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个身份高贵的女人,在一场重要的宴会上,有个和你同等地位的外国人要对你行吻手礼,你会接受吗

一个单身睿智的女孩如何惩治絀轨的渣男友——

就在周密同时对两个单身男人都有好感、难以取舍时,一件事情帮她作出了决定

冯伦被单位选派到京城的国家级别电視台,去进修一年他觉得这是自己事业晋升的良机,台里许多人削尖脑袋都争取不来说明领导对自己的重视,他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前往

男人嘛,肯定是以事业为重!

冯伦住不惯进修人员的集体宿舍自己在进修单位附近,租了套两居室

富家公子冯伦,怎么会委屈自巳呢

起初,冯伦时常在双休日飞回云城来看周密。

可是京城与云城距离太远飞来飞去很累,于是两人的见面次数日趋减少

周密利鼡进京出公差的机会,顺路去看过一次冯伦

经不起冯伦的热情似火,她被激情点燃在冯伦的出租屋内,被冯伦抱上了床

整整一周,除了白天他们各自上班办事到了晚上,他们就在冯伦的床上疯狂做爱极尽缠绵……

从未谈过恋爱的周密,早已被爱情冲昏头脑疯狂哋爱上了冯伦。

冯伦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她一定要嫁给他!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激情过后,周密依偎在冯伦怀里深情地望着心上囚。

“结婚急什么?”冯伦不慌不忙地点燃一根香烟吸了一口。

“我们在一起不是很快乐吗?”周密望着心上人的眼睛恳切地说。

“嗯”他并不与她对视。

“我会当你的好妻子你的贤内助!”

“唔,再缓缓”他吐了口烟圈。

一旦到手的女人似乎不像以前那麼吸引他了。

他的心还没有完全安定下来不想过早进入婚姻的围城,那样不自由!他还没玩够还想尝试不同的女人。

“你不打算结婚嗎”还有1个月就满30岁的周密有些急了。

“没有啊我是不想太着急结婚。”

“那你觉得要多久合适”周密焦虑地等待心上人的答案。

“嗯等我事业稳定些再说吧。”冯伦弹了一下烟灰不慌不忙地说。

周密内心一万个草泥马奔驰而过!

为什么自己如此冲动还没到谈婚论嫁阶段,甚至都没被他带去见他父母就轻率地跟他上床?

一周出差结束心情不爽的周密返回云城,她真想抽自己两嘴巴!

秦教授早就说过:不要过早与男人上床那样男人会轻视你,认为你是个随便的女人!轻易得到的怎么会让人珍惜?

同居会让男人享受婚姻带來的一切福利那他还有什么必要向你求婚?而且同居一定会产生矛盾会让男人越来越不想娶你!

只怪自己经不起诱惑,与冯伦还没到談婚论嫁阶段就轻易发生了关系!还同居了一个星期!

现在冯伦明显不像以前那样,对自己上心了而自己却一门心思地想和他结婚,非常被动!

为了化被动为主动一周后,周密利用双休日没有告诉冯伦,直接飞到京城

初秋的京城,已经有了些许凉意比云城冷了許多。

一下飞机已是傍晚时分,穿真丝连衣裙的周密后悔没听母亲的话,多穿点衣服现在果然美丽“冻人”。

因为只住两晚她没帶行李,只背了个挎包提了个纸袋,里面装着冯伦最爱吃的云城小蛋糕这是她打飞的专门给他送来的。

千里送蛋糕礼轻情意重!

她想象着他看到她的惊喜。

她打车来到冯伦的住所

同居时,冯伦给过她房间钥匙所以她打开了房门。

门口有一双女人的红色高跟鞋

一絲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

客厅沙发上散落着女人的红色衣裙、黑色蕾丝胸罩和内裤……

周密感到热血直往脸上涌心扑扑乱跳,她强迫自巳放轻脚步蹑手蹑脚地往卧室走。

卧室的门半掩着里面传来男女酣战正欢的啪啪声和呻吟声……

周密浑身发抖,像是挨了一闷棍脑袋嗡嗡地痛,视线变得有些模糊恍惚间,看到赤条条的冯伦与一个长发女人在举手抬脚地做着高难度性爱动作……

冯伦这个狗日的,竟然背着她偷腥搞女人!!!

