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YourKnightFool这个英文词说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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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一种语言大才,在翻译界属于神一般的存在。优秀译者的译作可以用信、达、雅来衡量,而神译者的译作往往是一‘翻‘入魂。

本文来源北极光翻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译事三难:信、达、雅。求其信,已大难矣!故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上焉。...易曰:“修辞立诚。”子曰:“辞达而已!”又曰:“言而无文,行之不远。”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严复《天演论·译立言》

译文:世事皆利弊并存。

赏析:原句结构比较特殊("It is ... that ..."),理解起来有点困难。“对谁都没有好处的风才是坏风”,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风对人都是有好处、有坏处,再引申一步就成了上面的译句。翻译的前提是理解。有人指出,市面上见到的翻译作品,有好多都带有因理解不正确而产生的低级错误,“信”都谈不上还妄谈什么“达”和“雅”!初学翻译,在理解原文上当不遗余力。

译文:他们几乎爱讲什么就讲什么,全然不考虑什么谨慎不谨慎。

赏析:如果硬译,译文势必成了“他们的言论几乎不受任何深思熟虑的动机的约束”。译者本其译,化其滞,将原句一拆为二,充分运用相关翻译技巧,译文忠实、通顺。

译文:先谋生而后修身。(钱钟书译)

赏析:原句是祈使句,译句也传达出了训导的意味。用“谋生”来译“Get a livelihood",用“修身”来译“practise virtue",可谓精当。巧的是,原句七个词,译句也是七个汉字。

译文:我喜爱那洁净的暖风吹拂在我的皮肤上使我陶然欲醉,也喜爱那清亮的流水把我的身体托浮在水面。(章振邦译)

辞赏析》)。在翻译带有移就修辞手法的英语句子时,有时需要按照汉语习惯将属于甲的修饰语还给甲,章振邦先生在这个译例里就做了这种处理。除 此之外,译者还进行了结构上的调整,将原句拆译为两个排比句,加强了译句的表现力。译句的选词也极为考究,整个译句读来音韵流动,口齿生香。

译文:自来出错的人多了,我又不是头一个。(黄邦杰:《译艺谈》)

赏析:译成“我又不是第一个出错的人!”也很忠实、通顺,只是平淡了一点。译成如上的汉语句子,说话人“死不悔改”的态度就活灵活现了。翻译是不应仅仅满足于达意,还要追求传神。

译文:天宇澄清,余晖尽散,夜幕降临,罗马七丘顿时昏暗。(翁显良译)

赏析:读这样的译文,是否让您想到了盛行于汉魏六朝时期的赋?一般说来,过多的美化译文很容易歪曲原文的意义和精神,而此处译文却同原文在意义和精神上丝丝相扣,这就是见译者功力的地方了。

译文:书有种种,好坏不一。

赏析:一个看似简单的英文句子,要正确理解确需一番想象力和推理。理解正确了,还有表达的好坏,比如译成“(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书”,就没有“书有种种,好坏不一”来的整齐上口。

译文:她这样一会儿一种情绪,叫伊坦时而灰心,时而高兴。

赏析:将"alternations of mood"掰开译为“一会儿一种情绪”后面跟上叫伊坦时而如何、时而如何,自然、流畅。对比原文和译文,在水平上体现了不同的层次.

译文:一个冬天的清晨,天色十分阴暗。

赏析:语际转换中,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原句中,"winter"修饰"sky",译文中,"winter"转而修饰"morning"了, 这种修饰关系的变化,是出于汉语表达的需要。不论采用什么样的翻译技巧,目的都是为了曲尽原意,使译文符合汉语的行文习惯。

译文:“你他妈怎么这时跑开了,不快快干活?”(张谷若译)

赏析:原文语言鄙俗,译文语言也当鄙俗,故有“你他妈”放在句前。“不快快干活儿”去掉也未尝不可,只是这样的话,句子读来便有点太局促了,语气舒展不开

译文:说到办公室里明争暗斗那一套,保拉可算是无师自通。

赏析:坊间可见的翻译教程在论及词的翻译时,大多谈到了词义的引申,学习翻译的朋友对这一技巧也烂熟于心,但如何引申却是个大学问。"office politics"引申译为“办公室里明争暗斗”,不能不让人佩服:没有对"office politics"词义的深刻理解,是断然不敢这么大胆的;"didn't need any lessons"译为“可算是无师自通”。也颇值得称道;再加上句子结构的适当调整,佳译便诞生了。

