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港南一中招生分数线小学升初中重点班是多少少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记者 郑琳

  根据教育部规定,除了“30+18”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院校),其余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那么,2022年这48所艺术名校的美术类招生情况如何呢?是取消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还是单独组织校考?

  以下汇总了48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202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情况。

  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01、中央美术学院招生专业: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类、艺术与设计管理(中法合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考试形式:组织校考

  02、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类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跨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考试形式与考试阶段:组织专业考试,校考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03、中央戏剧学院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化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造型体现)、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演艺影像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技术)。考试形式:组织校考

  04、中国戏曲学院美术统考专业: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作分省计划。美术校考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专业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05、北京舞蹈学院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涉及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等3个方向。考试形式:使用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招生省份:面向全国招生,不划定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8人,共计24人录取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自划线后,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其中,专业分=考生美术类统考成绩÷生源省份美术类统考总分×10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06、天津美术学院理论类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绘画类、设计类、中英合作办学: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采取线上初选(素描、创意速写)和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07、天津音乐学院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形式:组织校考

  08、鲁迅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使用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对于初选合格的考生,于3月中旬组织现场校考。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不组织校考,考生须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高考后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09、沈阳音乐学院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招生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湖南考试形式:使用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10、吉林艺术学院招生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招生省份: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五省,其余省份均投放招生计划。考试形式:使用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录取规则: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11、上海戏剧学院统考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不组织校考,面向安徽、北京、广东、河北、黑龙江、江苏、辽宁、上海、浙江等省份招生,各省级招办负责投档,我校对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合成分=文化投档成绩×50%+(文化满分÷美术统考满分)×美术统考成绩×50%。(各省级招办如对合成总分有统一折算办法的,则按其合成分排序录取,不再另行计算合成分。)校考专业: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面向全国考生组织校考,采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 + 线下校考】的考试形式。

  12、上海音乐学院招生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招生省份:全国考试形式:线上初试+线下复试

  13、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专业: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考试形式:使用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录取规则:综合分 =[(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14、中国美术学院建筑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校考,美术统考合格,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艺术学理论、风景园林、工业设计:按普通类招生。中国画、书法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线上初试 + 线下复试

  15、景德镇陶瓷大学招生专业:雕塑、绘画、中国画、陶瓷艺术设计(陶艺、陶瓷装饰、陶瓷艺术与工程实验班、陶瓷综合材料与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日用陶瓷、产业陶瓷)、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工艺美术考试形式:江西省采用美术统考成绩,其余省份组织校考【线上初选(素描)+线下复试(素描、色彩)】

  16、山东艺术学院(1)山东省统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不再组织校考,采用山东美术统考成绩。(2)山东省校考专业:绘画、雕塑、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仅限山东省考生参加校考,美术统考成绩初选合格后,线下组织校考。(3)省外: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不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面向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西藏等省份招生。

  17、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电话询问学校招生办,确定2022年全面取消校考,所有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18、湖北美术学院理论类专业(含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面向全国招生,不组织校考,考生美术统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绘画设计类:美术统考成绩初选+现场校考

  19、广州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组织校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属于理论类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后,广东考生、省外(不划定分省计划)考生分别按文化成绩录取。美术学(美术教育):仅招收广东省考生,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艺术教育:仅面向少数省份招生,广东省考生需要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或书法类统考合格线,省外考生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统考合格线,分省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20、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专业: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工艺美术、动画(中英校际交流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英校际交流项目)、中国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雕塑、公共艺术、绘画(壁画)、绘画(装饰绘画)广西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初选+线下考试区外考生:不组织校考,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暂未公布。

  21、四川美术学院理论类专业(含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不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考生美术统考合格,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组织校考。

  22、四川音乐学院电话询问学校招生办,确定2022年仍然执行2021年的艺考政策,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23、云南艺术学院待定

  24、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及雕塑专业:不组织专业课校考,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专业课校考,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安徽省艺术管理、艺术史论专业也可参加模块二考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5、新疆艺术学院经网友询问学校招生办,得到回复2022年仍然执行2021年的艺考政策,美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

26-30、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5所音乐学院不设置美术类专业。

  18所参照独立设置执行的本科院校

  01、清华大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类: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初选,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分专业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组织现场校考。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我校将根据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02、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专业:环境设计(光影空间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动画、漫画、动画 (游戏艺术方向)、新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校考形式:线上初试 + 线下复试

  03、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线上初试(素描)+线下复试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免收学费:仅招北京市考生,不组织校考,综合成绩=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1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04、北京服装学院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美术师范专业:仅限北京市考生报考,不组织校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河北、山东使用美术统考成绩,其余省份考生参加校考【线上考试(创意造型基础)】。

  05、天津工业大学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动画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在部分省市编制分省计划,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06、东华大学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统考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校考省份: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和港澳台侨地区的考生在初选的基础上组织网络远程校考(素描、色彩、设计科目),其中海南、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新疆、云南、山西、陕西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