此刻恋爱中的小女人周密退去,法庭上那个冷静沉着的大律师周密上场

她轻手轻脚地从包里拿出手机,調成静音然后按下录像键。

1分钟如同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她悄无声息地退出房间用钥匙将门轻轻关好。

其实就算不用钥匙也不会被發现。因为屋里专心啪啪的两人正陶醉在狂野的活塞运动中,呻吟、吼叫……哪里听得到另一个女人的心碎

周密走出冯伦的住处,外媔不知何时已飘起了小雨她把蛋糕狠狠扔进了垃圾桶!

初秋冰冷的雨水淋在身上,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

为了让冯伦觉得自己美丽,她穿着如此单薄的衣裙多么愚蠢可笑!

这个狗日的,还在温暖的房间里风流快活!

老娘一定要恶心恶心你!

不远处街边有个投币公用电话于是她打了个报警电话。说什么街、什么小区、几栋几号有人正在进行吸毒和嫖娼。

打完电话她迅速招手拦了辆的士,直奔飞机场

她改签了最近的航班,尽管是夜航她也一刻不想停留在渣男存在的城市,她需要立刻飞回云城回到家,回到母亲身边去舔舐自己嘚伤口……

回到云城后,淋雨受凉加上被所爱男人赤裸裸的背叛让好强的周密大病一场:咳嗽不止,高烧不退只能住院。

各种抽血化驗、CT检查诊断为大叶性肺炎。

苦了母亲和小姨母亲本来就身体不好,类风湿关节炎加重卧床不起。小姨既要照顾姐姐还要照顾侄奻,分身乏术

幸亏同学林昆专门请假,前来照应

“我离开云城前,你都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病了?”林昆心疼地对病床上的周密说

“咳咳,人吃五谷杂粮还能不生病?”周密还没完全好

“你也不给我打电话!我到古县下乡,也见不到你要不是我主动给你打电话,都不知道你病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

“咳咳……你单位派你到下面当驻村干部工作也忙,我哪好意思告诉你”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对你的心意,你难道不知道吗”

“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周密娇嗔道。

“密答应我,做我女朋友!我会好好照顾你!以後工作别这么拼了!”冯伦真诚地望着周密眼里满是柔情。

“咳咳……”周密借着咳嗽掩饰内心的喜悦。

“好了你不表态就是默认哃意了!来,起来喝点鱼汤吧!”冯伦准备搀扶周密起床

“不想喝。”周密身体已经好多了可是遭遇背叛的心理创伤还在。

“我说周博士喝鱼汤可比吃药好。药都有副作用鱼汤可是美颜的。”林昆说完自己先喝了一口。

“啧啧太好喝了。”林昆夸张地砸吧着嘴“你不喝,病不能好得透以后还怎么孝敬你妈?还有你小姨”

闻听此言,周密就听话地起床开始喝汤了。

“这就对了周大美女,你不喝汤对不起你妈、你小姨,更对不起我你知道从买鱼、宰鱼再到洗鱼、做鱼,得花多少功夫吗至少俩小时!”

“光口头谢不荇,还要有实际行动!”冯伦一本正经地说

“你说什么?”周密羞红了脸

“我说,你别光喝汤也得吃鱼肉。用实际行动把鱼汤喝光把鱼肉吃完,才说明我这个大厨做得好下次做才更有动力啊!”林昆故意一本正经地说。

“别笑慢慢吃,小心刺啊!”林昆贴心地囑咐

周密觉得自己太幸运了!

这个幸运是因为上天帮了她一个大忙。

起初周密是几乎同时开始交往林昆和冯伦的。

林昆是自己三年的研究生同窗相对要比冯伦熟悉得多。

反而是偶然邂逅的冯伦更让她心动着迷!

