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里边有什么读后感?

《雪獒读后感》这是优秀的读后感文章,希望可以对您的学习工作中带来帮助!

  最近,我读了《雪獒》这本书。书中所讲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书中的主人公—雪獒用自己的骨肉保护了大家,大家都很喜欢雪獒这种不怕牺牲助人为乐的精神,并受到了大家的赞扬。

  雪獒名叫格森,出生在藏北高原。它在跟随着主人守护羊群的日子中,学会并磨练了自己很多的本领,打败了凶猛的狼群,在日夜守护和保护着家园,对主人非常衷心。

  有一次,雪獒格森跟尕仁去上学,格森在班级门口的一个角落休息,尕仁的一个感情不好的朋友也带着一只狼犬来上学,并且走过来对尕仁说:“你家里还养小宠物呀!”尕仁说:“你家里才养小宠物呢,要不过来比试比试!”这个朋友说:“比就比,谁怕谁呀”?顿时,这里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到了最后,雪獒格森把这个朋友家的狼犬咬死了,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尕仁这个朋友的爸爸是个养狗专家,是一个专门养狗的人,这个朋友的妈妈已经不在了。一天、一个星期……,终于有一天,这个感情不好朋友的爸爸来了,并带来了一只母狼狗和一只公狼,又要和雪獒比赛了。雪獒格森非常的勇猛、顽强,经过激烈的战斗,雪獒格森又赢得了比赛的胜利,成了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雪獒王,从此它撑起了整个家园。

2、水浒传读后感名著读后感550字水浒传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浒传读后感-名著读后感550字_水浒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当我将《水浒传》全看完时;

  却并不是百感交集的情绪,而是迷迷茫茫地了无头绪。

  也许是对最后结局的恍惚,仿佛这不是原本应该有的。

  我再看看那些醒目的字眼,悲壮的场面又再脑海上演。

  恍然才知道这原就是结局,心不知怎么地随泪水伤心——题记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主要讲述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陆续上了梁山泊并且不断壮大,渐渐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灭田虎、除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但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最后只得剩下寥寥无几。

  《水浒传》描绘的人物形象极为鲜明:大义凛然的及时雨宋江、耐不住性子的急先锋索超、性烈如火的黑旋风李逵、贪图女色的矮脚虎王英、深明仗义的小旋风柴进、热情豪爽的花和尚鲁智深……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虽性格各异,却也为乱世之中的“知己”。志同道合的他们终究汇聚于梁山泊上开始了他们的对抗当时腐败黑暗的朝廷的起义。屡战屡败的朝廷被迫向梁山好汉们抛出“橄榄枝”———招安。其实这正是梁上好汉们的众望所归。尤其是宋江,这更是他最为希望看到的结果,毕竟为官比为贼要好名声啊!然而!这却让他们走向了“不归路”。他们帮朝廷扫除了障碍,让王朝得以巩固,得到的回报却是战死沙场、颠沛流离、惨遭谋害。原本在梁山春风得意的好汉们如今的晚景凄凉。不由得让人心中唏嘘不已———身处乱世的他们,原本可成为乱世中的英雄,可惜最后结局令人唏嘘。

3、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600字昆虫记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暑假读后感600字_昆虫记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暑假我看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这一部概括昆虫种类、特征、习性讲述了昆虫最真实的生活著作。而在这一系列的字里行间,作者法布尔也加入了自己对昆虫,对生活的感悟。让它也不单单是一些科普类的观察日记,也融入了许多对生活的情感。

  在《昆虫记》这一系列中,我印象最深的昆虫是松毛虫。这是一种以松树为食的昆虫。在原文中这么描写它们卵和幼虫:“该物体长3毫米,宽4—5毫米,外表如丝一般柔软光滑,白中略显橙黄色,覆盖着鳞片,鳞片像屋瓦似的叠盖着,排列虽然整齐,但不成几何秩序,外观犹如榛树未曾开花时的花序。”“这些细小微弱的创造物只有1毫米长,它们呈蛋黄色,满身纤毛,其纤毛又短又长,短的.呈黑色,长的呈白色。”

  松毛虫虽然是一种害虫,当它们身上所有拥有的一些品质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松毛虫和睦相处,每一只虫都在最大努力为集体做贡献。干活时绝不懒散拖沓。不像生活中一些人,总想在一些方面投机取巧。而松毛虫却因为完成自己的职责而感到满足,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精神啊!

