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职工补助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流程及时间?

  永泰县规范性文件汇编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奖励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2025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耕地抛荒九条措施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大树采挖移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村“家园清洁”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城镇污水治理办法》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明积分制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永泰产业园产业楼管理办法》《数字永泰产业园产业楼业态布局规划和 租售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建房管理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招商引资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关于妥善解决原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大众茶馆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振兴李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扶持住宿、餐饮行业应对疫情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永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整治耕地抛荒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永泰县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乡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及水毁修复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永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建筑业“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关于〈加快建筑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低丘缓坡山地项目土地综合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泰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泰县农家乐评星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旅游企业有效开发利用温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单位候选名册管理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永泰县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樟政办〔2021〕1号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动员辖区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或少减产,支持企业开足马力,最大限度把员工留在企业留在永泰过年,避免春节后可能出现的企业招工难用工难、员工返岗难等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对1月20日至2月28日期间,留樟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建重点项目的省外务工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务工人员),给予每人节日补贴500元。由企业统一向主管部门申请,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责。

  春节期间留樟的上述省外务工人员,2月28日前,可免费游览永泰县九个景区(乾景·云湖溪谷森林生态旅游区、青云山白马峡谷、青云山云天石廊、青云山水帘宫、天门山、百漈沟、幸福庄园、千江月休闲农场、姬岩等)。由主管部门收集省外务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经县数投公司录入系统后,即可实现免费刷脸入园。所需费用经文体旅游局及数投公司审核后,由县财政据实拨付。

  三、关心关爱困难职工

  由县总工会走访慰问春节期间留樟过年的省外困难务工人员,每人(户)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500元,具体慰问名单由主管部门审核提供。

  四、落实节假日加班工资政策

  各企业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留樟职工休息休假。县人社局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五、企业用电用气补贴

  对在2021年2月1日-28日期间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用气用电补助,使用天然气给予每立方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泰县人民政府文件 

  樟政综〔2019〕186号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永泰县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县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泰县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努力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中共永泰县委  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泰县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优惠政策的通知》(樟委〔2017〕116号)和《永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充规定》(樟政〔2017〕3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公寓是为在我县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面向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解决创业创新型人才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房。人才公寓建设有7种户型,其中大套户型(三房,面积112.52M2)、中套户型(两房,面积70.78M2、70.58M2)、小套户型(单身公寓,面积48.64M2、47.48M2、37.48M2、34.06M2)。

  第三条  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只租不售、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中共永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负责租住人才资格受理审核、分配以及出租人才公寓调剂方案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 人才公寓建成后由永泰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运营。与承租人签订租住协议,负责办理入住(退租)手续、租金收取、空置房管理及协助招租信息动态发布等工作。人才公寓的物业管理由永泰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委托小区(社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定期向县委人才办报送已租赁房源情况和可租赁房源信息。

  第三章  入住对象条件及优先级

  第六条  入住人才公寓对象和条件。在本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其家庭成员(含夫妻、同住直系亲属)在县城区无住房、本人无不良记录,公务员应签订五年服务期,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县缴纳社会保险,且属于以下三个类型之一的人才(不含已退休人员):

  1.高层次人才:入住申请时,引进人才时间不超过两年的,具有高级职称或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高学历人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且未列入高层次人才的优秀人才;

  3.特殊人才:经组织部门批准获得我县“永阳英才”当期内荣誉称号的特殊人才;

  第七条  入住人才公寓优先级。在房源紧张的情况下,人才公寓按以下顺序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特殊人才。同一类型人才,优先保障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等次高的企业人才入住。人才公寓若存在房源剩余,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入住对象。

  第四章  申请与审核

  第八条  租住人才公寓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的,就不再同时享受住房相关补贴。申请标准如下:

  1.单身者可承租小套或合租中、大套人才公寓(每人限一间房);

  2.已婚者仅夫妻同住的可承租中、小套人才公寓;

  3.已婚者有未成年子女同住的可承租大套人才公寓;

  4.高层次人才承租人才公寓,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适当上浮承租标准。

  大、中、小套人才公寓按面积大小划分。大小不同房源出租情况差异较大的,对空出房源较多房型,由管理单位根据实际出租情况提出调剂方案并报县委人才办核准。租住人才必须全部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