译文:父母倒是有信,不过信上写的,未免叫人听着不受用,只埋怨他,说他不该这样急不能待地就结婚;但是事情既是没法更改了,他们又说,虽然万没有想到, 会娶一个挤牛奶的女孩做儿媳妇,但是儿子已经长大了,也许自己明白是非好歹了,当爹妈的也就不用跟着瞎操心了,用此自遣。(张谷若译)

赏析:“万没有想到”、“没法儿”、“明白是非好歹了”、“用不着跟着瞎操心了”等,都是明白如话的语言,也许同原文比较正式的文体不是很吻合,但考虑到 父母给子女的信所用的就应是谈家常的语言,译文反而较原文更合情理,况且上下文所用的也都是这种明白如话的语言句(可惜此处无法抄录),放在这样的上下文中也显得很自然。

译文:此事的结果是信者自信之,疑者自疑之。

赏析:"信者自信之,疑者自疑之",是何等地道的汉语,何等贴切的表达。

译文:他留下一封信,对我表示欢迎;那信写得热情洋溢,一如其人。(黄邦杰:《译艺谈》)

赏析:原句看来简单,也很好理解,但就是不好译,关键在于"sunny"一词,既同前面的"note"呼应,又照后面的"his face",译成“热情洋溢”就解决了这个问题。"as his face"译为“一如其人”,也颇具匠心。

译文:走起路来,不觉平添了几分尊严。(黄邦杰《译艺谭》)

赏析:原句出自美国黑人作家杜波依斯(William E. B. Du Bois)所著的《黑人的灵魂》(The Souls of Black Folk),译者移模先将其译为“走路的姿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给人一种庄重的印象”,黄邦杰先生赞译文“读起来相当明快爽朗,对照原文,又字字都有来 历,有些词在原文的字面上虽然没有,却在其含义之中”。这段评语言之凿凿,有根有据。黄先生受译文的启发,又提出了一个新译,即上面的译句,用“平添”来 表达"new",用“不觉”来译"creep",确实精妙。

译文:多少人间佳丽曾经倾国倾城啊!

赏析:原句的陈述化成了译句的感叹,语气得到了加强;“人间佳丽”、“倾国倾城”两个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四字词组的使用,不仅与原句意思严丝合缝,读起来也节奏鲜明、朗朗上口。

译文:踏上村中草地,看到一张石椅,听说是匈奴王阿提拉的宝座,就要照相;一个个登上大位,你给我照,我给你照。(翁显良译)

赏析:名词在英语中占优势,英语句子倾向于多用名词和介词。现代汉语中动词占优势,一个句子不限于只用一个动词,可以连续使用几个动词,即所谓的动词连用,这是现代汉语句法 的显著特征之一。请看这里的原文和译文,原文里只用了两个动词(过去分词"said"这里不计),而译文中确有六七个动词之多,前面几个动宾结构连用,中间不用任何连接词,纯靠动作发生的时间先后而产生语义上的关联,读来顺畅、自然。“一个个登上大位,你给我照,我给你照”,颇能描情绘景:追名逐利,是人的天性,争不到名利,能跟有名望的人沾点边,也好像成了一大快事。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原文信息焦点在"photograph each other",如将原文后半部分译为“互相在据说是匈奴王阿提拉的宝座的石椅上照相”,未免有些头重脚轻之嫌,用“一个个登上大位,你给我照,我给你照” 稍稍展开一下,既弥补了这种缺陷,又使叙述更加生动、形象。

译文:佐罗:你恶贯满盈了,上校。(电影《佐罗》)

赏析:如果让蹩脚的译者来译这一句,恐怕只会在“再也没有机会杀人了”这个意思上打转转,跳出这个圈子,想象自己就是仗剑走天下,为百姓除暴安良的侠客佐罗,细心去感受佐罗彼时彼地的心情,“恶贯满盈”便会脱口而出了。演员演戏要投入角色中去,翻译电影对白,同样需要投入到角色中去。

译文:说话就说话,非得叫唤不可吗?(吕叔湘译)

