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场所代码怎么查询该怎么填?

根据学校下发的《河北大学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实践教学相关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1、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是否是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场所。

基地名称:指与该实习基地签订的协议或学校相关文件中对该基地的称谓。

面向校内专业:指该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承担教学活动主要面向的本科专业。如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填写“000000”,面向校内专业填写“不限定专业”;如面向特定专业的,填写“校内专业代码”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保持一致。

创业实习基地: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校外联合建立的创业实习基地。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指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遴选建设的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等。其中,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包括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性专业实践基地。

当年接纳学生总数:指该实习基地学年度接纳的该专业学生总人次数,本指标是按“学年”统计

注:此处填报的是各院系所属的各个专业使用的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同一基地可以在不同专业之间重复填报。

1.“基地名称+面向校内专业”不重复;

2.校内专业代码为000000时,面向校内专业的值必须为‘不限定专业’。

1.校内专业代码不为000000时, 校内专业代码,面向校内专业 应与 表1-4-1,1-4-2保持一致

2、表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室1

课程名称:指专业(大类)的专业实验课程(包括理论(含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

注:场所名称、场所代码,与1-7-1“实验场所代码”保持一致;如不在1-7-1中,名称填报实际名称,场所代码填报“000000”。

1.表内各行“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实验场所名称+课程号”不重复.

1.“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或1-4-2“大类代码”、“校内大类名称”要保持一致;

2.“课程号”与表5-1-1“课程号”保持一致。

3.表5-2-1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毕业综合训练课题(个)

其中: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

毕业综合训练:指不同类型学校或专业在毕业前所进行的专业综合训练环节。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

1.表内各行“校内专业代码”不可重复;

2.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数≤总数。

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与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4、表5-2-2分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非医学类专业填报)(学年

校内专业名称:学生所在专业。

教师工号:如校外指导教师无工号,则工号填“000000”。

指导专业学生数量:分别统计各专业指导毕业生综合训练校内教师和外聘教师情况,跨专业参与指导工作的教师可重复。

对于教师团队联合指导学生的情况,如3位教师共同指导5名学生,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均为5。

1.表内各行“校内专业代码+工号+教师姓名”不可重复;

  1. 1..校内“教师姓名”“工号”与表1-5-1、表1-5-3、1-5-4“教师姓名”、“工号”保持一致;

    2..“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5.表GK-1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学年

毕业设计/论文类别:工程设计类,理论研究/论文类,其它。工程设计类题目是指选题涉及工程类管理、设计、技术研究和应用等方面内容的题目。

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指导教师,每名学生限填一位指导教师。

工号:若为校外导师,无校内工号,则填“000000”。

1.学号与表1-6保持一致;

2.“指导教师姓名”与表1-5-1、表1-5-3的“姓名”保持一致;

6.表GK-4工科类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情况(学年)

学年度本专业使用学时数

课程号、课程名称:指使用该实验场所的课程(指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课程号”与“课程名称”与表5-1-1中的“课程号”与“课程名称”保持一致。

学年内本专业使用学生人数:指学年内该实验场所承担本专业各项实验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程和课内实验等,但不包括开放性实验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实际学生数。

学年内本专业使用学时数:指学年内该实验场所承担本专业各项实验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程和课内实验等,但不包括开放性实验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学时数。

1、若本专业课程或实践活动使用多个场所,或每门课程或实践活动学时数、学生人数不同,分行填写。

2、“学年度本专业使用学生人数”:如果每个课时授课人数不一,则采用平均数授课人数

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与表1-4-1的“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2.“实验场所代码”、“实验场所名称”与表1-7-1中的“实验场所代码”、“实验场所名称”保持一致;

3.“课程号”与“课程名称”与表5-1-1中的“课程号”与“课程名称”保持一致。如5-1-1无此课程,课程代码用“000”

1、请在填报数据时认真阅读表格下边的指标解释与备注等,数据表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依据“表1-4-1专业基本情况数据”填写,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依据表5-1-1课程信息和教务系统填写,实验场所代码与“1-7-1实验场所代码”一致,一定注意这些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则不能成功上报到教育部数据采集系统库。

