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学生坠楼学校赔偿案例13岁,法院判决不合理我可以不认可吗?

  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心理环境也处在相对薄弱的阶段,青少年因各种问题造成跳楼、自杀等情况在国内外都屡见不鲜。那么青少年在校园内坠楼自杀,校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下面巨中成名法网就为大家分析其背后的法律规定。  学生在学校自杀,学校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1、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学校与学生自杀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话,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的不是民法上的监护责任,而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产生的一种法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  2、学生在校外自杀身亡,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学生自杀,学校是否应该赔偿,其有无过错是一个大前提。分析学校是否有过错,首先应从学校的职责方面看,如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中有不当之处,且这不当之处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学校就应承担过错责任。学校的过错即在于他未尽到对学生的教育和管束,这种过错是需要推定的,是从未成年厶受到损害的事实来推定学校未尽到监护之职责。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青少年自杀问题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社会问题,校方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还是需要看校方是否与孩子自杀存在关联或者是否尽到了保护、管理孩子的责任,具体赔偿措施也需要校方与家长相互协商后确定。更多法律相关的问题,欢迎登陆巨中成名法网,专业律师在线为你答疑解惑。穿越人海,巨中成名法网与您牵手法律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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