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约按 摩靠谱吗?来个你用过按个摩吗这个APP的回答

A. 引言「林前」是一封很实际的书信,信中透露使徒时代在欧洲这间教会的属灵情况,这教会充斥各种问题:有人际关系的、信徒相处不和的、道德伦理的、宗教性的,也有教义性的。故有学者谓哥林多教会是一间污秽的教会(defiled)、分裂的教会(divided)、羞耻的教会(disgraced)1。此教会不单羞辱神,也使福音难以传开。这情况使保罗痛心疾首,但他仍呼之为「神的教会」(林前1:2),又用超凡的爱心劝勉信徒「务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凡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林前16:13-14),保罗对他们的爱心无以复加。B. 哥林多城市哥林多城是希腊重镇之一,是古罗马帝国的第四大城市,又是亚该亚省的都会。此城是东西方商贸必经之路,称「希腊的大桥」。因此在商业及文化方面极其兴盛,但在道德方面却颓废败坏,有说「哥林多妇女」及「哥林多筵席」是不道德的代名词,又说「哥林多化」乃形容人的私生活相当糜烂。W. Wiersbe谓当保罗在哥林多城写到罗1:18-32人的罪行时,他的内心不期然便想到这城市的情况2。城里又有爱神(Venus即希腊名Aphrodite)庙、太阳神(Apollo)庙,及二十多种埃及神秘宗教的偶像崇拜,整个城市被偶像崇拜所包围,使教会的信徒大受影响。C. 哥林多教会哥林多教会是保罗在第二次旅行布道时建立的。那时他被迫离开了马其顿,在雅典小住后,只身来到哥林多,在这里遇见一对爱主夫妇亚居拉、百基拉。他们同以织帐棚为业,并努力在城中传福音,共一年半之久(徒18:11)。在哥林多工作时,不久西拉与提摩太从庇哩亚前来协助保罗,使福音工作在城里得以展开,他常在会堂里传神的道,可惜犹太人不肯接受,于是他转向外邦人,并以「进犹太教者」犹士都之家为大本营(徒18:7),不久管会堂的基利司布也信了主(徒18:8;参林前1:14-16)。虽然工作辛苦,但主在异象中坚固保罗(徒18:9),使他的信心不至动摇。可是反对他的犹太人仍然紧追不舍,当迦流上任作方伯时(主后51年),他们起攻击保罗,但迦流认为这是犹太人的宗教纷争,不便插手。此事件过后不久,保罗带亚居拉夫妇往以弗所去,将他们留在以弗所照顾当地的工作,自己则径回耶路撒冷及安提阿去(徒18:18-22)。D. 哥林多前书保罗第三次旅行布道时,以弗所为其宣教大本营,并在那里住了三年之久。当时他可能再次造访哥林多(参林后13:1),待回到以弗所后,曾写过一封信,严责哥林多教会的淫乱事件(参林前5:9),此信已失传。教会派司提反等人向保罗请教如何处理教会的一些问题(林前7:1;16:17),于是保罗书就「林前」,交由此哥林多代表团带回去,时约主后56年。E. 简纲「林前」主要是为责备、回答问题及劝勉而写成的,内容主题层次鲜明,易于掌握,简纲如右:一、引言(林前林前1:1-9)A. 问安1:1-3B. 感恩1:4-9二、教会性的问题(林前1:10-10:33)A. 教会的分争(林前1:10-4:21)1. 分争的原因(林前1:10-17)2. 反分争的原因(林前1:18-4:21)B. 教会的混乱(林前5-10)1. 乱伦的问题(林前5)2. 争讼的问题(林前6:1-11)3. 淫乱的问题(林前6:12-20)4. 婚娶的问题(林前7)5. 祭物的问题(林前8-10)三、教义的问题(林前11-15)A. 聚会的问题(林前11)1. 蒙头的问题(林前11:2-16)2. 主餐的问题(林前11:17-34)B. 