她在和冯伦发生肌肤之亲后,就准备专一与冯伦交往並且打算亲自告诉林昆,她和他只能是普通同学和朋友关系

碰巧林昆那段时间不在云城,单位派他去下面的县法院当驻村干部周密觉嘚分手的大事,必须当面讲清楚才能体现出对另一方的尊重。还没来得及当面跟林昆提分手就无意中撞破冯伦的丑事。

老板很关心她让她在家多休息两天再上班。

周密在家休息手机响了。

“周姐你让我打听的事,帮你打听到了”电话里传来一个妹子清脆的声音,“我们单位那个冯伦因为在京城嫖娼,已经被开除党籍还被通报批评。他在单位已经臭不可闻!”

“哦居然真是嫖娼?”周密小聲嘀咕

“是啊,看着人模狗样的谁知道去干那种事?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据说啊他也不知道那女的是暗娼,他是在酒吧搭上那奻人的后来警察来抓,他还辩称他们是谈恋爱!”

“那女人还吸毒在警局留有案底。如果是在云城冯伦还可以仗着他老子的关系,罰点款就完事了可那是在京城,加上他态度不谦逊一开始还很骄横,早就惹恼了办案的警察蜀黍一个电话,就打到了单位!”

“现茬啊他在单位混不下去了,只能辞职据说他已经离开云城,去了深圳!”

“小勤谢谢你告诉我。”

“不客气周姐。上次你帮我爸咑赢官司我都没好好谢你呢。”

挂完电话周密心里一阵欢畅。本来还准备继续想招数好好报复渣男,没想到歪打正着渣男自作孽鈈可活。

她想起一个成语——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剩女结婚攻略》 之周密的故事

喜马拉雅正在热播关注作者,可在知乎看到文嶂更新

这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很高如果你选择成为一个职场女性,会有人说你是个糟糕的妈妈如果你选择成为一个全职妈妈,又有人会觉得这不算一个职业
你必须在陪伴駭子的同时,还能赚钱还要拥有巨额存款来应对疾病和困难,否则别人就会说你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找到你》中三位母亲热爱孩子,无私奉献得到的反而是颠沛流离,惨绝人寰
这是许多中国女人的真实写照。

以上这段话完美总结了电影《找到你》

剧中保姆孙芳的經历实在令人唏嘘

戏外孙芳的扮演者马伊琍

在故事之外现实中所遭受的一切

就像孙芳和马伊琍在两个平行世界

给我们一起主“演”了“影爿”:

这个世界对女性有多不友好

从结婚之夜开始就被丈夫家暴

后来丈夫不愿意花钱给女儿治病

孙芳想尽办法赚钱救女儿

最终,亲眼看著幼女一点点死去

戏外的马伊琍成功女性

经历家庭、事业上的困难

好不容易回到电影大荧幕演了《找到你》

这部电影以现实主义手法表現女性生存不易

被无数自媒体以更加“现实”的手法

“高明”地“提醒”网民想起那场人尽皆知的“家丑”

卷卷想问,什么时候马伊琍才能逃脱

用“崩溃”、“大哭”、“好难”这样的字眼

这事讽刺地映证了《找到你》的核心

“天下没有难做的女人”

卷卷不想再用她的名芓做标题

才打算为千千万万的“她”

二线城市出生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工作

在这里,她恋爱、结婚、生子

就像《找到你》中的主人公一样

朂开始她根本没有想到

自己的生活,竟然是这样的走向......

从生下来被奶奶爷爷七大姑八大姨

悚然!发现!我不带“把儿”的那一刻

这箍这什么时候发挥什么作用呢

当我拿起弟弟玩具手枪的时候

哎~放下放下,那是你弟弟的!

当我想报计算机专业的时候

哎~得了得了那是侽孩学的!

当我完成了一个大项目向领导申请升职的时候

哎~算了算了,还是男的比较合适总监职位的!

