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5月7号8号中小学生休息吗?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共办理审批事项56件,其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14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延续)1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首次))1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6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2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1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2件;旅行社设立许可(首次)1件、旅行社设立许可(变更)3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延续)7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1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变更管理部门负责人)1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1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变更采购人)2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变更地址)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首次)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3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注销)2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许可(首次)1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许可(延续)1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许可(注销)1件。详细名单附后。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229号

变更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南书宇变更为马娜

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202号青城商住楼1-3层

变更单位名称:由太原泰康拜博口腔医院变更为太原鼎植口腔医院;变更主要负责人:由丁常亮变更为赵泓智

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东门外6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李贵才变更为钟跃峰

太原欧美莲医疗美容医院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86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沈原林变更为蔡杰

太原市建设南路73号中正悦湾6-1022号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西街51号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首次)

太原栋山健康体检门诊部

太原市迎泽区东太堡168号/太原市小店区许坦东街21号/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116号中能医院/太原市迎泽区并州路11号/太原市尖草坪区恒山路恒山苑小区门前2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郭润成变更为杨碧波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太原市晋源区和平南路275号第二执业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240号(和平磷肥病区)

增设诊疗科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分型检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太原市迎泽区五一东街9号

变更名称:由太原中山生殖医学医院(普通合伙)变更为太原中山生殖医学医院

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6号/第二执业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51号

增设诊疗科目: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交矿区总医院

增设诊疗科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乙型肝炎病毒(HBV)核酸定量检测;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62号

增设诊疗科目: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测);

太原泽亿风湿糖尿病医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中街1号

变更名称:由太原泽亿风湿肿瘤医院变更为太原泽亿风湿糖尿病医院;注销诊疗科目:注销肿瘤科

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116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刘培林变更为王德刚

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1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陈邦变更为刘炼;变更主要负责人:由李光玲变更为高岩

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6号;第二执业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太原市第二看守所监区内业务大楼二层;第三执业地点:太原市迎泽区经园路经园东街8号太原市拘留所监区内一层;第四执业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111号太原市监察委员会办公楼一层;第五执业地点: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水峪村太原市第三看守所监区业务大楼

增设诊疗科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开展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分型检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

变更射线装置:报废1台数字胃肠机(F52-8C)

并卫放证字〔2013〕第052号

太原市清徐县王答乡北录树村枫林路3号

变更射线装置:增加1台X射线诊断设备(DR)(MXHF-1500R);增加1台移动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XM-100);增加1台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摄影系统(Mobile DiagnostwDR)

并卫放证字〔2020〕第4号

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6号/第二执业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51号

变更射线装置:报废1台医用诊断X射线机((XG501A))

并卫放证字〔2012〕第011号

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6号/第二执业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51号

并卫放证字〔2012〕第011号

古交市医疗集团/古交市医疗集团古交市中心医院/古交市中心医院

变更射线装置:增加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并卫放证字〔2013〕第046号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75号

变更射线装置:增加1台双能X射线骨密度仪。

并卫放证字〔2012〕第018号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99号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1台CT机、1台DR)通过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并审放预〔2021〕16号

太原市恒伦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桃园门诊部

太原市迎泽区水西关南街15号1幢1层1-2号、2层1-8号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1台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三合一口腔CBCT))通过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并审放预〔2021〕17号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西街51号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1台CT机通过验收

并审放验〔2021〕11号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82号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1台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通过验收

并审放验〔2021〕12号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山西愉园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开化寺街86号

并审饮销﹝2021﹞3号

太原市黄河供水有限公司(呼延水厂)

山西金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太原金辇酒店

太原市滨河东路小区一号楼

—旅行社设立许可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山西猴开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平阳景苑16号楼1单元2201室

并审旅许﹝2021﹞16号

山西文旅集团云游山西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示范区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凌懿变更为刘惺;变更出资人:由山西海外旅游有限公司、云游世纪国际旅行有限公司、山西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西宝华盛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西太平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西红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经贸投资有限公司

并审旅变﹝2021﹞31号

山西远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铜锣湾国际公寓B座1808室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卢凤英变更为孟俊强

并审旅变﹝2021﹞32号

山西自由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49-1号12幢15层1507号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赵娟变更为王波;变更出资人:由赵娟、王建军变更为王波、赵磊

并审旅变﹝2021﹞33号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太原市迎泽区五龙口街90号

太原市迎泽区五一东街9号

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105号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交矿区总医院

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72号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西街51号

变更地址:由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变更为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107号/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西街51号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交矿区总医院

变更医疗机构负责人:由陈金成变更为师端青

变更管理部门负责人:由贾奇峰变更为武建勇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33号

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南段103号

变更采购人:由李明芳变更为胡小萍

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城巷10号

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由李小施变更为王寅安

变更采购人:由郝晓琴变更为张培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甲49号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大街店

太原市晋源区龙山大街文庭半里商务楼负一层、一层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星河湾店

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300号

山西焦煤集团汾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09号汇锦花园小区2号楼1层

旅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

山西焦煤集团汾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09号汇锦花园小区2号楼1层、负1层

旅店、公共浴室、游泳场(馆)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健康南街1号山西体育中心

太原市万达来大澡堂洗浴服务有限公司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07号

旅店、公共浴室、理发店

变更经营项目:由旅店、公共浴室变更为旅店、公共浴室、理发店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许可行政审批情况一览表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20号

太原市新晋祠路111号

太原市新晋祠路111号

小伙伴们是出游还是宅在家呢?