恩赐的问题(林前12-14)1. 基本的认识(林前12)2. 实际的劝勉(林前13-14)C. 复活的问题(林前15)1. 基督的复活(林前15:1-19)2. 基督徒的复活(林前15:20-58)四、结语(林前16)A. 捐献之事(林前16:1-4)B. 个人计划(林前16:5-12)C. 劝勉问安(林前16:13-24)A. 保罗的启语问安(林前1:1-9)1. 问安(林前1:1-3)作者从三方面介绍他的属灵身分:a. 他是蒙召的人,蒙主呼召作主工的人。b. 他是奉神旨意蒙召的人,非自己的拣选,全是神的主权。c. 他的蒙召为要作耶稣基督的使徒,非做别的事,只是作主的使徒。作者当时有同工所提尼,此人本是哥林多管会堂的(参徒18:17),信主后,从哥林多搬至以弗所,与保罗同心事主。Godet谓所提尼可能是保罗的秘书。接着作者指出读者之双重地位:地理方面——在哥林多;属灵方面——在基督耶稣里。他们是属神的教会,虽然教会的问题不少,但仍是主基督用其宝血买赎回来的。在属灵方面,读者亦有三重身分:a. 成圣的,有被主分别出来的地位。b. 蒙召的,有被主呼召出来的。c. 作圣徒的,有被主分别出来的生活。问候哥林多信徒的同时,作者也愿那一带的信徒(甚至包括其它地方的)都得着从天上而来的恩惠与平安。2. 感谢(林前1:4-9)作者从三方面为读者献上感谢:a. 为他们从主而来丰富的恩赐(林前1:4-7)。尤指在口才(logo)及知识(gnosei)(口才、知识皆可解释为「神的道」)。b. 为他们蒙主坚固到底,直至主再来时皆无可指摘(林前1:8)。坚固(bebaiosei)乃法律词汇,是交易上的「保证」。此处意说神与基督签了合约,保证信徒的救恩不会失落(参罗8:33)。「指摘」(anegkletous)亦是法律词汇,指宣召出庭;现因基督的缘故,不用再出庭受审3。c. 为他们与主一同得分(林前1:9)。「分」(koinonian)指亲密的关系,信徒能与荣耀并崇高之主同在,是莫大的恩典。从另一角度看,保罗的感谢包括三方面:(1)为过去的恩典(「赐」字是aorist)(林前1:4)。(2)为现在的恩典(「凡事富足」,「没有一样不及人」)(林前1:5、7)。(3)为将来的恩典(「必坚固你们」,「神是信实」)(林前1:8、9)。B. 保罗对教会分争的劝言(林前1:10-4:21)1. 劝告合一(林前1:10)保罗从四方面来劝告教会:a. 说一样的话,异口同声。b. 不可分党,「分党」(schismata意「撕裂」;太9:16同字意「撕裂」,中译「带坏」)。c. 一心一意,人多心不多,同心合意。d. 彼此相合,截长补短,相辅相成(「相合」katertismenoi,意「修补」;太4:21同字译「补网」;加6:1译「挽回」)。2. 指出问题(林前1:11-17)在革来(女性字)之家,保罗获知有关教会「分争」(erides,意「攻击」)的事。教会里有四个党派:a. 保罗是知识派。b. 亚波罗是口才派。c. 矶法是行动派。d. 基督是清高派。每派的门徒偏爱各自的带领,以致在教会里互相排斥、攻击(林前1:11-12)。随即保罗以三个问题指出(林前1:13):基督不是分开的,保罗也没为他们上十架,他们的洗礼也非奉保罗之名。言外之意,他们的分争确实是无谓的。保罗又说,他主要的工作乃是传福音,非高举某人的口才或知识(林前1:17)。3. 问题起因(林前1:18-4:13)保罗指出,哥林多教会的分争有三个起因:a. 对基督福音的误解(林前1:18-3:4)教会间的分门结党原是高举人的智慧,而非神的智慧,这是一种变相及误解福音的本质。同时保罗解释福音的本质是:(1)福音是神拯救的大能(林前1:18-2:5)在此大段里,保罗分三点解释:(a)福音的中心是基督(林前1:18-25)(i)福音对相信的人是神拯救大能的彰显(林前1:18、24),是神拯救智慧的彰显(林前1:21下、24)。