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已作废还会扣钱吗?

会计从业证没继续教育多久会作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但是已经取得的会计证还是有效的,还是需要参加。那么,会计从业证没继续教育多久会作废?

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法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督促会计人员学习,每年都要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可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网校进行学习,完成规定的学分,最后经过财政部门登记,即为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超过两年没参加继续教育将直接注销会计证,相当于作作废。

会计人员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是可以对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补学的。会计人员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以前年度的学习。还有一些地区无需提供证明,在本地继续教育平台上会有相应的年度课程,学员在完成当前年度的继续教育之后,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需补学的年度课程,进行学习。

参加继续教育是每个会计人员的必修课,同时影响每个会计人员的工作发展,不可忽视,所以只要持有会计证或者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目前全国部分省市2019年入口已开通,各位学员还是尽早报名学习,以免耽误其他会计工作的进行。

说明:因继教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东奥会计在线提供的以上继续教育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学员以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官方通知为准!

(本文由东奥会计在线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填报记录作废了如何重新申请?

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渠道有两个,一是个人所得税APP,二是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

个税精灵提醒,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可以通过当地的税务局网站,下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

下面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为大家解答!

如果填报记录已经作废了,不用担心,可以重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页面.

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

第三步,选择需要填报的项目名称,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还是赡养老人.

如果想要查询"已作废"的填报记录,可以在回到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即可看到"已作废"的记录.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填报记录作废了如何重新申请?】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3月1日开始2021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后,我处接到一些老师咨询关于个税汇算的相关问题,现我处将问题汇总解答如下:

1、如果汇算清缴的时候没有选择最优汇算申报且已经在个人所得税APP补缴了税款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里未选择最优汇算导致补缴了税款,可以在个税APP里更正或者作废已提交申报,已补缴税款会由国库原路退回,具体退回时间由锦江区税务局审核后提交国库处理,退回时间不定。更正或作废申报流程如下:个人所得税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2021年度-申报详情-已完成-选择2021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页尾选择作废或者更正。

2、专项附加扣除里继续教育扣除指哪些教育?继续教育扣除证书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在此范围外的继续教育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具体各项职业资格请查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3、子女教育的受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比如从学前教育到了义务教育阶段(或者高中教育阶段到了大学教育阶段)专项附加扣除应如何填报?

答:如果子女学籍发生变化,不要修改原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应该新增一条信息,如子女从初中升入高中,保持原有的义务教育阶段扣除信息不变,新增一条高中教育阶段扣除信息。

4、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及汇算?

答:当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扣除,纳税人应在汇算时在个税APP里填报患者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纳税人提交申报后,需等待税务机关初核,税务机关对初核通过者会发送短信,纳税人按短信通知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即可。税务机关复核通过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个税汇算时收到税务机关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在哪里?

答:锦江区办税服务厅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A座3楼(成都市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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