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信息采集表填错了但上交了怎么办?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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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湖北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

  一、考生基本信息采集

  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直接在网上录入个人全部报名信息。各报名点在网上报名期间要指导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说明,正确录入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准确、真实。

  (一)考生录入基本信息内容

  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由手工录入、选择确认和信息自动转换三部分组成。报名程序有若干个信息点,它包括以下内容:报名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考生类别、考试类型、报名点、考试科类、考试语种、学籍号、毕业学校、毕业类别、班级、艺术类统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方向、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体育测试项目、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收件人、英语口语、家庭主要成员、本人简历、高中阶段以来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班主任或负责人、有何特长等共38个信息点。

  1.需要考生手工录入的信息点有: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收件人、家庭主要成员、本人简历、高中阶段以来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有何特长、班主任或负责人等共16个信息点。

  2.通过下拉列表框选择确认的信息点有: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考生类别、考试语种、毕业学校、毕业类别、班级、户口所在地、英语口语、艺术类统考、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方向、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体育测试项目等共18个信息点,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下拉列表框进行选择确认。

  3.通过相关信息自动转换的信息点:一是出生日期直接由录入的身份证号转换;二是考试类型由报名号的第9位对应生成;三是考试科类由报名号的第9、10位对应生成;四是报名点由报名号关联的信息对应生成。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注意:艺术类统考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方向这两个信息点仅供普通高考艺术(文)和艺术(理)考生选择。2017年我省艺术类统考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信息时在四个类别统考中选择报考,可以兼报。选择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的考生,还须选择具体的专业方向。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分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表演四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之间可以兼报。

  5.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信息点仅供普通高考体育(文)、体育(理)的考生选择。

  6.报考技能高考(学前教育专业、会计专业、护理专业、建筑技术类、农学类、旅游类、计算机类、电子类、机械类九个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先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技能操作考试,再参加统一的文化综合考试。

  (二)信息采集具体办法和各栏目的具体要求

  1.报名号栏: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进行编排,并按科类向各报名点发放,考生领取报名号后在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时录入。报名号为十四位数,左起第一、二位为当年年份的后两位数,第三、四位为省(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湖北省为‘42’),第五至八位为市(州)、县(市、区)代码,第九位为考试类型代码,第十位为科类代码,第十一至第十四位为某一县(市、区)内某一科类考生顺序号。

  2.姓名栏:考生通过拼音、五笔等输入法直接录入,姓名无论是二个、三个或四个汉字,都从左至右直接录入,中间不能留空格,最多可录入16个汉字。姓名中的缺字,用全角“?”代替。

  3.性别栏:由考生直接选择确认。

  4.民族栏:考生根据自已户口薄上的民族信息通过下拉列表框进行选择确认。

  41-塔吉克族 42-怒族 43-乌孜别克族 44-俄罗斯族 45-鄂温克族

  56-基诺族 97-其他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5.政治面貌栏: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下拉列表框进行选择确认。

  供选择的项有:“01-中共党员”、“02-中共预备党员”、“03-共青团员”、“04-民革会员”、“05-民盟盟员”、“06-民建会员”、“07-民进会员”、“08-农工党党员”、“09-致公党党员”、“10-九三学社社员”、“11-台盟盟员”、“12-无党派民主人士”、“13-群众”。

  6.身份证号栏:由考生录入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号,宽度为18位。身份证号为18位(左起第一、二位为省(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第三至六位为市(州)、县(市、区)代码,第七至十四位为出生年月日,第十五至十八位为户口所在地身份认定的编码),最后一位为数字或字母“Ⅹ”,从第1位起依次录入至第18位。

  7.出生年月日栏:此栏信息由考生录入的身份证号(第7-14位)直接转换(由8位数字组成,前四位数为出生年份,中间两位数为出生月份,后两位数为出生日期)。

  8.考生类别栏:考生根据自己本身所属范围选择确认。考生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由系统根据考生的报名号关联的信息自动转换。应届考生根据本人的户籍类型选择“城市应届”或“农村应届”,往届考生根据本人的户籍类型选择“城市往届”或“农村往届”。