赏析:简简单单、普普通通的英文句子,一到吕叔湘先生手里,他总能译出特色。"It is necessary to shout"句子本很简单,换作另一个人来译,八九不离十是类似这样的一句:“有必要大喊大叫吗”或者更通俗一点“干吗吵吵嚷嚷的”也可以说是“信、达、 切”了,而吕先生却并不甘心,为了译出说话人含蓄、委婉的口气,他将原句译成“非得叫唤不可吗”并在前面加上“说话就说话”这么一句,将说话人不愿或不敢 张扬事态,想好言好语同听话人交流的心理曲曲折折的传达了出来。

译文:本片用戏剧手法,表现一家工厂面临罢工威胁的情况。

赏析:汉语句子多较短,结构较松散,所以英译汉时常要进行拆句处理,即将原文中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个单词或短语,拆译成一个小句来表达。此处译者就遵循 了这一原则,将"dramatic treatment"这一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短语抽出来,独立成句,较好的避免了硬译(“影片是对一家工厂的一场受到威胁的罢工的戏剧的处理”)的出现, 受到了文从字顺的好效果。

译文:“你那一口子哪,苔丝?”(张谷若译)

(提示:注意句末标上的原文的出处,结合场景译会更原汁原味。)

赏析:知识分子之间也许会问“尊夫人呢”而像在学校里就和苔丝亲密、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乡间女子恐怕那个怕只会用“你那口子呢”或“你那一口子在哪”这样的表达方式。

小机灵补充:在鉴赏像《苔丝》这种文学作品时,不仅要会译它原本的意思,要想译得出色,在场景的关注上是一个关键,不能只以它的片面意思,还要懂得把原汁原味的小说意境表达出来,这样,欣赏原汁原味的纯文学才有了意义和乐趣。

译文:家虽不佳仍是家。(刘炳善译)

赏析:此处译例出自刘炳善先生一篇谈翻译的文章,刘先生想用这个译例说明翻译时灵感思维的重要性,又是绝妙的译句真可谓“千呼万唤不出来,得来全不费功 夫”。刘先生说他这个译句是一刹那间在脑海中闪现的。本例的译句确实让人叫绝:原句中有"Home", "Home", "Homely"这三个形,音相同 (相似)的词,译句中有“家”,“佳”,“家”这三个音同的字,原句中不可传达的形美化成了译句中的音美,以“创”补“失”,不失为一条思路。俗语云, “机遇只青睐有准备的头脑”,想在翻译实践方面作出一定成就的人不可不在平时多做准备。

译文:在私下里,你就不要“阁下、阁下”的啦。

赏析:回想一下,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情况,我们不就是用这样的汉语说话的吗?

译文:我从来不愁找不到一个词来表达思想,而皮特则从来不愁找不到最恰当的那个词来。

赏析:理解是翻译的 基础,在理解时,译者必须注意分析原文中的每一个细节,即小如冠词者也不可轻视。"a word"译为“一个词”,"the word"译成“最恰当的那个词”,都是正确理解的结果。如果对这个译文不满意,马红军在《翻译批评散论》一书中还提供了一些译法,可资比较:(1)我总能找到一个词,而皮特总能找到那个绝妙好词。(2)我总能找到一个觉得妙的词,而皮特总能找到那个绝妙的好词。(3)我总能找到一个意思相当的词,而皮特 总能找到那个意思恰当的词。(4)我和皮特都能出口成章,但我用的词大都不可言妙,而他用的总是妙不可言。(5)我总是滔滔不绝,而皮特总是字字千金。

译文:“在家安居者天之道也,出外奔波者人之道也。”(夏济安译)

赏析:原句出现在亨利.大卫.梭罗的“冬日漫步”一文中,是出自更古的阿部.穆萨之口,用古色古香的语言将句子译出来,体现了阿部.穆萨和亨利.大卫.梭 罗不同时代的语言特点。原句是个颇具有警策意味的句子,译句采用了排偶结构,排偶结构同文言语素结合在一起,警策意味就出来了。

译文:他想远走高飞,免得心烦。

赏析:"sought...distance"引申为“想远走高飞”,将"distraction"抽出来,正说反译,这样一处理,译文便自然、流畅了

译文:周围一切,只是一片空旷的荒寒,一团漆黑的僻静,一股劲风,在上面吹动。(张谷若译)

