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疫情期间教师可以请假去外地吗

“五一”假期临近,为阻绝人员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持续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确保我市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校园平安稳定,日前,市教育局防控办发布校园疫情风险点防控工作提示内容,提醒节后市域外低风险地区返温人员凭2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各中小学幼儿园需再次提醒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引导师生员工不组织、不参加聚会聚餐,市域内出行原则上不乘坐动车,落实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

原则上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划定的“三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学校(单位)领导干部按管理权限审批制度、师生员工离温请假报批制度。特别要掌握在校外参加实习、术科考试、面试等流动学生的行程及返校情况,避免脱管失管。倡导家长“非必要不出市”。

“五一”假期结束前一天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核查教职员工的“温州防疫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及时核实“疫警通”系统提示信息。温州防疫码异常的人员暂缓返校,需主动报告社区并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市域外低风险地区返温的人员暂缓返校,要在抵温后6小时内检测一次核酸,并且居家健康监测满48小时后再检测一次核酸,凭两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全体师生员工凭“测温合格+佩戴口罩”进入校园,教职员工须出示“温州防疫码”。

资料:市教育局、温州日报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小布都喜欢!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 篇1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园工作要求,做好20xx年春季开园准备工作,保障开园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5、认真做好开园前全园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园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园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 篇21

  成立xx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职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职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职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职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 篇22

  为保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成立汪清县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四、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应急预案(精选22篇)】相关文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通知,现就学生请假事宜说明如下:

一、疫情期间我校开展线上教学(学习地点为学生常住地,顶岗实习学生学习地点为工作地),自4月22日起至疫情解除前,学校严禁学生离开常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市(包括周末、节假日)。

二、有直系亲属的红白事、返粤等特殊紧急情况(事由)需要离开常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市,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三、有特殊事由的学生办理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常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市。

四、请假手续为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由辅导员在OA填写《请假单》走审批流程,疫情期间请假不超过一周(含一周),由党总支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至二周报学生处审批;请假两周以上报请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审批。

五、学生不履行请假手续的,定性为学生未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教学活动,记为旷课,按照《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进行成绩预警,直至纪律处分。

六、根据相关规定,对旷课者,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一)旷课累计5-10学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二)旷课累计11-25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三)旷课累计26-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四)旷课累计41-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五)旷课累计51-5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旷课累计超过60学时(含6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连续旷课两周,劝其自动退学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以上学时数均以一学期累计计算,如不能按实际授课学时计算的,每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

七、离开常住地所在市的学生必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后,才能返校,不得提前返校。

八、顶岗实习学生因工作出差需要离开工作地所在市,本人申请,经实习指导教师同意后,由辅导员在OA填写《请假单》走审批流程,办理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地所在市。

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疫情期间老师可以外出吗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