  9.考试类型栏:此栏信息由报名号第9位直接转换。第九位为“1”转换为“全国统考”;第九位为“8”转换为“技能高考”;第九位为“9”转换为“高职单招”。

  10.报名点栏:由考生报名号对应的信息自动转换。

  11.考试科类栏:由报名号第9、10位直接转换。

  普通高考考试科类:“11-文史”、“13-艺术(文)”、“14-体育(文)”、“15-理工”、“17-艺术(理)”、“18-体育(理)”。

  技能高考专业类别有:“81-学前教育专业”、“82-会计专业”、“83-护理专业”、“84-建筑技术类”、“85-农学类”、“86-旅游类“、“87-计算机类”、“88-电子类”、“89-机械类”。

  高职单招考试科类:“99高职单招”。

  12.考试语种栏: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外语语种进行选择确认,供选择的项有:“1-英语”、“2-俄语”、“3-日语”、“4-德语”、“5-法语”。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不需要选择。

  13.学籍号栏:由考生录入自己的学籍号。凡应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和1994年后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准确填写学籍号,其他不具有普通高中学籍号或中职学籍号的考生均填写 “”。

  14.毕业学校栏:考生根据自己的毕业学校进行选择确认。若考生的毕业学校不是系统中默认的毕业学校,可通过点击下拉列表框进行选择。有复读学校的往届生选择复读所在学校,无复读学校的往届生选择“社会青年”。

  15.毕业类别栏: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确认。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选择“高中毕业”;中等师范毕业考生选择“中等师范毕业”;其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考生选择“其它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职业高中毕业考生选择“职业高中毕业”;技工学校毕业考生选择“技工学校毕业”;其它中等学历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选择“其它中等学历教育学校毕业”;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考生选择“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考生选择“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16.班级栏: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确认。班级号选择考生本人高三年级所在班的班级编号,例如一班选择“01”,十一班选择“11”。有复读学校的往届生的班级号选择复读时所在班级,其他人员的班级号均填写“00”。

  17.艺术类统考栏:艺术类统考是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的省级统考。此栏供普通高考艺术(文)、艺术(理)考生选择。考生根据自己将来要报考的专业选择报考,报考统考涉及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报考统考未涉及专业的考生无须报考,四个类别统考之间可以兼报。

  18.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方向栏:此栏供艺术类选择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的考生选择。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分为: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服装表演四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之间可以兼报。

  19.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栏: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及训练项目进行选择。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如果需要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首先在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栏内选择“报考”,然后在测试项目栏内选择自己要参加的测试项目。测试项目有三个选项即为(1)三角形障碍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2)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3)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其中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取两项中的较好成绩。要参加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必须从这三项中选择一项。

  20.户口所在地栏:我省户籍考生根据自己的户口所在地进行选择确认户口所在地省份、市州及县市区。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只选择户口所在地省份。

  21.邮政编码栏:考生必须准确无误录入本人通讯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22.通讯地址栏:应冠以省、县(市、区)名称,并注明街道或住宅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最多不超过30个汉字。

  23.收件人栏:首选默认为考生本人的姓名,也可以更改为考生委托人的姓名。

  24.英语口语栏:此栏仅供普通高考考生选择。准备参加2017年上半年“英语口语等级(三级)考试”的考生须在英语口语栏选择“参加2017年4月份考试”;往届生参加过2014年、2015年、2016年“英语口语等级(三级)考试”的可选择“用以往成绩”;其他考生可以不选或者选择“不参加考试”。

  25.家庭主要成员栏:应录入父亲、母亲或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考生若为男性,关系栏请选择:“父子”或“母子”;考生若为女性,关系栏请选择:“父女”或“母女”,其它特殊情况关系栏请选择“其他”。

  26.本人简历栏:根据考生的基本情况按栏目要求填写从高中阶段(中职生从职高、中专、技校阶段)开始的学习情况。

  27.高中阶段以来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栏:奖励由考生录入高中阶段以来受到过的校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处分只录入有文字记载的处分情况,若无受奖励或处分情况就填写“无”。

  28.班主任或负责人栏:如实录入班主任的姓名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姓名。

  29.有何特长栏:应简明、真实地录入个人特长和爱好,如舞蹈、足球、钢琴等。

  30.网上支付:选择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试费用。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试费用为105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每项测试的考试费用为35元。体育测试项目选择(1)三角形障碍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或者(2)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应缴纳费用175元,选择(3)三角形障碍跑、五米三向折回跑、1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800米应缴纳费用210元。

