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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类型学

汉语全称判断
陆丙甫
提要
本文提出一种分析语序现象的程序方法—“密集性归纳法”,这是对蕴涵共性的形式表达“四分表”的扩大运用。根据这种方法,把导致“所有学生这些书都看过了”不合格的原因,归结为两个相对劣势序列互动的结果。这两个序列是相对于 [受事+施事+动词] 的劣势语义序列 [施事+受事+动词] 和相对于 [定指+全称+动词] 的劣势语用序列 [全称+定指+动词]。汉语全称判断中的全称成分,有些学者认为是主语而不可能是话题,有些学者认为是话题而不可能是主语。本文根据全称判断的语序优劣推导出全称成分的优势(无标记)位置,再结合全称判断中全称成分在各种语言中的落实位置,指出汉语全称判断中的全称成分是底层一个话题和一个范围状语在表层的合并。合并后的表层位置更接近范围状语,因此在句法上可以看作一种状语。
关键词 语序推导 优势语序 话题 主语 全称判断
1
语序研究中语义顺序和语用顺序的结合
在动词短语或者句子的语序类型学研究中,以往研究最多的是核心动词及其所带语义角色的排列。如由S、O、V组成的基本语序中,V是核心动词,而S和O主要分别指施事性较强的成分和施事性较弱的成分。这主要也就是语义角色的顺序。
但是语序也受语用表达功能,如成分的新旧,指称性(定指、不定指),话题性、焦点性等因素的影响。
我们这里尝试一种把两者结合起来的形式化描写方法(陆丙甫1987)。结合的基础是Greenberg (1963) 提出的蕴涵共性表达形式的“四缺一”的四分表。在四缺一的格局中,只有一个格式是不合格的,这个不合格格式是两个劣势因素组合的结果。也就是说,在四缺一的四分表中,“优势语序总是可以出现,而与其相反的劣势语序,只有在与其相和谐的语序也出现的情况下才出现。”结果就是两个劣势因素一起出现时,就导致了格式的不合格。
我们根据Greenberg 的定义找出汉语中一些劣势语序,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之所以成为劣势的原因进行尝试性的解释。
2
两个从属语的语义顺序和语用顺序之互动
“这些书所有学生都看过了”进行一些变换,可以得到4个值得比较的格式:
(1)
a.这些书 所有学生 都看过了。
b.这些学生 所有书 都看过了。
c.所有书 这些学生 都看过了。
d. *所有学生 这些书 都看过了。
设“学生”(施事Agent)为A,“书”(受事Patient)为P,“这个/本”(定指标志Definite)为D,“所有”(Universal quantifier全称量化标志,简称“全称”标志)为U,“看过了”为V,上述每个句子,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语义顺序和一个语用顺序结合的结果,可分别表示如下:
(2)
a.PAV并且DUV(语义格序列加上语用序列)
b.APV并且DUV
c.PAV并且UDV
d. *APV并且UDV
就这4个句子而言,可以看出,(1d) 的不合格,是APV序列和UDV序列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Greenberg 对优势语序和劣势语序的定义,我们就可以把APV和UDV看作相对的“劣势序列”,而把PAV和DUV看作相对的“优势序列”,即:PAV 优于APV,DUV 优于UDV。
许多人认为全称成分有强烈的前置倾向,并且其前置倾向比定指成分还强。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这是一种错误印象。这种印象,可能跟全称成分中的周遍性成分一定要前置于动词这一事实有关,也可能跟(1c)“所有书这些学生都看过了”这种格式有关。我们的分析显示,(1c)这种格式的使用,实际上受到很大条件限制。
