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双证互通”试点学校
【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双证互通”试点学校名单的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业,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职业学校“双证互通”试点
工作的意见》(鲁劳社〔
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在
所技工学校进行“双证互通”试点(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
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国家职业
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内容,对主体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进行改革,进一步改
进教学方式,强化学生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在保证基本职业能力培养的基础上,适
当增加反映职业发展状况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试点学校主体专业
年起招收的新生,毕业时可参加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可按隶属关系,向省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建立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级别应限定在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