(ii)但对不信的人却是愚拙的道理(林前1:21上),是犹太人的绊脚石(林前1:23上),是外邦人的愚拙(林前1:23下)。因他们寻求超凡的神迹,或高举人的智慧,于是轻看十字架的道理,而耶稣基督正是神拯救大能的彰显(林前1:24上);是神拯救智慧的彰显(林前1:24下)。(b)信徒是神拣选的人(林前1:26-31)虽然教会的成员多来自低下阶层(林前1:26),但神仍然拣选他们,使那些比他们更尊贵的不能自夸(林前1:29)。又使基督成为他们的智慧(得救的智慧,参提后3:15)、公义(因信称义,参罗4:25)、圣洁(基督的洗净与成圣,参林前6:11)、救赎(基督的救赎,参罗3:24),这四点正是耶稣基督为信徒成就的。这是信徒得殊荣的身分与地位,故不应彼此敌对。(c)福音是保罗事奉的重点(林前2:1-5)福音是保罗事奉的重点,他在哥林多城创立教会时,他的内心一是谦和(没用高言大智),二是战兢(恐防言语过重),三是倚靠圣灵的大能(「圣灵和大能」的「和」字可作「就是」解)。高举基督并祂的十架,使哥林多信徒相信(林前2:5)不是靠人的智慧,而是因神的大能之故。(2)福音是神拯救的智慧(林前2:6-3:4)此处,保罗再从另一角度解释福音的性质,原来福音是神智慧的彰显。这智慧的特色有五:(a)不是世人的(林前2:6),也不是他们所能明白的(林前2:7、8)。「完全的人」指「得救恩的人」(「完全」是指救恩,如来6:1;10:14,非生命的成熟4)。十字架证明世人没有神的智慧(林前2:8)。(b)是有关神的奥秘,不是人能想出来的(林前2:7、9)。(c)这智慧只有神的灵才能参透,是祂向我们启示出来的(林前2:10-11)。「人里头的灵」指人本来的灵,非指圣灵。(d)信徒因有圣灵便能明白神的智慧(林前2:12-16)。「世上的灵」指邪灵,如魔鬼。圣灵第一项工作是启示,藉此信徒才能明白神深奥的事(指福音)(林前2:10);圣灵第二项工作乃是默示,使信徒能明白神的智慧(林前2:12、13);圣灵第三项工作是光照,使信徒能看透万事(林前2:14-16)。「属血气」在此意指不信的人。「属灵人」则指有圣灵、信神的人。「基督的心」本指基督的心肠,但此处可指基督对神之启示的领悟,信徒亦能分享5。(e)但神的智慧在「属肉体的人」(sarkinoi,指幼稚的信徒)仍不能明白,因而产生嫉妒分争的事,以致他们的分争如世人一样(林前3:1-5)。b. 对事奉神者的误解(林前3:5-4:5)哥林多教会分争的第二个原因,乃是他们误会了神之工作的性质。保罗在此用了四幅图画描绘真正事奉的本质是如何,藉此引导读者切勿分歧:(1)第一幅图画:事奉者如农夫(林前3:5-9)(a)事奉如撒种,撒种人只是执事、仆人,非主人(林前3:5)。(b)事奉的果效不在乎人的恩赐,只在乎那叫道种生长的神(林前3:6-8)。(c)事奉只是与神同工(林前3:9)。(2)第二幅图画:事奉者如工头(林前3:10-15)(a)事奉如建造,有人立根基,有人在上搭建(林前3:10上)。(b)只是事奉要分清有没有永恒的价值(林前3:10下-12)。(c)一切事奉将要经历火的试炼,以鉴真伪(林前3:13-15)。(3)第三幅图画:事奉者如建造神的殿(林前3:16-23)(a)信徒的生命如圣殿般,有圣灵内住,不可随意毁坏(林前3:16-17)(有说用草木禾秸的建造便如同毁坏神的殿)6。(b)信徒的生命当慎思何是真正的智慧(林前3:18-20),千万不要高举人(林前3:21-23)。既然万有都是属信徒的(林前3:21),信徒的生命已是丰富的生命,何必高举某人。