这样推导出的“优势”和“劣势”,还可以得到一些其他方面的证据的支持:
(3)这本书 我们班级里对语言感兴趣的学生 都看过了。PAV
(4)?这个人 我们图书馆里同语言有关的书 都看过了。APV
根据“内小外大”的原理,语序安排倾向于使靠近核心词的内层从属语比离核心词较远的外层从属语更短小(陆丙甫1993:11-113)。这一原理在某些文献也称为“从属距离最小化”(Dependency-Length Minimization,Temperley 2007, 2008, Futrell等 2015)。(3)的PAV和(4)的APV都违背了“内小外大”的顺序(V是全句核心词),但是(3)合格而(4)显得很别扭。这就反映了PAV 较少受到“内小外大”的限制,因此是分布上受到较少限制的优势语序。
又如:
(5)张三,老李认识。
若无严格限制的特定语境,通常人们总会将这句子理解成PAV序列,这也证明了PAV相对于APV在汉人的语言心理中是占优势的。
在语序类型学中,谈到优势语序、劣势语序,通常是指语义角色构成的语序而言的。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语用顺序也有优势、劣势之分。
3
三个从属语的语义顺序和语用顺序的互动
以下我们把各种指称意义,即成分的新旧,指称性(定指、不定指),量化性质等,都统称为“语用意义”,他们组成的序列就是“语用序列”。
“这个人有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干”,将这个句子中的语用指称意义和语义角色分化开来重新排列的话,共可得到36个格式。设代表定指的“这些”等为D,代表全称的“任何”为U,代表“偏称”的“有的”为E(existential quantifier)

Universal quantification 一般译作“全称量化”,徐烈炯、刘丹青(1998:192)译为“全量”。他们把existential quantification 译为“分量”(如“有的人”),此外一般的不定量称为“计量”(“三个人)。Existential quantification 以往通常照字面译为“存在量化”等。徐和刘认为“存在”一词过于哲学化,所以译成“分量”。蔡维天(2008:31)把全称量化和存在量化分别译为“全称”和“偏称”。我们这里采用后者,主要是因为跟习惯的“全称判断”比较一致。
徐、刘著作中把分量分成无定性分量“一些”和有定性分量瓜分式“有的”。但在讨论分量跟全量的关系时,都用了瓜分式分量。我们这里的“偏称”也是指瓜分式的分量,无定性分量“一些”的性质,见第7节。
“人”为A,“事情”为P,“时候”为T,则可列出下列的表格(见下面表I)。其中数字为序列的编号,√表示语法合格,?表示介于合格非合格之间,×表示语法不合格。
1 这种事情 有的人 任何时候 都不干。
2 这种事情 有的时候 任何人 都不干。
…………
13 有的事情 任何人 这个时候 都不干。
14 有的事情 任何时候 这个人 都不干。
15 ?有的时候 任何事情 这个人 都不干。
(将“这个人”改为“他”,则这个句子就基本合格了)
16 *有的时候 任何人 这种事情 都不干。
17. *有的人 任何事情 这个时候 都不干。
19. *这种事情 任何人 有的时候 都不干。
…………
表I
指称序列论元序列
DEU
EDU
EUD
DUE
UDE
UED
PAT
1 √
7 √
13 √
19 ×
25 ×
31 ×
PTA
2 √
8 √
14 √
20 ×
26 ×
32 ×
TPA
3 √
9 √
15 ?