  07、上海大学(1)招生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含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2)上海市考生:除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需要校考外,其余专业组织校考,使用上海美术统考成绩录取;(3)动画、美术学(美术史论):面向省外部分省份招生,不组织校考,采用各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动画专业2022年招生范围:江苏、山东、河南、湖南、上海、四川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2022年招生范围: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安徽(4)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面向30个外省市考生组织校考。

  08、江南大学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统考省份: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4个省(市)使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校考省份: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省(区、市)和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线上校考(素描、色彩、设计基础)。

  09、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美术类(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美术类(二):雕塑、公共艺术,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考生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四):绘画专业,面向全国考生组织校考,初试【在线录制视频并上传,上传9幅本人作品(素描3幅、色彩3幅、速写3幅)】+复试【现场笔试,素描肖像写生、色彩肖像写生、命题创作】

  10、北京印刷学院(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4个本科专业)(一)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采用校考成绩录取,将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编制分省计划,根据我校录取原则录取。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招生,依据考生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后组织线上考试(综合造型基础)。(二)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编制分省计划,根据我校录取原则录取。面向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招生。

  11、苏州大学(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江苏等省份招生。其中,江苏考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其余省份考生需要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面向北京、河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省份招生,使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我校不组织校考。

  12、浙江理工大学(限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个专业)(1)浙江省:使用浙江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商业插画)(2)省外:线上初试(素描)+线下复试(素描、色彩、速写)。招生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省份: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

  13、浙江传媒学院(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专业)招生专业: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省份: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份。考试形式:不组织校考,使用上述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14、内蒙古艺术学院(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专业)考试形式: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15、武汉设计工程学院(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3个专业)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招生省份:湖北、浙江两省采用美术统考成绩,江西、安徽、广东、河南、山东、江苏等六省组织线上校考【素描(画照片)、情景速写(默写)、色彩(画照片)】。

  16、河北美术学院(仅限书法学、雕塑、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11个专业)。

17、18、 浙江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等两所音乐学院不设置美术类本科专业。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为互联网整合,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很多家长都在打听一件事情

那就是新一年海宁小学、初中的

学区划分什么时候出来?

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关于做好2022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家长什么时候要给孩子报名?

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为有序做好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小学新生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初中新生2022年小学毕业生

2.符合《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意见(修订稿)》(海教〔2022〕45号)文件所规定的“招生批次”中第1~8批条件之一。

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1.具有“两证”,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提供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房卡的,还须提供新生及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或通过父(母)“浙里办”账号的查询截图,下同)。

2.父(母)及本人确无房产,祖辈有效房产在学区内的新生(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新生及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等材料原件。如新生和祖辈的户籍不在一起,还须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3.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地址确认学区)。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提供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房卡的,还须提供新生及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

4.仅具有学区内户籍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原件。

5.具有本市非同一镇或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原件。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

7.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现场验证时携带:户口本、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入学积分表等材料原件。

以上第1~8批次中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须提供其它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1.“两证”是指新生户籍和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有效房产在同一镇或四街道范围内。

2.“有效房产”: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新生父(母)的直管公房、廉租房,能提供有效证明,且新生和父母均无其它房产的,等同于“有效房产”。

3.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视作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同一地址。

3.新生户籍、有效房产、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均在2022年3月31日前(因新冠疫情影响, 新生户籍、有效房产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不变)。

4.如需办理流动人口积分的,办理完成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具体办理事宜、所需材料咨询所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且2022年秋季要求在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生,请家长(监护人)按规定申请预报名。

全市各公办小学、初中。

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学区

1.实验小学:海宁大道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海州西路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联合村的户籍新生。

2.紫微小学: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北关桥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硖石路以南、赵家漾路以西、横塘河以南、碧云南路以西、水月亭路以北、赵家漾路及农丰路以西、南苑路以北的区域。

3.南苑小学:海宁大道以东、海州西路以南、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钱江路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庄村和新桥村的户籍新生,硖石街道原农丰村(农丰路以西)的户籍新生。

4.桃园小学:赵家漾路以东、硖石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北关桥路以北、西山路以东、隆兴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南和以西、横塘河以北的区域;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前办理的户籍和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5.硖石小学:麻泾港以东、钱江东路以北、农丰路及赵家漾路以东、水月亭东路以南、碧云路以东、长山河以南、环城东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硖石街道原长田村、荷叶村、双合村、联和村、军民村、永丰村、南漾村、杨汇桥村、西环村、高丰村、群利村、长园村、农丰村(农丰路东)的户籍新生。

6.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文苑小学:海宁大道以东、钱江路以南、九虎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东长村的户籍新生。

7.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静安小学:九虎路以东、钱江路以南、麻泾港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

8.海洲小学:海涛路以东、联合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洛溪河以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西郊村、伊桥村、双凤村、民和村、金龙村、张店村的户籍新生。

9.经开区实验小学:海涛路以东、洛隆路以南、双联路以东、由拳路以南、皮都路以西、隆兴港以南、铁路以西北、海宁大道以西、联合路以北的区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10.鹃湖学校(小学部):文苑北路以东、铁路以北、皮都路以东、由拳路以南、铁路以西北、隆兴港以南、西山路以北的区域;海昌街道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的户籍新生。