  选择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填写完报名基本信息,并正确提交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生进入网上缴费页面,确认自己的考试费用,按系统提示选择与自己的银行卡相对应的银行与银行卡种。点击“网上支付”,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网上支付密码、附加码后点击“确认”。网上支付成功后系统会给出考生提示,显示缴费成功。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失败或成功,考生最好能通过登录网上银行、登录ATM机、电话咨询、柜台咨询等方式查询账户内余额,如果报名考试费已经支出成功,就不必担心。如果发现支付未成功则需要重新支付。

  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完成后先不缴费的考生,可以在正常报名期间的任何时候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选择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6日。

  网上支付系统支持的发卡银行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考生在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历,请一定先阅读各银行卡使用说明。

  考生的银行卡在进行网上交费之前必须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存入一定金额人民币,存入的金额一定要大于考试费。

  具体的网上支付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在网上支付时可查看操作说明。

  考生在网上支付成功后“艺术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信息项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选择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但未缴纳考试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不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二代身份证识别、比对及现场照相

  考生图像信息通过二代身份证及现场电子照相获得,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采集,可采取分散与集中的办法组织该项工作,对各报名点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进行巡回照相,其他遗漏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到教育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补照。

  现场照相期间应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比对考生身份证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信息核准无误后使用专用照相设备现场采集考生相片信息。考生身份证照片信息通过阅读器采集后保存、上交。

  三、考生信息校对及确认

  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考生相关信息后,打印出《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校对,如有错、漏应及时修改,经校对无误后打印一份交考生签字确认。信息确认是一项严肃而严谨的事情,本着谁校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允许其他人代签。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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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同学注意经常到教务处主页查看近期的各项通知,本处发布的只是其中的少部分】

关于2017届毕业生个人信息核对及统计毕业去向的通知 ()
    为全面掌握我校2017届毕业生去向情况,请各院系(单位)组织2017届毕业生在“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内完成个人信息核对及毕业去向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2017届毕业生(含14级转博的硕士)请于3月20日前,登录“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填写“单位信息”和“联系方式”,三大项均需完整,缺一不可。
    2.毕业生登录方式等请见附件“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毕业生使用说明”。学生信息由学生本人在系统里操作完成。
    二、系统有关说明:毕业生填写当前毕业去向即“单位信息”,之后如有变动可在系统内更改。如存在违约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将“解约证明”复印件交就业办备案后方可更改系统内去向。

关于遴选赴瑞士丁肇中AMS实验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瑞士丁肇中(AMS)实验室于2012年启动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合作。3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留学效益。自2017年起,双方合作将由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生调整为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更大程度满足学科人才培养及学生学术发展的需求。
2017年度该项目选拔工作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人员将赴瑞士参与丁肇中实验室有关科研工作,并在实验室有关导师指导下赴导师所在高校国家进行博士阶段学习。博士注册院校根据来自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西班牙及美国的导师提供的邀请函确定。在外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其学费及科研费用由导师及注册高校负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费护照费。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资助标准为3800瑞士法郎/月。
    由于丁肇中教授科研工作繁忙,来华面试时间拟定于2月底或3月初,各学校校内选拔并按附件遴选通知要求于2月24日前完成向留学基金委推荐工作。

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启动通知(附件:、、、)
    我校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分攻博和联培两个通知,请详见附件)。
    攻博项目比较简单,只要学生拿到国外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纸质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国家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学生将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纸质申请表直接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即可。
    联培项目则比较复杂,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各单位须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学生逐一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和排序名单。评审意见应具有针对性,避免千篇一律或过于简单,不具参考价值。
    公派留学项目在学生中影响很大,请各位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工作进程安排内容,务必在2017年2月28日前将学校要求的材料交(传)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赴外单位做毕业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
    ,文件命名请使用“学号+姓名+……”。务必在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之前发给我(大约6月17日前后),否则将暂缓发放证书。
    (3)实验型课题原始实验记录本。(如果是实验型的)
    以上三份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交到17系教学秘书夏红卫老师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管理科研楼431室)。
    教务处将检查以上材料,材料不齐者,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关于2016届夏季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及去向登记的通知(附件:)
    现定于5月20日至5月30日期间开展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毕业去向登记工作。
    1、请每一位毕业生务必保证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就业办将以此作为报送就业派遣方案的依据,为毕业生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未按要求核对信息确认去向的,一律按系统内现有数据进行派遣。如有错误的责任自负,且需在派遣后规定时间由学生本人自行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纠错。
    3、“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中需如实准确填写、核对“基本信息”、“单位信息”和“联系方式”。填写时可参考系统中“使用帮助”和提示。核对有误的直接在系统中修改,无法修改的部分在“信息预览”中提交纠错,以便就业办老师审核修正。

