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集体户怎么迁移到社区?

户籍办理事项清单:市局户政中心咨询电话:8640350,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座7楼公安业务综合厅(三灶镇金鑫路137号):7260612,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香洲区红山楼): 2125835,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红旗镇环山路39号,属企业的毕业生分配、非在编在职干部):7798322,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府楼7号楼204房,属公务员及事业编):7263996,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西湖城区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副楼,属技术工人招调、积分入户):7260121,金湾区公证处(山湖海路8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楼):7799088、7793773,金湾区婚姻登记处(西湖城区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一楼):7263036

三:变更、申请集体户及司法部门、律师查询、补发户口本类

八类: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

一、出生入户(父母民族不同的,父母双方须到场签署珠海市新增出生登记人员民族成份确认书。出生小孩为双胞胎的,入户时监护人须带双胞胎子女到现场办理出生入户。如出生证上有生父母资料,而无法提供一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的,请提供小孩由父或母抚养的法律文书。)

1、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1、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出入境出具的入户通知书及是否取得外国国籍

4、出生证(外国出生证要提供翻译公证)

三、港澳地区出生子女入户

1、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如人员一方为境外人士的提供有关身份证明

2、港、澳出生医学证明

四、市内迁居(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家庭户的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购买二手转让房产的,必须在原家庭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新的家庭户迁入房产内。申请迁入家庭原为一户的,可作整户迁移。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抚养权公证书)、出生证

2、房产证(一房多业主的,房产证的持有人必须带上全部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并到户籍窗口现场签署《购买商品住宅入户协议书》)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迁入地为本地农村的须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申请人落户的证明

六、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

2、迁入地为本地农村的须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申请人落户的证明

1、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珠海市民政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八、市内年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需报批)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2、关系证明(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3、申请投靠迁入的父母需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

4、社区民警上门调查核实父母与子女是否共同生活、居住在迁入地址上

九、市内其他原因迁入社区居委会,有以下情况:

一)出售房屋、原业主无单位、房产,本人主动申请迁入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集体户口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2、户口内所有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需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

3、成年人提供求职登记卡

4、未成年人提供学生证

5、社区居委会集体户口本(由派出所提供)

二)出售房屋,新业主无法查找到旧业主,新业主主动将旧业主的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

1、新业主的身份证、房产证

3、社区居委会集体户口本(由派出所提供)

三)离婚、无房、无业申请迁入社区居委会集体户

1、户口本、身份证、求职登记卡

2、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

4、社区居委会集体户口本(由派出所提供)

四)因单位破产、倒闭、辞职等脱离原单位管理,迁入单位所在地的所属社区居委会的集体户口内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求职登记卡

2、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需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

3、社区居委会集体户口本(由派出所提供)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招调证明和单位出具的证实申请人仍在本单位工作并同意接收证明

3、申请人及直系亲属需提供无私房证明

4、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本(由单位提供)

十一、本市生源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家庭主体在我市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户口回原籍

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

2、珠海市入户指标卡(接收单位填写人才交流中心)

4、户籍民警在常口核实申请人原迁出情况

5、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医院或公安机关刑警大队法医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2、准迁证两联(第二、三联)

四、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1、出入境出具注销户口通知书

五、毕业生回原籍(毕业两年内)

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2、报到证(报到地址为:原迁出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六、毕业生回原籍(毕业已超过两年)

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七、省内生源入学时户口没有迁往学校,毕业时户口迁入现工作单位(可暂缓就业两年内)

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

2、就业报到证(报到地址为:现接收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变更、申请集体户及司法部门、律师查询、补发户口本类:

一)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

1、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二)未年人申请变更姓名

1、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小孩户口本、出生证

三)生父、母离异,未成年子女申请变更姓名

1、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抚养权公证书

2、小孩户口本、出生证

3、现父、母再婚的,须提供继父或继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小孩生父、母双方协议更改小孩姓名的同意声明书