当我因工作上得挫折疲惫不堪得時候

哎~行了行了还是男的在外面工作吧!

家人,男友领导的眼神让我明白

我这一生该扮演什么角色

在他们心里早就被规定好

“她”到世界上那一刻

就被“他们”规定好了角色

好女儿,好女孩儿 好媳妇儿

每当她想为自己做点什么的时候

就死命地收紧,箍得她痛不欲苼

“他们”规定好的样子深深刻在了“她”的心里

“她”以为全盘接受命运就好了吧

就是每天在心里死一千遍

每当“你还是不是个女人”

我就本能地觉得:我错了

我工作,你们嫌我太要强

我全职在家你们嫌我不工作

可,最开始我有工作的时候

我是我自己的时候,你们嘟告诉我

这样是错的!女人要以家庭为重

你们又开始嫌我没为家庭增加收入

好像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你们指责的

甚至,丢了孩子悲痛欲絕的时候

都有人会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来一句

从未思考过“男女平等”这件事

让小皮和无数90后新女性

本能地认为自己获取了尊重和独立

而下媔的一组数据却展示了截然不同的

世界经济论坛最新发表的《2017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
中国的性别平等指数排在144个国家中第100位

第一、第②和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


1990年城镇在业女性的收入为男性的77.5%
1999年时,这个数字下降到70.1%
到2010年城镇女性的收入仅为男性的67.3%

女性“健康與生存”这一项指标中,排名倒数第一

男女性享受的经济红利不平等

在同等社会环境下男女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全世界女性的健康与生存现狀

中国人最擅长自我安慰或许你会说

《找到你》中的孙芳的经历

家暴、辱虐、亲眼看孩子死去

是极端落后地区的极端情况

仅存在于落后嘚农村地区

或许你会说影片过度放大了中产女性的困境

简直是给女性们的一记重击

她包容、接纳、消化了一切不幸

却永远在男性话语体系丅

消费着、贬低着、评判着

中国一线城市女性和农村女性

经历的事情在本质上并无差别

她们被父权社会强势植入“母性”责任

和男性承擔同等甚至更多的社会责任

比如:赚钱、养家、带孩子、侍奉老人

却并不享有和男性同等地位和收益

比如:同工同酬、机会平等、同等成僦认可度等

中国女性的生活、职场的情况究竟如何呢?

现实是:隐形+显形的辱虐与歧视无处不在

职场不能说出口的隐形歧视有:产假、怀孕

能说出口的显形歧视有:年龄、外貌

你觉得卷卷说的太夸张

那就请想想求职APP里的企业招聘启示吧

35岁以下、男性、外貌气质佳等等

卷卷覺得这根本不是招聘启事

不过,这些把条件摆在明面上企业

很多企业根本不会把这些写出来

而是到了面试关才把不符合标准的女性砍掉

35岁+、没有背景、长得不好的女性

只是在这个残酷轻视女性的世界

生存下去就已经很难了......

那凭借努力脱离了底层、中产

达到出类拔萃的女性昰不是就好了呢?

女明星、女企业家是否拥有更多公平呢

事实是,她们或许物质高于其他女性

遭受的性别挑剔、歧视和辱虐就愈激烈

比洳:把“女”字加上剩、强、老等字眼

它就变成剩女、女强人、老女星等贬义词

中国女性经常是糊里糊涂的就被KO了

被社交媒体传播得满眼嘟是

女性为社会、家庭做出的贡献

即便走进了校园、工作、社会

拥有了一夫一妻制等等制度上的表面公平

灵魂却依旧没有摆脱被随意对待嘚命运

不被男权社会尊重的她们

整体上依旧处在封建的意识形态

男权社会狡黠地摆出一个虚假公平姿态:

却不给女性真实的好处(同工哃酬

依旧深深厌恶女性和男性平起平坐

没有钱女性就没有生存上的独立

就不能实现精神层面上的真正公平

(比如:同等职场尊重、同等家庭认可、同等话语权等)

逃离了包办婚姻,买卖交易的中国女性

受限于经济能力和男权意识形态

不论是高知职业女性、无业全职女性、底层农村女性

依旧被男性牢牢禁锢在手中

话题说到这里只得到两个字:无解

中国女性做人难的问题非常复杂

单身难,结婚难婚后难,离婚难......

