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新生有奖学金吗?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三条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当学年基础性素质测评等级为“B”及以上。

第四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当学年修读的课程不低于30学分。

第五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第二章奖学金的类型、标准与比例

第六条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集体奖学金四大类。

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0元/人。

评选要求: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生基础性素质测评等级为“A”方可参评,具体评选标准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奖励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励标准:5000元/人。

评选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具体评选标准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

奖励标准:该奖项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按学生数的3%评定;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按学生数的7%评定;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按学生数的15%评定。

评选要求: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各院部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的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奖励对象: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符合设奖单位(个人)评选要求的学生。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和奖励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个人)协商确定。

评选要求:各院部按照设奖单位(个人)的评选要求进行评定。

以上四类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

奖励对象:奖励当学年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2000元/人。

评选要求:参评学生应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当学年专业学习测评排名在专业年级前10%,且未获得综合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在各学生团体以及学校各类活动中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且成绩突出的学生。

奖励标准:1000元/人,按学生数的10%评定。

评选要求:各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社会实践能力”部分及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出获奖学生。各院部在评选总比例内,不同年级间可以打破评选比例限制。

奖励对象:奖励在文体活动方面有特殊才华、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元/人,按学生数的10%评定。

评选要求:各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文体活动能力”部分及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出获奖学生。各院部在评选总比例内,不同年级间可以打破评选比例限制。

奖励对象:奖励在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并经学校认定的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的学生,以及在学校组织的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元/人,按学生数的5%评定。

评选要求:各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创新创业能力”部分及院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出获奖学生。各院部在评选总比例内,不同年级间可以打破评选比例限制。

奖励对象: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专业学习测评”部分的测算结果,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排名较上学年进步达到30%的学生。

奖励标准:800元/人,评奖名额不设上限。

评选要求:各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专业学习测评”部分的要求,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审核,评选出获奖学生。

奖励对象:各院部认为应该鼓励和支持的个人或团队。

奖励标准:实施总额控制,为各院部分配总奖金额度。

评选要求:各院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突出成绩奖学金管理细则》,制定本院部评选细则,评出获奖个人或团队,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参评成果已获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参评突出成绩奖学金。

1.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奖励标准: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分别奖励5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评选要求: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在带动集体参与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较大影响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2.“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学金

奖励对象:响应国家号召,报名参加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

奖励标准:3000元/人。

评选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奖励对象:奖励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陕西(不含西安市)省(自治区)就业的毕业生。

奖励标准:根据申报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评定。

评选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奖励对象:奖励取得国外院校学历教育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奖励标准:2000元/人。

评选要求: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办法》执行。

奖励对象:奖励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或集体。

奖励标准:根据申报情况,由学校相关部门评定。

评选要求:各院部对遵纪守法、热爱学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起到良好道德示范作用者或为学校做出贡献者单独申报,由学校相关部门评定。

专项奖学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奖励对象:学风、班风优良,班级成员自觉遵守集体纪律,维护集体荣誉,并在道德规范、思想水平、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特长、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班集体。

奖励标准:国家级先进班集体5000元/班;省级先进班集体3000元/班;校级先进班集体1000元/班。

评选年度内同时获得以上各级表彰的班级,按最高级别奖励。

评选要求: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试行)》的要求,优中选优,评出获奖班级。

奖励对象:全班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厚,学习成绩突出,各门必修课程考试及格率达95%,优良率达60%的班集体。

奖励标准:优良学风标兵班3000元/班;优良学风班1000元/班。

评选要求:每年秋季学期进行评选,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的要求,优中选优,评出获奖班级。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按标准学制四年提供奖学金,从2016级本科生开始实施。

第八条奖学金的设置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获奖学生要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厉行节约。

第九条本细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2016112日,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奖学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中石大东学〔2016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2018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200人(含联合培养、少数民族计划等)。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我校普通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根据教育部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拿到毕业证);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已获得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获学士学位后有六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必须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详见专业目录的备注),且只能报考定向就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所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考生报考条件与实施方法另行通知。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申请人于20171212日至2018112日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报名系统 网址为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费220元,逾期未缴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上缴费成功并提交的报名信息将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审核,一般在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下载《报考登记表》。另外,考生还须在研招办主页“文档下载”  中下载其他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目录、专家推荐书、体检表、科研计划书、现实表现情况表等)。

四、提交材料(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22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申请材料须添加统一格式的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邮寄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材料截止时间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收件人:研招办,邮编:266580,信封上请注明博士报名材料。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后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须本人签名)。

(2)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须在报到前补交)。

(3) 已毕业硕士生,须提供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须提供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 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和同等学力提供)。

(6) 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下载我校2018年博士报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人签名、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内容不能重复)

(7)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 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11) 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须下载我校体检表,体检结论要明确,如合格、正常、健康、未见异常等)。

(1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3) 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申请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按照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应材料,学院同意审核后,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进入博士考核环节的考生还需下载《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进行政审,该表由考生所在人事或组织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考核时交至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教学办,如被录取将被归入考生个人档案。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3月上旬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并于38日将初审结果公布在研招办主页,考生须及时查看。如因个别材料遗漏或不符合要求未能通过初审,须在公示后3日内补交材料至研招办。通过初审的材料将提交相关学院,由学院进行复审。

学院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导师审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通过复审考生名单由学院在320日前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学院公布的通知。

通过复审的考生须在考核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要求复印件的原件,到报考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并交纳复试费180元。

考核时间:2018331-48日,由学院自行组织,具体安排以各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一)录取办法以各学院公布的《》为准。

(二)拟录取考生应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报考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由委托单位和本人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博士生协议书;未将档案等人事关系转至我校的按照定向就业管理。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博士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8年。

1)我校已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向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不含委托培养)按年度提供研究生奖学金。

2)我校还设有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奖助政策请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管理文件”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1.现役军人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对专项计划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执行。

3.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4.如在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注意事项考生网上报名时除了要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报考学院的报考条件,如英语六级等,网上审核只是审核考生是否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基本的报考条件,而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在其收到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后才会审核,即网上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满足学院的报考要求。各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将于20171212公布在本单位网站,请考生核实自己能够同时满足学校和报考学院的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否则会出现网上审核通过但学院审核不通过的情况。

我校寒假放假时间:2018115-32日。期间正常接收EMS快递,电话咨询请在非假期时间进行。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在本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本网站查看最新信息。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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