11.狮岭学校(小学部):长山河以东和以北的区域(2018年6月1日起办理的户籍或不动产权证);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长山村、星光村的户籍新生。

12.马桥中心小学:马桥街道区域。

13.许村镇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许桥村,许村大道以东的许村社区、南联村、团结村。

14.许村镇中心小学(龙渡校区):许村镇龙渡社区(碧桂园、望湖公馆、柳岸春风、中宝府邸、湖映府、万朵城、兰园、玉兰花苑、海棠府、万锦花苑、湖光锦苑)、双联村、景树村,许村大道以西的许村社区、南联村、团结村。

15.许村镇中心小学(永福校区):许村镇永福村。

16.许村镇中心小学(荡湾校区):许村镇荡湾村、庄湾村。

17.许村镇中心小学(孙桥校区):许村镇孙桥村、新益村。

18.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许巷集镇)、海王村、花园村、许巷村、塘桥村。

19.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翁埠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翁埠集镇)、翁埠村。

20.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联合一小校区):许村镇巷东村、红旗村。

21.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联合二小校区):许村镇许巷社区(海澜半岛、君临阁、杭宁府、侨福明园)、前进村、胜利村。

22.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中心校区):许村镇文桥村、新华村(沈士集镇)、茗山村、李家村、联盟村(御汇苑)、科同村。

23.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东联校区):许村镇杨渡村(杨渡集镇)、报国村。

24.长安镇中心小学:长安镇虹桥社区(居民户籍)、修川社区(除康桥名园外)、怡院社区、长郊社区(除紫云居、财富之星外)、虹金村、城东村、肖王村(东西大道以北、修川路以东区域,长安路以北、三里塘港以东区域)。

25.仰山小学:长安镇仰山社区、修川社区(康桥名园、城西菜场)、长河社区、金港村、老庄村、新民村、天明村、东陈村、褚石村、肖王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修川路以西、长安路以南区域)。

26.长安镇辛江中心小学:长安镇长郊社区(紫云居、财富之星)、辛江村、德丰村、东升村、兴福村、兴城村、陆泽村、泰山村、大型村。

27.长安镇盐仓学校(本部):长安镇春澜社区、港湾社区、盐仓村、鹿耳村、红色村。

28.长安镇盐仓学校(聆涛小学):长安镇聆涛社区。

29.钱塘实验小学(暂名):长安镇创智社区。暂安排在聆涛小学办学。

30.周王庙镇中心小学: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博儒桥村、长春村、星火村、联民村、新建村、上林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北区域)。

31.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小学部):周王庙镇荆山村、云龙村、胡斗村、之江村、石井村、双涧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

32.盐官镇中心小学:盐官镇安澜社区、春熙社区、祝会村、联农村、城北村、盐官村、新星村、安星村、中新村。

33.盐官镇丰士中心小学:盐官镇丰兴社区、联群村、万寿村、红友村、包王村、丰士村。

34.盐官镇郭店中心小学:盐官镇郭溪社区、联丰村、桃园村、群益村、广福村、郭店村。

35.斜桥镇中心小学:斜桥镇斜桥社区、三联村、斜桥村、新农村、斜西村、黄墩村、仲乐村、乐农村。

36.斜桥镇庆云中心小学:斜桥镇庆云社区、洛溪社区、望河社区、万星村、华丰村、庆云村、永合村、路仲村、光明村。

37.斜桥镇祝场中心小学:斜桥镇金石村、祝东村、祝场村。

38.丁桥镇中心小学:丁桥镇诸桥村、两丰村、群海村、海星村、永胜村、芦湾村、丁桥村、民利村、丁桥社区、保胜村、万新村(24~31组)、海潮村(17~31组)。

39.丁桥镇新仓中心小学:丁桥镇金扬村、新仓村、利群村、万新村(1~23组)、海潮村(1~16组,海潮苑)。

40.袁花镇中心小学:袁花镇河东街社区、河西街社区、花溪社区(原天仙街社区区域)、双丰村、新袁村、镇东村、夹山村、长啸村、红晓村、红新村、镇西村、龙联村。

41.袁花镇谈桥中心小学:袁花镇花溪社区(原彭墩社区区域)、彭墩村、谈桥村、梨园村、东风村、濮桥村。

42.黄湾镇中心小学:黄湾镇黄湾社区、钱江村、五丰村、黄湾村、黄山村、闸口村、尖山村、大临村。

43.行知小学:黄湾镇尖山社区。

1.第一初中:海州西路以北、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张店村、伊桥村和联合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金利村、迎丰村的户籍新生。

2.南苑中学:江南大道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东、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东、塘南东路以南、碧云南路以西、海州东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的区域;硖石街道原荷叶村、联和村、双合村、军民村、高丰村、长园村、农丰村的户籍学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的户籍学生。