请下载附件查看详情。凡通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的学生,务必在教务系统上提交结题答辩申请,上传毕业论文,校内毕业论文导师和院系审核。答辩单位请根据毕业论文导师所在单位或自己撰写论文的方向进行选择(少年班学院、微尺度、加速器等单位今年不组织答辩,所有在国外、校外及上述单位做毕设的同学务必选择对应专业所在的院系作为答辩单位进行答辩。如果不选择,对方院系将看不到申请信息,无法安排答辩)
    教务系统毕业论文结题答辩申请开放时间截止到5月30日。注意:
    1、不要拖到最后才申请,务必给导师和院系审核以及安排答辩预留出时间。如因提交不及时导致无法安排答辩,后果自负。
    2、申请提交后务必要让导师上系统审核通过(校外做毕设的不需要),导师不审核无法安排分组;
    3、在各院系截止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纸质答辩申请表(校外的也需要导师签字)和实验型课题实验原始记录本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答辩院系的教学办,不按时提交的将不能参加答辩;
    4、请学生们积极关注各院系答辩时间,以免错过答辩。
    5、毕业论文同学们可以去制本厂打印制作,每名同学可以免费打印装订4本。其中每人务必交1本给班主任老师,班级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学办留档。各院系答辩结束后,纸质版结题答辩申请表(需签好字)也需要交给班主任,班级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学办存档。

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批准立项通知及管理规定()——请相关同学仔细阅读学习了解。

12级毕业设计答辩有关注意事项(,)

2016年浙江大学C9高校暑期小学期的通知(详情见)
    浙江大学C9暑期学校的主题为“杭州与中国文化”。时间是7月3号(周日)--7月15日(周五)。
    报名办法:填写附件申请表(纸版)交给所在本学院教秘王莉老师,同时填写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秘wanglibb@ 。

毕业论文封面制作      学校制本厂为了节省学生论文装订等候时间,在学校BBS科大广场和重要通知板块上发布了封面制作模板填写告示,请各位毕业班学生前往查看下载。

2016年国创结题答辩通知()
    经与教务处协商,今年少院国创结题答辩的学生统一到导师所在院系进行答辩,学生在网上申请答辩单位时选择国创项目导师所在的院系,此外各院系答辩时间请学生及时询问相关院系的教学秘书,以免错过答辩时间。请各位同学尽快上网申请结题,以免错过。
    注意:所有答辩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或论文(成果证明、录用函等)、项目记录本、经费使用本、结题申请表(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等)在答辩结束后需交给本学院教秘王莉老师,附件电子版的《项目成果汇总表》也需要发送wanglibb@。

2014年及2015年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有项目的学生务必仔细阅读通知,按照通知每项内容完成结题相关工作,具体结题答辩时间院里联系好相关答辩导师后再确定。
    注意:附件中的“项目成果汇总表”请项目负责同学务必填写好后发送电子版至wanglibb@。

哈工大国际暑期学校——智能机器人 报名通知()
    面向对象:相关专业(机械、电气、自动化、计算机、材料等)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全部课程为英文授课,需要学生具备较强英文听说能力。

北京大学2016年暑期学校的通知()
    详情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17:00,将纸版申请表(附件1)交至院系教学秘书老师。
    全校5个名额,每个学院推荐2名学生。面向1、2、3年级所有学生。

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暑期学校报名通知()
    详情见附件。有意申请的同学将报名表纸版(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于5月3日17:00之前交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老师处。

本科生赴境外参加暑期研究实习资助申请通知()
    若班里有本科生自己已经联系好今年暑期出国参加交流项目的,现可以申请学校的部分资助,请填写附件表格后电子版发送至教秘的邮箱:wanglibb@,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纸板材料,如邀请信、项目计划等。
    因学院及学校还需审批,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是4月28日中午11:30,过期不候!最终是否资助以学校审核后为准。