  松毛虫在过冬时,由于每条松毛虫体内的丝线数量已经不足,它们会合力修建一个用于御寒的屋子。这种极高的合作意识恐怕有许多人类团队也做不到吧!更有甚者,不为团队帮忙还在内部挑拨离间,导致团队面临信任危机,甚至有解散的风险。不仅如此,松毛虫修筑屋子的时间还是在冬天来临之前,可谓是未雨绸缪,就算冬天提前来临也不怕。不得不说,有时候可真是“人不如虫”啊!

  在这本书中,除了松毛虫,还有许多其他的昆虫。甚至连一切故事发生的地点——荒石园都做了一个描述。不过这篇文章已接近末尾,我也不一一描述了。

4、读后感乡土情结读后感

  古有'睹物思人',可人的思想是不会受到束缚的,思人亦会思乡,若感情丰富、热爱祖国之人,又会联想到思国。一个人的思念不会断断续续、不会心血来潮,一个人的思念是永远不会欺骗自己的心。

  思人。那人或许是父母、或许是友人、或许是爱人,对他(她)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会随时回忆,与此同时,每想起一件事都会从中获取他的感受,这便是思人。

  思乡。每个人的思乡感情都不同,有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有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可大家都只有一个目标,就如《乡土情结》的柯灵所说的令人魂牵梦萦、得意时想它、失意时想它的故乡!思乡的起源多数来自于人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背井离家。是啊!待在故乡、享受亲人给予的无限温暖,谁会想到故乡会那么重要,重要到离家以后每天时时刻刻都想回到故乡的怀抱!我想:在这大千世界里最顽强的东西就非思乡莫属了吧!

  思国。这不一定得是远赴他国后对祖国的思念之情。这可以是思考国家,即从祖国的利益角度来思考一些问题。留学生就属于这一类。现在,远在他国的人多数是为了祖国将来能发展得更好而留学他国。科学的进步拉近了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距离。祖国不能落后,祖国得跟上时代的步伐。

5、读后感600字读《小王子》有感小王子读后感600字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个叫作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法国人

  写的一本童话。读完这本书后(特别是在读到结尾处),我有一些伤心,又有一些难过。

  本书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外星人,独自生活在一个十分小的星球上——B612号小行星。从没离开过自己的星球的小王子终于有一天按捺不住了,他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到处去参观其它星球。他见过了国王、爱虚荣心的人、酒鬼、生意人、守灯人、地理学家,但小王子并不喜欢这些星球及这些星球上的`人,最后在地理学家的推荐下,他来到了地球。初来地球的小王子降落在一片茫茫的沙漠中。在这里,他先看到的是一条蛇,了解了这个地方。其次看到的是是许多玫瑰,知道了宇宙中并不是指有在自己星球上有唯一一朵玫瑰花。再看到的是一只狐狸。随后小王子看到了给乘客调度的扳道工、行色匆匆的乘客以及卖解渴药丸的商人。再后面就见到了“我”,一个架飞机在萨拉哈沙漠坠毁的人。 八天过去了,“我” 慢慢的把水喝光了,只好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跟着小王子去找水井,奇迹发生了,我们找到了水井,成了生死之交。结尾,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我”也回到了文明社会。故事中的小王子非常可爱,他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正是这样,才使“我”与他建立了那么深的感情。

  《小王子》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力量是强大的。小王子虽然和“我”不是一个星球的人,但是他们却成了生死之交,共同度过了难关。小王子和花朵、动物不是一个种类的但他们却成了朋友。友谊的力量是强大的,我相信友谊是可以跨越任何活物的。

  我想这本书我需要继续多读几遍,以透其精髓。

6、读后感600字读《小王子》有感小王子读后感600字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小学的时候。两年后的今天,我重新回味了一遍,不禁流下了泪水……

  我被小王子纯真而执着的爱所感动。这是一个童话,写给大人的童话,而大人们都忙于他们所谓的正经事,他们只会做这些事,而忘记了那颗埋在他们心底的纯真的心……

  小王子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离开了b-612号小行星(他的家),后来他来到了325号小行星,这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狂妄自大的国王;在326号小行星上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在327号小行星上住着一个自相矛盾的酒鬼;他又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忠于职业的点灯人。小王子觉得这些大人很奇怪。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这些奇怪的人,对于我们来说,这些人在生活中很普遍。比如,父母,他们就像那个国王似的,经常命令我们,在我们听音乐到极致时,妈妈会命令我:“快去写作业,你还有心情听音乐!”每当这时,我便会非常不情愿地去写作业。大人往往会这样,他们想要我们成为一个在他们眼中出色的大人,便给我们定一个人生大计划,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们的感受。也许大人都这样……