3.硖石中学:塘南东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隆兴港以北、铁路以东南、长山河以西南、海宁海盐交界河以西、海州东路以北、碧云南路以东的区域;硖石街道原永丰村、南漾村、杨汇桥村、长田村、西环村、群利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4.紫微初中:海涛路以东、海州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钱江西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江南大道以南的区域;海洲街道原金龙村、民和村、双凤村、东长村、新庄村、新桥村、西郊村的户籍学生;马桥街道先锋村、柏墅村、新场村、正阳村、马桥村、民胜村、利众村、新塘村、桐溪社区、丰收社区、经都社区。

5.海昌初中(暂名):长山河以东北、铁路以西北、隆兴港以南、西山路以北、文苑路以东、铁路以西北、海涛路以东的区域;海昌街道横山社区、狮岭社区、硖东社区、东郊社区、利民村、双喜村、双山村、长山村、星光村、硖西社区、火炬社区、隆兴社区、胜利社区的户籍新生。

6.第五中学(含龙渡初中):许村镇景树村、海王村、花园村、红旗村、巷东村、塘桥村、翁埠村、前进村、胜利村、许巷村、科同村(科同集镇)、李家村、茗山村、新华村(沈士集镇)、文桥村、报国村、杨渡村(杨渡集镇)、联盟村(御汇苑)、双联村、许巷社区(许巷集镇、翁埠集镇、海澜半岛、君临阁)、龙渡社区(碧桂园、望湖公馆、柳岸春风、龙渡广场、中宝府邸、湖映府、万朵城、玉兰花园、海棠府、兰园、湖光景苑、万景花苑)、许村社区(沈西组)。第五中学与龙渡初中的学区划分由学校公告确定。

7.许村中学:许村镇荡湾村、庄湾村、孙桥村、永福村、新益村、团结村、许桥村、南联村、许村社区(除沈西组外)。

8.长安初中(长安校区):长安镇褚石村、东陈村、虹金村、新民村、城东村、老庄村、肖王村、金港村、兴福村、东升村、德丰村、辛江村、大型村、兴城村、陆泽村、泰山村、天明村、虹桥社区、修川社区、怡院社区、长郊社区、仰山社区。

9.长安初中(聆涛校区):长安镇盐仓村、鹿耳村、红色村、港湾社区、春澜社区、聆涛社区、创智社区。

10.周王庙镇钱塘江学校(初中部):周王庙镇荆山村、云龙村、胡斗村、之江村、石井村、双涧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南区域)。

11.周王庙初中:周王庙镇周王庙社区、博儒桥村、长春村、星火村、联民村、新建村、上林村、陈桥村(东西大道以北区域)。

12.盐官初中:盐官镇广福村、联丰村、桃园村、群益村、郭店村、联群村、万寿村、红友村、包王村、丰士村、丰兴社区、郭溪社区。

13.第三中学:盐官镇盐官村、安澜社区、春熙社区、祝会村、联农村、城北村、中新村、新星村、安星村。

14.斜桥中学:斜桥镇区域。

15.丁桥中学:丁桥镇区域。

16.第二中学:袁花镇区域。

17.行知初中:黄湾镇区域。

1.海宁市户籍新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同时,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适龄,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于当年正常报名就读的海宁市户籍新生,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相关医学诊断开具缓学证明。超龄,但需参加今年报名招录的海宁市户籍新生,也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到教育局基教科凭此前开具的缓学证明做好登记,否则无法正常参加网上报名预登记,将影响入学批次。

2.非海宁市户籍新生:无需参加网上登记申请,根据不同招生批次的时间安排,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报名,否则全部作废。

1.网上登记申请:5月12日~17日

具有海宁市户籍的新生,家长(监护人)须进行网上登记申请,2022年5月12日8:30开始,至2022年5月17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办理。网上登记申请的时间先后,与学校录取无关;未参加网上登记申请的,录取时批次延后。(网上登记申请的办法详见第五点“网上登记办法”)

非海宁市户籍的新生无需参加网上登记申请。

2.现场预报名:按招生批次及招生区域分别进行。

第一次:5月21日(周六)8:30~16:30,第1~4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与网上登记申请信息一致的证件材料,到相应学区的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第二次:6月18日(周六)8:30~16:30,四街道范围第5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与网上登记申请信息一致的证件材料,在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

第三次:7月9日(周六)8:30~16:30,四街道范围第6~8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在硖石小学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由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八镇范围第5~8招生批次的新生,家长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和预报名。

未进行网上登记申请的海宁市户籍新生参加第一次的现场预报名,取时批次延后错过规定时间现场预报名的 可在后一次现场预报名时进行验证、补录,但录取时批次延后

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的无需参加网上登记,家长可于2022年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的学校。四街道范围的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有空余学位的乡镇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转学申请。

新生预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第1~3批次: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市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至其他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放在所有第3批次后统筹安排;错过报名的,由市教育局根据补报名时间及资源情况统筹安排。

2.第4~8批次:根据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够时,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第4批次按落户时间排序,第5、6批次按房产证件时间排序,第7批次按营业执照或社保缴纳时间排序,第8批次按积分高低排序。

