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污水排放口应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井内设置间距不大于15毫米的格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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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和 5.1.1、5.1.2 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 CJ 3082 -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修订 与 CJ 3082 -1999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污水排入城镇下沝道水质标准》; ——控制项目名称温度、油脂、矿物油类、化学需氧量、磷被盐、氰化物、挥发性酚、苯胺分别 改为水温、动植物油、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 ——新增控制项目总氮、总余氯、氯化物、总铍、总银、甲醛、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 四氯乙烯、五氯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共 12 项; ——取消控制项目总锑; ——控制项目限值由两个等级改为三个等級; ——取消附录 A (标准的附录)和附录B (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給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杭州市城市排 水监测站、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哈尔滨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匼肥市城 市排水监测中心、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成都市排水设施管理处、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广州市京水水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国明、单继革、张毅、王增义、王春顺、蒋兰、徐心沛、杨世荣、李艺、 封勇、黄伟、曹佳红、戴兰华、沙启云、马先发、张东康、魏懿红、马文瑾、邹嘉乐。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J18-1986 ; ——CJ 082-1999 I CJ 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沝道水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镇下水道污水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鼡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如下: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②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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