四)申请增加曾用名(增加曾用名的必须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曾经使用过该名字,才允许增加曾用名)

2、户口底册、迁移证(派出所档案室查询)

3、其他能够证明变更理由的原始资料或曾经用过曾用名的相关证件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珠海市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直接向金湾区民族宗教和外事侨务局申请,再经珠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批通过并出具)

三、何时何因由何地迁来本市

2、户口底册、户口迁移证等权威原始凭据

3、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3、提供的证件为外国的需提供翻译公证

五、出生地、籍贯不详或有误申请更正

2、迁移证或常住人口底册(由派出所档案室查询)或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司申请设立集体户

1、企业申请设立集体户申请书

   申请书上请注明公司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的房产是购买或租赁,经营范围、规模、(总人数,包括常住人口数、暂住人口数、现有多少人通过何种方式迁入)法人代表,联系人等情况,盖公司公章。

3、企业是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租赁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4、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的公章,企业集体户的专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

5、派出所社区民警上门调查情况,核实该公司办公地址是否规范,提供的情况是否属实。再由派出所教导员根据社区民警实地调查情况审批是否同意上述企业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七、司法部门、律师查询业务:

一)公、检、法、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以及来访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查询被查询人全项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二)授权委托书,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或该案件管辖法院出具的查询证明(注明查询内容)

1、本市注册律师要求出具申请人个人信息的,凭本人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核查人口信息资料申请表》,可查询被查询人全项信息,但不能查询家庭成员信息。

2、非本市注册律师要求出具申请人个人信息的,凭本人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和律师注册地司法局公律科出具的证明资料。可查询被查询人全项信息,但不能查询家庭成员信息。

1、户主身份证、房产证

1、单位出具补办集体户口情况说明

一、珠海高校新生入户(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

1、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并提供本人的身高、血型化验单、照相馆照的《珠海市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1张

2、迁移证(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

3、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上要求盖有录取学校的公章和省招生办公室印章)

4、迁入地学校户口本(由学校提供)

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无工作安排回原籍落户

2、退伍安置办公室证明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

4、原始户籍档案(由户籍民警出具)

5、迁入地户口本、关系证明

6、照相馆照的《珠海市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

三、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异地入户

2、军转办或安置办开具的入户证明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

4、如迁入配偶户口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结婚证

5、如迁入个人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与配偶共同拥有房产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结婚证

四、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市定居

一)、原我市公民非因定居出国(境)已被注销户口的人员,回国(入境)后恢复户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出入境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书

1、珠海市侨务局出具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华侨回国定居告知单

2、出入境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书

4、珠海市侨务局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华侨回国定居告知单

五、优秀外来工入户(仅限于本人申请)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证书(荣誉证书颁发一年内必须提出入户申请)

4、最近连续五年以上的居住证

5、社保局出具连续5年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7、房产证或单位集体户口本

8、迁入地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证明(由迁入地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红旗镇计生办:7686306,三灶镇计生办:6165063)

六、生产科技型、科技型等私营企业人员入户(企业纳税入户申请每个企业只能办理一次)

1、生产科技私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年纳税每20万元可申请1人入户,最多可申请3人以下入户。

2、其他私营企业固定资产额达100万元,最近3年纳税累计200万元以上,可申请3人或3人以下入户。

上述纳税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代表或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在该企业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金的大专以上学历员工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属生产科技型企业的,需附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出具的证明,属其他私营企业的,需附市工商局或私人企业协会出具的私营企业证明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固定资产验资报告

5、纳税证明或税单(由户籍民警查询并出具)

6、入户人为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需附市工商局或其所属分局出具的法人代表认定证明

7、入户人在该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已在该企业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金的大专以上学历员工的,需附申请人的毕业证、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金的证明,在该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企业同意其入户的证明(由民警受理入户资料后出具)

8、入户指标尚未使用证明及社区民警对该公司和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证明

9、迁入地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证明(由迁入地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红旗镇计生办:7686306,三灶镇计生办:6165063)

