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在什么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

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流程

1、从媒体(网络、报纸等)搜集筛选适合公司开发的地块的

2、现场踏勘对地块现状、地貌地质条件、地下埋藏物、影响

开发的因素详细了解;充分搜集目标地块的相关信息,位

置、产权、地上建筑物及拆迁方案、商业教育道路交通等

3、了解地块所在区域未来发展规划、对项目的影响和支撑,

4、了解当地的房市状况、周边业态分布及拟建项目状况,组

织进行市场深度调研,进行地块周边及辐射范围内的客户

分析、产品分析、市场竞争分析等(包括对以往及周边项

目成交客户和产品进行分析),最终确定项目定位(对本

项目的目标客户、产品提出可行的策略建议);

5、进行项目开发的方案设计和经济测算,了解项目开发成

本,了解当地建安成本、政府收费项目和具体情况,针对

多个方案进行成本测算、利润率分析和比选,最终确定项

6、确定开发周期和付款计划,根据土地开工条件、市场情况、

资金链和现金流测算研讨确定开发节奏。

7、初步确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及开发方案(包括业态形

下载文档原格式(PDF原格式,共29页)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精选20篇)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篇1

  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根据全市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要求,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目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探索城市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千方百计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一是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到20xx年底,全市共有城镇人口316·7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31·5%,比1995年提高了10·34个百分点。初步形成了以临沂城为中心,以205国道、206国道、327国道、京沪高速公路、日东高速公路和沂蒙公路等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与1995年相比,临沂城建成区面积扩大了25平方公里,县城面积扩大了41平方公里,全市建制镇增加了33个。二是城市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功能明显改善。到20xx年底,全市城市道路总长度达1025·4公里,总面积1753·3万平方米,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95·18万吨,城市燃气普及率达85%,绿化覆盖率达26%,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8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4标台,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四是城市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在投资拉动方面,撤地建市以来的6年间,全市城镇建设投资达191·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7%;今年上半年,全社会用于城市区域内的建设投资达4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在消费拉动方面,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城市消费能力不断增强,20xx年,县以上消费额为139·76亿元,占到了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72%;仅从住宅消费看,今年上半年个人购房面积达26万平方米,住房消费达4·16亿元,到今年6月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累计达10·66亿元,占全市个人消费贷款的73%。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与省内先进城市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市城市经济、城市人口的规模仍处于全省落后位置,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执行规划的意识不强,详细规划覆盖率偏低,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不够规范,开放程度不高,城镇容貌有些地方群众还不满意。要加快全市城市化进程,必须高度重视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目前,伴随全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我们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措施,紧紧围绕到20xx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5%的总目标和优化城镇布局,重点发展临沂城,加快发展各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总体思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尽快形成以快捷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方便的服务、鲜明的特色为重点,以临沂城为中心,以交通干线为纽带的城镇网络体系。

  二、抓改革,办实事,努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档次。一是要放开规划设计市场。要不断整顿和规范规划设计市场秩序,完善市场机制,一切规划设计项目都要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公开定标。重点规划设计项目,要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与设计,确保城市规划的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二是要加大规划设计深度。城市的规划设计要充分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底蕴,自然风貌特色,新世纪现代化气息。要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步伐,使城市所有土地的开发和建设置于城市规划的严格控制之下。对城镇区域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等都要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定图则,在三至五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全面覆盖城镇建成区。在城市详细规划中,要确定规划红线、生态绿线、自然水体保护蓝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紫线,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理顺规划管理体制。要高度集中规划管理权,按照规划管理权上移的要求,一个城市只准设立一个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行政府对城市规划实施权的集中统一。建立科学民主的规划决策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和各县都要建立由公务员、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政府城市规划设计的决策咨询机构,所有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都必须经过规划委员会的咨询论证,今后,未经规划委员会论证的规划设计项目,政府一律不予审批。加快建立规划、土地、房产统一的管理体制,使土地和房产管理成为规划实施的有效保障。四是要依法加强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依法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任何建设项目都不得突破红线、绿线、蓝线和紫线。要加大规划管理的深度,严格实行城市规划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严肃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要强化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的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的审批,实行批前和批后15天的公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

