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未返校,学校做法是延长学制负面影响,这合理吗?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要求,学校决定自2月24日开始至学生正式返校期间,实行网络教学。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教学有序进行,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课程学期教学时间

学校本学期教学,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从2月24日开始至学生正式返校,二是从返校至学期结束。从2月24日开始的网络教学,是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组成部分。学生报到注册时间延后,具体以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为准,返校后1周内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

2.关于课程网络学习准备

请同学们于2月21日前通过学院、任课老师等提供的信息登陆课程对应的网络教学平台,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个人课表核实课程信息,查询任课教师的网络教学安排和教学要求,熟悉在线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课程考核办法等,在老师指导下学习线上学习方法。

3.关于课程网络学习实施

请同学们按照课程表时间,及时在课程线上平台按任课教师要求签到并参加线上学习,完成布置的学习任务。如因技术限制等客观原因无法顺利进行某些课程的在线学习,请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并发挥主动性,认真自主学习,在返校后参加任课教师的个性化辅导。

4.关于网课课程学习纪律

在线学习活动是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各位同学须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须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各位同学须注意网络安全,文明上网,对于在线学习过程中影响教学秩序(如过度在线发表与课堂无关的内容等)且不听劝阻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月20-22日公示,公示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发文公布正式转专业名单,并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因疫情防控需要,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且校长办公会审定前,请转入同学于2月23日前向转入学院线上报到,并根据转入学院提供的本学期班级课表试学习,同时确定是否放弃转入。对于申请放弃转专业的同学,于2月27日前将放弃的意愿报给转入和转出学院教研科老师,并在正式返校后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学生放弃转专业表格》。鉴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不再安排现场说明会,具体工作安排见教务处转专业公示通知。

6.关于补考、缓考、学业预警

补(缓)考、学业预警等工作,推迟至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后 2 周内进行。请相关同学认真学习,争取在补考、缓考中取得好成绩。具体工作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7.关于休学、复学、退学

申请复学的同学,于2月20-22日期间,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学院汇总审核后,于2月23日将学生材料提交给教务处教务科何老师,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与学生相关信息的更新,并通知学院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纸质材料和线下工作手续待返校后再补办。休学、退学等申请受理事宜原则上在学校正式返校时间后2周内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8.关于课程免修、免听

免听、免修课程申请表在2月21-23日向所在学院教研科提交电子稿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学院在一周内完成办理流程并回复相关同学。

9. 关于校选课退(改)选和重(补)修

校选课,先试听一周,退改选和重(补)修报名等工作计划于2月28日进行网上选课,详见教务处相关通知。

教材发放,于返校时间后一周内进行。网络学习阶段,请同学们加强课前课后预习、复习。具体工作安排教务处另行通知。

11.关于外出交流生学习

如果交流学校提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不再组织,则回学校学习。

师范生证明、学业成绩单、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补办等各类证明办理工作,统一在学校公布的返校时间之后到校办理。

同学们要积极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联系,按照学院安排和指导老师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撰写任务。2016 级毕业生将采用新的学位文件规定,各位同学要主动通过教务系统查询个人各类课程的修读情况,仔细摸排自己的平均学分绩点,特别是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休复学、延长学制等)的同学,要做好各类课程选课与学习。毕业当学期期初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30学分的同学必须延长学制,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业情况申请延长学制。具体工作要求见教务处相关通知。

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外出实习实训。本学期实习实训教学活动,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院安排。

15.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报名及考试日期,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通知精神执行,请同学们随时关注教务处通知。

各位同学,学校决定于2月24日至返校前开展网络教学,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为保障师生健康与安全,是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实施全面的网络教学,无论对于各位同学,还是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存在着许多不可控的技术和非技术障碍与风险。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是课程教学的一种趋势。各位同学,面对疫情,让我们携手、共克时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学校、学院和任课教师的网络教学要求,积极正视网络学习阶段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发挥能动性,积极完成学期课程学习任务,共同确保网络教学顺利进行。

每学期开学同学们应该由本人持学生证等到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注意以下事项:

Ⅰ.不能如期返校报到,须履行请假手续,申请暂缓注册。

.无故不注册,不能参加选课学习和考核等。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或不注册,视为放弃学籍,给予退学处理。

   学校在新生入学第二学期为大一的在籍学生提供一次校内转专业机会,一般在下学期开展,《学生手册》中收录了学校专门的转专业文件,每年转专业的具体条件及考核要求学校会下发相应的文件通知,2014年申请转专业报名的条件及要求可供参考:

Ⅰ.建筑学院:成绩位于专业年级前5%,须降级,加试《美术素描》等;

.土木学院:平均学分绩点≥3.0,成绩位于专业年级前10%;

.环境学院:平均学分绩点≥3.0,高数和英语成绩有较高要求;

Ⅳ.管理学院:转专业后须降级。

*听起来要求都还挺高的呢! 

