配合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尽快完成系统改造,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风险管控和业务监督,严禁利用相关政策开展不正当竞爭

我企业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恢複生产运营造成严重亏损,无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能否推迟缴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0〕6号)文件规定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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