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该如何维权

您好!您反映“ 我父亲在2018年在怀宁某建设工地务工,现在还有一万元工资未付,当时打了一个借条,欠条很不规范,也没约定还款日期。已经过去2年多了了,现在家里急需用钱,近期多次找到当时负责人洪某,也就是写欠条的打当事人,但是他就是找各种理由一拖再拖,连我父亲的手机号都拉黑了,这是不打算还的意思了估计。现在我要为父亲依法维权,依法讨要农民工工资,请问相关领导,这个该如何依法维权?具体维权的步骤和程序请详细指导。谢谢。”问题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监察员及时与包工头洪某取得联系,您反映拖欠工资情况属实。经我局工作,洪某已支付拖欠您父亲的工资,并得到您父亲的确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查长安、凌聆联系,联系电话: 。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应聘时,老板说只招用“小时工”,可实际几个月干下来,每天的工作时间至少要5、6个小时,有时甚至要达到9、10个小时。不仅如此,老板还不按时结算工资,扣押金……日前,职工周女士为此咨询,想了解一下自己究竟该怎么办。

  据周女士反映,她是外来务工人员,大半年前,她到一家公司应聘分拣工的岗位。当时,老板跟她说,公司只招小时工,不签合同,工资按月结算。她一口答应了下来。见她一口应承,老板又说,工资先做后发,第一个月的工资要扣作押金。她有些犹豫,但想想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便也答应了。当天她就上岗工作了,这一干就是好几个月,几乎天天上班,每天至少工作5、6个小时,业务量大时她甚至每天要工作9、10个小时,常常累得她浑身酸疼。第二个月的发薪日,老板没有给她发一分钱,她想着老板说过要扣押金的,也就没有吱声。第三个月的发薪日,她倒是收到了老板微信转来的工资。可是两个月前,到了发薪日,老板又是一分钱没有给。她向老板讨要,老板说,有一笔货款没有到账,等到账会结算工资的。这一等又是一个月过去了,老板还是没有发工资。她有点急了,如此言而无信,像她这样的“小时工”该怎么维权呢?

  上海红三权律师事务所罗强主任表示,这家公司的做法有问题。首先,公司的用工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其次,公司不得收取押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最后,公司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工资。根据规定,除了规定可以由企业代扣工资的情形外,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及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规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应按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据劳动报消息 马永卿 崔蔚)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资被拖欠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工资被拖欠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又到年关,常常会发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克扣的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方法一:用人单位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采用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劳动者(应当是权益被侵害者本人或者是受委托人)投诉时要向劳动监察部门递交投诉文书,同时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以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同时劳动者要明确:一、监察的受理时效: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上述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监察的调查时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三、案件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作出后,用人单位期满(6个月)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投诉地点:海门市解放中路679号信访综合服务大厅(电话5)。

方法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者(应当是权益被侵害者本人或者是受委托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者同时应注意:一、仲裁的申请时效: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仲裁的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地点:海门市解放中路679号信访综合服务大厅。

除上述途径之外,劳动者可凭工资欠条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者要提高维权意识,注意运用法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报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自身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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