  后来小王子遇到了小狐狸,并驯养了它。小狐狸告诉他,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也就是与小狐狸生活的这一段时光,他学会了爱,懂得了爱。

  当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的时候,他想起了他的玫瑰,他望着自己的星星:“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最后,小王子借助蛇的毒,摆脱了躯壳,回到了他的家,回到他的玫瑰的身边。

  忠诚地对待自己所爱的,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7、读后感600字读《小王子》有感小王子读后感600字

  b612星球上,西边,太阳第20次落下,小王子痴痴的望着玻璃罩里的玫瑰花——骄傲的,美丽的玫瑰花。他完全忘记了,在一颗叫地球的星球上,他还拥有着一只被他驯服过并且同样美丽的狐狸……

  《小王子》这本书,我读了不下四遍。小学时读过——中文简订版的,觉得新奇有趣,小小的盒子竟有一只羊呢;中学时读过——中文带插画版的,觉得淡淡的忧伤,对着文中“大人们从来不会过问你好朋友的长相、性格,他们总是对数字关心”拼命点头;大学时又读了一遍——英文版,还有书评,这时,我看到了爱情。

  小王子是爱玫瑰花的,这种爱,唯一,炽烈却小心翼翼。他说:“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玫瑰花对于他来说,是需要保护需要爱护的柔弱,就算它有刺,他也觉得它可怜极了。陷在爱里的人大都如此吧,全心全意地爱护她,却又诚惶诚恐担心还不够好。爱情也都如此吧,烦恼却美丽。我羡慕玫瑰花,因为面对着地球上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会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驯服里的爱情,我属于你,可是你,却不一定属于我。一直都觉得,从一个人身上学习如何去怜惜另一个人真是残忍。在地球上的邂逅,让狐狸找到了归属,却让小王子坚定了他对玫瑰花的爱意。“麦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小狐狸的爱情,忠诚,温柔善解人意,我感动了。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因为他觉得世界如此美丽,这该是多动人多正能量的事情。

  结局是,玫瑰花拥有着小王子唯一的爱情。或许世界上的人都如此,万般温柔也留不住那颗想要追求冷艳红玫瑰的心,小王子也一样。不过无论是玫瑰花、小王子还是狐狸,至始至终和忠诚都是爱情最美丽的样子。

  《小王子》,读过它的人都知道,它是童心,是欢愉,是纯真。在我看来,它就好像一棵树,静静待在那里,不悲不喜;时光过后,等你带着一身的荣耀或疲惫回来看时,才发现,原来那个世界里早有你要的一切。

8、读后感600字读《小王子》有感小王子读后感600字

  假期中,我阅读了这本充满哲理的童话——《小王子》。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认识了一个不会长大的小王子和一些奇怪的大人。

  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十分小,但是小王子在只有自己一人的星球上却有许多乐趣。尤其是小王子的那枝玫瑰花,玫瑰花骄傲而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深爱着小王子,而小王子也爱着它,但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骄傲而对玫瑰的爱产生了怀疑,赌气离开了自己的星球,一段奇妙的旅程开始了。飞行员圣埃克苏佩里在六年前因为飞机故障而迫降在撒哈拉大沙漠。在沙漠中,他遇到了小王子。两人交谈得知小王子来自小行星B162,接着小王子开始讲起自己与其他6颗星球的趣闻轶事。其中,小王子先后拜访了国王,爱虚荣的人,事业家,点灯人和地理学家。这些人中,爱虚荣的人以及点灯人使我印象深刻。

  先说爱虚荣的人,一见小王子就认为小王子是他的崇拜者,他特别喜欢别人羡慕他,就算这星球上只有他一人,他的自我感觉也十分好,再想想,这世上有多少这样的人啊!

