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代码是多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现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细则》适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明确了取消自学考试专业审批后各相关主体的职责,规定了专业开考、调整、停考、监督等各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自2018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和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军队考委)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专业登记(系统启用事项另行通知)。

  二、《专业清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总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开考自学考试专业应限于《专业清单》范围内,严格按照《专业清单》所列专业名称和专业层次开展相关工作。全国考委将对《专业清单》进行年度审议并适时调整,各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如需开考《专业清单》以外的专业,可向全国考委提出建议,专业列入《专业清单》后方可开考。

  三、各地和军队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依据《专业清单》进行专业调整。新开考专业应使用《专业清单》内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统一专业类型,并按照现行专业基本规范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现开考专业应参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专业;无法调整为《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应在3年内逐步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最迟于2021年下半年前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四、专业调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地和军队要本着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顺利实施。要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全国考委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适应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和办考力量设置,以满足学习者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适应职业发展、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可根据需要制定或调整专业考试计划。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委)以及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军队考委)结合当地或军队实际在《专业清单》范围内确定开考专业,制定相应的专业考试计划。

第五条  省级考委开考专业一般应面向社会开放,可接受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省级以上(含)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开考,可开展省际或区域协作开考。

第六条 军队考委开考的专业仅面向军队人员,不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  全国考委建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章  专业清单、基本规范和考试计划

第八条  《专业清单》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基本目录,确定了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开考专业的范围。

第九条  全国考委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自学考试人才培养定位,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专业清单》。

第十条 《基本规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是专业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标准和依据。

第十一条   全国考委按照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同质等效的原则,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制定《基本规范》。

第十二条  全国考委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清单》和修订《基本规范》,并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省级考委、军队考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可根据本地、军队、本部门和行业的需求向全国考委提出调整《专业清单》和修订《基本规范》的建议,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省级考委、军队考委、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于每年131日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相关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专业规范建议等材料。

(二)相关专业在专业目录内的,全国考委将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调整《专业清单》并修订《基本规范》,于当年5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三)相关专业在专业目录外且经全国考委组织专家评议通过的,全国考委将向教育部提出增补专业建议,根据专业目录修订情况适时调整《专业清单》并修订《基本规范》。

第十四条  专业考试计划从总体上确定专业考试标准,体现人才培养和评价的规格与要求,设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

第十五条  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课程教材及参考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第十六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依据《基本规范》制定适合当地和军队的专业考试计划,作为专业开考、课程建设、试题命制、考试组织、毕业审核、证书注册的依据。

第十七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开考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完成工作任务相应的专职人员以及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且已开设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主考学校应设有自学考试的办事机构并配备相应专职人员,有保证实践性课程考核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和措施;

(三)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考试计划。

第十八条  开考《专业清单》内的国家控制专业,应遴选具备开设该专业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作为主考学校,并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明确该专业的报考资格要求。

第十九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开考专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二)组织专家对拟开考专业进行论证,制定专业考试计划;

(三)通过信息系统向全国考委提交专业考试计划和其他必要的说明;

(四)全国考委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业登记。

第二十条  全国考委对已登记专业的毕业证书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予以电子注册。

第二十一条   全国考委可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已开考专业的社会需求变化及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应据此停考有关专业。

第二十二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可根据当地或军队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专业停考。

第二十三条   专业停考后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可设立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继续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在籍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特殊情况可顺延不超过2年颁发毕业证书。

已停考专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停考专业的已合格课程可用于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具体使用条件应符合其他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停考专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停考方案;

(二)通过信息系统向全国考委登记停考专业;

(三)全国考委在收到停考专业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业停考登记。

第二十五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可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适时调整已开考专业的课程设置,但须参照开考专业的程序向全国考委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全国考委负责对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设置的专业进行指导监督和质量评估。

第二十七条   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应建立自学考试专业监测机制,定期对开考的专业进行需求和质量评价。

第二十八条   违规开考或调整课程设置的专业不予登记。

第二十九条   管理混乱的专业,全国考委将视情况对相关机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专业登记。

第三十条  未登记和被取消登记的专业不得颁发毕业证书,不予办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第三十一条   所开考专业的课程质量得不到保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全国考委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机构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发布前有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

本科层次(157个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学科属性列入所属学科门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专科层次(101个专业)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列入所属专业大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

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林业及园林高新技术与管理

注:1.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

2.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原专业代码B前缀的专业类型为独立本科段,C前缀的专业类型为本科或本科段。

3.未列入本表的本科层次现开考专业,可按照学科门类自主选择清单内专业进行调整或停考。

   4.对可同时对应清单中多个专业的现开考专业,可自主选择清单中的专业进行调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汽车营销与售后技术服务

注:1.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

2.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原专业代码A前缀的专业类型为专科,C前缀的专业类型为基础科段。

3.未列入本表的专科层次现开考专业,可按照专业大类自主选择清单内专业进行调整或停考。4.对可同时对应清单中多个专业的现开考专业,可自主选择清单中的专业进行整。

改革开放后首批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以法学为主,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学校共有渝北、沙坪坝和宝圣湖3个校区,下设13个学院,23个本科专业;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情况

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二.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

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

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专业不得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申请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部分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允许跨一级学科申请,范围如下:

(1)刑事侦查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国家安全学专业接受法学、公安学、政治学、经济学、计算机科学、外国语言学专业申请;侦查学专业接受法学、公安学专业申请。

(2)人工智能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接受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申请。

(3)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接受环境科学、社会学、经济学专业申请。

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0名(含统考生、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名[仅法律(非法学)及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含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规定为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可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西南政法大学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5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一)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1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中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详阅《专业目录》。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5民商法学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1法学理论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方向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专业名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9国际法学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4刑法学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7经济法学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2019西南政法大学030106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方向方向全日制考研复试分数线详情如下:

学校名称:西南政法大学

来源:发布时间:7天前0 条评论

原标题:巅峰再对决,西政夺冠 重磅惊喜! 第十三届“信实杯”模拟法庭辩论赛 西政冠军 本次辩论赛决赛辩题及队伍 皮思博公司诉投资者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上诉方: 清华大学 V S 被上诉方: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冠军 同时,学校还获得“最佳人气队伍奖” 队员杜奕婧、艾加贝获得“优秀辩手”称号 唯谦唯坚,以理明辨 辩以明思,坐而论道 选手们展示了西政风采 冠军队伍来啦 指导老师 民商法学院教授 赵吟 参赛队员 民商法学院本科2019级 常鸣洋 民商法学院本科2020级 杜奕婧 艾加贝 黄俊淇 夏溥谦 鲍文清 团队合照 “信实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由厦门大学主办,福建信实律师事务...

声明:本文由第三方搜狐新闻提供,天眼查作为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不代表赞成本文观点。如涉及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西南政法大学有哪些专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