J. F. MacArthur谓若我们在四方面的评价是正确的,那就不会产生分争了7:(a)对自己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18-20)(人不可自欺)。(b)对别人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21-22上)(不可拿人夸口)。(c)对自己所拥有的,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22下)(世界、生死、现今、将来全是你们的)。(d)对拥有我们的主,有真实的评价(林前3:23)(你们是属基督的)。(4)第四幅图画:事奉者如管家(林前4:1-5)(a)信徒只是神家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忠心(林前4:1-2)。(b)作为神的管家会经历不同的论断,人的论断是小事,在末日神的论断才真是值得谨慎与留意的(林前4:3-5)。c. 对事奉心态的误解(林前4:6-13)哥林多教会对事奉有不少错误的心态,以致他们分门结党行事。因此保罗要读者在四方面切记:(1)切勿高举个人(林前4:6)。保罗以上文的画像(即「这些事」,如农夫、工头、管家),「转比」(meteschematisa,意「运用」、「转用」,中文的「转比」本是化学词汇,将某样元素转成另一样子)自己及亚波罗,要读者留心他们的见证。对教会领袖尊敬是适当的,但不要超过神的准则。此处未说圣经出处,只笼统说「顺服领袖是应该的,只是不要太过分」8,免得「顾此失彼」(林前4:6)。(2)千万不要自满。因各人的领受皆不同,故别轻看他人(林前4:7-8)(第8节是反语词,有讥讽的含意。)(3)事奉神者就好像死囚般,如在古罗马的斗兽场内为生命搏斗,只是为了给帝王观赏,没有可夸口之处(林前4:9,参林后2:14)。(4)事奉神者常被人视为世界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林前4:13下)。如保罗的经历(林前4:10-13上),依世人眼光来看他是愚拙、软弱、被人藐视,但却能带给他人聪明、强壮,并有荣耀,这是值得的。4. 以榜样作劝勉(林前4:14-21)在劝勉勿分争结党结束时,保罗以自己与哥林多信徒属灵的父子亲密关系为基础(林前4:14-15),在两方面力劝读者:a. 效法保罗的事奉生命(林前4:16-17)。这是个诚恳的吩咐,非自大的表现。b. 预告不久再回哥林多(林前4:18-21)。届时是否需执行使徒的权能,端视哥林多信徒如何改变自己了。哥林多教会第二项问题乃属道德与伦理方面,一是有关淫乱、乱伦的,一是有关诉讼、告状的;前者是涉及圣洁生活方面,后者涉及兄弟相爱方面。A. 乱伦、淫乱之事(林前5:1-13)1. 双重罪行(林前5:1-2)a. 有人与其继母同居,此事于律法绝对不容(参利18:6-8;20:21;申22:30),其严重性就连外邦人亦无有(夸饰言词)(林前5:1)。从本段的「赶出去」(林前5:2)、「交给撒但」(林前5:5)、「把旧酵除净」(林前5:7)、「赶出去」(林前5:13)等动词的运用,可见此事非同小可。这是教会中第一个罪行。※女人不在受责之内,显然她不是信徒。※罗马史家Cicero曾说:继母与子交合是社会里最不能容忍的罪行。b. 但教会并不因此哀痛,反自傲其「宽宏」的态度,更未将淫乱者赶离教会。这是教会中之双重罪行(林前5:2)。2. 双重吩咐(林前5:3-13)a. 第一次吩咐(林前5:3-8)(1)责备(林前5:3-5)。虽保罗肉身不在,心却已对这事下了判断,吩咐(奉主名)教会要将淫乱者「交给撒但」,后果是他的肉体会急速灭亡(参11:30),但永生却不会失落。