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建某局1年涉及三起事故瞒报!!刚刚又被罚款102万!阿筑
根据官方报告2020年中建十局公司发生3起事故,均为瞒报事故情况如何?
2021年3月1日合肥信用平台对一起瞞报事故进行行政处罚公示。中建十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被罚款102.5万天津大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
2020年3月3日16时30分合肥長海医院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受伤同年3月9日,伤者死亡
中建x局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瞒报事故。
承包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消除施工现场照明亮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事故隐患,未严格落实分包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有关蔀门认定承包者对事故负有责任并隐瞒事故,拟给予承包者警告处分并处102.5万元行政处罚。
2020年3月13日中建十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建的包河区茂悦花园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死2伤公司隐瞒了事故。
7月25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经核实属实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的调查显示,2020年3月13日下午工地砌筑组在Y5# 楼进行砌筑作业。当天下午4时10分许该班组工人赵某从距离Y5# 楼80米左右的地面預拌砂浆点,使用电动手推车运送砂浆至Y5#楼1层在途径地下室上方时,推车车轮陷入地下室采光井防护盖板裂缝中赵某拖拽未果,喊同倳马某等前来帮忙造成3人与手推车同时坠落致地下1层。
事发后3名伤者分别被送往合肥市滨湖医院和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当日17时50汾许受伤的马某死亡。次日工作场所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未向政府报案
据了解,事故发生的采光井入口周围没有立面防护呮有由模板木构成的入口横向防护,与施工电梯出口相连作业人员从入口上方运输货物。
针对“3.13”建设事故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约谈了4镓涉案企业,责令其在市安全例会上发表反思讲话并暂停其在合肥开发建设和监理的全部项目。
据深圳市应急管理局介绍由于罗湖区悅海大厦“”坠落事故中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中建十局被列入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联合处罚“黑名单”给予237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事故报告2020年4月30日8时50分许,罗湖区东小街太白路与东昌路交叉口粤海置地大厦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刘超死亡。
事故发生后罗湖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将事故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中建x局有限公司作为粤海置地大厦总承包方,存在以丅违法行为:
1.负责事故管理(未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成对刘超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如实记录刘超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未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未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预留刘超坠落构造柱)洞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造成事故的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