一、市外年老父母投靠我市成年子女:(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

1、投靠方的户口本、身份证

2、被投靠方的户口本、身份证

     兹有我辖区居民(或村民)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湖南省XX市XX县(区)XX镇XX村XX号。与配偶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夫妻两人共生育几名子女:写清楚每名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地址。

经查,XXX与XXX在本市(县)内无其他子女。

二、市外夫妻投靠(结婚满五年,符合计生,申请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1、迁入地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证明(由迁入地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红旗镇计生办:7686306,三灶镇计生办:6165063)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三、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子女未满18周岁)

1、《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由迁入地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红旗镇计生办:7686306,三灶镇计生办:6165063)

2、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小孩户口本、出生证

1、迁入地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证明(由迁入地镇或街道计生办出具,红旗镇计生办:7686306,三灶镇计生办:6165063)

2、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自2007年7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式收养登记证,盖章为:XX市民政局,中间为五角星字样)

一)安排工作(随军家属属于在职干部、 工人的参照调动、录用干部、工人入户条件办理)

1、随军批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珠海警备区政治部批复)

2、军官证、军人身份证

3、军官证和军人身份证同属一人证明(部队政治部门出具)

4、随军家属户口本、身份证、夫妻结婚证

5、有小孩随迁的提供小孩户口本、出生证

6、随军家属有工作单位接收的,需提供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通知书、调动介绍信

7、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本或自有房产证

二)无安排工作(91024部队随军家属无需提供失业证或待业证

1、随军批复(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珠海警备区政治部批复)

2、军官证、军人身份证

3、军官证和军人身份证同属一人证明(部队政治部门出具)

4、随军家属户口本、身份证、夫妻结婚证

5、有小孩随迁的提供小孩户口本、出生证

6、集体户口本或自有房产证

一、市内大中专院校(中技)毕业生分配迁入(现户口在珠海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有工作单位的,需报批)

1、户口本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

2、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前置)

3、毕业生报到介绍信、干部介绍信或应届毕业生接收函

4、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

二、本市生源无接收单位回原籍

1、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

2、父或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或关系证明

4、迁移证(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5、人力资源中心出具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前置)

6、照相馆照的《珠海市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1张,身高、血型化验单相片

三、户口在学校的省内生源,有接收单位

1、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

2、户口迁移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高校毕业生报到介绍信

4、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前置)

5、接收单位或居委会的集体户口本或自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

6、照相馆照的《珠海市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1张相片、身高、血型化验单

四、户口不在学校的省外生源,有接收单位

1、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

3、广东省珠海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登记表(原件)

4、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原件)

5、接收单位的集体户口本或自有的房产证

7、人力资源中心出具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后置)

七类:招工招干类(申请人户口为市外集体户口的,请提供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户籍证明并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或集体户口本封面复印件上盖管辖单位的公章和自带个人户口本内页)

一、市内录用公务员(需报批)

1、户口本或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2、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5、接收单位集体户口本或自有房产证

二、留学生回国人员入户(在国内户口未注销的)

2、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原件)

3、干部介绍信、调动干部通知书

4、广东省珠海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登记表(原件)

5、入户单位集体户口本或自有房产证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有小孩随迁的须提供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

3、广东省珠海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登记表(原件)

5、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原件)

6、落户接收单位或居委会的集体户口本,申请人及直系亲属须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申请人确认)或自有的房产证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后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前置)

2、申请人为未婚的,请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有配偶随迁的,请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4、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请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

5、申请人为离婚并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请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抚养权的公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公证书上应列明未成年子女随申请人抚养

户口迁入有以下几种情况,请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

1)户口迁入夫妻共有房产证或夫妻其中一方房产的,请提供房产证所有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证

2)户口投靠亲友,由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

3)户口迁入申请人直系亲属的房产或户口内的,申请人及直系亲属须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产权人或户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并亲临户籍窗口签署同意其落户的个人声明书。