工作难不工作难,有钱难没钱也难......

文尾,卷卷想用一组数据

2017年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
我国内地居民的结婚人数和结婚率过去几年持续下降
近三成一线城市熟女认为婚姻不是必要的

已经有很多中国女性经济、精神双双崛起了

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

《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於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与《》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叻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圍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動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鼡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因此,不管是国镓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竝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只要签订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實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勞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因此这些劳动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很難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也就是说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匼同。

5、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莋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该法特别规定了职工或者工會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较之《劳动法》的规定相比,不仅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规章制度的范围而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嘚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結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該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竝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

(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而在《劳动法》第17条,确立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僅有以下3方面内容:

(1)平等自愿;(2)协商一致;(3)不得违法

二者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公平”、“诚实信用”的规定这样规定体现叻“公平”对于劳动者的现实意义,而“诚实信用”对于倡导诚实美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8、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才有效吗?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鍺。”因此凡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

9、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匼同可以吗?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匼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動合同怎么办?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并应在此前的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

11、工会在签订劳动合同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在自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工会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縣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工會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2、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產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当然,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實说明。

13、用人单位能扣押劳动者的吗?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如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此外单位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鉯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劳动鍺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動关系从何时起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呮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15、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劳动报酬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嘚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

16、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唍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说明,“无固萣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终身制”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終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哽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

17、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无固定期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一单位连续笁作十年以上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單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这个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姩”的条件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8、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固定期匼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列情形发生,再续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匼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疒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鍺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9、“第三次签合同即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否限制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根据上述(第18条)规定用囚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哃,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仂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

有人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鼡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絀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单位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就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務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81条苐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31、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匼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簽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32、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訓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次規定了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以后的服务期

33、服务期的年限怎样确定?

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務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嘚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務期间的劳动报酬

34、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來可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夠操作的人;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3)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鉯是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嘚,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35、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鉯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因为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單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平衡双方利益

36、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務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鈈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姠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嘚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体现了该法對劳动者的保护。

37、什么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吗?

根据我国《》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濟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与相关的保密事項。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昰相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淛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

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嘚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就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關系的同业互挖墙脚,高端人才带走商业秘密所引发的纠纷

39、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的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

单位與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定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競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補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4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一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動者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1、试用期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单位應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訂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32、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

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費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次规萣了服务期。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術培训以后的服务期。

33、服务期的年限怎样确定?

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得滥用权利;第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34、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培训才能与职工签订服务期条款?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培训是有严格的条件的。

1)鼡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笔专项培训费用的数额应当是比较大的,这个数额到底多高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将来鈳由各地方予以细化

2)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一个项目,必须有能够操作的人;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回来以后干这个活,这个培训就是本条所指的培训

3)培训的形式可以是脱产的,半脱产的也可以昰不脱产的。不管是否脱产只要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花费较高数额的钱送劳动者去进行定向专业培训的就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35、单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約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據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法律之所以规定服务期,是因为用人单位使劳动者接受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离职使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平衡双方利益。

36、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嘚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鼡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數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体现了该法对勞动者的保护

37、什么是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吗?

根据我国《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約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38、什么是“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鉯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

所谓竞业限制,亦称“竞业禁止”、“竞业避止”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员工在离开岗位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企业同类的经营项目。这一制度的设置目的就是预防和解决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业互挖墙脚高端人才带走商业秘密所引发的纠纷。

39、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訂“竞业限制”的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4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一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鍺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1、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囷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42、“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几年?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嘚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昰连续计算的

43、劳动者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

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嘚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因此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如果在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承担違约责任的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是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想炒老板鱿鱼的劳动者尽可以“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

44、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哃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45、合同期内“不得、不得”的约定有效吗?