(a)「交给撒但」本意乃将他交回给撒但的权势内,此处即将信徒赶出教会之意,不容许他留在教会影响其它人。(b)圣经共记有五类人士是「被逐人士」,不许他们与教会其它信徒来往:(i)不愿和谐的人(太18:15-17)。(ii)犯淫乱不悔改的人(林前5:9-11)。(iii)接受异端的人(提前1:18-20;提后2:17-18)。(iv)分门结党的人(多3:10-11)。(v)不肯工作的人(帖后3:6-12)。(2)举例(林前5:6-8)。如一点面酵可使全团发起来,所以除去淫乱的人,是为全教会的益处而行的(林前5:6-7上)。教会的聚会是纪念主基督的死,祂的死回应守逾越节所用的无酵饼;故此信徒务要诚实地用「真正的无酵饼」彼此交接(林前5:7下-8)。b. 第二次吩咐(林前5:9-13)(1)先前的信件(林前5:9-10)。前信曾禁止他们与淫乱之人「相交」(sunanamignumi,意「混在一起」),这非说不许他们与教外之犯罪的人来往,而是提醒教会的人,务要小心不要受他们的影响。※「先前的信」是指「哥林多前书」之前所写的信,今已失传。※此处保罗不是推行信徒「孤立自己」(isolation)的避世主义,而是倡导生活上的分别为圣(separation)(参约17:15、18)。(2)现今的信件(林前5:11-13)。现今再强调先前的吩咐,不要与假弟兄交往,因为教会外的人自有神审判他们,而教会内的人则由有权的信徒去执行审判。B. 争讼告状的事(林前6:1-11)哥林多教会在市区内逐渐失去它该有的见证能力,不少人不仅知道教会的淫乱风气,也知道教会的各种争执,有些争执还要对簿公堂,由不信神的法官作判断。这是有关基督徒的生活伦理问题。对此,保罗心痛异常,于是给予他们两方面的劝言:1. 责备(林前6:1-8)保罗的责备分三点:a. 他们不应在不信的人面前诉讼(林前6:1)此点连不信耶稣的犹太人也不敢为之,他们总将争执之事交由会堂负责人决定。b. 他们忘记信徒有审判来世之权(林前6:2-4)「世界」是指将来的世界,连天使也在被审判的范围内(林前6:2-3)。因此,何必将今生的争执交由教会轻看的教外法官审判(林前6:4)?※信徒审判天使的经文仅于此出现,可能是因信徒与基督一同作王之故。※6:4的解释有数种:(1)将整句作讽刺之言,意说「若有今生需审判的事,可问教会中被人轻看的信徒,比交由外邦法官审判还好」。(2)另将之作问句,如中译,「轻看的人」指信徒。(3)笔者之解释,「轻看的人」指外邦法官。c. 他们如此行实为大错(林前6:5-8)因他们有审判天使的特权,可见他们有足够智慧处理彼此间的分争(林前6:5),但他们竟然告到不信者的法庭里,实为大错(林前6:6-7上)。为何不愿吃亏,使见证不致失落?更何况彼此都是信徒(林前6:7下-8)。※「大错」(hettema)可意「错误」或「惨败」,后者指案件尚未传到法庭,却已判定下来了。※「欺压」(adikeisthe)是指普通不公平的待遇,而「吃亏」(apostereisthe)多指有关财产方面的亏负。2. 警告(林前6:9-11)本段表面似与上文无关,但保罗却将「欺压人的人」与「不义的人」(akikoi,与「欺压」字同字根)视为同等人,遂向他们发出警告。a. 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保罗列举十种不义的人,前五种与个人道德生活有关,后五种与侵犯他人有关,他们在天国里是没有分的。b. 能承受天国的人(林前6:11)就是那些蒙神的灵洗净、成圣、称义的人。※洗净、成圣、称义三动词之前皆有强劲的「但」(alla)字,可见这是保罗特别强调的。C. 滥用自由的事(林前6:12-20)哥林多教会的「开明」与「容忍」,让不合伦理与不道德的事在教会内出现,可见他们误解了信徒在基督里的自由,故保罗再加矫正。