  第九条  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直接向县委人才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实行集中受理和日常受理相结合方式。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永泰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员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劳动(聘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3.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

  第十条  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1.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同意后,报送县委人才办审核;

  2.对经调查核准、符合租住人才公寓条件的人员,由县委人才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承租人持《永泰县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到管理单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管理单位根据房源情况及登记顺序统筹安排,按相关规定办理租住手续;

  4.承租人凭人才办开具的入住通知与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租房押金和当月租金,押金标准为:大套房3000元、中套房2000元、小套房1000元,以后每个月15日前缴纳当月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如水、电费等)。

  第五章  租住管理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参照公寓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租金水平确定,基准价三年确定一次。2019年每平方米为15元,租金原则上由承租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县财政各负担三分之一,缴费统一由申请人先行缴纳,县财政承担部分由管理单位向县财政按年度统一结算。特殊优秀人才要求免租金的,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租金及水电气、物业管理、数字电视、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支付,支付办法在租赁协议中明确。

  上述租金基准价格仅为房租价格,由委托机构代收,租赁期间产生的押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按时缴纳。租金收取后,专项用于人才公寓的维护、管理等。

  第十三条  人才公寓正常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租住协议三年一签,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期满后如确实需要续租的,承租人须提前2个月按申请租住程序重新提出申请,经县委人才办同意后续签租住协议,租金按上文第十一条要求重新约定。

  第十四条  承租人在本县范围内工作单位变动后,应在3个月内向管理单位报告。

  第十五条  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改建,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退租时恢复原样。如确实需要小范围装修,应提出方案报管理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人在使用期间因装修对房屋形成的固定附属物归产权单位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第十六条  承租人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承租人居住人才公寓期间要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各项规定,自觉保护公寓文明卫生环境,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文明居住。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县委人才办定期对人才公寓的租住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人才公寓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合理使用住房,不享有人才公寓住房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不得出借、转租、闲置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租住资格,由管理单位收回所租住房;

  1.以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人才公寓租住权的;

  2.累计3个月及以上拖欠租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的,经催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

  3.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居住的;

  4.承租人由单位、个人或其他方法解决了城区住房的,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

  5.调离本县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3个月内未在本县重新就业的;

  6.租赁协议到期提出续租申请但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7.严重违反人才公寓管理秩序的;

  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9.其他根据租赁协议的约定应当停止租住的。

  第二十条  承租人应自接到停止租住通知后一个月内搬离人才公寓,逾期拒不搬离的,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并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10天内应当及时腾退人才公寓。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申请退出人才公寓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报。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单位初审后报县委人才办。

  2.解除合同。管理单位与承租人签订《退房协议书》,终止租赁关系。

  3.退出房屋。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规定时间内缴清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待财产清点无误后移交给管理单位。

  4.结算。管理单位与承租人对租金等进行结算。租金结算至退房的当日(不满1个月的按照月租金除以30计算日租金)。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所在单位不积极配合做好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工作的,可取消该单位人员下一年度新申报租住人才公寓资格。

  第二十三条  人才公寓管理过程遇到的一般问题,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怎样申请成都职业技能补贴?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 本地宝

【导语】:第一步,查询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是否符合要求;第二步,企业在职职工或委托所在企业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业局将技能补贴发放到申请人在《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中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

  申请成都职业技能补贴的流程如下:

  1.企业在职职工持有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无须查询,可以直接申报。

  2.企业在职职工持有非成都市人社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于联网原因,由企业在职职工或所在企业经办人通过或核实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是否已经公示且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截屏并打印网上证书信息。   

  (二)申报 

  企业在职职工或委托所在企业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本级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业局将技能补贴发放到申请人在《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中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个人银行卡。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二)个人委托所在企业申请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5.《委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

  注:跨统筹地区迁转的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出具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 

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通用16篇)

  为了确保活动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篇1

  主办单位: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世纪证券景德镇营业部、江西电信景德镇分公司、景德镇摄影网