目前学校开设有5个辅修专业,分别为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和会计学。修读流程详见2015版《学生手册》P139。

.辅修专业按年级原则上分5学期开设,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进行辅修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从第二学年开始上课。

.辅修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分学期根据学生所选课程的学时收取。

.根据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学分获准等情况,提供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颁发辅修证书(非学历证书),达到相关要求可授予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学校对对推免生的累积平均学分绩点、不及格门次、专业排名、获奖情况等有严格要求。正常推荐在学生大四(五年制大五)第一学期进行,推免范围、推荐名额和遴选推荐条件等详见2015版《学生手册》P34。

在全国可比竞赛获奖或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可由院(系)提前一年遴选、毕业学年审核。

因病、因事短期内不能按时上课,应及时向院(系)请假,批准后应将院(系)签章的请假条报送任课教师。请假期满回校后,别忘记销假。

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一律按旷课论处。单次迟到或早退达到15分钟及以上,按旷课论处;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3次,按旷课1次论处;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50学时及以上,给予退学处理。

学校每学期对所有学生的取得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不及格门数等进行审查,对达到处理规定的学生分别给予学业警示、试读甚至退学处理。

学生第二次达到学业警示的,应给予试读处理;第二次达到试读规定的,应给予退学处理。学籍审查具体规定见2015版《学生手册》P7。

以2014级学生为例,学籍审查过程中已有657名(占年级人数的14.1%)学生因学业成绩受到学籍处理,其中学业警示526人、试读处理120人、退学处理11人。

*同学们,大学也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习还是咱们的根本工作啊。

学生需要根据目前不及格课程的门数、所在学期和开设校区等情况综合考虑。考虑到学生后续学习压力,一般应降级试读。降级试读学生,可允许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上一学年的原不及格等课程成绩无效。

*如果确定小宇宙还有爆发潜能,也是可以跟班试读,但是不得申请课程成绩无效。具体规定可以咨询院(系)教学办。

学生申请降级试读后,将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内学籍所在年级进行后续学籍审查。现降级至2014级进行试读的学生,后期审查将按照2014级相关规定进行。

《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自2014级学生开始施行,目前在校学生学籍审查标准分为两种:

Ⅰ.级学生,仍按照原规定,只审查学年学期获得学分情况;

Ⅱ.2014及以后年级学生,除审查学年学期获得学分情况,还增加审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一学期不及格必修课程门数等。

*已经经历过降级的洗礼,可要在战斗中吸取教训,了解红线,远离红线。

出国留学、参加学校赴国(境)外大学学习交流活动、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创业或其他特殊困难等,均可申请保留学籍。

保留学籍一般应由本人提交申请,参加学校赴国(境)外大学学习交流活动,可视具体情况由院(系)或活动组织部门报教务处予以保留学籍。

符合保留学籍、休学规定学生若未办理手续私自离校,连续两周及以上未参加教学活动,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学生因事、患病、心理、精神问题等无法坚持在校学习的,均可提出休学。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学期中办理休学,当学期按休学算。

除学生主动申请休学外,若院(系)认定暂不适合继续在校学习的,将予以休学处理;若已严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生活,经休学治疗后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由本人于当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复学。逾期未提交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将给予退学处理。

.延长学制是指学生不及格课程较多、无法随原年级继续学习的情况下,主动降级随低一年级学习,除了要修原不及格课程,还要补修低年级增开的课程,将来按照低一年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学籍审查、毕业授位资格审核等;

.延期毕业是指学生在毕业学期未达到毕业要求,申请延期一年毕业,在延期毕业期间只需重修原不及格课程,仍按照原年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毕业授位资格审核。

延长学制和延期毕业原则上都只能申请一次,这是一样的。

学生可以主动延长学制,降级随大二学习,大二学年的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无效,相应课程重新修读后作为正考成绩计入成绩总表,办理过程与参见学籍异动流程图。

*在此友情提示一下,后续学习切勿再游戏人生了。

学生要根据低年级课程开设情况,提前到所在院(系)办理补考或重修手续,随在校学生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

若原不及格课程在双学期开设,可申请参加下一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具体情况也可以咨询院(系)教学办。

Ⅰ.毕业审核条件:各类课程学分获准情况,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模块必修、选修课程学分,以及通识课程学分(≥10,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须获得艺术类课程学分)。

Ⅱ.授位审核条件: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和学生受处分时间和类型等。建筑学专业学士学位还应审核学生外语四级成绩等。详见学生手册收录的第一、三、四个文件。

学生本人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个人账号,查询本人修读课程和获得学分等情况,对照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核查,具体可咨询院(系)教学办。

授位条件的审核中,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一般为: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1.5;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具有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或获得省级以上文体单项奖者,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1。

.学生在4(五年制5)年级受到留校察看或记过处分,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若在1-3(五年制1-4)年级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具有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文体单项奖者,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5,可考虑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若在1-3(五年制1-4)年级受到记过处分,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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