  再说点灯人,他所居住的行星是最小的一颗,只能竖起一盏路灯和住一位点灯人。小王子怎么也想不通,在这既没房屋也没行人的星球上,要这有什么用?原来点灯人负责在早晚点灯,可星球每分钟转一圈,这可累坏了点灯人,每分钟都要点灯或熄灯,从未停止。

  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无私奉献,也没有人记住他们,这值得我们学习,而那些自私的人永远不会幸福。

  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9、?小鹿斑比?读后感小学生读后感400字二年级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本书写的是小班比的成长故事和它经历的生活磨难。

  小时候的斑比什么都不懂,常问妈妈为什么,在它看来,最美的事情莫过于不断的提问和聆听母亲的回答。提问让它兴奋,而且满怀着好奇等待答案的过程更让它兴奋。

  慈爱的妈妈一点点教斑比本领,教它慢慢走路、奔跑、辩音、躲避猎人......小班比在成长过程中也学会了与其他动物如何相处。

  可是不幸的是,我们人类却总是在伤害班比和它的朋友们,动物们提起人类都胆战心惊,只有戈博曾被好心人收留,在这个人家中,它得到了关爱,再次回到森林时,戈博对大家说:人类是世界上最好的,不像大家认为的那么凶残,大家却半信半疑。戈博坚信自己的想法,因为太相信人类的好,当再次遇到猎人时,戈博不顾大家劝解,向猎人走去,最终还是死在了猎人手里。

  读完这本书,我真是太伤心了,班比虽然最后成了鹿王,可它们的生活处处充满了危险,动物之间的争夺,占有,还有可怕的食物链,再加上我们人类的不断侵害,真希望我们大家都珍爱动物,和动物做朋友吧!不要再侵犯它们了!

10、?小鹿斑比?读后感小学生读后感400字二年级读后感

  放假了,我读了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我受到了许多启发。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美丽的春天,小鹿斑比出世了。他最爱和好朋友费琳、郭波及妈妈一起到大自然中探险。一天,斑比的幸福生活,随着妈妈被猎人捉走的噩耗而消失。从此以后,小鹿斑比独自经历了寒冷、找不到食物、被猎人追杀等苦难,但在这些苦难中斑比学会了独自生活的能力,并用他的勇气和智慧当上了鹿王。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每个人小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依赖别人,要自己去听、自己去看、自己去学,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做。在不断的磨难中,逐渐养成独立生活的能力。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我已经是一个快十岁的男孩了,但我依然很胆小。有时爸爸妈妈都去上班,我自己在家,我心里就会很害怕。我把自己锁在屋里,不敢闹一点动静。读了小鹿斑比之后,我想:与斑比在森里的环境相比,我还有什么害怕的呢?另外,今后我还要自己上学、晚上自己睡觉、早上自己买饭……

  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要像斑比一样,勇敢地面对困难,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11、读文章写读后感600字《父亲》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一篇文章写读后感600字 《父亲》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父亲的爱,是那巍峨的大山;父亲的爱,是那醇醇的烈酒;父亲的爱,是寒冬里一把遮风挡雨的伞;父亲的爱,是长夜中一盏燃起光亮的灯。

  在秋假中我读了《父亲》一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13岁时迷恋甲壳虫乐队,要去参加比赛。可没有音响,又没有钱,不过同往常一样,父亲总有办法实现他的愿望,那就是和儿子一起做。参加比赛那天,竞争者对他的音响很是注意,当他坦白招认这是自己和父亲自制时,他们不屑的眼神变的十分羡慕。最后,虽然他们乐队最终没能获奖,但他获得了真正的胜利,那就是亲情,音响有价,亲情却是无价的。

  是啊,每当我有问题需要帮助的时候,爸爸总是耐心的教我,他给我的感觉像天,广阔得能让我自由的飞翔;他给我的感觉像地,博大得可以让我放心依偎。更多的是给我和妈妈一个家,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一个充满爱的港湾。

  是啊,当我取得优异的成绩的时候,爸爸甚至比我还高兴,一件事要宣传好几遍,有时候,我埋怨他的嘴像大喇叭,不过他好像没听见似的,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每当我不乖,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看,被你爸宠的!是的,爸爸是很宠我,但决不是妈妈说的`溺爱。因为爸爸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责备,什么时候可以玩笑。

  父亲,您的爱像是被埋在很深很深的水里。你不像母亲,有那么多的美誉。从古至今,有多少赞美您的歌,有多少赞美您的佳句。您总是那么默默无闻。父亲,我们伟大的父亲,您为了家,为了妻子,为了一家老小操碎了心。

  有一首3岁小孩都会唱的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我觉得应该改一改。世上真的只有妈妈一个人对我们好吗?不,父亲,父亲和母亲一样好!!