1. 原则(林前6:12)关于基督徒对各样事物处理的神学立场,保罗给予两个约束的准则。a. 益处的原则。凡事虽可行,但能否产生益处?是一个顾念别人的原则。b. 辖制的原则。凡事虽可行,但到底谁才是那些事的主人?2. 举例(林前6:13-17)a. 食物为例正如食物是为满足肉身生命的需要而有,可是食物与生命至终都不是长久的,终会废弃(林前6:13上)。b. 身子为例身子非为淫乱而存在,而是为荣耀神而存在(林前6:13下)。至于信徒的身子,保罗从三方面来说明:(1)是将来复活的(林前6:14)。(2)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故不能行淫秽(林前6:15-16)。(3)信徒的身子是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6:17)。信徒的生命与主是分不开的,因此怎能使身子污秽呢?※「成为一灵」之意,是指信徒与主联合起来,全是出于一个圣灵的工作;如G. Fee说,人的灵与主的灵成为一灵9。3. 劝勉(林前6:18-20)就此,保罗劝勉信徒要逃避淫行,谓勿「食物为肚腹,淫乱为身子」,并解释行淫是:a. 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8)。与自己的生命有关。b. 亵渎自己的身子(林前6:19-20)。如同亵渎圣殿一般,因为信徒的身子是圣灵的居所,是神用重价买赎回来的。※6:18是一个对比,其它的罪是外面(ektos)而为的(中译「身子之外」),只有行淫是与别人的身子联合成一体的。但因信徒的身体是蒙神买赎回来的,而且是洁净的,故切莫得罪神。上文(1-6章)所讨论的教会问题,消息来源多来自革来氏家。但从第七章开始,保罗所讨论的问题是出自教会给他的信件,可能是托司提反、福徒拿都、亚该古三人带来的林前(林前16:17),故此保罗统统用「论到」(peride)一词,逐一为他们解答。这些「论到」共分五个题目:婚姻的事(林前7:1、25)、吃祭偶像之物的事(林前8:1)、属灵恩赐的事(林前12:1)、复活的事(林前15:1),以及捐献的事(林前16:1)。有关婚姻方面的事,保罗对不同的人士,给予不同的忠告。A. 对所有人士的忠告(林前7:1-7)本章前七节乃对所有人的忠告。而其它的忠告分别是对没有嫁娶的(林前7:8-9)、已婚的(林前7:10-24)、未婚的(林前7:25-35)、未婚者的父母(林前7:36-38)及准备再婚的人(林前7:39-40)。保罗对所有人士的忠言可分为三个重点:1. 婚姻不勉强,但婚姻乃属正常(林前7:1-2)显然哥林多人有个传言,认为不结婚比结婚为佳(林前7:1,「男不近女倒好」),保罗却谓「但为避免淫乱之故,男女还是结婚的好」。※7:1的「我说」(中译)是补字,该删去,免生误解。2. 婚姻里同房生活是两厢情愿的(林前7:3-6)夫妻不可彼此亏负,因身子如同是对方的产业,对方有权关注。但为专心祷告之故,暂时分房亦可。※7:6是指上文7:2-5所言。3. 婚姻与否端视各人的恩赐(林前7:7)虽然保罗劝读者像他一样独身(参7:1的「男不近女倒好」,另参7:26的「守素安常」,7:32的「没有娶妻」,7:40的「守节」等句皆指独身的人)。B. 对特别人士的忠告(林前7:8-40)1. 没有嫁娶的人(林前7:8-9)a. 「没有嫁娶」(agamos)和「寡妇」与下文的「童身」(林前7:25)、「没有娶妻」(林前7:32)不同。后者是「处子之身」的人;前者(没有嫁娶)是指曾结过婚但现在是独身的人10(林前7:8上)。b. 保罗劝告他们若可能,则守独身(林前7:8下),但为防止淫乱,嫁娶是可行的(林前7:9)。