  围绕把临沂城建成鲁南地区经济、贸易、交通、科技中心城市的目标,按照建成现代化城市的要求,高标准规划好临沂城。规划要突出商贸城、历史文化名城、滨河水岸城市三大特色。要充分利用临沂批发城的基础优势,以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综合考虑产业调整、通讯、交通、仓诸等配套设施,抓紧制定批发城改造提升规划,形成临沂城区域现代物流中心的新优势。充分利用临沂城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结合旅游开发,作好历史文化名人、历史遗迹整体开发建设规划,形成临沂城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充分利用临沂城滨临沂河、多条河流穿城而过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抓紧进行河城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形成河绕城过,城绕河建的田园风光特色。要把沂河两岸和工贸开发区、罗庄新区作为临沂城建设的亮点,所有建筑都要高起点规划,最起码五十年不落后。要按照临沂城总体规划要求,通盘考虑三区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实施。要继续实行市政府对临沂城三区规划的统一管理,三区政府和所有驻城单位都要服从总体规划,积极参与、支持和服务于城市建设。当前,要重点解决临沂城规划区内民房建设混乱问题,今后,规划区内的所有民房建设一律由市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一要树立精品意识,今后城市的各项建设都要精心设计、精心建设,争创一流水平。尤其是沿街建筑要认真把关,坚决禁止建设低水平的沿街房。要大力推广新设计、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城市建设的科技含量。城市的旧区改造要与新区建设相结合。新区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建设。要注重城市景观的整体效果,新建的每个组团、每个区片、每条街道、每幢建筑都要做到与历史文化风貌、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统一,注重建筑造型、色彩、风格的协调一致,吸取国内外建筑精华,精心设计,建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建筑精品,要形成富有现代化气息的城市景观。旧区改造,要坚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新与旧、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好历史优秀建筑及其周围的整体空间环境,以延续历史文脉、体现历史传统风貌特色,坚决避免超强度、高密度开发。要树立长远观念,以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规划建设好每个建设项目,不留遗憾,不当历史罪人。二要突出城市建设重点。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在城市建设中,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有限的资金投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设项目上。要紧紧围绕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重点抓好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紧紧围绕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加强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河流整治等。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三要塑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适宜"人居"为目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要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做到城市建设从量的扩展转向质的提高。要抓好城市的公共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今后的城市建设,要做到还空间给百姓,建绿地给市民,按照先城内后城郊、先造绿后造景的原则,抓好城市园林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大环境绿化,真正让城市绿起来。在新区建设中,绿地率必须达到30%以上,在旧区改造中,绿地率必须达到25%以上。要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以保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进行建设。要抓好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和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供、排水能力。要积极推行城市供排水一体化运营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积极推广节水器具,加快城市供水净化处理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排水设施工程、中水回用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xx年前,每个县城都必须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工程。要实施城市洁净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搞好垃圾转运站建设,逐步淘汰影响市容的垃圾方箱,每个城镇都要根据垃圾的产量,规划建设垃圾无害处理工程,变废为宝,逐步解决垃圾对城市的污染问题。要实施绿色能源战略,加快城市的集中供热、管道燃气工程建设,减少烟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在行政办公区和居住区不准有污染企业存在,老城区有污染的企业要通过旧城改造,合理布局,尽快搬迁。今后要严格控制有污染企业的发展,坚决禁止新上污染企业,切实将人为污染源彻底根除。对临沂城规划区内及城郊的小板厂、小窑厂、小锅炉,三区政府要实行关治并举,通过相对集中,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措施,尽快解决临沂城的大气污染问题。要注重城市景观建设。不但要把城市的路通起来,把地绿起来,把水清起来,把气净起来,还要把灯亮起来,把景美起来。在城市建设中要精心设计塑造富有沂蒙特色的城市景观。要特别注重标志性建筑、标志性景观建设,形成独特的城市"名片"。

  (三)坚持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

  一是要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级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要求,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以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治污力度,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下大力气开展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力量对市区内的乱搭滥建、违章建筑、沿街摆摊、店外经营、乱挖乱倒、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等不良行为进行彻底治理,在尽快改变脏乱差状况的同时,制定巩固提高治理成果的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常抓不懈。

  二是要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立统一的执法队伍,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多家执法为综合执法,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执法效果。城市管理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管理。市委、市政府对临沂城管理工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要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抓紧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尽快运转。

  三是要坚持依法管理。首先要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根据新时期城市管理的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城市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房地产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公共交通管理、市场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其次要依法进行管理。城市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严格按照法定范围、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进行文明执法。同时还要做到违法必究,对市区内的违章建设、户外广告、沿街摊点、车辆违规行驶、乱倒乱扔拉圾、乱挖掘占压道路、乱贴乱画等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以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的文明形象。

  四是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对交通管制、环境监控、治安管理、物业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效果。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经营城市文章。