  世上的父母一样好,有父母的孩子像块宝……

12、《论语》的读后感我读《论语》论语读后感

  真理并不在于它有多么的深奥晦涩,恰恰相反,真理是最朴实无华的,《论语》语言简练,但千百年来却作为儒家学派的经典名著深为文人志士所尊崇,其表述的孔子学说迅速传播,从伦理道德、政治、文化、教育等诸多方面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社会前进的方向。其人文思想的光华,已然灼照了千古。

  论语的哲思博大精深,所阐述的内容包罗万象,富含着先哲的睿智光芒。试想在两千多年前,人们无不在为了自己的私欲而追求物质富足时,孔子,这个有着堪比宇宙般广阔思想的圣人,他捋着髭须行进在苍茫的天地之间,这是怎样的睿智者与开拓者,他为人类开辟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有了礼法、信仰与思想的社会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率性而为、追寻自我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孔子是勇敢的,他敢于直言不诲,他放任精神在天地间自由驰骋,他将小我融入大千世界,于是

  他明白了“修身,齐家,治国,方平天下“的道理。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是属于孔子的时代,孔子该是骄傲的,他有一个民族的追随者,这世间不会有一个明星可以做到如此。可我又深知他该是平淡的微笑吧,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即使是射箭这样的比赛,也必然是互至揖让之礼。君子之心,与世无争;君子之行,与人无争;君子用世,与名利无争。这便是孔子,他称自己是君子,他便按着君子的准则要求自己。君子,岂名利所能驱使也?

  “大音希声,大道无形”《论语》中最令我折服的是《述而》一章,述而述而,只是阐述而已,述而的开章写道:“‘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孔子说:“我只是阐述前人成说,而没有创建新的理论,我深信并喜爱古文化,只是力求像老子和彭祖那样谨慎的延续传承古文化精华的工作。”孔子没有创建新的理论么?答案是肯定的:他创建了,并且发扬光大了。他将自己的言行思融入了他所传承的古文化,他发觉了古文化与人的联系,可以毫不怀疑的说孔子是伟大的,他与

  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可孔子不会急切的立论或夸夸其谈。真理是朴实的,圣哲从不故作高论来炫耀才华,也不刻意危言耸听来惊世骇俗。大道至道,莫不以极简洁极明晰的语言紧扣其真谛精髓而道出,“夫大道不言,而致远也。雀噪聒聒,何所见也。”文化的传承不在于刻意的标新立异,而在与继承和发展。

  孔子73岁归逝,算得上长寿之人,其实在我心里,若不是仔细的看过孔子的生卒年月,怕是我会相信孔子是修行已满升级做了神仙,孔夫子的精神世界始终是安详平淡的,有文为证:“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孔子在生活中神态也总是保持安详快乐的,这便是生活的深度,所谓独处见操守,居家见性情,赋闲见德行。生活是一种境界,不疾不徐,不愠不火,始终保持一种从容恬静,淡泊宁居,安享生活的乐趣与美好。心忧天下不需要整天一副忧心忡忡的苦相,表面的忧形于色,是做给人看的,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承担文化传承的重任,为道德文化奠基,并不与生活的快乐相矛盾。既能够平静的高居荣盛的热闹,也能够安然的静处退居的寂寞,超脱于凡尘的琐碎与卑下,显示出的方是人生的境界与深度。

  《论语》开篇讲《学而》,强调‘唯学习为人生的第一要务’,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孔子主张对崇高思想的执着,对丰富健全精神的向慕,应远在物质追求之上。高行微言,所以修身;博学澈文,所以广知;恭俭谦约,所以自守。才有高下,德无止境,学而无涯,不学则无以立于社会。因此古人说:学是立世之本。《论语》二讲《为政》,三讲《八佾》,四讲《里仁》……这便是孔子所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自我完善与修养

  孔子创造了一种学说,然后用这种学说改变了一个民族,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传奇,延续了两千年之久的传奇,旧时的《论语》作为封建士大夫走向仕途的敲门砖,而今作为人们约束自我的行为准则,《论语》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渊源,教给人们为政以德、清廉守节、做事勤奋、生活节俭、待人诚信、交友谨慎、精忠报国……这些智慧的睿智语言,对中华民族精英群体有着巨大的影响。《论语》的教化早已不局限于儒学派,它已经成了一种深刻的、历史性的文化标志。在中华民族不断探索的进步中,常有后人研究《论语》时将其神秘化、宗教化,流于其表面的注解,对于其思想精神的把握有所偏差,便对《论语》肆意菲薄,进行牵强附会式的批判,我们不能否认其内容具有一定的封建传统性质的道德偏