21 ×
27 ×
33 ×
TAP
4 √
10 √
16 ×
22 ×
28 ×
34 ×
APT
5 √
11 √
17 ×
23 ×
29 ×
35 ×
ATP
6 √
12 √
18 ×
24 ×
30 ×
36 ×
根据这个表格,我们至少可推导出以下4个结论。
(一)由DUE、UDE和UED组成的格式都不合格,它们共同的因素是U-E这个序列 [全称-偏称],D的位置在这里不起作用。这就是说,汉语句子中全称成分不能前置于偏称成分,即汉语句子中不允许出现 [任何/所有NP1+有的/有的NP2] 序列。U-E可以说是构成句子不合格的充分条件,或者说,[U-E] 是绝对劣势的序列。
第2节说过,“这个”前置于“所有(任何)”为优势,这里又证明了“有的”前置于“这个”为优势,所以,很自然的“有的”“所有”“这个”三个量项共存于动词左侧时,应以[有的 - 这个 - 所有],即EDU,为这三个成分构成的最强优势形式。假如U前置于E,即为[U-E] 序列,这显然违背了两重优势倾向,所以也就构成两重劣势,即绝对劣势序列。这已在第3节中表I的19—36句格式中得到了充分证明。
(二)由DEU和EDU组成的格式都合格,它们都是优势指称顺序。其中D和E都前置于U。
(三)由EUD组成的格式有的合格,有的不合格。也就是说,EUD不是绝对不能用,但用起来受到较多限制。所以EUD相对DEU和EDU是劣势语序,即DEU优于 EUD并且EDU优于EUD。很明显,构成EUD劣势的是D后置于U这一因素,即U-D是劣势语序。我们在第2节中已说过UDV为劣势序列,在这里再一次得到了证实。这次证实,是通过前面扩展一个E成分而完成的。由于UD为劣势,在扩展上就必然受到较多限制,所以加上一个偏称成分E就可能导致不合格。更具体地说,当UD前加一个E构成EUD时,如果与其组合的论元顺序中包含劣势的AP(V),则就导致不合格,即16、17和18的情况。
(四)不难看出,这里分析的指称序列和论元序列之中,对于决定句子的是否合格,起主导作用的是语用序列。第19—36这18个句子,它们的不合格是由语用序列单独决定的。但这里没有一个语义序列可以单独决定句子的是否合格。早期汉语语序研究中,多是将注意力放在语义顺序方面,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语用对于汉语语序的重大影响。我们这里的分析集中地说明了语用的重要作用。
在语用序列中,全称成分U 和偏称成分E的位置比较重要,而定指成分D的位置相对不重要,虽然也不是绝对无关。总的情况是这样:DEU/EDU 优于 EUD,即D有前置于U的自然倾向。
在语义序列中,施事A和受事P 的位置比较重要,PA(V)明显优于AP(V)。时间状语T 相对不那么重要。将第13、14和15句加以比较,可看出对于时间状语T来说,处于句首位置时受到较多限制。这也符合一般认为时间状语的无标记位置是在主语后的直觉,虽然几乎所有时间状语都能前移到句首。
上述把有关因素分化后作穷尽排列的方法,可以称为“密集性归纳法”(陆丙甫1987)。
4
全称成分的“主语”、“话题”之争
上述DEU/EDU 优于 EUD 这一结论表明,全称成分的优势位置,或者说理想位置,是在偏称成分和定指成分之后。如果把位置靠前看作是话题的主要形式标准,那么,上述现象也说明全称成分的话题性比定指成分和偏称成分都低。这在一些相关研究中也有所提及。下面我们介绍两篇有关论著。
关于全称成分的语法性质,汉语语法学界有过很多讨论。如陆俭明 (1985) 曾强调指出全称成分中的周遍性成分(指“任何、谁、个个”等构成的全称成分)不是话题而是主语。理由主要是下面三条。
一.周遍性主语必须重读。
二.周遍性主语后不能加“是不是”构成反复问。
三.周遍性主语后不能加“因为、如果、既然”等连接词构成复句。
这后两点都表示周遍性成分的位置偏后,不是典型的话题位置。

这三条对于全称标志“所有”构成的非周遍性全称成分并不完全适用。如“所有”可以出现在“是不是”前构成反复句的,如“所有学生是不是都来了?”不过,更自然的说法是“是不是所有学生都来了?”