  一是放开建设市场。要建立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的公开、透明的适应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放开规划设计市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工程建设市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地质勘察、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建设监理、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必须全面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标投标,进行公开、公平交易。鼓励高水平的规划、勘探、设计、施工、装饰、监理队伍参与竞争,坚决打破地区封锁,逐步把建设市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创新运作机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打破垄断、特许经营的思路,放开建设事业的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和吸引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建设和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实现城市建设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服务运营的市场化。合理补充、调整城市管理专项经费和市政公用事业财政补贴,随着市场的发展,及时核定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作业标准及费用定额,改革经费拨付方式,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要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建管分开、管养分开。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抓好行业和市场监管,具体经营和作业行为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公共交通、供水、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实行"特许经营",市政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实行动态招标承包。国有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要尽快与主管部门脱钩,改制为公司制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政公用运营发展新机制。

  三是搞好城市资产经营。首先要搞好城市土地资产的经营。政府必须真正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土地转让全部实行挂牌交易,一律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进行。严禁零星分散批地,严禁场外交易和隐形交易,严厉打击土地黑市交易,坚决堵住政府土地收益流失的口子。凡违法用地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要结合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抓好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清理工作,对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其次要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经营。一要优化增量资产。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中的城市道路、桥梁、路灯、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园林绿化、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建设与经营,全部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二要盘活存量资产。城市现有基础设施资产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均可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第三要搞好城市无形资产的经营。今后,对城市的开发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都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充分发挥城市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城市的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在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前提下,按规划开发建设的地片达到五通一平要求后,以及旧城改造的区片由政府负责搞好拆迁后,其开发权都要公开向社会招标拍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开发权指定给任何开发商。各级领导干部更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土地交易、工程承发包、房地产经营开发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经营问题的管理,依法有序地搞活城市资产的经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

  三、齐抓共管,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上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滞后,已成为影响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的突出制约因素。各级要本着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积极探索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社区基层组织,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工作职责,规范社区运行机制,在城市管理的"四级网络"中发挥好作用。今年,在三区、各县城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条件成熟的镇,要按有关程序抓紧进行镇改街、村改居工作,建立社区党组织,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已建立居民委员会的,要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结合当地实际,以建设施、建队伍、建网络、搞服务为重点,拓展社区服务范围,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兰山、罗庄、河东三区特别是兰山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意见,抓紧进行社区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和社区组织的调整设立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管理服务制度,探索街道工作社区化、社区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强化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培育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针对我市城市居住人口中农民所占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要把对广大城市居民的城市意识教育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驻在城市,热爱城市,美化城市"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予加强城市管理的有益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尽快实现由农民变市民、市民变主人的转变,增强广大居民服从城市管理、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

  三是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对城市建设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城市道路网络延伸,交通管制,环境监测治理,通讯、电力设施配套,广告市场、文化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等工作,无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确保管理到位,不出问题。所有驻城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都要树立大城建观念,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共同把全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贡献力量。

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篇2

  今天这次全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暨重大项目会战攻坚动员大会,是节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区性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按照全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区委七届八次全会和区“两会”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20xx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趁势而上、再接再厉,着眼发展、全面推进,加强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取得新突破。等会儿暨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讨论的意见,先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xx年来江东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回顾

  20xx年是极不平凡,富有成效的一年。作为“中提升”战略的核心区、重点区,我们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转型发展的双重考验,抢抓大开发、大建设、大提升、大发展的难得机遇,在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块培育、城区环境提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江东今后转型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主要体现在“四个新”:

  (一)突出难点,征地拆迁实现新突破。举全区之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扎实开展会战攻坚活动,全年累计拆迁58.5万平方米,荣获全省杭甬客专征地拆迁年度一等奖。东部新城总体拆迁任务完成99.7%,其中集体土地非住宅拆迁全面完成,戎家、惊驾等地块拆迁进入扫尾阶段。全力确保项目推进节点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轨道交通1号线拆迁交地和施工保障工作,并实现全面开工。提前完成东客整所和火车东站拆迁任务,新启动7815工厂、轨道交通江厦桥东站配套工程地块拆迁。拆迁工作的全面推进,为“中提升”、“服务强区”战略的实施、重点区块的开发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狠抓重点,区块建设取得新成效。围绕全面建设“服务强区”,坚持大项目带动战略,以东部新城为龙头的“1+5+1”服务业集聚区块进入了全面建设的新阶段。曙光综合楼等9个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南区等7个项目提前开工,开工项目数超额完成年初计划。和丰创意广场、滨江国际广场等续建项目进展顺利,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一期、世纪东方商业广场等12个项目竣工或投用,东部新城门户区等14个项目完成土地挂牌。基本建设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3%。一是东部新城形象逐步显现,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突破30个,总投资330亿元,“四横三纵”22公里骨架道路、10公里地下共同管沟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二是江东核心滨水区建设不断加快,香格里拉大酒店正式建成营业,豫源街、大戴街等配套道路竣工投用,全面完成了一期地块拆迁工作,中央公园及以南地块正在办理土地挂牌出让手续。三是东外滩文化走廊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宁波书城、东外滩花园主体结顶,和丰创意广场正抓紧施工,宁波财富中心、曙光综合楼开工建设,庆丰I#地块完成土地挂牌出让。四是世纪东方商业广场建成投用,银泰百货、上影集团等大项目正式入驻,这个作为我区目前最大的城市综合体已于去年开业。北侧地块已进场启动拆迁。五是宁丰区块开发建设有序推进,滨江国际广场一期主体结顶,宁丰安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城乡》、《厦门经济特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等,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经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及按原有方式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