  活动主题:爱心助朝阳,世纪筑栋梁

  活动时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举办地点:浮梁县瑶里镇高岭小学

  参与人员:市新闻出版局、世纪证券景德镇营业部、江西电信景德镇分公司、景德镇摄影网、瑶里镇政府领导、瑶里镇高岭小学全体师生、日报、晚报、电视台等随行记者

  活动成员当日8:00在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昌江大道)集合,统一坐车去往高岭小学,参与活动成员每人附带5本图书捐赠给高岭小学爱心阅览室,活动9点半在高岭小学操场开始(不设座)。

  1、09:30活动仪式开始,高岭小学校长(瑶里镇领导)主持仪式,介绍参加活动的人员;(主要人员名单与主办单位情况提前沟通)

  2、学生代表给主办方代表佩戴红领巾;(校方提前做好沟通,安排好)

  3、主办方代表讲话(世纪证券廖总,摄影网张版主讲话;)

  4、爱心阅览室授牌仪式。(世纪证券廖总,电信张总共同向镇领导、校长授牌;)

  5、出版局郑局捐赠课外图书给小学生,主办方代表捐赠学习用品。(活动前三天把图书分为6捆用红绸带绑好放置在出版局,活动当天随车带去)

  6、高岭小学学生代表发言

  7、高岭小学全体学生大合唱。(由学生代表指挥合唱,合唱曲目:让我们荡起双桨等,校方落实)

  8、全体活动成员合影

  9、户外活动,与同学们开展文体活动(如踢毽子、丢手绢、打羽毛球等)(约一个小时);(世纪证券员工叶飞,段新裴负责。)参加活动成员一同参观爱心阅览室。

  10、活动结束。活动成员游览瓷业圣山――高岭矿山遗址公园

  11、游览结束,活动成员就餐。(倪玉佳负责联系,预计5桌)

  12、下午在东埠古街摄友自由创作,世纪证券、江西电信员工配合

  13、返回(各主办方负责人确认联系回程人员)

  1、活动前期与瑶里镇领导、高岭小学校长的接洽与联系。(郑局、倪玉佳负责)

  2、活动前三天联系安排好车辆,联系电视台,日报,晚报记者;(郑局负责)

  3、活动前三天联系确认摄像录制人员,落实活动中餐酒水。(电信张总负责)

  4、活动前三天确认参与人员名单与联系电话。(李瑾负责)

  5、活动前三天联系落实活动中餐,爱心阅览室挂图。(郑局,倪玉佳负责)

  6、活动前三天采办好所需捐赠的文体与学习用品,准备好我们所捐赠图书的纸箱。(李瑾,吴冬菊负责)

  7、与同学们开展文体活动的节目于活动前三天确定,并与校方沟通。活动过程中,注意学生的安全;(校方XX负责)

  8、提前联系设计制作爱心阅览室铜牌,活动横幅,大巴车两边横幅,授牌红绸(带红花),捆书红绸(6根);(倪玉佳负责联系)备注:横幅内容:“世纪证券、江西电信、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景德镇摄影网爱心助学活动”,爱心阅览室铜牌,落款:世纪证券、江西电信、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景德镇摄影网爱心捐助”

  9、书架提前定制。(李瑾负责)

  10、书架、捐赠大部分图书提前上架,操场活动桌子(摆放捐赠图书,爱心阅览室铜牌等物品),爱心阅览室喷绘与挂图,现场活动条幅悬挂、红领巾等物料,于活动前一天到现场布置完毕;(郑局,倪玉佳,李瑾负责,校方配合)

  11、活动当日,音响于9点钟之前准备完毕,准备好红领巾,摆放捐赠物品的桌子(由校方XXX负责);

  12、为保证物资安全,捐赠书籍、学习用品、爱心阅览室标牌、活动中餐酒水等随车随人于活动当天带去。(倪玉佳,李瑾,吴冬菊负责)

  13、活动当天参与活动成员另每人捐赠五本图书,收集后需要两个纸箱放置,到活动地点后安排人把我们所捐赠的图书上架。(摄影网张版主负责)

  14、摄影网安排好人员进行活动全程摄影、摄像,记录好活动的花絮;(摄影网张版主负责协调)

  15、领导讲话稿、新闻通稿于活动前一日确定,并给相关领导过目;

  四、活动领导、工作小组名单

  领导小组组长:郑鹏

  副组长:廖彩云、张建中

  1、制作爱心阅览室铜牌(预计:180元)