赏析:“一片”、“一团”、“一股”,量词的准确使用增强了疑问的表现力。

译文:她矢口否认,死不认账。

赏析:原文中的"bone and stone"形象生动,但将其直译成“语气硬得像骨头和石头”,去不一定能为我国读者所接受,改译成“死不认账”,就自然、生动的多。翻译本 来就是一个有得有失的过程,完全传达原文的意义、精神、意韵、形象实不可能,好的译者总是善于抓住原文的精髓,在译文中尽力将其传达出来,而将原文那些相 对而言不甚重要的且又无法传达的割舍开去,借用依据哲学的术语,就是“抓住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至于哪些是“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哪些是 “次要矛盾或矛盾的次要方面”,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翻译语境以及译者的理解能力。

译文: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部队的杀伐声一阵紧似一阵传到我们这里来。(黄邦杰:《译艺谭》)

赏析:黄邦杰先生说:“对一个译者来说,译一个词,不仅要正确的把词义译出,而且要把这词所具有的特色、词义的细微差别以及作者褒贬的态度和正反的说法, 不温不火、不多不少地加以体现。”"The reverberation of fighting"译为“杀伐声”,"in increasing volume"译为“一阵紧似一阵”,绘声绘色,活灵活现,让人不能不佩服。

译文:那个愚蠢无知的老太婆统治了十九世纪后五十年,使中国不能进步,她可算功劳第一。(张振玉译)

赏析:“她可算是功劳第一”,反语的使用,辛辣无比。

译文:斯派达尔后来说,他的的谈话“越说越远,越说越离奇,最后不知说到哪里去了。”

赏析:只有五个词的"became lost in fantastic digressions",被译成了由十九个汉字组成的、由三个逗号隔开的、意思上层层递进的独立成份,译者的引申不可谓不远,但引申始终是围绕作者的原 意这个轴心来进行的。翻译技巧上所说的“添词不添意”指的就是这种处理

译文:不过,菲利普斯太太间或还好心好意地听他说说话,而且亏她留心关照,总是源源不断地给他倒咖啡,添松饼。(孙致礼译)

赏析:对比原文与译文会发现:原文主语是"he",译文中主语改成了“菲利普斯太太”,原文中作宾语的名词"listener",译成汉语后成了动宾词组 “听他说说话”,在译句作谓语,当然,"kind"也就译成了副词“好心好意地”,修饰谓语动词。后面的介词宾语"watchfulness",在译句中 也化成了动词,作谓语。原文中只用了一个"supplied",译成汉语成了“倒”和“添”两个动词,后面各自带自己的宾语。这些翻译技巧的使用都是为了表达上的需要,形势虽然变了,内容却不变,而且译文同原文一样文从字顺。

译文:有时他还会为了打几只松鼠或野鸽子,掮着一支猎枪,穿林越泽,上山入谷,一连跋涉好几个钟头。(万紫、雨宁译)

赏析:目的放前,行为放后,这是汉语的一种行文习惯。"carry"译成“掮着”,而不是“扛着”,味道更足。“穿林越泽,上山入谷”译得更简洁明了,且 暗含一点幽默的意味。用“跋涉”一词来形容Rip Van Winkle为了打猎不辞辛苦地到处跑,颇能传神,也是为了传达那么一点点的幽默。

译文:那边有一座樵夫的小屋,樵夫本人不在,但我们也不妨进去看看。冬夜漫长,冬日苦短而多风雪,这种生活真是够那樵夫忍受的。(夏济安译)

赏析:原文只一句话,用"and"将两个动词谓语连在一起,译成汉语,成了六个小句。译文以“那边”开头,是为了承接上文;"deserted"只是一个 词,在译文中化成了一个句子(“樵夫本人不在”);“我们也不妨进去看看”,译得委婉,同时与“樵夫本人不在”形成照应。译文的后半部相对于原文结构上调 整较大,两个名次词组("the long winter nights", "the short stormy days")都被译成了小句,并列在一起,烘托出樵夫生活的艰辛。整个译文虽在结构上与原文有很大不同,但意思准确,表达自然、流畅。

译文:他讲友谊,有抱负。

赏析:莎士比亚有言:"Brevity is the soul of wit",写文章也好,搞翻译也好,简洁都是可贵的品质。这里的译者将原文的否定正译,用了两个结构相同的动宾词组,形成并列,干净、利索。

译文:他两手蒙着脸,一屁股坐了下去。

赏析:增词法是英译汉常用的技巧之一。所谓增词法,“就是在翻译是按意义上(或修辞上)和句法上的需要增加一些词来表达更忠实通顺地表达原文的思想内容” (《英汉翻译教程》)。此处英文句子,本来用“他两手蒙着脸,坐了下去”,就已经可以传达基本意思了,增加了“一屁股”三个字,使译文更加生动形象