四街道范围内的学校面向“招生批次”第7、8批次的对象招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须满三年及以上(连续缴纳,补缴无效),当学校招生计划未招满时,才可录取。

预告:长安镇盐仓学校(含聆涛校区)面向“招生批次”第7、8批次的对象招生时,营业执照或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2023年调整为“一年”;2024年调整为“两年”;2025年起调整为“三年”。

1.军人、高层次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的子女,按相关政策文件享受优待入学。申请材料要求在2022年4月底前提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按相关政策予以安排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2.符合二胎三胎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条件的新生,报名申请同一学校的,按正常途径和时间进行预报名并提出申请,由家长在线下验证时与学校提出,并经由学校对照学生名单后,予以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1.招生学校将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统一安排的新生,由市教育局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市教育局审批下发给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新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海宁市户籍的新生报名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须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超龄,但需参加今年报名的海宁市户籍新生 必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凭此前开具的缓学证明做好登记。网上登记申请办法如下:

家长(监护人,下同)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先以家长身份证注册账号,再在“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为保证使用本系统报名过程中界面清晰、上传顺利,建议最好在电脑上操作,电脑端操作请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用手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需下载“浙里办”APP。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免费注册”并完成用户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

1.进入“招生平台”后,请家长先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了解招生政策。点击划横线的标题,可详细了解本市2022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及咨询信息。

点击“招生平台”的“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系统”→选择“2022学年海宁市公办小学招生登记”或“2022学年海宁市公办初中招生登记”点击进入→输入报名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进入“申请表”页面。

3.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须填写准确,“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2)“监护人信息”一般指新生父母,如父母离异,请填写具有抚养权的一方信息;如父母均已不在,请填写法定监护人的信息,并在“备注”栏写明。

(3)新生户籍信息中的“本地址落户时间”请填报户口本上新生本人页登记的户籍落在目前地址的时间(年月日)。“户籍详址”请按户口本上的地址填写。

(4)“有效房产信息”请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下同)上的信息填写。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请按自建房信息填写,“房产证号”一栏填上“自建房”。城镇商品住宅房被政府征迁的,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进行填写,“房产证号”一栏填写“安置房协议”,在“备注”栏写明被拆旧房的地址,“办理时间”填签协议的时间。

(5)新生户籍及有效房产的所在镇(街道)及社区(村)务必选对,否则将影响录取批次和学区的认定。近几年社区(村)、门牌地址都有调整,请在填报前先确认户籍地址、房产地址的社区(村)是否符合现在的实际状况,再进行填报。

(6)如选择用非新生户籍地“有效房产”申请入学(即第5批次),请在“有效房产信息”栏目填报相应的信息。

(7)如选择新生父母经商或务工的所在辖区申请入学(即第7批次),请在下面“备注”栏选择其一,填报相应信息。

(8)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采集”按钮,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状态栏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9)请务必记住“申请号”,学校现场验证时需要使用。

(10)如填报信息有误,在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17:00)前,可再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11)家长务必认真阅读系统中的“填表说明”,须承诺系统“申请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合法、真实,并同意接受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若因所填信息不实而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文件和咨询信息,均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进行查询。

关于做好2022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营造公民办教育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生态,现就我市2022学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浙江宏达学校

在海宁市范围内实施招生。如在海宁市范围内未完成招生计划,补招时,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嘉兴市范围内实施招生。

小学新生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初中新生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新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具有海宁市户籍。

2.新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海宁市公安局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新生本人具有海宁市幼儿园、小学的学籍。

4.新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海宁市的有效房产(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

(一)政策生。根据《海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与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二)直升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由小学部申请同一学校初中部的新生。

一年级6班,共计252人。

七年级10班,共计420人。

1.政策生申请:于4月底前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申请材料,错过时间不再受理。

2.直升生申请:于4月2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直升申请。

1.网上报名线下验证5月12日8﹕30~14日17﹕00,符合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 “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同时须携带相应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未参加网上报名或现场验证的,入学申请视为无效。

2. 报名要求。“报名系统”为海宁市中小学招生报名的唯一系统,民办学校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任何形式的预报名,在“报名系统”外自行登记并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报名时间截止后,入学申请信息不能更改。

3. 操作办法。网上报名的具体登录和操作办法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1.审核公示:5月上旬市教育局基教科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并公示政策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

2.直接录取:政策生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9日前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网上报名。

1.名单公示:就读学校须对所有申请直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材料提交:直升生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于4月28日前提交市教育局基教科,错过时间不再受理

3.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基教科于4月底前完成材料审核。

4.录取方法:申请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的,全部录取;如多于空余学位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5月9日前市教育局完成直升生的录取工作。

如需电脑派位,则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录取新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

第三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政策生、直升生后的剩余学位数,用于录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新生。凡网上报名登记信息通过审核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材料弄虚作假、重复预报名及无效信息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1.材料审核:5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新生的材料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

2.录取方法: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未超出剩余学位数,全部录取;如多于空余学位数的,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3.电脑派位:5月16日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号码为新生身份证号码。电脑派位由市教育局委托公证机构组织,小学、初中各5名新生家长代表可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代表名单由公证机构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全程接受监督,录取结果及时公布。