2、工科专业查询网址:,即授予工学学位的专业。

3、附件中包括了去年上报教育部平台数据表(注意:去年是统计的学年数据,今年统计的是学年数据),有的表格可以参照去年的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但是注意一定不要改变今年表格的格式(去年表格和今年表格个别有变化),表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可以参照附件“学年实验综合数据统计表”,根据具体执行情况填写;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可参照附件“校外实习基地汇总表”和去年填报数据,根据具体各专业实际情况填写。

1、各部门要认真查看数据填报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数据的梳理、采集、汇总和规范工作,确保数据表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2、表格直接从附件下载,格式不要改动。

3、请于10月22日前将以上表格的电子版发送邮箱或QQ。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国税收调查采用抽样方式选取部分企业参与调查,被选中的企业将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请您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调查表,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税收调查共有4张报表,分别是信息表、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

今年税收调查填报工作从9月开始,具体日期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您及早填报。

参与调查的企业参考以下步骤进行操作哦!

使用账号密码与2021年税收调查任务组进入系统。初始密码:Ssdc+Userid(+为连接符,不作为密码组成部分)Userid为纳税人的统一信用代码,如忘记密码,请联系专管员重置。

建议使用ie浏览器进入系统。

进入税收调查环境后,会显示任务组列表如下页面,点击进入对应年度的税收调查任务【2021年度全国税收调查】:

接下来就能看到报表期列表界面:

直接点击【在线填报】填写默认报表期的数据,或者点击默认报表期后面的下拉,填写其他期的数据:

当前报表期:工具栏上显示的报表期及上图中红色圈中的时期。

已填报表期:粗体蓝字表明已上报过数据的报表期。

正常打开后,系统将从服务器上下载报表任务,并在窗口中打开报表任务,纳税人可以手动点击上方的【读入征管数据】手动取数。

1.用户第一次填报(未保存、上报过的情况下):如果存在征管数据,将自动读到界面上(注意:这部分数据可以修改,也并未真正存在系统里,直到用户点击过保存或者上报之后,才会随用户填写的数据一起存入系统);

2.填报过程中,如果用户修改了数据,还想要参考征管数据,可以重复点击“读入征管数据”按钮(注意先把已填写的数据保存一下),即可把征管指标重新刷到界面。

3.用户保存、或者上报过数据之后,如果再打开填报界面,征管数据不会再刷新到界面。

没有设置征管取数的指标,需要纳税人手动录入。鼠标右键表元,表元里会出现一个闪动的输入提示符,这时可以直接用键盘输入数据;但如果表元本身有数据,新输入的数据将覆盖原来的。另外,也可以用键盘来移动录入焦点。

在填报数据时,用户点击页面下侧的报表标签切换报表。

在报表标签上点击鼠标右键,弹出如下菜单,选择报表标签的显示方式并切换到相应的报表。

注:当重新修改录入已上报数据时,如果上级已锁定当前数据,则在线填报时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用户不能再修改数据。

计算分为自动计算和手动计算:

用户在进行报表间切换的操作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当前表中的公式表元。

数据填写完毕后,审核数据前,建议对数据进行计算。点击【计算】按钮计算报表中带斜线底纹的公式表元。点击下拉菜单中的【计算全部】实现整套报表的计算,点击【计算当前报表】计算当前报表中的公式表元,如下图所示:

虽然在进行表间切换操作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当前表中的公式表元,但是仍然建议用户在填写完所有数据后进行一次手动计算。这是因为某张表中的公式表元被自动计算后,如果计算公式引用的数据发生了变化,该表元的数据仍是以历史数据进行计算的。

上报数据前,需确认所有报表均审核无误后才可上报数据。请点击工具栏中

【表内表间审核】来对所有报表进行表内表间审核,审核结果如下图所示:

当选中审核结果列表中的某一条目时,与该条目相关的表元(错误相关表元)将会用红色醒目显示标记出来,方便用户定位修改。如下图所示:

双击审核结果列表中的某一条目时可以看到当前出错信息对应的审核公式。

若某一审核公式允许填写审核说明,则双击审核结果后会出现类似上图的界面。根据审核提示修改相应的数据,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数据无法通过审核,在上图中填写“填报说明”。