  第三条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全市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统筹管理工作。各分局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具体实施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工作。

  第四条 已取得《》且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的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检查的范围。

  第五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施工等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市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的测量资料及相关材料,协助现场检查。

  第六条 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内容包括:

  (一) 是否按约定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执行情况,投资强度和开发强度是否按时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标准,是否按时缴纳各项费用。

  (二) 是否设置建设用地项目信息与规划许可公告牌: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立对外信息公示牌,公示信息是否规范、真实准确,对外公示信息是否与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及规划许可的内容相符;需设置风险提示牌的项目,检查风险提示牌是否按规定设立。

  (三) 是否达到动工开发标准:检查需挖深基坑的项目是否已进场开挖,其他项目是否进场实施基础施工。

  (四) 是否及时进行开工、竣工申报: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及时申报项目动工开发或项目竣工。

  (五) 建筑物放线(单体放样)是否报验: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取得合格的建筑物放线成果。

  (六) 建筑物复测(±0.00复测)是否报验: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取得合格的建筑物复测成果。

  (七) 是否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即投入使用:检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和土地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将项目投入使用。

  (八) 公建、市政配套设施位置是否满足许可要求:检查公建、市政配套设施(含物业管理房)位置是否满足规划许可要求。

  (九) 建筑高度和层数是否满足规划许可要求。

  (十) 建筑外立面装饰是否与规划许可相符。

  (十一) 是否涉嫌用途改变: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涉嫌用途改变,施工过程中是否未按批复图纸施工。

  (十二) 是否完成违约处置手续:已存在违约情况的项目,是否已缴交违约金。

  第七条 具体检查内容依据检查当日项目施工进度确定,现场检查情况按《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附件4)要求填写。

  第八条 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检查内容外,各分局在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存在违建引导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上报至建设项目全链条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并推送相关部门。

  第九条 由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下简称“数字中心”)负责,与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读取相关项目审批信息,对已取得《证》的建设项目,建立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用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 由各分局提供取得《证》的工作人员名单,汇总至数字中心,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若人员出现调整,各分局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送至数字中心,进行名录库更新。

  第十一条 各分局应指定专人,作为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工作联络人,负责该项工作的检查发起及材料汇总、问题反馈等事项。

  第十二条 抽取方式及比例

  各分局联络人依托我局智能政务管理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各分局2名执法人员,同时按不少于2%的比例从 “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项目。检查频率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抽取次数不少于4次。各分局应在完成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项目及执法人员抽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开展检查工作。每季度的检查工作应在本季度内完成,不得延至下一季度办理。

  第十三条  对被抽中为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的项目,各分局应提前告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并对其发出《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通知书》(附件1)。各分局对其“双随机”监管检查事项进行内业核查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附件2)。

  第十四条 检查结束后,各分局对同一批次的“双随机”检查建设项目,形成《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项目清单》(附件3),并将被检查的项目资料以“一案一卷”的方式进行整理,项目卷宗内应附有以下材料:

  (一) 现场照片(含建设用地项目信息与规划许可公告牌、风险提示牌照片);

  (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三) 建设证复印件;

  (四)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五) 开工申报回执单;

  (六) 相关缴费凭证。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还可包含以下材料:

  (一) 建筑工程建筑物放线测量报告(尚未施工至可检查阶段可暂缺);

  (二) 建筑工程建筑物复测测量报告(尚未施工至可检查阶段可暂缺);

  (三) 竣工申报回执单

  (四) 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各分局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项目清单》(附件3),连同相关材料通过我局官网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各分局检查人员应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下达《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整改意见通知书》(附件5),并通过我局智能政务管理平台,启动整改流程。

  第十七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各分局应至现场进行确认并对其下达《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整改完成确认书》(附件6),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我局智能政务管理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各分局应依法进行处理。

各分局在进行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双随机”检查时,应当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的信用信息情况记录纳入建设用地与规划建设工程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并根据《厦门市建设用地和规划建设工程信用信息》的规定,进行信用认定或列入“黑名单”,对失信项目加大检查频率,加强日常监管;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并推送至“信用厦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通知书》

      2.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记录表》

      3.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项目清单》

      4.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5.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整改意见通知书》

      6.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整改完成确认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期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