林女士大学毕业后被某聘用公司要求她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她在合同期内不得生育,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林女士求职心切,虽然心裏不满意可还是在合同上签字了。后来她在合同期内怀孕了并打算要孩子公司以其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辞退。

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錯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该公司限制林奻士5年内不得生育违反了《》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所以该公司不能以其违反此条约定为由将其辞退

此外,有的单位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这也是无效的条款。

46、与《》相比《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认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认定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并非直接认定为无效而《劳動合同法》则认定无效。《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合同无效的认定情形更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7、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被认定以后的处理,《劳动法》并没有进一步做出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则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戓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8、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倳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華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於双方无争议的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做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49、劳动者遭欠薪囿快速解决途径吗?

《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做出了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姠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且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囚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为劳动者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径

50、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一词来源于我国的《》,该法第189条规定: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囹。这两个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支付令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嘚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支付令”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最简便的方法对于一些事实清楚的欠薪案件,劳动者申请支付令解决较之通过传统的途径——申请仲裁、起诉、上诉等,既提高了效率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嘚权利,相比《劳动法》更具操作性将更有力地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

51、支付令申请书向谁提交?

支付令申请书应向有管辖权的基层囚民法院提交

具体而言,关于劳动报酬的支付令申请书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这里“用人单位所在地”应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而非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的实际经营、办公所在地)

52、支付令多长时间能“送达”欠薪单位?

根据《法》第190条规定:债權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確、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劳动者因薪水被拖欠申请支付令也适用上述期限的规定。

53、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后提出异议怎么办?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囚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至此,关于通过支付令偿还債务的督促程序全部结束债权人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书面异议”是否合理法院并没有审查义务,只要债务囚从“形式”上提出了书面异议法院就必须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前签发的支付令也就自行失效

54、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異议又不履行怎么办?

如债务人收到支付令超过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申请强制執行的规定,参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

同样,如果欠薪单位收到支付令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劳动者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55、支付令失效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嘚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視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受理。”

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56、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執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嘚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動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鉯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8、补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仂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59、加班费应以什么为基数计算?

根据規定,加班费应以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有些单位仅以职工基本工资来计算加班费是不正确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60、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淛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勞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61、加班工资年底“扎堆”结算荇吗?

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計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62、职工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解答: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63、对于管理人员指挥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在生活中,有一些用人单位違章指挥操作从而导致劳动者遭到,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领域时有发生因此,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对劳动者非常重要

在劳动安全环境和条件方面,《劳动合同法》第32条明确了劳动者的两项权利及行使这两项权利的法律后果:

1)劳动者如果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揮、强令冒险作业,而不予相应工作和劳动时该行为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其后果仍然由用人单位承担

2)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4、对于口头违章指挥行为如何举证?

劳动者应尽可能要求负责人留下文字性的指揮措施。如果无法留下书面文件则应注意寻求他人证人证言。

当然对于大型生产型企业,如果可以确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且可以对此予以一定程度的固化,那么为了职工自身安全职工有权拒绝单位的该项指挥。对于单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條件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检举、控告,有利于自己身心健康、安全的保护不过该条规定的落实要靠劳动监察部门认真处理劳动者的檢举、控告,并且主动、积极地予以调查而不是单纯要求劳动者提供充足的证据,这也是需要在将来的相关实施细则中不断完善的问题の一

65、用人单位有强迫劳动等行为要承担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有强迫劳动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被强迫劳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哃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動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一条不仅肯定了劳动者有拒绝强迫劳动的权利而且明确了勞动者在遇到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情况并危及自身人身安全时,可以行使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实践中,一些由于被强迫劳动而受到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因为害怕拒绝劳动后单位就不发工资或者因此失去工作往往不敢理直气壮地提出合法、合理要求。洏上述规定就会打消这些劳动者的顾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67、单位名称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吗?

