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进入校赛了怎么取消报名?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开展,选拔优秀项目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江苏理工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李克强总理2015年倡导发起,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大赛自2015年举办以来,累计有2533万名大学生、603万个团队参赛,已经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被称为“双创第一赛”。

  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2021年第七届大赛的组织方案,大赛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报名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可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附件1),如有变化,以教育部下发的第八届大赛通知文件为准。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注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421前,各学院将参赛项目汇总表、报名表、商业计划书和有关支撑材料(一式1)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同时电子版发送

各学院按大赛要求对参赛项目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排序,择优选出本院的参赛作品参加校级比赛。每个学院参赛项目总数不设上限,鼓励多报。

3.校级比赛安排(5月中旬)

学校将组织评委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决赛名单。按照一定比例选出排名靠前的参赛项目进入校赛训练营,邀请专家评委强化培训、深度辅导,并根据国赛评审规则开展项目路演、实时打分,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八届省级赛事。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政策

校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

学校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可以认定等同于省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优先推荐优秀项目参与各级、各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类大赛,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立项。

1.学校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由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研究生处、科技处、校友办、宣传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并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大赛组委会成员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教务处:赛事统筹、策划与组织项目集中培训。

学工处:与校团委一起发动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参赛;提供“大创”项目资源与项目对接支持,鼓励各学院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积极参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在校学生创业的扶持相关工作。

团委:推进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与大赛红旅项目相结合,与当地团委等部门做好衔接(项目做实、特色做亮),把大学生社会实践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红色文化传承相结合。组织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和有关学生社团协助作好赛事相关宣传的动员。

研究生处:动员组织研究生参与项目申报,鼓励硕士生与本科生联合组队参赛。

科技处:推荐并遴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鼓励和推荐教师或科研团队的高水平科研项目或成果以师生共创的形式参赛。

校友办:依托校友平台资源,推荐毕业五年内优秀创业校友的项目参赛。

宣传部:大赛宣传,以及红旅项目跟踪报道。

各学院:落实赛事宣传动员及参赛项目的具体组织、推荐与培育打磨等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分管学生学科竞赛副院长、学工副书记参加的二级学院选拔赛领导小组,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工作落地。按照学校既定任务,集全院之力,精心筹划,积极申报。在保证申报项目数量的同时,要精心培育重点项目1-2项,要求突出质量、精雕细琢,具备冲刺省赛和国赛的实力(任务表见附件)。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类赛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目录中排名第一,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年)》中将其获奖数量列为考核指标必选项,更是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申报、验收的必填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可通过组织获奖团队分享会、赛事宣讲会等方式扩大赛事影响力,充分调动教师、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的积极性。

2.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充分发挥创新创业社团的作用,鼓励本、硕联合组队,在确保参赛项目数量的前提下,深度挖掘学科特色、前沿交叉、科技成果转化的优质项目。主动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整合校友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参赛项目的指导和培育。

1.请各学院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校赛QQ工作群:;联系方式:,王波、陈永珍。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及表格等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2.考虑到疫情影响,校赛报名和比赛时间为暂定时间,根据省赛和国赛具体通知,后续如有调整会及时告知学院和参赛师生。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特制定该赛事校级选拔赛方案如下: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

本次校级选拔赛由教务处、创业学院、学生处主办,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各分院(部)协办,创业学院具体负责校赛的组织实施。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7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7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的在校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2019年3月27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 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校内选拔赛分参赛报名、分院(部)初赛、决赛(现场答辩)、省赛训练营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参赛报名(2019年4月5日-6月22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校内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2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队报名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电子版)。

第二阶段:初赛(初评)(2019年6月22日-6月28日)

各分院(部)组织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三名)对本分院(部)参赛项目进行初评,遴选出4个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第三阶段:决赛(现场答辩)(2019年7月初)

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评选出校赛金、银、铜奖。其中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4个,优秀奖若干。

第四阶段:省赛训练营(2019年7月—8月)

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团队优先推荐到省赛海选。外聘企业导师对推荐省赛项目进行一对一深度迭代辅导。

项目团队一经组建,不得更换团队成员,推荐省赛的项目团队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取消校赛成绩。每一项目团体原则上组建成员3-8人,项目指导老师1-2人。

各分院(部)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赛,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院大赛组织工作。

学院将适时邀请专家为参赛师生作大赛辅导,重点对入围省赛、国赛的项目进行赛前辅导,希望各分院积极组织参赛师生参加相关报告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高职院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函〔2021〕2号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精神,和上海市教委关于赛事的有关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具体通知如下: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学校设立校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教务处(产学合作与实践教学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团委、科研处、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高等技术学院教学院长为组委会成员。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行对接,负责该项工作。

本届校赛由商务经济学院承办。高等技术学院负责组织高职高专学生的赛事且独立办赛。

详见附件1:《教育部教高函〔2021〕2号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原则上各学院报名参赛项目数量不应低于上一届。

)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原则上在校级赛结束之前。

商务经济学院:李成彬 电话:邮箱:licb@

上海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产学合作与实践教学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

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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