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容易吗师生恋该不该被明令禁止?

小编导语:爱情是生命的本能,善解爱情价值观是值得尊重的爱情有人说恋爱自由,师生恋是人家的权利与自由,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师生恋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也有人说:“师生恋中学生往往处于弱势,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所以应该禁止师生恋。对于师生恋这种爱情,小编表示不支持,主要理由有三点:1:师生恋往往是崇拜,失败概率大大部分师生恋中,老师的一方,大多数都是帅或者美丽的,而且有一定的教学魅力和学生的喜爱。这时避免不了的一些学生会对老师产生崇拜,而此时的崇拜也是就所谓师生恋中的爱情,而当这种崇拜程度随着慢慢熟悉后,崇拜感就会慢慢变淡,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也就随之破裂。2:舆论压力现在社会中即使是大学,师生恋这种爱情也是大都不被认可的,当学生和老师交往中,学生的一方会慢慢被同学排挤,而且还要受到一些流言蜚语的攻击。而作为老师的一方,肯定也会被同事所不包容,即使当面不说,背后这种事也会传来传去的。而且如果老师一方,在教育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话,还有可能随时被媒体曝光这段感情的风险。3:师生恋,并不纯粹大学师生恋并不纯粹,这点不可否认,学生追求老师大多数都是为了想获得一些学校的福利,考试不挂科,或者等毕业后能有个好工作等等。而老师追求学生就比较简单了,无非是男生长的帅或者女学生漂亮,仅此而已。在校变看来这种‘师生恋’不如称之为‘约’会更符合一些。
2016-06-06 01:5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6月5日新媒体专电 题:禁忌还是自由?——高校“师生恋”如何保护彼此还学术晴空?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宓盈婷 王君宝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发文呼吁高校应明令禁止师生恋的观点,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对于高校“师生恋”的话题,观点各方不一。其中,给予感情自由的同时如何保障彼此权益、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逐渐成为争论的焦点。
正方观点:师德和恋爱是两码事 自由恋爱权不应被剥夺
有网友指出,大学生已经成年,能够明辨是非,也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高校对“师生恋”出台“禁令”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明显已经超出了其该有的管束权限范围。
【正方观点(一)】不少持正方观点的人认为,师德和恋爱是两码事。师德沦丧者只占教师队伍的一小部分,还是有很多的教师扮演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因此,对待“师生恋”问题不能以偏概全、一刀切,高校不该用各种校规来约束身为成年人的师生之间的真情表达、恋爱自由。
【正方观点(二)】另有网友认为,在现行法律中,并无禁止师生谈恋爱的条款。法无禁止皆可为,师生之间既有恋爱自由,也有婚姻自由,只要双方你未娶她未嫁,奔着忠诚的爱情去,他人便无权干涉。
有网友说,婚姻自由是现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所以“师生恋”属合法行为。另外,若是双方具备恋爱的基础而真心相恋,也不存在道德范畴的问题,但师生恋中的为师者,更应该把这场恋情引向婚姻和幸福。
【正方论据】即使在当代社会,也不乏“师生恋”修成正果的例子。
甘肃某高校一位女学生小郑在读研期间与同学院的一位辅导员谈恋爱,女方毕业后不久,二人便举行了婚礼。据女方同学介绍,对于这段“师生恋”,同学们大都持赞成态度。因为双方年龄差距不大,男方只比女方大三四岁,不能单纯因为是师生关系就阻止他们自由恋爱,否则对当事人来说不公平。
反方观点:“师生恋”损害双方权益应明令禁止
【反方观点(一)】大学应该明确禁止“师生恋”。大学教师掌握很多公权力,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恋爱关系极容易让学生变成特殊的受益群体,也极容易伤害其他学生的权益。
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部分教师便认为,“师生恋”涉及太多个人情绪、个人利益,主观情感导致难以公正、正常对待对方,对其他同学和学校都有影响。“师生恋”应该是禁忌,即使都是成年人,老师可以辞职后再确定恋爱关系,前提是无直接利益关系。
【反方论据(一)】近几年部分高校频传导师利用学术权力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如厦门某大学女教授色诱其博士生、上海某大学副院长长期性侵女学生等,其中就有权力的因素。在哈尔滨一所理工类院校读大三的邹莹告诉记者,现在很多课程的分数都是老师来定,即便有客观因素,但是主观影响力还是很大,“师生恋”一旦出现老师就会偏心,“不用说恋爱,就是长得好看的女孩子老师都会给高分。”
这几年见诸报端的案例表明,由于老师在学生心中的形象比较强势,主动仰慕加被动强迫,导致学生或是因“爱”走了学术捷径,或是因“恨”失去自由与公平,无论结果如何都往往会成为舆论浪尖上的唏嘘对象。
【反方观点(二)】“师生恋”因利益纠葛易产生丑闻,对高校及教师名誉造成恶劣影响,不利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明确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任务。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撰文指出,师生桃色丑闻等事件一定程度上成为建设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难题。
严乙铭认为,“师生恋”多因利益纠葛、感情欺骗、家庭纠纷等矛盾,最终以爆料、举报和性丑闻等形式公之于众。这类现象,对高校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极大地恶化了大众对高校教师这一群体的观感。此外,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等教师也认为,“师生恋”中老师往往也会因被曝光而断送职业前程,成为受害者。
【反方论据(二)】北京某艺术院校一教师的妻子在校内跳楼,因该教师与多名学生发生性关系。事件一出不仅教师名誉扫地,学校也不得不背上管理不力、学术腐败等多方标签。
专家:提升“师生恋”双方权利意识 夯实制度保护根基
