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郑州大学女生为出门约会找人替做核酸事件?

引起感染并不一定要负责任,现在的问题是,该人是违反了私自外出的规定引起的感染,那么就要考虑这个不许外出的规定是否合理。

如果不许外出的规定是合理的必要的非如此不可的,那么私自外出就是错误的。如果不许外出的规定没有足够的必要性,那么私自外出就谈不上错误。

5月6日,郑州大学发布了《关于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通告中表示,5月5日,郑州大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在发热门诊就诊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

通告中提到的王某是郑州大学南校区音乐学院2021级学生,2022年05月01日下午4点,曾与同校男友从郑州大学南校区金水河西侧闸口外出。
5月5日凌晨3点左右,该学子出现发热状况,早上7时左右醒来后温度正常。中午13时左右,因宿舍开空调,自觉发热,前往郑大五附院发热门诊就诊,17:30时新冠病毒核酸初筛为阳性。男方暂时未确诊。
据同校学生称,五一期间,郑州大学已经不允许私自外出,而此次因为该学子的缘故导致南校区5000人被隔离,1000名师生需要转运至焦作市异地隔离。北区同学因为去过南区,也在凌晨被带去体育馆隔离。目前许多学生都倍感不安,学习、生活均受到了极大影响。
据悉,该学子存在不执行防疫政策、擅自外出、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等问题,最终被确证为新冠肺炎,现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根据官方提供的流调,女大学生被拘留事情经过以及她的大致是这样的,可以说她的每一步都是错的。

5月1日擅自外出和男友吃烧烤,然后返回宿舍。
2号违反校规外出会男友,这还可以理解。毕竟都是年轻人,恋爱脑上头。
但是3号全员核酸检测,她却让室友代自己做,妥妥地脑子坏掉了。
4号放出感染者行动轨迹,明确了解到自己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合,她却选择瞒报。此刻她可能是存在侥幸心理,只要自己没确诊就没事儿,而上报了铁定要受处分。
5号自己开始发热,再度违规出校做核酸,然后确诊。这个时候她赶快上报可能还有挽回余地,但是她依然选择了隐瞒。

替人做核酸,责罚或许极为严厉

据郑大学生爆料,五一那天翻墙出去的一大堆,但是谁都没感染,就这个女生感染了。不感染什么都好说,大家都一样的情况,成百上千人最终学校不会说什么?可是感染了一切都变了。
另一个舍友,好心办坏事,任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女生会感染,但是替她做核酸就可能会遭受到继这个女生外,另一个被严厉惩处的典型。
按照理论上来说顶替别人做核酸,就像替别人去接种疫苗一样,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但是意外情况如果发生了呢?如果被顶替的当事人感染了,那代替做的那个人也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或许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是有先例的,在今年3月20日,深圳市就处理了 一起“有人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的案件,最终是对南山区月亮湾花园核酸检测点进行替代检测了两人(应检测人和代理检测人)都给行政拘留了。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也纷纷留言:
@网友:都是认知害死人呀,每个事后骂的各位,其实很多也有侥幸心理,公众场合不戴口罩,或者没有按要求做核酸。总之,肯定也有认知不够,对疫情意识淡薄的时候。我惋惜的同时,也是怕这两个女孩被网暴到万一有轻生想法。确实,她害了太多无辜的人,应该受惩罚,但无关人员的网暴需要有个度。一旦出事,每个人都高傲的去各种指责,去踩踏,你能保证你永远不会遇到这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法律去教育,受害人去谴责她就够了。其他人应该引以为戒,而不是网暴。其实,这位大学生是用自己的人生,后半生的大跳台,给所有人上课,敲醒警钟。尤其那个帮代核酸的女孩,更是认知害死她呀 友情边界意识不清,愚昧帮忙,反倒害了自己。所以,人世间,太多事,真的需要公共意识,需要边界意识,需要做好自己,但,太多事和人还是免不了需要现实教育。否则,大部分人还是觉得,没有那么严重,还是会去挑战一些规则。
@网友:很早之前就有人说过核酸检测有漏洞  很容易就可以被替代或者替代别人去测核酸。一直这么久了还是没有改善 不知道是没重视还是没有办法。透过现象看本质,我们一直在批判人的道德, 她确实是道德上不怎么样,但是仔细想想,我们的核酸检测体制真的有漏洞需要解决啊
@网友:这种主观性触犯防疫法犯罪的,都应该从严从重判决,劳动改造是让人长记性的最好办法。故意隐瞒行程导致他人感染,和故意伤害罪没区别,法律应该严谨,这事如果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理,以后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更多,想想会给防疫工作带来多大麻烦?
@网友:替室友做核酸不值得同情,如果不是校园霸凌的话,该视为和犯事女生同罪。出现发热的情况,且已经通报出密切接触者行踪,必须上报,若核酸阴性大家都好,这样瞒报还不做核酸,最终造成极大危害,当事人处以死刑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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