虽然陆文讨论的周遍性成分几乎都是施事和受事,但是他也强调了其他论元也可以充当周遍性主语。例如:
(6) 哪一天 都 忙得 要命。
(7) 哪个地方 都 买不到 适合我穿的衣服。
(8) 年年 都 有 积余。
上面这些时间、处所意义的成分,要说成“周遍性”状语也可以。陆文之所以把它们统一处理成主语,也许只是为了突出这些周遍性成分在分布位置上的共性。因为句法位置一致,看作同一成分是理所当然的。不过,究竟该看作什么成分,尚有讨论余地。陆文也看到了这一点,并且承认如何在形式上区分主语和状语这一问题并没有解决。事实上,陆文的重点是在否定周遍性成分是话题和前置宾语,并没有从正面深入地论证周遍成分的“主语性”。
徐烈炯、刘丹青 (1998: 198-199) 不同意陆俭明的主语说,认为包括周遍性成分在内的全称成分,应该看作话题。徐、刘的“话题”是句法概念,而且和主语有不同的句法位置:在句首时是主话题,在主语后是次话题。他们的著作并没有强调周遍性全称成分和其他全称成分的区分,不过他们在讨论全称成分时,包括了大量周遍性成分的例子。他们关于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的论据之一,是周遍性成分的语义角色不受限制。他们认为周遍性的时间、处所表达说成话题和状语都可以,唯有说成主语行不通。
徐和刘的话题说的另一个重要论据是,周遍性成分有强烈的前置倾向,而这是话题的特点:“有定成分、类指成分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作话题,而全称成分则几乎是强制性地作话题。”(p.194) 不过另一方面,他们也承认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并不强。他们举例分析了下面三个句子:
(9) 一个警察 抓住了 一个小偷。
(10) 这个警察 抓住了 一个小偷。
(11) 个个警察 都抓住了 一个小偷。
他们承认最有可能成为话题的是(10) 中定指的“这个警察”,而不是(11) 中全称的“个个警察”(p.85);可见周遍性成分的话题性没有一般定指成分强。
徐、刘还认为周遍性全称成分的话题性甚至不如“偏称”成分强。他们指出:“分量词的有定性不如全称成分,但是瓜分式分量成分也有比全量成分更适合作话题的因素。瓜分式分量词语经常用在一个有定或类指成分之后对其进行特殊的照应,其已知性很强,而我们知道对于话题而言,已知性比有定性更重要”(p. 201)。刘丹青、段业辉(1989)也详细分析了“有的N”的强大话题性表现,如不能后置于动词等。
这里所说的“全量”和“分量”就是“全称”和“偏称”。徐、刘(1998:201)区分了瓜分式分量“有的”和非瓜分式分量“一些”。我们这里的偏称“有的”正是他们所说的“瓜分式分量”。徐、刘主要从指称性来看话题性大小的,但同时也把前置倾向看作话题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从位置上看,我们上面一节的分析的结论,即DEU/EDU 优于 EUD,则进一步从形式分布上证实了全称成分的话题性的确还不如瓜分式偏称成分和定指成分强。
我们第三节的分析结论,不仅明确表示全称成分的优势位置倾向于偏称成分和定指成分之后,即其无标记的优势位置是在偏称和定指之后,还突出了全称成分绝对不能前置于偏称成分这一以往被忽视的规律。
由于周遍性成分也是全称的一种,我们可以预期上面这个结论适用于周遍性成分。这个预期可以部分地从(1)和(12)的比较中可得到证实。
(1)
a.这些书 所有学生 都看过了。
b.这些学生 所有书 都看过了。
c.所有书 这些学生 都看过了。
d. *所有学生 这些书 都看过了。
(12)
a.这些书 什么学生 都看过了。
b.这些学生 什么书 都看过了。
c.什么书 这些学生 都看过了。
d.*什么学生 这些书 都看过了。
总之,全称成分虽然有强烈的前置于动词的倾向(徐烈炯、刘丹青1998:194),但在各种前置于动词的成分中,倒往往是比较居后的。
换言之,周遍性成分的优势位置是直接前置于“都”。周遍性成分同“都”被其他名词性成分隔开的格式受到许多限制 (Lee 1986 )。
全称成分跟副词状语“都”的密切联系,为解决全称成分的句法性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我们将在后面谈到。
5
全称成分功能上的话题、状语双重性
陆俭明的“主语说”和徐烈炯、刘丹青的“话题说”,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排除法”:“主语说”建立在“排除作为话题和宾语的可能性”的基础上,而“话题说”也部分地建立在“排除作主语的可能性”的基础上。但两种结论所依赖的排除法都不是彻底的,都没有排除周遍成分作状语的可能性。事实上,双方都承认周遍性成分同状语的界线不明确。可是,双方都没有认真考虑到把周遍性成分看作状语的可能性。陆丙甫(2003)就认为全称成分可以处理成状语。
