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含金量高吗?花一千多报考呀呀的值得吗?

内蒙古阿拉善盟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简章已公布!内蒙古阿拉善盟2020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和网上缴费时间均为:3月10日—3月31日,资格审核方式为“考后审核”

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旗区财政局、各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字〔2020〕1号)通知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将于2020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阿盟地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3)热爱本职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的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根据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2020年中级考试报名取消现场审核环节。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承诺书承诺人处签名并留存,等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本人再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等材料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阿拉善盟财政局会计科404室)现场审核。经过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符合报名条件,但受年龄限制,在网上无法注册的考生,在报名期限内请及时联系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网上注册时间和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20年3月10日—3月3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3月31日24时截止

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7日举行,共3个批次。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一)2020年8月10日前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2020年9月5日至7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三)2020年10月17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标准执行。

2020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为无纸化考试,考试地点以打印准考证显示为准。

请各旗区接到本通知后,认真扎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在辖区内广而告之,确保广大考生知晓并及时报考。

中级会计职称9月4日开考!距离考试越来越近了,大家在考前这段时间一定要持续进行刷题训练,保持做题的手感!那么在剩下的十几天里如何高效刷题呢?考前的这段时间,大家不需要拼刷题数量,而是要保证做的每道题都是高价值的。这需要大家在考试之前一定要把握考试题型和出题规律,有目的有侧重的进行做题,重点去做那些出题频率比较高的章节,要学会舍弃,别把时间浪费在那些较难、出题分值又不高的知识点上。今天考呀呀会计网校老师为大家准备了一份21年中级会计学霸笔记,包含2021年《财务管理》公式大全+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分录大全+2021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需要完整版本pdf的考生朋友一定要关注小编私信小编领取哦!

内蒙古呼伦贝尔发布疫情期间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蒙古呼伦贝尔中级会计证书(纸质)发放和补办暂缓。以下为通知详情: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会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报名截止时间适当延迟的通知》、《关于推迟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的通知》(财会便〔2020〕5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对当前会计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出了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也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和财政厅文件精神,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就全市会计管理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培养推荐工作。

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延长申报材料的接收时间,各旗市区有补充申报的可以按原渠道继续上报,直至财政部通知截止。

本地的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待疫情稳定后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进行。

二、关于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及考试的有关问题。

(一)2020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2020年9月5日—7日考试。网上注册、缴费时间自2020年3月10日始,至3月31日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取消报名阶段现场审核环节,变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承诺书承诺人处签名并留存,考试合格后再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等材料到指定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详见内蒙古会计网《关于2020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字〔2020〕1

(二)2019年度全区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评审已经完成,评审结果已于2020年1月13日至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内蒙古会计网等网站公示完毕,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公布。

(三)2020年度高级和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高级按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会考办字〔2020〕1 号)进行;正高级待财政厅后续通知。

三、关于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自治区财政厅后续发布的通知执行。目前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可以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在内蒙古会计网上发布的《关于内蒙古会计网开通<政府会计制度>免费学习课程的通知》自愿通过网络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另外,疫情期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部分网校推出了免费网上培训课程,会计人员可以登录内蒙古会计网查看具体通知,学习考前辅导等课程。

(二)防疫抗疫期间停止现场培训。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疫情没有结束之前,各级会计管理机构、继续教育现场培训机构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培训班,杜绝人员聚集。

(三)关于视同完成问题处理。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条件的,待疫情结束后电话咨询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四、关于市直“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运行

疫情防控期间市直“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正常运行,财务人员可以正常使用,金财公司网络技术支持不间断。弹性工作制期间会计人员主要以微信群联系解决问题为主。市直单位如有更换财务人员和增减账套的申请,请在市直“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群说明,会计科收到后联系技术人员处理,待疫情缓解、正常上班后再补交单位的纸质申请函。

五、关于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办理

(一)代理记账机构日常审批工作。此项工作职能在各旗市区财政部门,抗疫期间要贯彻上级要求采取各种“零见面”的方式,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网上审批,对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事项要及时、详尽地在网上回复,核发代理记账业务执业证书要采取邮寄的方式进行。

(二)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代理记账机构2019年度备案工作正常进行。凡在 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及分支机构,2020年4月30日前必须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当地财政局进行年度备案。在自治区财政厅下发文件前,各旗市区财政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采取网络报送、邮寄等方式实现代理记账机构“零见面”年度备案,不得强行要求上门办理。

六、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9〕16号)要求,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今年财政部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网络版填报,在自治区文件没有下发之前,需要市本级和旗市区会计管理机构提醒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关注财政部网站填报软件的更新进程,待相关操作手册、视频文件发布后及早下载、安装、学习,确保完成时限和质量。

(一)加强相关会计法规制度的调研工作。市直有关单位和各旗市区财政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会便〔2019〕39 号),结合抗疫期间社会公益和慈善机构遇到和暴露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账务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 2月19日前向市局反馈。

(二)抗疫期间信息编报工作。各旗市区、单位和个人注意发现身边会计工作者和会计人员抗疫期间的工作亮点和感人事迹,提炼后报市局。

(三)暂缓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全市财政局部门暂缓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受理工作,请各旗市区财政局做好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相关网站查询验证,待疫情结束后再恢复现场受理相关事项。

(四)关于会计人员日常管理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会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该系统办理具体业务;该系统中信息采集模块一直处于开放状态,会计人员随时可以按照原信息采集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市本级和旗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要在弹性工作期间,通过居家网络办公等方式,尽力按时完成网上事项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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