4.其他事项: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提交后,将无法再改换“公办学校”,反之相同。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再申请公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家长于5月17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公办学校的网上登记申请;非海宁市适龄户籍新生,如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家长于7月9日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安排查询《2022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

第一次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实施补招。

1.补报时间:2022年7月9日8:30~17:00,如第一次报名录取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名。

2.补招办法:网上申请、材料审核、录取办法等同前。

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得再参加民办学校补招。补招时未被录取且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新生,如公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按照“同批靠后”的原则进行统筹录取。

录取名单由市教育局审核公布后,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报到、注册等具体事项说明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家长。

1.严格控制班额。民办学校须严格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编班,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2.规范直升流程。须认真做好直升生的报名申请工作,应将相关政策通知到位,不得隐瞒或劝阻家长。

3.实施均衡编班。民办学校须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实施学生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

4.严禁掐尖招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学校不得举行“校园开放日”,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预约招生,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5.规范收费行为。民办学校开学收费前应提前告知学生家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栏及招生场所进行公示。应严格按照向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增加项目、提高标准。学费、住宿费等不得跨学期收取。

6.严肃执纪问责。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

新生户籍、有效房产取得的截止时间

社保缴纳等材料的取得或计算时间不变

为有序做好2022年秋季海宁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现将网上登记申请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符合条件且2022年秋季要求在海宁市幼儿园就读小班的新生,请家长(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一)申请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2.海宁市户籍,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新生年龄超过规定的出生日期或户籍迁入时间在截止时间后的,均不受理网上登记申请,请直接参加现场预报名。

非海宁市户籍的新生申请就读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不参加网上登记,直接参加第二次现场预报名。

(二)申请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2.海宁市户籍或家长在海宁市落户、购房、经商、务工等。

网上登记申请时间为:2022年4月7日8:30至4月11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时间先后与幼儿园录取无关。

申请中大班插班的,不进行网上登记,请家长于2022年4月25日~29日期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幼儿园(“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有海宁市所有幼儿园的招生咨询电话)。

家长以个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电脑和手机均可操作。电脑操作请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操作需下载“浙里办”APP。为保证网上登记过程中界面清晰、填报顺利,建议最好使用电脑操作。

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下面的一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具体登录步骤如下: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确定”→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

打开“浙里办”APP→以新生家长用户“个人登录”(没有账号的点击“去注册”)→在搜索框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搜索到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嘉兴市、海宁市”点击“切换”→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报名平台,选择“海宁市”→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文末(附件1)

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招生平台”的内容,点击划横线的标题,可详细了解相关的招生政策及咨询信息(即日起就可登录查看)。

在规定“登记时间”内,家长根据自身的申请条件和意愿选择相应登录口:点击“招生平台”下面的“报名”按钮后进入“海宁市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申请登记”或“民办园申请登记”。

公办园或民办园的选项只能选择其一,提交后无法更换。

(1)选择“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申请登记”

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选择“申请新生户籍所在招生辖区幼儿园(填写表一)”或“申请非新生户籍所在招生辖区幼儿园(填写表二)”→进入“申请表”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表一或表二的选项只能选择其一,提交后无法更换。

(2)选择“民办园申请登记”

输入新生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点击“登录”→选择申请的幼儿园,点击“前往报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点击“已阅读”→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后点击“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然后点击“同意”→进入“申请表”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确认采集”→显示“您的材料提交成功”,并自动跳转显示“申请号”,显示“信息采集已完成”,即成功完成申请。

申请表的选择和填写,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填表说明”》(文末附件2)或《民办园“填表说明”》(文末附件3),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若家长有多个孩子需登记申请就读小班,完成一个取得“申请号”后,在页面下方点击“多子女申请”,再次进入“招生平台”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和方法与前面相同。

根据招生登记申请情况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教育局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各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范围,于5月上旬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的“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海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公布,各幼儿园招生方案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一起予以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1.“A类生”家长于5月14日(周六),到“招生服务区”内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幼儿园查验相关证件。同时与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家长在“报名系统”登记的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凡登记申请信息真实有效的进行录取;无效信息、重复登记及弄虚作假的均作废,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幼儿园招生方案中的“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先后录取(房产证办理时间、新生户籍落户时间)。

2.B类生和C类生(含未录取的“A类生”)家长于5月21日(周六),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幼儿园查验相关证件。具体见《海宁市幼儿园第二次招生报名通告》(5月18日公布在“海宁市幼儿园招生平台”、“海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处)。

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由幼儿园按“招生类别”先后录取;当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幼儿园招生方案中的“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先后录取(房产证办理时间、新生户籍落户时间等)。

3.家长享受军人、引进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和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于4月15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完成审核、公示后,按政策生类别分批予以安排,由录取幼儿园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符合并申请二孩(三孩)优待入园的新生,家长于4月15日前向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主办单位和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与同一“招生类别”的新生同时进行现场预报名、公示、录取等。