  2、授牌红绸(带红花),捆书红绸(预计:20元)

  3、横幅,条幅(现场活动悬挂横幅,活动成员随行横幅,大巴车两边横幅共四条)制作(预计:600元)

  4、爱心阅览室喷绘挂图,300册课外读物共价值5082.10元(由景德镇市新闻出版局捐助)

  5、红领巾10条(预计:10元)

  6、爱心阅览室书架(3个1米)(预计:1500元)(李瑾负责联系定制)

  7、送书架及书籍来回包卡车费用(预计:400元)

  8、课外文体活动用品(羽毛球、乒乓球、排球、足球、跳绳等)(预计20XX元)(李瑾、吴冬菊负责采办)

  9、无线扩音话筒(预计:490元)

  10、来回包车费用(预计:800元45座)(郑局负责联系)

  11、27名小学生学习用品(预计:50元/份另附加互动活动中的小礼品150元共计:1500元)(李瑾、吴冬菊负责采办)

  12、中午活动午餐费用(预计:400/桌五桌共计:20XX元)(郑局,倪玉佳负责联系)

  13、中午活动酒水(预计:500元)(张总负责提前联系)

  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篇2

  珠海这所魅力城市,她的幸福感来自于哪里?也许就是源自于民间的爱心……

  珠海电视台午间新闻"新闻121"栏目自20xx年12月1日开播以来,一直关注民生,热心公益,六位主播在担纲这档直播新闻重任的同时,也一同见证了珠海是个充满爱心的城市。"新闻121栏目"在继号召社会各界为三灶"开水烫伤男童"小成成募集善款,举行慈善拍卖晚会后,再度携手蓝天使爱心公社,发起珠海民间首个助学日,帮助西区百名特困学子圆读书之梦。蓝天使爱心公社系列助学活动已经开展到第五个年头,旨在帮助珠海贫困的弱势群体,我们坚信"教育成就未来",我们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爱,贫困孩子们一定会步入知识的殿堂,他们的明天一定会充满希望!

  平沙有许多单亲特困家庭的学生,由于家庭收入低微,孩子们别说去风景名胜旅游,就连简单的离开平沙到市区的机会都没有;春季来临之际,珠海的爱心市民与这些可爱的孩子,去进行一场从来没有想象过的旅行,体验一下北国的冰天雪地,发起和主办单位号召爱心市民共同参加活动;让孩子们开阔视野,让我们的关怀在旅行放飞!此次活动爱心公社代表爱心社员和市民为每位孩子发放助学金合计:三万元(初步预算),及一批文具和书籍;发起方希望能在民间建立起助学平台,把民间助学日做强做大,爱心市民与西区孩子们零距离接触,通过沟通,希望能达成部分自由结对,长期资助和关怀的目的。

  发起单位:珠海电视台"新闻121"栏目蓝天使爱心公社

  主办单位:珠海"冰雪世界"珠海市服务妇女儿童志愿者协会

  指定保险:中国平安五星优质服务营业部:珠海龙腾15部

  指定饮品:加林山矿泉水

  媒体支持:珠海电视台(珠海新闻新闻121新闻搜寻)珠海电台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

  新快报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小主人报澳门日报

  特别鸣谢:广东省边防五支队平沙实验小学平沙华丰小学平沙美平小学

  策划执行:蓝天使爱心公社

  四、活动内容及参与方法:

  1.100名贫困单亲家庭小学生一日游,并发放蓝天使20xx年第一批助学金

  2.爱心市民可报名自愿参加助学日

  3.参加活动的义工陪伴孩子们进行市区的活动,进入"冰雪世界"免票,如果愿意捐赠,现场接受直接捐赠(以门票形式,由冰雪世界全部捐赠助学,相当于支持学生的助学款),中午自愿参加烧烤,烧烤费用自理(30元)

  4.现场设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由珠海市律师协会民事及权益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资深律师为参加活动的人士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5.现场设妇女、儿童心理健康咨询,由帮达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免费心理咨询

  6.现场设爱心义卖跳蚤市场,欢迎大家携带物资参与义卖,筹集助学善款

  五、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3月14日

  10:00-11:00珠海"冰雪世界"(一个小时的游玩)