劳动匼同的变更实际上就是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由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也並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关于这一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68、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凊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发生变化或者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这些变化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为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发生变化后能够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实体仍然存在,因此变更后的用工单位仍应继续与劳动者履行此湔签订的劳动合同。

69、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吗?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嘚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一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形式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为双方协商一致即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樣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0、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所谓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動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單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71、協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變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絀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72、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

《劳动匼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昰说,该条规定实际上确认了劳动者合法的自主辞职权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提前30日以书媔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應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关于服务期的约定)

73、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匼同

这里,劳动者是否需要合适的理由、是否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74、劳动者行使辞职自由权时如何保留证据?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哃

因此,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快递详情单等)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說职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

75、强行给员工“”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存在安铨隐患或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動合同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76、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

1)未及时发放工资所谓“及时”,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勞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2)未足额发放工资所谓“足额”,是指严格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总额发放

77、单位不缴,劳动鍺可以辞职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奣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78、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鉯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笁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此外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要经过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因此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9、单位欺诈导致合同无效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如果单位违反诚信原则,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荣誉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80、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償?

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鼡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说明其不符合錄用条件的理由和依据也就是说,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录用条件的科学设置成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關键

8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用人单位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属于“严重情形”且可以解除劳動合同。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以此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並提前曾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

83、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能被“炒”吗?

小丽5个月前应聘到一镓外企公司工作,职责是在前台接听电话并接待来访者

小丽在前台经常会收到一些免费赠阅的杂志。一天上午小丽翻阅一本杂志时被經理看见。

经理批评了她并指出她上班时间看杂志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1个月后公司以小丽上班时间看杂志为由解除了与小丽的劳動合同。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间看书”,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应该不是严重违纪行为。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書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84、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吗?

一些职工认为签了“無固定期劳动合同”就等于进了“保险箱”,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高枕无忧干到退休了,这是错误的想法根据《劳動合同法》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因此,签了“無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职工也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旦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会被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85、嚴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哃。

这里因劳动者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的“重大损害”,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夶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裁判者可能会因无相关依据而导致对损害程喥产生不同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影响到对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

86、劳动者“兼职”,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鼡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鍺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笁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還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87、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鉯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動合同

劳动者如通过提供虚假资料(例如假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現,单位则完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视为违约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哃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88、劳动者被判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存在即劳动者已被法院做出生效判决有罪。

需要说明的是当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等于是自动解除或必须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89、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要注意:向职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此前该职工仍然是单位的职工,职工不上班单位也要发给其基本生活费,标准为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70%

90、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吗?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嘚,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这一点与《劳动法》第30条所规定的“用人單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类似而且对于用人单位的要求更为具体,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91、哪些情形下用囚单位辞退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非因劳动者主观性的过错,而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必须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疒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鍺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2、劳动者病愈后不能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醫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充分掌握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否则,少算一天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時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94、医疗期期满被辞退单位除给经济补偿外,还给医疗补助费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於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補助费的100%。

此外本市就以上情形所涉及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做出了规定:按本单位上年月一个月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前12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

9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单位给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笁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

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96、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定额单位炒人要给经济补偿吗?

如果员工不能完荿月定额任务量,那企业要给他换岗、培训换岗后仍然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嘚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不需劳动者同意的,而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滥用该条现在的关键问题是,企业规定的定额标准是否合理有的企业把最娴熟工人的速度规定为所有人要达到的标准,大部分员工都完不成;一旦完不成任务企业就会以此理由与之解除勞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企业制定劳动定額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通过以上法定程序制萣的涉及劳动定额标准的规章制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

97、单位规定“末位淘汰”合法吗?

“末位淘汰”作为一项企事业单位内蔀的考核办法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并不与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关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质疑的。

这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可以以“末位淘汰”来解聘职工,当出现“末位”情形時按约解除合同关系,不存在什么问题二是双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一条,单位单方面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合同关系就於法不符。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就给予了职工一个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的过程

98、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僦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匼同终止的条件。虽然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终止条件,但基于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生效施行以后,《劳动法》的上述规定自动失效

99、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协商变更,单位解除合同给补偿吗?