译文:这时夜色已经黑透,看来就要这样一直黑到天明;我们仅有的一点光亮,似乎不是来自天空,而是来自河上,一桨又一桨的,搅动着那寥寥几颗倒映在水里的寒星。(王科一译)

赏析:天色已经黑透,月亮尚未升起,只有几点孤星在天空闪耀,倒映在水里,水手轻轻地、一桨一桨地划,船浆划破了水面的平静,也搅碎了孤星倒映在水里的一点点清冷的光。没有用什么特别的形容词,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翻译技 巧,大体顺着原文往下译,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做一点变换,化原文的“形合”(如"as"等的使用)为译文的“意合”,便将原文的意境全部呈现了出来,译文之美丝毫不亚于原文,这实在是一种真功夫。虽然译文的美,来自于所有词语共同构建起来的意境,但单个译语的选择之独到,不能不让我们击节称赞,如“一桨又一 桨的”,“搅动着那寥寥几颗倒映在水里的寒星”,都是诗一样的语言。

译文:别的东西都寻求隐蔽保护去了,凡是能卓然独立于寒风之中者,一定是天地灵气之所钟,是自然界骨气的表现,他们具有和天神一般的勇敢。(夏济安译)

赏析:一般性翻译,只要译文准确、通顺,大抵就说得过去了,而文学作品的翻译要求却高得多,译文除了准确、通顺以外,还必须传达出原文语言上的文学 “味”。请看这里的译句,“卓然独立于寒风之中”、“天地灵气之所钟”,都是文学的语言。郭沫若说,对于一个翻译文学作品的人来说,“一杯伏特卡酒不能换 作一杯白开水,总要还它一杯汾酒或茅台,才算尽了责”。

译文:但是这种海军竞赛使自由党政府的原则无法自圆其说,也使其预算捉襟见肘。

budgets"拆成两部分翻译,并使用汉语成语“自圆其说”和“捉襟见肘”,就干净利落多了。翻译技巧是为翻译效果服务的,对于容易翻译的句子,翻译技巧可能显得多余,译者也不会有意识地使用翻译技巧,而对于译起来较难的句子,有意识的运用翻译技巧,恐怕就很有必要了。

译文:他的妈妈怪他吃了奶油,还揍了他一顿,其实他根本没有吃,对奶油的事儿一无所知;她分明是在讨厌他,希望他走得远远的。既然她有那个念头,他也没办法,只有认了。(严维明译)

赏析:汉语行文,多将原因放前,结尾放后,故在译文中,“怪他吃了奶油”调到了“还揍他一顿”之前,除此之外,译文基本是顺着原文结构译下来的。为了再现 原文的风格,译文选词用语注重通俗、口语化,如用“妈妈”而不用“母亲”,用“怪他吃了奶油”,不说“责备他吃了奶油”。译文后半部也极平易浅近,自然流 畅。

译文:如果你认为我的幸福来之太易,得之有愧,那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张经浩)

赏析:“如果你认为我的幸福来之太易,得之有愧”,是地道的汉语,是在吃透原文意义、精神基础上的再创造,明显比译者自己的初译“如果你认为我已得到的幸福比我应该得到的更多”要好

译文:由此可见,首先提出完全瓜分波澜,不许波兰人成为一个独立民族存在的,是俄国人。德国人当然求之不得。

赏析:"Thus"译为“由此可见”,表现了译者在译词时的灵活性;"partition"在英文中本为中性词,译者根据句子内容的语义,译为“瓜分”, 表达出了作者的倾向性;"did not need much urging to agree"字面意思是“不需要催促就同意了”,译者引申为“当然求之不得”,符合作者写作时的感情倾向,即对强国欺辱弱小国家的愤怒。好的译文总是能译

译文:阵阵寒风,带着雨意,街上冷冷清清,几乎没有什么人了。

赏析:英文是形合的文字,英语句 子讲究结构严谨;汉语重意合,遣词造句推崇形散而神不散。请看这里的英文句子,主、谓、宾一目了然,原因和结果清清楚楚,如果按这样的顺序、结构直译成汉语,势必凝滞不化。为了使译句能够体现汉语句式的特点,译者大胆地进行了结构调整,将原文一句切分成四个短语(小句),充分利用句子内部语义上的联系,不 用任何关联词,由风到雨,到街再到人,用白描的手法将一幅寒夜凄雨图呈现在读者面前。