首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学术论文竞赛的通知
    报名方式:通过活动网站报名。2016年4月25日前,先报送项目基本信息(团队或个人信息);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论文作品及其它必要材料。

暑期校友企业实习通知()
    暑期校友企业实习的相关通知业已发布到院网站上(),请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报名截止4月25日。附件里是详细的报名通知及报名表。

首届中国科大“讯飞杯”科技创新发明大赛的通知(、、)
    网站报名:,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项目基本信息(填写报名表);2016年10月31日前,报送作品申报书及其它必要材料。
    对于有科技创新发明创作思路而缺乏资金支持的同学,报名审核通过后,组委会将给予每个参赛项目最高500元的资助(凭发票实报实销)。
    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教务处、国合部、物理学院
  注:邮箱。本次征文组织方校学工部(处)将对全部稿件组织评审,并对获奖者颁发奖金。

奖助学金相关表格:、、、、、

罗德奖学金内地启动申请通知号称全球最难申请的奖学金,入选者赴牛津就读博士或硕士。详情请下载)

    9500校友,牛津大学教授,清华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兼职教授。
    时间:9月29日(周二)晚7点,地点:2204教室,物理方向的学生,出国或保研意向的均可。

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
    校就业信息网()是用人单位来校举办各类招聘会及发布招聘信息的官方平台,所有招聘会及招聘信息均经就业办老师审核通过后发布。
    9月、10月、11月是本学期用人单位来校招聘的高峰期,每天多场招聘会。另,秋季双选会时间定于11月21号举办。请各位老师一定提醒并动员有求职意向的毕业生认真准备求职材料、积极参与校园招聘,并关注校就业信息网()、就业办官方微信平台(查找公众号jobustc)、新浪微博(@科大就业)。

国家留学基金委“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项目(,)
    请有意参加的同学积极申请,有疑问可咨询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王建国老师()。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宣讲会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定于2015年10月分别在北京科技大学(17日)、武汉大学(20日)、南京理工大学(22日)和华东师范大学(24日)四地举办第七届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详情(报名及面试信息等)见附件。欢迎感兴趣的同学参与。

大研结题的通知(详见)

微尺度国家实验室特别奖学金报名表(,9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发赵老师

【创新工场-涂鸦移动】2016校园招聘——手机游戏研发工程师、产品经理() 宣讲时间:914日(周一)下午16:0018:00;地点:西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内容:宣讲+笔试(现场接收纸质版简历)工作地点:北京/上海

关于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的
    附件里是校团委下发的招募第十八届支教队队员的通知,请各位同学下载查阅,对于符合条件的同学不失为保研的一种选择。学校报名截止时间是9月18日,如有意申请的同学,尽量在17日中午前报给我,要求以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教务处面向学生事务办理时间地点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学生,现公布教务处面向学生的常见事务办理时间、地点见 请各年级学生办理相关事宜时(紧急事务除外),查询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应地点办理!

2015年“郭沫若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通知
    特别注意:时间紧、任务重,请尽快操作!提交材料给班主任的时间要比文件中的时间节点适当提前!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通知(,)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安徽赛区报名开始了,面向大学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和数学专业(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的竞赛。报名费10元/人
    请各班同学下载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并于9月16日中午12:00前发送给本班班主任老师(同时需缴纳报名费)。各班主任老师汇总报名表及报名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少院教学办。特此通知!

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
    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启动,现通知近期几项工作:1、求职就业工作坊活动(,9月7日-9日),富实用性,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2、各类招聘会,将于9月10日正式开始,就业办已预定招聘会40余场,包括几场组团招聘会。请各位同学尽早行动,做好应聘准备,积极参加招聘会。招聘会及各类招聘信息详见校就业信息网 /,本科生发送至judyyang@。(如申报者有研究成果或获得奖项,也欢迎加在附件中作为评审参考)。
   
联系人:研究生院:章婧,;教务处:杨阳,。
   
项目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李媛,,杨杰,    说明:由于时间紧迫,准备报名申报的同学请同时办理申请因私护照。申请到护照后即便今年没选上明年还有机会。

