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金公司待遇怎么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上海张江高新区陆家嘴园(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大做强为目标,依托陆家嘴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紧密结合和传承“陆家嘴”的整体品牌价值,结合浦东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重点发展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着力于金融、航运、商贸与科技融合产业,打造总部经济的专业园区。扬长避短,主要以发展互联网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为主,兼顾研发服务、管理咨询、网络游戏、软件外包等行业领域,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作用和产业推进作用,走出有陆家嘴特色的软件产业之路。在金融资讯方面有上海证券报,在数据信息方面有万得资讯,在实时交易软件方面有大智慧。国际知名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彭博资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落户陆家嘴园。在其他行业领域,集聚了前程无忧、晨思半导体、新致软件、Autodesk、支付宝等各行业的知名企业。 区位、联动和人才,三大优势促发展 区位优势。陆家嘴科技园地处浦东内环,地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核心区域,区域内拥有便捷的交通网络,有2座越江大桥、5条越江隧道、7条轨道交通线方便地连接浦东和浦西。周边有国际会议中心、东方明珠等旅游会展场所。有涉外星级宾馆20多家。有新上海商业城等商业设施。有众多教育医疗设施、园林绿地及两个国际化居住社区。联动优势。陆家嘴科技园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区域内优势产业联动发展。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多年来坚持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动力,在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实现产业转型拓展、推进核心功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年年有突破,在多方面已形成了集聚优势,关联产业的集聚优势为其在区域内更好发展带来契机。金融集聚:截至年底,陆家嘴区域内集聚金融及相关服务机构总数约2000家,其中持牌金融机构698家,约占浦东新区的91%、全市的60%。航运集聚:以洋泾地区为主要载体、周边区域布局合理的陆家嘴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区正在形成,累计已有1000多家航运机构及相关企业。商贸集聚:陆家嘴已成为贸易企业的重要集聚地,是金融、航运、科技等行业发展的基础,显现了贸易功能的效益。2013年,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实现商品销售总额9394.38亿元,较上年增长8.1%,批发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各种社会消费,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471.45亿元。总部集聚:全年累计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84家,其中投资性公司41家,管理性公司42家。 人才优势。陆家嘴园先后成功创建了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陆家嘴金融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为全市首家以开发区为载体的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通过加大对行业领军机构、重点功能性机构及境外机构的引进力度,带动人才的引进和集聚,提升重点金融人才的集聚度和影响力。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0万以内(小型企业)

100万-500万(中型企业)

500万-1000万(中大型企业)

5000万以上(超大型企业)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按2019年度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后,以2019年末总股本4,034,197,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019年度模拟报表的议案》

  同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执行商定程序的专项报告》随公司年度报告一同全文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后,以2019年末总股本4,034,197,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cn。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是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而制订。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稳定、持续,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我们认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嵘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后)。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认为: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郭嵘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2、程序性。对于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郭嵘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本次公司债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拟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以及上述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包括银行贷款、信托借款、存续期内债券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拟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聘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2)暂停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不得调离公司与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主要责任人。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详见专项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编号:临)。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及期限、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挂牌场所、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任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公司债券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有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方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郭嵘,男,1970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历任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干部、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交流中心主任助理、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人事局)人事综合处副处长、处长;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作党委委员、社会发展局局长助理;浦东新区教育局局长助理、党工委委员;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管委会(筹)副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浦东新区航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公司本部(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学杰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一)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二)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李旻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后附候选人简历)。

  上述监事人选任免事宜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李旻坤,女,197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副总监。历任上海浦东商业建设联合发展公司财务,上海大隆会计师事务所职员,上海达隆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浦东新区审计事务中心审计主管,浦东新区审计局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浦东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处)副处长,浦东新区审计局综合经济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77,355,264.2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4,034,197,4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9,594,032.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内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接受控股股东一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贷款。

  ●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关联人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融资总额内接受控股股东一陆家嘴集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贷款,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

  鉴于陆家嘴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如实际发生则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2019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6,305,926.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635,746.76万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1,895,310.98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余额在2020年度融资总额范围内(详见公告:临),贷款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贷款利率,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方便快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认购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入股该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股权比例为20%,并同比例配置股东贷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偿还公司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同时,公司在同等额度和条件下,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展期,展期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展期期限不超过2.5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新辰投资的其他各方股东按同比例对新辰投资委托贷款余额进行展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到期委托贷款人民币1.04亿元全部偿还;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本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96亿元。2019年1-12月,公司收到上述两家公司支付的利息分别为人民币473.67万元和人民币479.78万元,贷款利率分别为5.5%和5.225%。(详见公告临、临、临)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37.5亿元,贷款利率4.%。2019年1-12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13,490.61万元。(详见公告临、临、临、临)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亿元。2019年4月,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登记设立且注册资本到位。(详见公告临 )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同意“2020年度融资总额(包含长期融资)及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独立意见》。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发”)仅含母公司] 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其中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控制。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计划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

  计划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风险等级较低且收益较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金额不超过5亿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相关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切实确保资金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等。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低风险型产品。

  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其中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控制。

  上述委托理财额度的期限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签署委托理财事宜相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事宜的具体经办部门。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商业银行、陆家嘴信托,其中陆家嘴信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6.07亿元,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额度将以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进行控制,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1.78%。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本事项已于2020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中陆金发仅含母公司] 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其中购买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单日余额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控制,期限自公司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同时,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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