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
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东北林业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域名:。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五条 每年成人招生计划3000名,面向全国五个省(区)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来源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六条 专升本专业学制均为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东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