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环节几种方式的说明:()
1、招生志愿者(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2、暑期挂职锻炼(校团委);3、暑期三下乡(校团委);
4、假期社会实践论文(下附要求及提交方式)
        2.提交时间:学生可在二年级春季学期至四年级秋季学期提交假期实践报告,每学期提交的时间期限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

关于弃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请放弃课程修读(弃考)的同学,首先需要在网上申请,然后到教学办在表格上签字确认,否则无法弃考弃考课程在成绩单上有记录,中文记载为放弃、英文记载为“quit”。弃考只适用于自由选修课,计划内课程不得弃考。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CUPT校内选拔的(发布)

安徽省大学生骨干网络培训平台(发布)

2010级培养方案(供12、13级参考)(更新)
、、、、、、、、、、。

2013级教学管理规定介绍PPT()(发布)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发布)     附件1:;附件2:。

关于“大研”与“机器人竞赛”学分记录的有关通知:(发布)
    1、参加我校Robo Game机器人大赛且进入决赛的学生,可以将此项目列为“机器人研制活动专项计划”(等同于大学生研究计划);
    2、大研成绩按五等级制进行记载,记为4学分算GPA,毕业有效学分按照2学分有效学分计算
    3、大研在毕业资格审核时可算作科学素养类公选课或自由选修2学分;
    4、学生多次参加大研,每次成绩均记入成绩单,以最高一次成绩参加GPA计算;

    本学期从1月4日起开始期末考试,12月24日起停止办理“缓修”申请。如超过12月24日仍需放弃考试,必须申请"弃考"。 双学位报名(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报名)()

2011年春季日本电通大学期交流学习通知

关于2011年春季C9交流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年韩国高丽大学春季学期交流学生选拔通知

1.关于获奖学分申请的通知();
2.关于赴台交换学生的通知()。 

_补考安排的通知   () 各位同学: 补考安排表已经出来,请各位有补考的同学到教学办公室(402)填写补考单,凭《补考单》到学生服务中心106教务处办公室办理盖章手续。

2010年暑期强化&补考安排的

暑期小学期《地球系统概论》课程时间变动(,) -

关于暑期小学期退课的 -

西安交通大学首届“C9暑期学校”材料下载(,)
附注*:“C9暑期学校”学生的路费由教务处出,与赴外大研一样,学生可以报合肥-西安的往返火车硬座车票。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国家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河南籍新生(含预科生)和河南籍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2. 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对本专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贷款额度为100的倍数)。各市、县(市、区)要把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条件受疫情影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按最高额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一)贷款受理前的有关工作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要组织所属各高中阶段学校面向毕业班学生和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专门辅导,内容可包括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及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对应的义务与责任、教育部“给高中学生一封信”解读等。

各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要密切关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台的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规模扩大等相关举措的实施进展,重视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加强助学贷款保障,做到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要综合运用报纸、杂志、条幅、展板、海报、彩页等传统宣传途径和微信、微博、QQ、线上视频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使学生和家长知晓国家有关政策和申办流程、还款要求、“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做好电话接听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保证在工作时间畅通,确保服务质量,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各市、县、区要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2. 更新数字证书和电子公章

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认真核对电子公章的单位名称和印章编码,如发现与系统不符或更换印章则需要重新报送印模扫描件;更换法人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法人任命文件、法人证书和法人手签章扫描件;发生更名、合并以及新开办业务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机构证书申请表、委托授权书、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时的相关文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机构代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印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手签章、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所有文件模板详见操作规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原则上要按照先预申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各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各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豫办资助〔2021〕83号)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今年的预申请工作,各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利用高三毕业学生高考返校期间再次对预申请政策进行宣传。对未在高中阶段进行预申请,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并将预申请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将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并编制本校的预申请名单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留存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加盖公章预申请名单纸质表备查。

4. 需求摸底和贷款额度上报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根据预申请情况、历年高校录取情况和已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结合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人数,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求摸底工作,科学预测当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省辖市学生资助中心7月10日前统计上报所辖县(市、区)的《2020-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预测表》(附件1,Excel格式)。省重点扩权县(市)随所在省辖市报送,省直管县(市)单独报送。