二孩(三孩)实行优待入园的政策说明: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二孩(三孩)申请大孩(二孩)所在幼儿园的,在同一“招生类别”内优先录取。招生服务区调整的,如二孩(三孩)申请材料与大孩(二孩)录取当年的申请材料和服务区相匹配,允许跨服务区申请大孩(二孩)所在幼儿园。

5.属于下列情况的,可参加相应时间段的幼儿园现场预报名,但排在“招生类别”同一类中的所有新生后面录取:未参加网上招生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信息的,新生户籍或“有效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超年龄缓读小班的。

1.各招生幼儿园将本园拟录取名单上报主办单位审核确定。

2.招生幼儿园将拟录取名单在本园门口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无误的,由招生幼儿园通知家长办理注册手续。

《网上登记办法》(附件1)

《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填表说明”》(附件2)

《民办园“填表说明”》(附件3)

文章来源:大潮网、海宁教育

本微信号文章转载目的在于网络分享传播正能量,不构成任何商业投资。所有文章 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本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整改或删除相关内容。(今日盐官)

一图读懂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2.今年我市初中招生对象

  2021年初招文件明确规定,我市初中招生对象主要有三类:

  (1)具有我市小学正式学籍且全国电子学籍档案完整并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但在晋江市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

  (3)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

  即:具有“学籍”或“户籍”或“房籍”。

提醒:无法完整提供招生文件所列有效证件、全国电子学籍手续不完整的、未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非晋江户籍学生(不含父母已在我市购房者)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上述第(2)(3)类别学生应到相应教委(育)办登记报名,填写《2021年晋江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参与我市民办学校派位的非晋江学籍学生同样需要到户籍或房产所在地教委(育)办登记报名。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下同

4.非晋江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所需证件

  在本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应持相应有效证件于6月7日至6月11日在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其中,

  (1)外籍人士、港澳台籍人员应提供《护照》、《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应提供父(母)《军官证》和《户口簿》;

  (3)已在我市购房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

  (4)已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和《户口簿》;

  (5)其它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户口簿》。

5.初招文件要求的有效证件办理时间和购房户学位规定

  本文件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证件的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月1日前,即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办妥的证件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本文件所有购房户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6.初中招生对购房户暂无户籍迁移要求,但在入学资格和服务区划分方面有差别

  学生可凭父母购房情况申请入学。本文件明确规定如果出现同一个社区因道路问题被划分为两所中学服务区,统一处理办法为:户籍人口按社区为依据统一划归一所中学,无户籍人口依房产所在地或务工地按实际划归相应中学(例:两个学生均居住瑞璟小区,其中甲已落户梅庭社区,则该生属实验中学片区;乙只有瑞璟小区房产,未落户梅庭社区,则该生属平山中学片区)。提醒:个别区域因学位紧张,实行分类招生政策,符合“两一致”招生对象优先入学。

7.市(镇)区购房户的子女申请就读市(镇)区中学的不需要另行办理跨镇跨区手续

  继续实施市(镇)区购房户子女允许就读市(镇)区中学政策。在市区或镇区购房并已实际入住需要跨区域入学的,应由家长在小学毕业时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房产证或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先由各小学验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汇总到各镇教委(育)办,再由各镇教委(育)办连同外镇户籍学生一并汇总并通过教育局集中转送购房地教委(育)办,最后由接收镇(街道)统一按父(母)购房地所属片区中学安排入学。接收学校应负责统一报住建局认定,如发现造假者退回原户籍地,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提醒:跨入市(镇)区学位紧张的,需具备“两一致”入学条件。

8.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但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我市升学

  在外县市小学就读的非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若父母已在辖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应于6月25日前到“房籍”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初招表》由教委(育)办代为填写,相关材料教委(育)办应留底备查。报名时应提供父(母)的《房产证》及复印件(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基本信息页》和《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提醒:学位紧张区域,需具备“两一致”入学条件。

9.符合政策优待对象照顾入学办法

  (1)原有晋江户籍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继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街道)任选一所公办中学就读,任选范围不包括公开进行电脑派位的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报名时须提供市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或市见义勇为协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本镇(街道)教委(育)办办理相关手续。

  (2)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升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7〕63号)精神,报名时须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影印件、户籍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少年花名册。

  (3)优秀人才子女升学。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19〕138号)精神,积极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支持和帮助。泉州市级认定的第一至第三层次优秀人才,允许其直系子女在全市公办中学中任选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若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列入民办初中政策照顾生对象,由市招办单列录取占用学校招生计划数;泉州市级认定的第四、第五层次优秀人才,按其房产或工作地隶属,允许其在我市小学毕业的直系子女参加晋江一中或养正中学(新校区)或泉州五中桥南校区初一招生的电脑派位,未中签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其他优质公办学校入学(采取电脑派位招生入学学校除外)。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或晋江市人社局、教育局核准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产证》申请入学。

  (4)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升学。参照《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精神,规模企业的核心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20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申请初中入学,可任选公办中学入学(其招生名额由市招办单列安排)。报名时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与个人完税证明、社保缴费凭证。