纯从逻辑意义上看,全称成分的确不大象话题。“人人都喜欢这本书”中,与其说作为陈述对象的话题是“人人”,还不如说是“这本书”,或是语境隐含的某一群人,如“(这个班级的学生)人人都喜欢看这本书”中的“这个班级的学生”。又如:
(13)
a. 只只老虎 都 吃肉。
b. 老虎,只只 都 吃肉。
(14)
a. 所有老虎 都 吃肉。
b. 老虎,(不管大小、品种、性别…)所有的个体都吃肉。
(15)
a. 所有这些老虎 都 吃肉。
b. 这些老虎,(不管大小、品种、性别…)所有的个体都吃肉。
上面例句中的a-式,都可以解读为b-式的意义。其中真正的陈述话题是作为一个类名的“老虎”或复数定指的“这些老虎”。而定语所表达的全称意义,则表示动作、事件、陈述、判断的范围,主要属于状语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全称成分是后面“都”的意义的具体化,或者说是“都”的“先行语”(antecedent)。一般说来,先行语及其相关后置部分的功能范畴应该一致。那么,如果说“都”是状语的话,其先行语有状语性也就不难理解了。换个角度看,如果说说周遍性全称成分跟其必带的“都“构成一个结构体,其中的“都”可以看作功能核心。
这种量化词跟名词分离现象,即所谓“量项飘动(quantifier floating)现象”,在人类语言中有相当普遍性,汉语常见的例子有“全部学生 陆陆续续 来了”/“学生 陆陆续续 全部来了”。此外还有“三个学生来了”/“学生来了三个”,虽然这个例子一般不认为是量项飘动,而是话题化等。日语中量化成分跟名词分离的情况更多。
(16)
a. San-nin no kodomo-ga heya-ni haite-kita
三人-领格 孩子-主格 屋子-处所格 进-到了。
“(这)三个孩子走进了屋子。”
b. Kodomo-ga san-nin heya-ni haite-kita
孩子-主格 三个 房子-处所格 进-到了。
“屋子里走进三个孩子。”
汉语、日语这方面的差异还在于日语中这类量化词分离的出现率要高得多,并且其中分离的量词被分析为状语。
顺着这样的思路,可以认为上面例句中动词前的全称成分,既有话题性也有状语性。在逻辑底层(命题结构)中本来是两个成分,由于表层成分在数量上受到短时记忆的限制或认知处理上的其他原因,在表层就合并成一个全称成分。
刘丹青(2008:222)强调:高度语法化的句法位置,更可以容纳偏离原型语义和语用的成分,成为该句法位置代表的语法范畴的非典型成员。他进而列举了一些非典型话题。我们根据这一观点,可以认为,动词前的全称成分,如果是话题的话,至多也只能算一种非典型话题。
全称成分在底层的两个来源成分,我们姑且称为“指称成分”和“量化成分”。两者在表层结合后所形成的复合体的位置,若无特定理论假设的限制,按照一般常识,有三种逻辑可能:一是合并到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个位置,结果是其句法位置既不像话题,又不像状语。二是指称成分吸收量化成分,结果就是在话题位置。三是量化成分吸收指称成分,结果是位置接近状语。各种语言在这方面就有不同的表现。下面一节我们就讨论这个问题。
6
全称成分在各种不同语言中的句法位置
西方传统逻辑,从亚里士多德起就把把命题分为主词和谓词两部分。这一处理在一百年前开始受到挑战。德国哲学家Franz Brentano 和Anton Marty提出区分两种本质上不同的命题。一种命题先要确定一个对象,然后对这一对象进行表述,也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命题。他们称这种命题称为主题判断(categorical judgment) 。另一种命题没有主词,不需要有陈述对象,而只是对某一事件或状态进行表述,这种命题可称为一般判断 (thetic judgment) 。
Kuroda (1972)首先把这两个概念引入现代语言学研究,考察了这两种命题在日语中的不同表现方式。这两种判断相当于日语中的话题句和非话题句。此后又有语言学家研究了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多种语言中这两种判断的区别。
Kiss (1998: 686-687) 考察了匈牙利语的情况,认为应该把判断分为三类,可以以下面三句句子为例:
(17)
a. Szerintem ugat egy kutya.