译文:俗话说,衣柜里面藏骷髅,见不得人的事儿家家有。(徐式谷译)

cupboard"是个几乎人人皆知的成语,但如果将其直译成汉语“衣柜里的骷髅”,恐怕就没有多少人能猜出它的意思。如何在翻译中既保存原短语形象,又能让不熟悉英语文化的读者了解原短语的意思,这实在是个困难。徐式谷先生的这个译例可以给我们很多的启发:译文前一部分致力于保存原文的形象,后一部分解释原文的意思,且“髅”和“有”押韵,读起来舒服、自在,很像句格言

译文:患酒喝的客人,都站在路上买醉,往这块隔板上放空酒杯;他们把酒渣儿洒在满是尘土的地上,做成玻里尼西亚群岛的花样。他们很想能在屋子里面,有一个安身落座的地方。(张谷若译)

赏析:"thirsty"是“口渴的”的意思,用在原文中当然不是指“客人”渴了想喝水,译成“患酒喝得”恐怕是最好的选择。“站在路上买醉”,似乎不是 很忠实于原文,但转念一想,既然爱酒都爱到"thirsty"的地步,那么终于寻找到了一个喝酒的机会,不喝个半醉不醉,反而不可想象了,所以“买酒”即 “买醉”。

译文:国之横祸,莫过于暴君当政。

赏析:现代汉语是在古汉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相当于现代汉语来说,古汉语有它自己的优势,如词汇丰富、语法有弹性、表情表意能力强等等,在写作和翻译时,适当的运用一些古汉语的语素或词,能给文章带来一种书卷气,显得庄重典雅。上面这个译例就体现了这种特色,译者灵活套用了古汉语的句子结构,使用了古汉语的个别语素(词语),译出的句子简洁、庄重,读者好似看见了一个学识渊博的老学究在摇头晃脑地评说历史。

译文:听德布斯演讲可真带劲。

赏析:如果说上一译句让我们看见了一个学识渊博的老学究在摇头晃脑地评说历史的话,读了这一句译文,我们看到的是另一种场面:一个求知若渴、激情满怀的青 年学子在听了一场演讲后,眉飞色舞地对没有去听演讲的同伴大谈特谈演讲人演讲艺术之高超。译者使用了口语体“可真带劲”来译"was an experience",准确、生动。

译文:人家不是说,行善得由己及人吗?(张谷若译)

赏析:“行善得由己及人”,在形式上颇像哲言警句,在意义上非常忠实于原文。

译文: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赏析:英译汉时,常常会遇到一些词或词组,在词典上找不到恰当的译词(组),如逐字死译,只会使译文生硬晦涩,这是就需要对词或词组的意义进行某种处 理。"a fool for danger"译为“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是做了释义的处理,译者巧妙地借用了汉语里的俗语“天不怕地不怕”,形象地传达了译句的“意”和“情”。

译文:大都市是一国的财富集中之地,时髦风尚的观瞻所系。

赏析:动词"absorb"在译文中化成了名词词组“集中之地”和“观瞻所系”,这种英译汉时“动”变“名”的小花招,对翻译有兴趣的朋友恐怕已烂熟于心了吧?译句工整的结构也值得提及。

译文:好朋友,共游玩,日子过得欢。

赏析:原句出自一首儿歌,为了让译句容易为少年儿童接受,丰华瞻先生以效果对等为翻译原则,不受原句形式上的束缚,打破原句的结构,创造性地将原句切分为 三个部分,分别处理。针对原句中"play"同"day"押韵,译者选了“玩”和“欢”两个字,韵母相同,读来流利、上口,也便于记忆。

译文:她依然很美,如果不是芳华正茂,也还不到迟暮之年。(黄邦杰)

赏析:"heyday" "autumn"都是比喻的用法,原句后半部还有对仗,翻译时不能不考虑这些因素,译成如上的句子,“不论从意思、文字或对仗来比较,中译都可与原作旗鼓相当”

译文: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

赏析:汉语俗语同莎氏名言在意思上竟如此吻合!虽然如此,看到莎氏的这句话就能想到这样一句俗语,也并非像想象得那么简单,没有一定的胆识、英汉语水平和翻译经验,是不会也不敢这么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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