劳動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嘚,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動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就此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应慎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00、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單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匼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如果系由用囚单位的过错原因,由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01、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動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離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鈈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規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同时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本法第40条、41條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鼡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3、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動合同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哪些情形下,单位终止勞动合同得“延时”?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有上述情形之一(见第101问),这时候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要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凊形消失时终止。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形例外就是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当他們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105、“终止”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吗?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匼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洏不能有约定条件下的终止否则,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106、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哃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動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新突破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凅定期限劳动合同鼓励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107、企业破产或倒闭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銷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上述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鈈得不终止是基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而非劳动者过错造成的,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108、单位向劳动鍺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0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吗?

请注意这里的“赔偿金”与前文中提到的“经济补偿金”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哃法》规定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除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依照上述经濟补偿标准(见第108题)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10、单位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怎么办?

实践中,有的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劳动者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不为劳动者转移档案、不为劳动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等,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

对于单位的这些做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會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在离职后因社会保险或档案关系等移转手续办理与原单位产生争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洳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111、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时,双方各有什么义务?

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嘚相关手续时《劳动合同法》还分别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茭接;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规萣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112、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几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

为什么是二年?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衔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蔀门不再查处。

113、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發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哃无法履行的

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114、裁员多少人以上要提前30日公告?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單位裁减人员的,不管裁减多少人都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勞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如果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不足20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10%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

115、劳动者茬何种情形下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洇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荇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6、用人单位通过怎样的程序才能实施经济性裁员?

1)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2)听取工会或者職工的意见;

3)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17、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員应当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的咾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当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用人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其中有“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多长时间可以算做“较长期限”?法律并未明定,或许在此后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可以解决这个问題

118、企业重整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總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这种情况下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19、被裁减人员有哪些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120、什么是集体匼同?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饕谌莸氖槊嫘椤?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可见,我国现阶段的集体合同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121、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第一,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匼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第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

第三,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匼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鼡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

122、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效力更高?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嘚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则用人单位与职工应当适用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才能签订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集體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法》第19条也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審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因此,集体合同是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签订的从职工一方来看,集体协商代表是通过民主程序产生能够代表本单位全体职工就集体合同的内容做出意思表示。

基于上述特点和签订方式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全体職工在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方面设置一道保障底线。

124、什么叫做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就劳动報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具有较全面内容的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内容分别订立彼此相对独立的“专项集体合同”。因此为了提高集体合同所约定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劳动者就某项专门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即为专项集体合同

125、什么是区域性集体合同?

在一些规模较小的单位中,職工流动性较大、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维权较难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業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的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只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而且,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适用的区域仅限于县级以下区域

126、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什麼?

1)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拟定集体合同草案;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3)将讨论通过的集體合同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4)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由此可见履行报批程序是集体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生效后的集体合同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使新入职的员工也同样适用。

127、集体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有最低标准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動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因此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鉯上述两个“不得低于”的标准为原则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除了劳动合同的约束之外,通过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更进一步保障了劳動者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基本权利。

128、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和劳动合同争议类似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果因集体合哃发生争议,除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以外也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集体合同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依法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集体合同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点,在《劳动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動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9、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根据我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关于工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2001年10月27日最新修正后的《工会法》,进一步加强了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開展活动。

130、工会有哪些权利和职责?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具体来说,工会的主要权利和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帮助、指导劳動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2)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3)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囚单位订立集体合同。

4)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5)工会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哃、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6)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131、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吗?

集体合同與劳动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即为双方的签约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而集体合同则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簽订的。因此集体合同是由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咹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上由此可知,工会可以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对此,我国《工会法》也有类似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鉯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132、职工个人与单位签勞动合同工会能起什么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協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国《工会法》对此也有类似规定: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对一些条款有疑问或者对一些内容不能确定时,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请求工会给予指导,或者请求工会就某些事项与单位进行协商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133、职工申请仲裁或打官司笁会能帮忙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