点击【表内表间审核】,均审核无误后,会有如下提示,即可上报数据。

上报数据前,请务必点击菜单栏上【审核】按钮右侧的

,在菜单中选择“表内表间审核”,确认所有报表审核无误再上报数据。

所有报表审核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上的【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到服务器。

如果在上报时发现网络连接中断,请选择【保存】按钮旁下拉箭头▼中的【保存到本地磁盘】,将数据上报到磁盘;网络连接正常后,选择【装入本地数据】将保存至磁盘中的数据装入后,再上报至服务器。

为了保证填写效率与数据安全,建议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做好数据的保存,比如将数据“保存到服务器”。

对于企业用户来说,“上报”操作成功完成,才是一次完整的数据填报标志。用户如果修改了已经上报的数据,需要重新点击“上报”。

信息表是所有表合理审核的基础,与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行业表均有逻辑关系,请务必在下拉选项中选择时,选择至最底层(最细项),并确保填写完整具体准确。各栏次均填报结束后,请选择“计算”后,再切换填报后续表。切换报表时若数据有问题或者有漏填时,会出现审核未通过提示。需根据提示找到对应位置修改数据后再切换报表。

选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项:

1.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第12行)

调查企业按照享受的增值税优惠选择填写,优惠政策可以多选,但不能同时选择“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和“享受优惠政策”。

2.加工贸易企业区划代码(第14行)

加工贸易区主要针对开发区、保税区相关企业,其他企业不属于该类别。如果填写“非加工贸易企业”,请点击“计算”,下拉:“全部计算”,则“加工贸易业务类型代码”会自动跳出灰色栏,即“加工贸易业务类型代码”无需填写。

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代码(第16行)

仅限于注册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内的企业填写,代码需要选择到具体区划,如“大连保税区”、“大连出口加工区”、“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这三项中的一项;非该类企业请选择“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代码”。

4.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第26行)

若选择不编制现金流量表,则可能导致留抵退税数据无法填报,请2021年度实际收到留抵退税的企业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

今年问卷调查主要调查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及对下半年的生产预期等,请按照指标要求据实填报即可。

企业表的各类数据均为2021年度累计数据,税收申报数据请根据(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各类申报表中的累计数据填写,已缴纳税收数据根据2021年度的实际入库填报即可。

8.4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

1.货物劳务服务表填写增值税各项销售收入合计应大于企业表(前一张表)增值税各销售收入合计的80%。

2.货物劳务服务表中如果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品,或者有不同税率的项目,在填报完第一项后可右键点击第一行,选择“增加变长表数据行”。

3.货物劳务服务代码应与国民行业一致,代码不能涵盖所有的类型,如果不能选择完全一致的行业,请尽量选择与实际相对接近的产品代码。

工业企业如果无法找到对应代码,可以选择2702,其他工业产品。

当录入完一行数据后,如果该行数据不符合审核关系,此数据行中将会划一红线,表示此行数据没有通过审核。如下图所示:

要查看变长表的详细审核信息,可在报表区域中选定某一未通过审核的数据行,点击鼠标右键,在菜单中选择“审核当前行”,系统将在所示审核窗口中显示审核提示信息,根据提示修改即可。

1.所有数据的填报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允许随意修改。

2.调查年度为2021年。所有数据填报为2021年全年应缴、已缴以及当年发生的其他累计数据。期初、期末指的是2021年期初、期末数据。

3.防止数量单位差错。货币金额均为千元,油、气等消费量指标单位分别是吨、千克、万标立方米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电力消费量指标是万千瓦时。另外除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指标允许填1位小数外,其余不保留小数。如果因为四舍五入数据无法写入,请填写审核说明。

4.除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外,所有调查企业必须填写以下划型用指标:“营业收入”、 “资产年初数”、 “资产年末数”、 “年初职工人数”和“年末职工人数”。

5.总分机构的调查口径

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填写全部指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填写交纳的税费指标。

(1)总机构单独纳入调查时:按合并后的税收和财务数据填报。

(2)总、分机构同时列入调查范围时:总机构企业所得税指标、财务和其他成本费用指标按合并报表填写,其他税费指标按本级机构缴纳填报。分支机构只需填写本级,含三级机构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数据,就地缴纳的地方税指标和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三级机构也纳入调查范围,二级分支机构要确保与纳入调查范围的三级机构填报的数据不重复。)