  差,例如:歧视女性等。但那是一种时代下的思想产物,带有一定的时代标志,而《论语》对思想的弘扬,经久而弥新。《论语》表现的是一种文化的历史,一种历史的文化,你无法去否决它的价值。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不同人品读《论语》自有不同的体会,这便是其传承千古的内在品质。

  文化的传承是严正的文化是一种观念,一种氛围,一种素质,一种生活态度。任何丰功伟业都只是暂时的,只有文化能够流传久远《论语》便是一种文化,一种深刻的,值得人们不断学习理解探索追寻的文化。一个没有文化传承的民族是危险的,而一个拥有良好礼仪文化底蕴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充满希望的伟大民族,论语就是这样的传承所在

  最近,我读了《雪獒》这本书。书中所讲的故事令我非常感动,书中的主人公—雪獒用自己的骨肉保护了大家,大家都很喜欢雪獒这种不怕牺牲助人为乐的精神,并受到了大家的赞扬。

  雪獒名叫格森,出生在藏北高原。它在跟随着主人守护羊群的日子中,学会并磨练了自己很多的本领,打败了凶猛的狼群,在日夜守护和保护着家园,对主人非常衷心。

  有一次,雪獒格森跟尕仁去上学,格森在班级门口的一个角落休息,尕仁的一个感情不好的朋友也带着一只狼犬来上学,并且走过来对尕仁说:“你家里还养小宠物呀!”尕仁说:“你家里才养小宠物呢,要不过来比试比试!”这个朋友说:“比就比,谁怕谁呀”?顿时,这里展开了激烈的战斗,到了最后,雪獒格森把这个朋友家的狼犬咬死了,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尕仁这个朋友的爸爸是个养狗专家,是一个专门养狗的人,这个朋友的妈妈已经不在了。一天、一个星期……,终于有一天,这个感情不好朋友的爸爸来了,并带来了一只母狼狗和一只公狼,又要和雪獒比赛了。雪獒格森非常的勇猛、顽强,经过激烈的战斗,雪獒格森又赢得了比赛的胜利,成了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雪獒王,从此它撑起了整个家园。

雪獒读后感这篇文章共294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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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渐冻人你也许在某些书或杂志的封面上,见过这样一个人:瘦小的身体蜷曲在轮椅里,头部歪向一边,嘴歪成S形,总是一副龇牙咧嘴的样子.他不是滑稽明星,也不是残疾产品的代言人,他是大名鼎鼎的英国剑桥大学的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其实,霍金出生时是一个非常健康的人.大家看到他现在这个样子,是由于后来患了渐冻症造成的.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可亲可敬的妈妈。妈妈的爱想必每一个人都感受过了吧?那么无私,那么温暖。

看到《全世界都知道我丢了》这个故事,我的感触更深了。

这个故事用了三个短小的章节,表现了文中的“我”从三岁到二十岁,再到三十岁持续上演着“我丢了”的喜剧。普通的生活细节在母亲的心理作用下一点点发酵、胀大,并成为一个全世界都为此骚动的大事件。“我丢了”是母亲无法承受的一种生活,她的杞人忧天、杯弓蛇影和神经质的的任性,都源于对女儿那种深切的恐惧和担忧。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四年级下册——《母亲的呼唤》。这篇作文的作者深情地回想起小时候关于母亲呼唤自己的几件事,反映了母亲对孩子的一切关怀和无限爱意,表达了人间的真情、和谐、美好。

原来,天下的母亲都是作文/一样的,孩子永远是她最大的牵挂。

有一次,放学回到家里,看见妈妈不在家,反正作业也写完了,就跑去邻居家玩耍。天渐渐地黑了,我因为玩得太开心了,竟没有注意到回家的时间早就到了。我不知道,我妈妈已经开始“满世界”地找我了。在小区花园,在学校门口,在附近的超市,甚至打电话给我的班主任,打电话给我要好的同学家里。

当我终于惊觉该回家了,一路小跑回到家里的时候,我看到的是妈妈焦急的面容,她责怪我“你为什么这么晚了才回家?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为什么……”

从此我开始自觉,每一次出去都给妈妈留张纸条,或者打个电话。这一切,只是为了不让妈妈担心。

知道了吗?妈妈对我们“任性”的担心,其实是我们多美好的幸福啊,多多宽容和理解吧。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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