  11:00-11:30珠海"冰雪世界"门口广场进行捐赠仪式

  11:30-14:30白莲洞公园烧烤场午餐

  14:30-16:00珠海市博物馆参观

  16:00孩子们坐大巴返回平沙

  a.联系旅行社确认交通路线,烧烤场地,保险等报价(征集中)

  b.学校联系和学生及带队老师名单确定(陈鹰)

  c.参与活动人员召集(征集中)

  d.活动物资筹备(许川陈鹰)

  e.博物馆准备100份礼物赠送孩子们(吴敏)

  f.征集一批文具和书籍义卖(招商)

  (2)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具体安排

  a.珠海冰雪世界、白莲洞公园烧烤、珠海市博物馆

  珠海"冰雪世界":

  珠海鼠年新春旅游新项目"冰雪世界"年初一正式对外开放,让粤港澳市民及各地游客体验一个冰凉畅快的别样农历新春。"冰雪世界"投资四百五十多万元,面积达二千平方米,容积达一万八千立方米,用冰量达一千多吨,由一批来自东北的能工巧匠将一万五千条冰块雕凿加工成为各种类型的冰雕互动景观,设有一百多米长的"雪山飞车"、由西伯利亚巨型雪橇犬担纲的"狗拉雪橇"等十多项娱乐活动项目。

  珠海"冰雪世界",是全国极具规模的室内冰雪互动娱乐场所,已成为珠海新春旅游的新热点。

  珠海市博物馆(九洲城)坐落在珠海市吉大景山路,位于石景山旅游中心与珠海宾馆之间,地处珠海旅游商贸、金融及政治、文化中心,是珠海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它以城楼、殿堂、幽廊、凉亭、水榭、园池等中国传统建筑构成古典园林风貌建筑群。

  景色怡人的九洲城是中国古建筑园林艺术与现代博物馆的经典结合。今后将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综合性博物馆,成为融中国历史文化、国外优秀文化艺术、旅游文化、商业文化为一体的大型旅游文化景点,为游客提供一个参观、游览休闲娱乐的别致场所,为九洲城锦上添花。

  七、活动免责声明:

  本活动属非盈利公益组织,参加活动的社员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组织及参加义工除接受大家监督本次活动,不对任何本活动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组织者及参加社员不予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及参加社员不予承担。

  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篇3

  为加强对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配合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活动的开展,把爱心助学活动与环境保护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收集可回收利用垃圾,减少校园污染,美化环境,同时利用变废为宝所积累的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我校决定开展“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由校团委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宣传开展“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意义,公布“个人收集――班级集中――上交学校――统一回收”活动方式,并向全体师生发出深入“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的倡议。

  利用晨会、班会、主题队会、全校大会、广播、墙报、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向学生广泛宣传“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会上有声、墙上有字、橱窗上有图,使每一个学生都了解活动的意义,明白活动的开展方式,收集废品的种类和方法,通过进行以“变废为宝,爱心助学”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活动意义的了解,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所有班级将生活中的废旧报纸、刊物和饮料瓶等废品收集起来,送到学校北侧平房仓库(2),由学生会人员负责管理和出售。

  ⑴每天清理垃圾时段,由学生会在2号楼与3号楼东侧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查看是否有人将可回收利用垃圾当一般垃圾清理,若有则作好记载,并列入班集体考核。

  ⑵在出售可回收垃圾时,由学生会人员负责清点,并作好记载。

  2、所有办公室或部门出售可回收利用垃圾,到学期结束凭个人或部门申请学校可返回40%。

  3、学校门卫严格控制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者,除王平和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校收购,并作好登记,否则扣除所有保安人员当月奖金。

  4、为确保收购者的诚信服务,与收购者签订承诺协议,一旦发现缺斤少两,或有现金交易则取消收购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可回收利用垃圾价目表(暂定价)

  6、资助对象的确定,以年级为单位下发“贫困家庭学生调查表”,了解资助学生的具体情况,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1、所有“变废为宝,爱心助学”活动筹集到的资金,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并每月底公布一次,每一次使用资金及剩余情况也必须向全校师生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2、由学校工会负责监督与清查本活动的帐目,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清查结果。

  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 篇4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让我们的孩子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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