6.纳税人如遇报表填报等业务问题,可咨询市局、分局12366;如遇调查软件下载、安装等应用问题,可联系对口电子申报服务公司(后附)进行电话咨询。

今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性、有效性,决定自2022年4月5日起,在全市推行“场所码”、“健康核验一体机”(又称“数字哨兵”)扫码通行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和便利各公共场所防控核查工作,提高人员流动复杂场所防控的精准性和群众出行的便捷性,1月15日,“带应用代码和场所”服务在“带应用市民云”再次上线。

自此,本市医院、药店、超市、楼宇公园、餐馆、菜场等公共场所开始使用“码放一体应用”,实现疫情精准防控,为疫情控制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截至3月18日,全市共有9.8万家企业申请了18.8万个“有申请的代码和场所”,市民扫码次数超过1亿次。

为方便市民“扫码”操作,提高场所扫码查验率。市民除了打开“有标”APP,点击“扫一扫”扫码外,还可以通过手机上的有标APP生成“扫一扫”服务的快捷方式,快速启动扫码服务。

方法一:按住手机桌面的“有标”APP图标,点击自动弹出的“扫一扫”,然后扫码。

方法二:长时间按住“有标”APP图标,用手指按住自动弹出的菜单栏中的“扫一扫”服务,拖动到手机桌面,会在手机桌面创建服务图标。之后,每次进入会场,都需要出示“带应用的代码和地点代码”,只需点击桌面上的“扫一扫”即可扫描显示代码。

扫描“码随申请、码随地点”二维码后,“码随申请”页面不仅会显示公民的健康状况(绿色码、黄色码或红色码),还会显示地点信息(地点分类、地名)以及上次核酸检测时间和核酸结果。

关于“带应用代码和位置”的常见问题和答案→

1.“用应用代码和地方”和“用应用代码”有什么区别?

“随申请码”: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为帮助各基层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快速核验个人身份,提高人员进出通过率,减少登记验证时间,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每日计算并动态更新个人“健康码”,并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匹配。根据上海的城市特点,上海的“卫生法典”命名为“沈燧法典”。

上海在“随申请码”设计之初,就将其定位为上海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公民随身服务码。随着“一网通办”改革的推进,如今“码带应用”已经成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基础工具。市民只需开通“交通”和“医疗”的“按需码”应用场景服务,即可乘坐公交、轮渡、部分地铁、医院挂号就医、药店支付药费等。

“应用码和场所”——疫情期间,可以作为重点场所管理单位,自动登记出入场所人员信息,同时帮助用户快速完成“应用码”亮码,查询出入场所人员状态信息,有利于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精准追查调查,也比人工信息登记更能保护公民隐私。

进出现场的人员完成扫码后,会立即生成扫码记录。法人或员工使用法人钥匙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码随应用”开放平台,查看人员进出扫码记录。

2.哪些人可以申请“代码和位置与应用”?

凡在上海注册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通过“随申请”快速办理“代码地方随申请”服务。

3.如何申请「代码和地点随申请」?

操作方式:(以“带标”APP界面为例)

第一步:单位法人或授权经办人打开“有应用”app,搜索“有应用代码场所”或打开首页“防疫包”,点击“有应用代码场所”。

第二步:进入“代码与申请地点”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

审核通过后,会弹出审核的提示框。

第三步:申请人可点击下方的“我的记录”按钮,查看本人申请的“带码放号”记录和本单位申请的“带码放号”记录。可以选择下载。

或者用电脑打开带有申请代码的开放平台网站的PC端网站→点击“带有申请代码和场所”→公司负责人可以用“法人一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就可以在带有申请代码的开放平台上查看和下载“带有申请代码和场所”。

第四步:下载、打印并在办公室张贴“代码和应用程序”。只需扫描进出员工和来访人员,即可完成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记录人员健康状况,便于单位做好防控工作。法人或授权经办人可通过“法人一本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企业专属网站”,点击“用码区”查看公司“用码场所”的扫码记录,包括日内次数、码色统计、扫码明细等。

4.在“有标”app申请“场所代码”时,是否只能在法人代表登录后申请?