五月份还有很多事情会发生

5月,这些新规实施将影响你我生活

太原市“晋情消费·悦享生活”数字消费券活动延期发放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结束的“晋情消费·悦享生活”数字消费券活动(不包括汽车补贴)将延期发放4轮,各轮投放时间为每周六上午10:00,投放日期分别为: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14日、2022年5月21日。每轮票券有效期7天,活动截止日期2022年5月27日。

太原滨河东西路、三河一街

滨河东西路: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河一街: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小编提醒:微信搜索【太原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输入【限行】获取太原限行详情。

根据国家颁发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4月30日凌晨开始,5月4日24时整结束。

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机动车登记规定》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再推出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5项便捷办理机动车登记新措施如下:

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底前在10个城市试点开通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实行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在试点基础上,全国逐步推行。

图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四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五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五一假期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休息

方舱接种点:都市广场(都司街)

北京生物:第一剂至第三剂有

北京科兴:有第二剂、第三剂

安徽智飞:有第二剂、第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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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小学校按5月9日做好复学准备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统筹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复学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全市中小学校复学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前提,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各项要求,坚持具备复学条件方可复学,确保复学后万无一失。

各学校要在5月9日前做好全面复学准备

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逐校验收工作,原则上于5月8日前完成,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学。

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

考前14天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准确填写《山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并签名承诺,入场时交给工作(监考)人员,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卡以及考点所在市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对于未按照考点所在市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小编提醒:微信搜索【太原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输入【教资】获取太原中小学教资面试详情。

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考生须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选择“考生登录”→“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网上报名”功能按钮,进入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页面进行报名。

5月6日8:00至5月10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5月16日8:00至5月19日18:00。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的方式。自6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

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

根据全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22年体育类考生录取工作正常进行,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定于5月9日至26日举行,考试地点在山西体育中心红灯笼体育场,考试科目、考试要求、考试分值均不变。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可进行一次复测,复测体温仍高于37.3℃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4.考生在身份验证和考试期间,可以摘下口罩,其余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要服从现场管理,考场内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确因疫情原因,处于封控、管控、隔离状态的考生,要及时与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区、市)招办联系报备,联系电话附后。

请考生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按时参加普通高考体育专业考试。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

此次修订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管理办法同时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有新规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两个办法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新增处罚条款,对于未按照《办法》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或者未按照国家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更新等工作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大家在五月份都有哪些计划呢
或者期待哪些事情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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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太原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对完善中小学招生考试制度提出要求,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2019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省研究制定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具体办法,确保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部落实到位。省教育厅于2020年3月19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全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市研究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即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即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即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如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面接受义务教育?

答:《通知》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学校要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

四、《通知》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做了哪些规定?

答: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挑选生源,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齐公办初中空缺学位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五、《通知》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本市小学就读且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答:与2019年相比,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程序。《通知》明确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可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我的太原”APP、“我的太原”和“太原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第二,规范民办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通知》明确提出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从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开始执行。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新转入民办小学生不再享有直升本校初中的资格。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后的空余计划由属地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

七、如何保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答:为保证电脑随机派位公平公开,《通知》规定:

第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第二,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

第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得委托民办学校自行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第四,我市将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全部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八、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怎么办?

答:为确保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学生能正常入学,《通知》明确规定,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九、如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

答:《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居住证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十、如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通知》规定,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十一、如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答:《通知》规定,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十二、如何保障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答:《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针对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具体条件和办法。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城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十三、《通知》对具备寄宿条件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答:具备寄宿条件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主管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十四、《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小语种班、航天实验班等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答: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六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班、航天实验班学生,由学校通过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进行招生。

十五、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5月底前印发《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7月中旬前完成全市小学入学招生工作,8月底前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招生工作。

十六、《通知》对普通高中招生怎么规定的?

答: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阳光招生”,明确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通知》明确规定,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掐尖、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考生,不得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同时,为促进教育公平,《通知》还明确,今年继续将全市公办省级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指标分配以有利于合理引导初中生选择学校、转变初中薄弱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向薄弱初中学校和阳曲县、娄烦县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十七、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通知》明确,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确需跨市招生的,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双方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协商提出跨市招生计划,并报请省教育厅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

十八、中小学校允许挂靠学籍吗?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

答:为确保学生“人籍一致”,《通知》明确规定: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我市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十九、什么是学位预警制度呢?

答:《通知》要求,县(市、区)教育局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十、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答:《通知》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2020年为太原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年,我市将重点治理无计划、超计划、违规提前招生和招收借读生等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县(市、区)教育局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全部实行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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