  (5)“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选择中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200名,可与父(母)务工地和《居住地》所在地一致的镇(街道)户籍人口同等参加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派位招生,或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初中校申请入学(不含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每所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学生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学校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学校入学【报名时提供积分办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到落户镇(街道)教委(育)办申请入学,由教委(育)办按个人意愿和排名顺序安排到申请中学或服务区中学入学】。

10.晋江户籍学生六种情况可申请跨镇(街道)入学

  鉴于城镇化发展与本市户籍特殊学生入学的实际需求,在确保辖区服务对象入学的基础上,教育资源相对充足的学校,剩余学位可以招收以下需异地入学的适龄儿童:

  (1)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在服务区内、孩子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提供能体现亲子关系的《户口簿》及父母的《结婚证》);

  (2)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需委托其它亲属监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部队或人武部门证明和《户口簿》);

  (3)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经商办企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尚在生产经营,2022年起办证时间需满一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含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年度报告》、《租赁合同》等尚在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及《户口簿》);

  (4)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父母《行政介绍信》(《干部履历表》)和《户口簿》);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服务区内亲属(限指父母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监护的小学毕业生(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直系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监护亲属《房产证》或《户口簿》等);

  (6)父母在非户籍地务工,在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子女可在企业服务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提供父(母)的《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及《户口簿》)。

11.来晋务工人员子女跨镇(街道)入学

  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如因父母务工地有较大变化,确需跨镇申请入学的,应参照本地户籍学生跨镇入学申请程序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其中,申请跨入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和我市达标高中完中校初中部的必须提供父母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2.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如何招生

  两所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场审核材料,6月25日公示片区拟参加电脑派位对象的报名名单,7月5日左右组织电脑派位。

  晋江一中初中招生全部纳入以青阳、梅岭街道为主的中心城区派位招生,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中招生全部纳入以安海镇为主的城市次中心派位招生。

  一是父母已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内购房(执有《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是父母户籍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但子女属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

  三是在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

  四是获评我市“荣誉市民”的子女;

  五是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

  六是符合各级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提醒:小学毕业生如果出现同时具备参与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初中校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

  电脑派位招生。晋江一中初一年面向持有青阳、梅岭街道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410名;养正中学(新校区)初一年面向持有安海镇户籍(含区域内购房户)的小学毕业生招收410名。符合参加电脑派位的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可向招生学校申请签约捆绑参加电脑派位。

13.平山、实验、华侨三所中学服务区交叉区域如何招生

  实验中学服务区:迎宾路以南、泉安中路以东、莲屿街以南所划区域(包括青阳街道莲屿、高霞、普照、洪宅垵、象山、陈村、晓升社区,梅岭街道梅庭、许厝、碧山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

  华侨中学服务区:莲屿街以北、泉安中路以西、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石鼓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所划区域(包括青阳街道青新、青华、阳光、锦青、永福里、霞行、曾井社区,梅岭街道梅山、梅青、桂山、蔡厝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

  平山中学服务区:晋宁路以东、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区域(包括梅岭街道岭山、竹树下、竹园、沟头、赤西、双沟、晋阳、三光天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在区域内持1年及以上社保的务工人员子女)。

  当这三所学校学位不足时,按如下顺序招生:第一类别为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第二类别为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第三类别为服务区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住宅业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当该类学生量大于学位数时采取派位办法或抽签办法。实行电脑派位的学校,分类招生应一次性告知不同类学生的招收时间、招收办法,避免引起误会,同类别学生应公平享受平等的派位资格。小学毕业生如出现同时具备参与实验中学、华侨中学、平山中学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材料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对符合条件但未能派到学位者,市教育局将协调或当场派取到磁灶、灵源等镇(街道)预计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升学。

提醒:“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14.泉州五中桥南校区如何招生

  泉州五中桥南校区具体招生办法由池店镇初中招生领导组依据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小学毕业生如果出现同时具备参与晋江一中、养正中学(新校区)、泉州五中桥南校区等初中校派位资格,凭家长申请和学籍所在地小学证明只能选择申请参加一所学校报名。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则取消派位资格。

15.小学毕业班学生需参加质量监测

  小学毕业班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毕业班质量监测,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未在我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非晋江户籍学生(不含父母已在我市购房者)不纳入我市初中招生对象。晋江户籍小学毕业生回原籍或因购房拟就读我市的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可由教委(育)办指定到一所小学参加毕业班质量监测(本部分学生学业不纳入市教育局对该小学教学质量评价范围,但纳入小学升初中质量评价监测起点数据)。

16.证件办理时间调整预告

  ①从2022年秋季起,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前)。

  ②从2022年秋季起,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17.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个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8.各镇(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联络方式

  青阳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2

  梅岭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1

  西园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1

  罗山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7

  新塘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5

  灵源街道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5

  陈埭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4

  池店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6

  磁灶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1

  紫帽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4

  内坑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2

  安海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0

  东石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1

  永和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9

  龙湖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2

  英林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1

  金井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4

  深沪镇初中招生领导组办公室:4

原标题: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出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浦北中学小升初录取分数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