5. 做好贷款受理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需求摸底情况、参考往年受理经验和年度受理日程安排,合理安排办理大厅的受理窗口数量,配备与受理窗口数一致的台式计算机和合同电子化设备并提前进行调试。同时,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还应配备至少1台笔记本电脑,1台信息安全备用电脑,网络专线,双面打印机4-6台,扫描仪1台,彩色打印机1台,数码相机1台,复印机1台,录音笔1个,POS机2台以上(含1台便携式)。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组织安排所属县(市、区)结合往年受理工作经验和本年贷款需求摸底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和受理预案编制工作,合理安排受理时间,科学设置受理点和窗口,筹划和安排好预约受理、错峰受理、选派志愿者、秩序维护、咨询答疑和便民服务措施。

在疫情防控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各县(市、区)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采取每天给受理场所消毒、通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设置“一米线”等措施,避免在受理过程中出现扎堆、排队、拥挤等现象,确保学生、家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7. 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

我省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建立主任接待日制度。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要在贷款受理高峰期坚守工作岗位,解决好疑难问题,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8. 工作人员名单报送和动态口令牌领用

请各市县于7月10日之前,填写《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加入河南省助学贷款工作QQ群()。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市、县、区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变更”菜单,“用户信息变更”模块更新完善相关人员信息。

各县(市、区)要依据贷款人数和已有动态口令牌数量等因素,提前做好动态口令牌申领工作,对于电子口令牌丢失、电子口令牌损坏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电子口令牌申请表(附件3)并上交至河南分行。

9. 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录入

为进一步加强县学生资助中心管理,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管理功能,部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录入了乡镇街道和高中信息,请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继续做好数据录入维护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及发放工作

1. 加强借款学生贷款资格审查

各市县和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做好未经过预申请家庭困难学生资格的认定工作。坚持“应贷尽贷”与“精准滴灌”并举,杜绝“想贷就贷”和“大水漫灌式贷款”,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区、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倾斜,严格落实贷款资格审查要求。

2. 合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受理工作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中心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所辖县(市、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办公场所、办公网络、办公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设备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有序、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各省辖市学生资助中心要督促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受理申请工作中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制订、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建立助学贷款受理预警机制,及时解决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做好现场办理的服务工作,贷款办理期时值盛夏,要在办理现场备好防暑用品,打印设备、可上网的电脑等,为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助学贷款手续一次性办结。对于借款学生及其家长,在办理助学贷款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说清楚,手续一次性办结。对于办事大厅面积狭小、楼层较高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早采取措施,合理调度安排工作。贷款量较大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推进贷款办理向高中、乡镇下沉。贷款量在3000人以上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原则上要实行网上预约办理。各县(市、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预约。

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病毒传播风险,我省今年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符合条件的续贷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同签订方式,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相关学生网上操作的辅导工作,并及时在系统内审核远程续贷合同。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从7月13日(暂定)起组织辅导学生访问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验证手机号码,进行身份认证,填报贷款申请信息。7月15日起组织借款学生携带所需提供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审查及合同签订事宜。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建议在7月15日至8月2日期间主要受理在校大学生贷款申请,8月2日至9月20日主要受理新生贷款申请,错峰处理。对不符合贷款条件学生和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各省辖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的业务指导,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随机检查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

3. 关注舆情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高度重视诈骗所引发的舆情,密切关注学生疫情后心理健康所产生的舆情,加强对学生隐私的保护。贷款办理期间,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安排专人对本地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每天浏览省内和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月19日-9月22日,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每周一要报送上周工作周报(附件4),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区工作人员配置情况、设备配备运行情况、业务受理进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将对出现的问题,将集中解答并统一操作口径,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

5. 收集录入合同回执、逐份审核贷款材料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报到,高校要录入回执。对于不及时录入回执的高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及时主动进行协调,对于10月10日仍不能录入回执的学生将谢绝贷款。10月20日至31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合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和档案材料,予以退回补充材料或谢绝。11月5、6日,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并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6. 风险补偿金及贴息的资金划拨

省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市级财政应承担的贴息,由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各省辖市于当年12月15日前将贴息足额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账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省、省辖市应承担的贴息划拨至经办银行。

省财政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省财政下达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直接拨付经办银行;市级和县级财政部门负担的风险补偿金,由财政部门下达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于当年5月15日前逐级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直管县直接划拨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于当年6月30日前统一拨付至经办银行。