根据-我 叫 一 狗
‘在我看来,是一只狗在叫。’
b. Szerintem minden kutya ugat.
根据-我 每 狗 叫
‘在我看来,每只狗都在叫。’
c. Fido szerintem ugat.
Fido 根据-我 叫
‘在我看来,Fido 在叫。’
Kiss 认为,(17c)属于主题判断,即其中的Fido 是话题;而(17a)属于一般判断,“一只狗”是主语;(17b)则是第三种判断。这第三种判断,就是全称判断。
这里,全称名词出现的位置既不是定指的专有名词 Fido 在(17c) 中所占据的前置于全句状语“在我看来”的话题位置,也不是无定名词“一只狗”在(17a) 中所占据的后置于动词的位置,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个位置:后置于全句状语而前置于动词的位置。全称名词在Catalan 语中的表现也是如此。笔者认为,在匈牙利语中,全称成分在底层的两部分是合并到一个中间位置了。
Kiss 认为,把全称成分归入话题和主语都不适当。她提出全称判断是主题判断和一般判断之外的第三类判断。在论证第三类判断时,她引用了另外一些相关的研究。如 Stowell & Beghelli (1994) 认为全称成分在英语中的位置应该是介于 CP (complementizer phrase 标句短语) 和 IP (inflectional phrase 屈折短语) 之间的位置。话题的位置是CP 的 spec 位置而主语的位置是在IP 的spec 位置上。因此 Stowell & Beghelli 关于全称成分的位置假设也显示,全称成分是介于话题和主语之间的位置。
Kuroda (1972) 也指出过全称判断在日语中的矛盾情况。在日语中虽然使用话题标记,却应该看作一般判断,而不是主题判断。日语中全称成分可看作占据了话题位置。也就是说,底层的两个成分在表层是后一个成分被话题成分吸收了。
Kiss(1998)的目的是区分语言的结构化类型。她把语言分成两个类型:话语概念结构化语言和非话语概念结构化语言,话语概念结构化语言之下再分话题概念结构化语言和焦点概念结构化语言,以及话题和焦点概念都结构化的语言。
属于第三类判断的有关名词性成分,除了全称成分外,还包括疑问成分和对比成分(p. 686)。这些成分的句法位置,同样也是在某些语言中类似于话题(如英语中疑问词要提前到句首,不妨说比较像话题),在另一些语言中则类似于主语,而在匈牙利语中,则是处在既非话题又非主语的位置。这个直接前置于动词的位置,被认为是匈牙利语的典型的焦点位置。
这样看来,在汉语中,全称成分即不像主题判断中的话题又不像一般判断中的主语也就不足为奇了。本文的分析指出,全称成分在汉语中的优势位置实际上比定指话题跟偏称话题更靠后,如果不是状语的位置,也至少是比较接近状语的位置。或者说底层的两个成分在表层落实为结果是量化成分吸收了指称成分。
实际上周遍性成分基本处在徐、刘所说的“次话题”的位置。次话题的位置既不在典型的句首话题,又不在主语位置,而是在主语之后。徐、刘(1998: 65) 所举典型的次话题有:
(18) 小兰 一直 电影 都 不看。
(19) 他 已经 大衣 也 穿好了。
很明显,这两个句子的次话题前都可以加上“连”字。某些学者认为“连”字短语是介词短语,充当状语。陆丙甫(2003)认为“连”字短语(包括隐含“连”字的短语),也是周遍性的全称成分。如果这样,那么(18-19)中“次话题”也是全称的。次话题位置也可以说是典型话题位置和主语位置之外的第三个位置。这个位置跟状语“都”相当接近。假设“位置靠近,功能也接近”,那么,全称成分功能上接近状语也就是很自然的结论。
通常认为次话题这个位置,具有对比性;而对比性成分也恰恰属于第三种判断中的一种。
前面第5节提到“全部学生 陆陆续续 来了”/“学生 陆陆续续 全部来了”和“三个学生来了”/“学生来了三个”的例子。如果把量化词跟名词在一起的位置看作是分离的两个成分向中间位置合并的结果,那么,“全部学生”的位置就应该比“三个学生”的位置更靠前,因为后者中分离的“全部”比“三个”的位置更靠前,合并的结果也更靠前。这不难通过一些形式分析加以证实。
陆丙甫(2005)也指出周遍性全称成分跟副词状语“全”分布上的对立互补这一事实,也支持把周遍性成分作为状语的处理。
7
指称和量化的复杂性 例句19/20删
本文以上分析中,偏称成分是以“有的”为代表的。即徐、刘(1998)中的定指性分量(偏称)成分。徐、刘的分量成分还有非定的“一些”。“一些”的性质显然大不同于“有的”。最明显的是“有的”不能后置于动词,而“一些”可以。再看下面的四分表。
(20)
a. ?这些书 一些学生 看过了。
b. *这些学生 一些书 看过了。