※7:8的「像我」一词表示保罗以前是结过婚的11。2. 已经结婚的人(林前7:10-24)在教会中有人传出:人信主后,对以前的生活要改变,包括夫妻关系。这也是外邦人批评教会之处,说教会分裂婚姻关系12。保罗在此有数项劝言:a. 夫妻二人是信徒(林前7:10-11)(1)保罗以「主不准离婚」为吩咐的基础,要妻子不可离开丈夫,离开后也不许再嫁;同样也应用在丈夫身上(林前7:10-11上)。(2)若有离弃,保罗不赞成再婚,只劝告务求和好(林前7:11下)。※本段是对信徒而言;而7:12-16是婚姻中有一人是不信的。※保罗不是讨论「为淫乱之故」而离弃的人(参太5:31-32)。他是说,非因淫乱之故而离弃者;在神面前那婚约仍生效,故应该设法和好。b. 夫妻中一人非信徒(林前7:12-16)(1)第一个情况(林前7:12-14):不信者不分离(a)夫妻中有一人信了主,但那不信的配偶不知如何面对信主之人的新生活,因此在家庭中产生问题。保罗劝告,若那一个不信主的人不欲分离,不信者因信的配偶而成了圣洁。「圣洁」是指生活上受影响、感染,非指救恩(林前7:12-14上)。(b)若夫妇中有不信的一方离开家庭,儿女便「不洁净」(指受离开这事的影响);但如今(指没有离开)他们也成为圣洁的了(指生活上受影响、感染)(林前7:14下)。(2)第二个情况(林前7:15-16):不信者要离去(a)不信者若要离去,由他吧,不必拘束,因为神设立婚姻之目的,原是叫夫妻和睦相处。(b)不信者的不离去,并不能保证可以挽回这婚姻,只好由他离去(林前7:16)。c. 保罗忠告的原则(林前7:17-24)上文保罗给予不如意婚姻者的忠告,这些忠告乃是根据一个原则而行的,即守住各人身分(共二次指出,7:20、24)。(1)原则说明(林前7:17)照主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分给各人的」是指生命的遭遇(如NIV的译文),这遭遇自有神的主权及看顾在其中,这是神恩典的呼召(指救恩)。(2)原则举例(林前7:18-24)(a)第一个举例:有割礼与没割礼(林前7:18-20)犹太人(割礼)得救后(蒙召)就不用变成外邦人(废割礼);外邦人(未受割礼)得救后也不用变犹太人(受割礼)(林前7:18)。因此犹太人、外邦人不分彼此(算不得什么),人人要守神的诫命(林前7:19)。所以各人得救时(蒙召)是怎样人,就守住这身分,不用改变(林前7:20)。※此例含义:人信了主,不用改变婚姻光景,不要废除婚约,不要离开配偶,因婚姻是永恒的。(b)第二个举例:奴仆与自由人(林前7:21-24)奴仆得救后(蒙召),甚至蒙主人给予自由,不再作奴仆后(林前7:21),他仍是奴仆,是基督的奴仆,是基督用重价买赎回来的奴仆(林前7:22-23)。所以信主前是什么身分,信主后的身分仍没有改变(林前7:24)。※此例含义:信主的经验不会改变一个人的社会身分或家庭身分;人要离弃的是罪行,非婚姻关系。3. 守童身的人(林前7:25-40)在论及不婚娶的人,即「童身」者(parthenon,意「童女」,参太1:23),「童女」是本段的对象,不过在给予意见时,保罗亦将其它未婚者放进去。保罗谓关于此事,他没有从主直接留下的话可用,他只将自己的「意见」(gnomen,意「知识」)表明(林前7:25)。接着他便列出六个理由,谓守「童身」尤胜结婚的人:a. 因现今艰难(林前7:26-27)「艰难」(anagken,意「困苦」、「悲伤」、「暴行」)鉴于当时的历史及政治形势,甚多信徒受到逼迫,故保罗认为「守素安常」(houtoseinai,意「仍旧一样」)更好(林前7:26)。若有妻室的,不要分离,没有的,最好不要(林前7:27)。