显然,不正当的恋爱关系无论是对何种社会成员都应禁止,但保障师生之间正常感情自由与损害教育公平公正之间的矛盾,也是社会各界对“师生恋”说“不”的重要原因。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对于正当的“师生恋”和高校师生“桃色丑闻”需进行区分。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高校师生“桃色丑闻”,对师德和高校校风造成恶劣影响。对于此类情况,高校应加大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丑陋现象的打击惩处力度,将师德沦丧者清理出教师队伍。
“而另一方面,对于师生间正当的恋爱,高校要从动机方面来进行约束比较难,不妨尝试从言行方面进行规范。”储朝晖建议,须对师生间的言行接触有所界定和规范,同时在当事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方面应制定更大范围内的公开程序,并严格按流程执行,从而杜绝部分学生希望通过与老师发展恋爱关系来谋取学业方面的优待或其他利益,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目前,部分国外高校已有设立维权中心的先例,对于老师或是学生,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都可以进行维权监督机制。因此,与其激烈地讨论禁止与否,不如切实地思考如何提高学生与教师的权利意识,将制度保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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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又将增加一条新的规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了。中小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一)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二)抚摸、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三)向学生作出具有调戏、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四)向学生展示传播包含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五)持有以未成年人为题材的淫秽、色情视听、图文资料;(六)其他构成性骚扰、性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应当绝对保护】禁止未成年学校发生师生恋,这个是国际惯例,在欧美国家,如果出现未成年人和教师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教师甚至会面临几十年的牢狱之灾。去年就有发生过一起美国的女教师和8名初中男生发生性关系,这名美国的女教师通过职务的便利,用约谈的方式制造与学校男生独处的机会,并诱奸学校的男生。这起事件最终导致这名女教师被判25年监禁。在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们国家的刑法判的还是相对较轻的,尤其是初中和高中女生和男教师发生师生恋和性关系,这一块通常没有相关的刑事措施。如果女生满14周岁,触犯相关问题的男教师最多也就是被开除公职。我个人觉得在刑法方面,这类措施可以考虑向欧美学习。对于小学生的保护,那肯定是不遗余力,如果有教师和小学生发生师生恋,不管是男教师还是女教师,都属于娈童行为。我相信在我们这个社会,应该不会有人相信,一个成年的教师和小学生可以发生真正的爱情。【初高中师生恋带来的不良后果】初高中的学生和教师发生师生恋,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学生很可能因此放弃学业。在现实生活中,高中生与教师发生师生恋的情况是时有发生。偶尔你也可以看到能够“修成正果”的案例。但是,在这些案例中,绝大多数和教师谈恋爱的学生在毕业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放弃学业,去和老师结婚。也许在这些案例中确实有真爱,但是更多的初高中师生恋是以悲剧收场。比如出现初高中女生怀孕,导致教师丢了工作,而女生丢了学业。又或者学生足够优秀,考出去以后读完大学就和教师分道扬镳,不了了之。和教师结婚之后,对婚姻产生后悔和厌倦的情况也非常的多见。总而言之,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对于自己的未来和婚姻并没有做深思熟虑的打算,更多时候是因为激情和荷尔蒙的因素才偷食了禁果,因此这个社会不鼓励这样的情感,也就非常的正常。对于有这样恋爱关系的中学教师,我只能对他们说,如果是对自己的“真爱”负责,那么还是请等到“真爱”毕业以后。【大学该不该禁止师生恋?】我个人对于大学生的师生恋爱不支持也不反对。首先大学生除了少数神童以外,大部分都是成年人,成年人有对于自己恋爱的自主选择权。教师和已经成年的在校大学生自由恋爱的权利,是受到法律和社会意识的保护的。因此,不管从法理还是情理上,没有理由去禁止大学校园的师生恋。但是,我也不鼓励不提倡。毕竟大学教师和大学生之间存在着思想差异和年龄差异。大学生虽然是成年人,但是心智并不一定都是非常成熟的,在没有进入社会之前,象牙塔内的一些想法总是天真、不切实际。大学毕竟还是追求学业的地方,如果大学生因为师生恋的原因没有很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那么如果后悔,往往就得不偿失。现实生活中,大学校园里面的师生恋还是非常普遍的,不管是女教师和男大学生的姐弟恋,还是男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忘年恋,发生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大学教师本身也是受人尊重的职业,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通常学生的父母也不一定会反对。而且大学生师生恋还存在着一个样版:那就是杨振宁老先生和他的妻子的恋爱关系。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们是必须要严厉反对的。那就是必须要防止某些大学教师或者大学教授,利用自己在学术上的地位胁迫自己的学生和自己发生非自愿的性关系,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性骚扰、侮辱等行为。大学校园必须要是干净的地方,绝对不能让教授演变成“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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