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关于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通知,详情如下。
2019年及以前入学的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延期毕业学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年学籍注册为硕士生身份的,按照硕士生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身份的,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国家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学校通报批评;
(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七)未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
(八)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或不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B(80分),且A-(86分)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40%;
2、所有课程成绩等级均不低于C(70分),且B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80%,A-及以上的学分比例不低于60%;
3、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在同年级专业排名或班级排名前30%。
(九)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硕士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在博士阶段学习期间原则上应至少发表2篇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术论文:
1、发表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该生入校年份实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为准);
2、发表(含优先数字出版)时间为所在学历层次在读期间,且在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9日及以前;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研究生满足条件之一的,等同于发表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1篇:
1、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立项;
2、作为第一或第二成果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
3、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的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对于未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自入学以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科研立项、获奖或获采纳等)均计算在内;对于已经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研究生,只计算上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10日及以后发表的科研成果。
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生阶段首次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果其硕士阶段未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所有成果均计算在内;如果其硕士阶段曾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9月10日及以后发表的科研成果计算在内。
(十)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
四、 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1、学院下发通知(9月22日)
下发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通知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1)。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7: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科研情况登记表、一览表、导师推荐表(见附件2-6)、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专家评审(9月27日前)
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分为学系、学院两级,评审委员会参考宣讲会投票结果,对申请人的科研、学术能力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按照学院的名额,确定申请人,入围申请人将在原网站进行公示。
6、学院信息上报(10月9日)
公示结束后,学院通过学生奖励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处报送公示文件。
五、 提交材料及说明:
1、 需提交的材料及邮箱: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论文发表相关材料证明及其复印件,9月24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交至邮箱。
2、 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9月24日(周四)17:00之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信息楼233#。
1、硕士生一年级、博士生一年级不参加此次奖学金评定。
2、第二年参评时重复使用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1、明确写明学习成绩A、B、C数目及比例,并提供成绩单原件。
2、明确写明论文等级(A、B等)、论文类型(长文、短文、demo等)及作者顺序(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通讯作者)并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首页,未明确标注上述内容的视为无效论文。
3、导师推荐表需写明导师姓名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我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全日制研究生。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成绩80分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此项适用于上学年度有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有中文A及以上文章者加权成绩无硬性要求)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条:
1. 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
3.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