任何法人或员工均可在“有标”app内完成申请,在app内申请时应填写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5.只有法定代表人可以下载申请的“地方代码”吗?

法人或员工完成“场所代码”申请后,可使用一本通(即法人钥匙)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有申请代码”开放平台(pc端)()下载二维码;

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登录“有标”APP下载二维码。

6.在“有应用”app或“有应用代码”开放平台(pc端)申请“地名”时,地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吗?可以根据小区名称和摆放的店铺名称填写吗?

在申请“同标”app或“同标”开放平台(pc)时,可根据小区、店铺、菜市场、分店等名称填写需要填写的场所名称。,且填写的地址应与投寄地点一致。

在“随标”app中申请“场所代码”时,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7.什么时候可以查看“地方码”的扫码记录?我能在哪里看见它?

“场所码”扫码完成后,会立即生成扫码记录。

法人或员工使用法人一本通(即法人钥匙)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码随申请”开放平台(PC)()查看扫码记录。

8.填写完“地方代码”申请后,信息有误的“地方代码”可以删除吗?应用程序的重复“位置代码”可以删除吗?

目前已完成申请的“场所码”不支持删除,可以搁置,未使用的二维码后期不会生成扫码记录。

九。申请“地方代码”找不到合适的分类怎么办?

如果找不到适合贵公司的分类信息,可以在场所分类中选择“其他”。

X.在“有码应用”的开放平台(pc端)后台,绿、黄、红三种状态的数字之和不等于扫码数。原因是什么?

当用户扫描定位码后跳转到带码应用页面时,由于网络不稳定,可能无法获得“带码应用”的颜色,所以不统计红黄绿码的状态,但会记录一次扫描次数。

XI。如果一般博物馆总共要申请20-24个“场所编码”,是否可以批量申请到不同的场所?比如你这次可以为A分支申请一个,下次登录可以为B分支和C分支申请两个。你能做到吗?

申请“场所代码”时,申请人可以批量申请不同场所的不同“场所代码”。

十二。一个单位最多可以有20个“地方代码”吗?可以跨地区使用吗?比如主馆申请10本,5本提供给两个不同区的分馆,还是主馆申请但不使用,只给分馆?

可以通过“有标”app为每家公司申请最多20个名额。如需一次性申请多个“场所代码”,请使用“法人一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pc申请下载。区号可以跨地区使用。申请地方码的时候,只要写下地方的名称和地址,在不同的位置贴上相应的二维码就可以了。比如主馆可以帮助分馆申请,只需写下申请地点的名称(分馆名称)和地址(分馆地址),不同分馆的二维码可以同时使用。总馆可登录“有应用的代码”开放平台(pc端)查看各分馆的扫码记录。

十三。以法人身份使用一本通登录“带申请码”开放平台(pc端)时,页面提示“证书已过期,无法在线更新”。我该怎么办?

参考上海法人一本通官方网站>:帮助中心>:1。法人通行证>:1。通行证服务>:-证书更新栏目,按照页面指引更新或准备材料。或者拨打法人通客服电话:021-进行咨询。

十四。如果申请人没有法人一本通(即法人钥匙),如何登录“有申请码”的开放平台(pc端)?

案例一:申请人是企业(如国企、私企、外企、个体工商户等。),并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凭申请码”开放平台(pc端);

情景二:申请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所以需要办理法人一本通(即法人钥匙)并登录。可电话咨询客服热线021-办理法人一本通相关事宜,也可登陆法人一本通网站;

十五。分公司或营业厅无法使用key用申请码登录开放平台(pc端),或者无法申请位置码。原因是什么?

首先,请确认客户端工具“谢卡助手”已经成功安装在您的电脑上。

第二步:请确认使用的钥匙是法人钥匙,不是个人钥匙,也不是社保专用钥匙,可以在证书管理-联名卡助手证书信息中确认。

第三步:如果您已成功安装“联名卡助手”,且钥匙使用人为法人钥匙,仍无法登录“用申请码”开放平台(pc端),可拨打法人一卡通客服电话:021-进行咨询。

16.在居民区或者活动场所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场所代码”吗?

“场所代码”只能由有营业执照的公司申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居民可以由物业公司办理“场所代码”;无营业执照的活动场所,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场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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