c. *一些书 这些学生 看过了。
d. *一些学生 这些书 看过了。
其中(22a)虽然单独很难成立,但如果跟上一个“一些学生没有看”这样的对比性后继句,就可以成立。设“一些”为EI(EIndefinite),那么,上面“四缺三”的四分表表明,PAV 和DEIV是优势的。不过,这里的优势跟第一节(1)中“四缺一”的优势不同。“四缺一”中的优势格式是在讨论范围内有关句子合格的充分条件:四个序列的任何序列,只要满足一个优势排列就成立。这里的优势是合格格式的必要条件,只有两个优势结合的序列才合格。我们可以分别称为“必要优势”和“充分优势”。“必要优势”是弱优势,充分优势是强优势。
8
关于句法成分确定的标准和程序
本文除了讨论句法成分的命名之外,还牵涉到一个成分的“定位”问题。句法位置是决定句法成分的最重要标准,这是形式学派的一个重要观点。但一个成分往往因为一些表层因素会发生位移的情况。位移后的成分,有时看作另一个成分,如宾语前移到句首就成了话题,但也有位移后句法身份不变的情况,如一般认为英语中疑问宾语移到句首后仍然是宾语,并不因为落在一个特定语法化位置而变成“疑问语”或“焦点语”等。这里面的取舍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笔者建议,句法成分的确定,应该根据其在优势语序中的无标记优势位置来确定。而优势位置则可以通过本文第三节所介绍的把有关因素分化后作穷尽排列的“密集性对比”得出。这种方法从“最小对比”(minimal pair)和类型学“四分表”分析的基础进一步发展而来。“最小对比”是发现一个相关因素的基本方法。“四分表”是发现两个因素互动方式的最基本方式(陆丙甫2006)。两者的一个共同点是都尽量排除无关因素。两者的差别是,后者突出了对两个因素的穷尽性分析。而“密集性对比”则是对多个因素进行穷尽分析的方法程序。
当然,优势是相对的,如汉语中,PAV 优于 APV,但反过来AVP (即SVO)又优于PAV。成分的最后“查明正身”应该以最优势语序中(即基本语序)的最优势位置为准。
而且,不同语言中的优势语序及其排列等级是不同,如日语中的最优势语义顺序是APV,这在汉语中却是劣势语序。
参考文献
蔡维天 2008. 比较句法理论与汉语疑问、量化结构研究,沈阳、冯胜利主编《当代语言学和汉语研究》:26-4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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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al Judgment in Chinese: a Typological Perspective
Abstract:
This article proposes a procedure of word order analysis, namely ‘intensive induction’, which is the extension of tetrachoric table widely used in typology. Using this procedure, it is inferred that [Patient + Agent +V] and [Definite + Universal + V] orders are dominant to [Agent + Patient +V] and [Universal + Definite +V] orders respectively. A further conclusion based on the procedure is that the universal referent in universal judgment of Chinese is an adverbial in terms of syntactic position, neither a topic nor a subject as previously proposed by some syntacticians.
Key words: word-order deduction, dominant order, topic, subject, universal judgment
说明
本文原载日本《中国语学》第255期(2008年)1-18页。公众号推出做了若干修正和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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