账户名: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早着手、早部署,将本息回收和逾期催收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6月底之前,提醒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本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发挥多方力量联络学生或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省教育厅将建立回收数据通报机制,通报当年本息回收情况。

1. 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市级统筹所辖县(市、区),实现贷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充足投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结合当年本息回收预测情况,统筹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计划,早准备、早着手,抓住关键时点,责任到人;加强贷后管理记录和留痕工作,注重贷后管理档案的归集和留存。

2. 推动建立多级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管理职能,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中—乡镇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系,推动乡镇政府、乡镇中心校、村(居)委会、高中等单位切实参与政策宣传、预申请、诚信教育、学生联络和本息催收等工作,细化责任分工,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和效率。

3. 加强诚信教育与信用宣传

各市、县(市、区)要抓住高考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春节、暑期返乡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加强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要深入乡镇走村入户宣传政策、还款事项、违约对个人征信影响,提高借款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

4. 非恶意逾期证明、结清证明的开具工作

借款学生直接向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时,由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在“查询统计—学生台账”核实逾期本金和利息是否已全部清偿。对确已清偿所有合同逾期本息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附件5格式模板,结合学生对逾期原因的解释说明和催收记录,录入“逾期原因”后,将纸质版打印上报开行河南分行审核。结清证明由县中心在申请与合同审查—明细导出,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河南管理分中心”,县中心盖章;分行审核学生还款情况后加盖公章,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领取交付学生。

三、 高校需要完成的工作

(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我省已建立全省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微信,方便上下级,高校与市县等各方沟通与联系。各高校于7月15日之前,填写《河南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员名单》(附件6,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没有加入企业微信或加入人数不符合要求的高校(每所高校至少2人,资助中心主任必须加入),在7月18日前填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微信信息采集表》(附件7,Excel格式)报送至省学生资助中心,待系统导入企业微信后及时激活个人信息。

(二)继续做好诚信宣传等教育工作

各高校要抓住报到后、离校前和每年5月份的诚信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采取召开报告会、讲座、座谈会以及组织大型专题活动等多种宣传形式将诚信教育跟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风险防控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按时还款、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

各高校要于7月18日之前,完成高校行政区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收费账户等信息维护和确认工作,录入并维护本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关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高校应及时与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联系,说明情况并更正信息。

(四)组织做好在校生的续贷工作

高校要组织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五)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

高校经办人要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及时录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回执。学生持合同回执验证短信或《受理证明》加盖电子公章(非彩色打印时公章显示为黑色),也应录入回执。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六)做好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退费工作

部分高校要求学生提前将学费和住宿费存入高校指定账户,对已缴纳学费且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要在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高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已缴纳的学费返还到学生手中。

(七)做好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

高校要将借款学生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告知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八)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借款学生毕业前,各高校要组织、督促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各高校应确保每一名借款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并加强抽查审核,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九)加强消费引导远离不良贷款

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的金融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一要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重点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二要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整合,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三是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十)密切关注学生就业情况

各高校要密切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业情况,积极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要继续开拓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联合企业客户和就业服务平台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实习岗位和开展应聘求职技能培训等方式搭建就业桥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业。

各高校要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同时,按上述要求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各项工作,省教育厅将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市、县(市、区)和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提供经济保障的重要手段,要秉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工作原则,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效,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

(一)落实落细政策,提高资助水平

要坚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不打折扣,执行各项规定不留死角,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等文件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还本宽限期和利率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将在校贴息政策和还款救助等措施做实做细,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和保障。

(二)扩大覆盖区域,坚持应贷尽贷

认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工作,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区域,实现贷款资助县域全覆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得到满足。

(三)摸排疫情影响,做到应助尽助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做好后疫情时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及时摸排受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对出现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加强支持保障。

(四)关注高职扩招,加强支持保障

落实《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等文件精神,面向高职扩招对象,加强高校资助政策宣传,针对其合理安排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和发放时间,切实做好相关资助工作,保障扩招人员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五)聚焦特困学生,做好还款救助

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及时启动还款救助工作,主动提供救助,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要定期摸底统计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等学生的情况,并协助学生或其家人申请还款救助。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市、县(市、区)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高助学贷款资助水平和工作质量,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助力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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