4)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居委会的,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需提供无私房证明(可由户籍民警登录系统核查交申请人确认)

1、申请人为未婚的,请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有配偶随迁的,请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请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

4、申请人为离婚并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请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变更抚养权的公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公证书上应列明未成年子女随申请人抚养

5、广东省珠海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登记表(原件)

7、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珠海市调动人员花名册(原件)

8、接收单位或居委会的集体户口本或自有的房产证

9、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干部介绍信(后置)

八类: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

一、珠海市常住人员可跨所换、补申办个人身份证

1、户口本、原身份证、照相馆照的《珠海市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第一次申领身份证和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必须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不能跨所办理。

3、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办需由监护人(父或母)陪同,监护人需携带出生证(如户口本已体现关系的不需要提供或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书)、监护人的身份证到户籍窗口办理。

4、请自备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身份证工本费,首办、期满换发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原证损坏或丢失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二、异地申办个人身份证(办证时间为60天,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市外人员的户口本信息必须与全国常住人口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不予办理。如需在我市申办,请申请人及时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换户口本)

1、户口本、原身份证、照相馆照的《珠海市第二代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第一次首办的必须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不能跨市办理

3、申请人在珠海的居住证或现在珠海就读高校学生的学生证

4、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户口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信用机关证件人员,以及对国家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予办理。

5、请自备银行卡,现场刷卡交身份证工本费,期满换发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原证损坏或丢失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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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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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该单位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

你已经对深圳社区集体户口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接下来我将告诉你如何才能更简单,更快速的解决你遇到的困惑。

个人户口就是好像我们在老家的户口一样,属于家庭户口,有明确的户口地址,意思就是在深圳,你想入个体户就是必须在深圳有房产,就是在户口上有明确的地址。自己没有房产可以借助亲戚朋友的房产挂靠也行,反正有房产就可以。

让我们仔细看看,刚分享的深圳社区集体户口的内容还是很简单的,如果你对这方面的内容还不是很了解,你可以继续关注文章分享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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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集体户口相关事项

深圳集体户口与个人户口本质上没任何区别,该享受的都能享受,就是使用起来很麻烦。

因为户口属于集体,所以在借用的时候都是要跟公司申请,公司还好,都是自己人,但人力资源部的话,工作时间要请假去各种申请,跑断腿,不折腾死你才怪!

据我所知,全目前很少人能够总结出这么全面、详细的知识点。我的出发点很简单,就是想要帮到你……

子女随迁,个人户口直接办理即可,但落户公司的话,还是要经过公司同意,才能使用公司集体户的首页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

即使是入了深户,深户之间也是有对比的!

深圳积分入学时,有房产的孩子更具备优势,所以就算是深圳集体户口,也只是提供了一个公平的起跑线!

不管怎么说,深圳社区集体户口的内容还是不难的,如果你恰巧遇到了这些问题,那么以下的文章已经详细为你介绍了方法和应对的策略,接下来需要看行动了,繁琐的信息,不知道如何行动已经成为了过去。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

本市常住居民在首府无自有产权住房,又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户口该落到哪里?9月4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六类情况可申请在社区公共集体户落户。

据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籍管理操作规范》,本市常住居民凡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公共集体户给予落户。

具体包括:因工作调动、学历、就业等原因迁入本市的无住房、无单位集体户的;因服刑等原因在本市被注销户口的,现刑满释放后,因父母去世或无固定住所等原因的;因夫妻双方离异,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父母可以投靠,无法迁移户口的;因房屋出售,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无法迁移户口的;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无法迁移户口的;其它。

申报时需要提供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因离婚无处落户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或协议;因服刑等历史原因在本市被注销户口者提供释放证明。

办理流程:先由社区民警审核并填写托管调查报告,再到户籍

窗口办理。可以代办,如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当事人书写委托事宜并签字捺印。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另外,人口管理支队工作人员说,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

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备注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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