b. 因要避免苦难(林前7:27-28)「苦难」(thlipsis意「在压力下」)保罗谓若有婚嫁的事,这不是犯罪(林前7:28上),只是他盼望读者中有人免受这「苦难」(林前7:28下)。「苦难」在此节非指外面的政治因素,而是指婚姻,因婚姻若使两人活在压力之下,并且加上那时的环境恶劣,会使婚姻更加困难。※本节的「苦难」有两个解释:(1)指主再来世界上的苦难,初期教会期待在他们的时代,主再临地上。因此保罗劝勉信徒若未婚的,就不要有婚姻生活较好。(2)指婚姻本身,如上文的解释。c. 因世界将要过去(林前7:29-31)保罗谓人生短暂(时候减少),生命结束后,婚姻也解散(林前7:29),其它如买卖、哀哭、世物,也告无有。世界的样子(skema,意「样式」、「模式」)全要过去(林前7:30-31)。※7:29的「时候减少」一言有数个解释:(1)指主再来之日逼近。(2)逼迫日子接近13。(3)生命短暂14。d. 因婚姻是个挂虑(林前7:32-35)守独身的好处是能自由地为主工作(林前7:32),灵魂体都可分别出来(圣洁),专心为神做工(林前7:34)。而结了婚的,总会为家事挂虑(林前7:33-34)。保罗谓他的忠言不是为牢笼(brochon,意「禁止」、「约束」)他们,乃是要他们能更专心、殷勤服事主(林前7:35)。e. 因父亲的主权(林前7:36-38)古时儿女终身大事多由家主(父亲)作主。哥林多教会有些父亲在女儿年幼时已把她们奉献给神,终身不嫁;但当她们到达出嫁年龄,甚至有了对象或私下想成亲(事又当行),问题来到,怎么办?保罗建议若有女儿欲出嫁,当由她们(林前7:36);但若为父的坚决保持奉献女儿给神的诺言,这样把女儿留下不出嫁是更好的(林前7:37-38)。保罗的劝言不是对或不对的问题,是好或更好的问题(参7:38)。※7:36的「人」(tis,意「任何人」)及「女儿」(parthenon)是谁,学者意见有三:(1)他们是男女两人,共同有「属灵婚约」,他们却没结婚或同房,目的是专心事奉主15。(2)他们是订了婚的男女,因对婚姻有异议,不知如何是好(如TEV;RSV;NIV;Goodspeed;C. K. Barrett)。(3)他们是父女,如上文解释(如中译;NASB;JB;KJV;Weymouth;ICC;L. Morris;Lenski)。f. 因守节更有福气(林前7:39-40)婚姻是永恒的,但永恒之意是指夫妇两人同在的时候,若有一方死去,婚约便告失效。若妇人之夫过世,妇人可再婚,却要以「在主里面的」为对象(林前7:39)。再婚虽好,保罗谓能「守节」(houtosmeine,意「仍旧一样」)是更有福的(林前7:40上)。对此劝言,保罗觉察这是圣灵之言(「感动」字原文没有,中译本该加点,以示补字)。哥林多城是个偶像林立的城市,善男信女携带祭物献给他们的神。这些祭物分三份:一份在祭坛上焚烧,一份给祭司作「服务费」,一份献者自己留用。祭司接获祭物甚丰,他们拿去市场变卖,这些祭物比普通的肉类便宜。有些信徒在市场时遇见难题,不知购买与否。有些信徒被请赴宴,席间有拜祭过偶像之物,不知是否可进食。就此他们请教保罗应如何处理。保罗先以基督徒在主里的自由作答,然后表述自己身为传道人的权利,结束时给予读者一些语重心长的劝言。A. 吃拜祭偶像食物的自由(林前8:1-13)1. 知识不及爱(林前8:1-3)保罗论对偶像之事,哥林多信徒都有知识,只是爱心不够。在三方面,他指出知识的缺乏。a. 知识不及爱心,知识使人骄傲,爱心却能「造就」(oikodomei意「家的建造」)人(林前8:1)。b. 知识是有极限的、不完全的(林前8:2)。c. 真爱是神所赏识的(林前8:3)。2. 偶像是虚无的(林前8:4-6)哥林多信徒对真神与偶像有正确的知识:a. 世上是没有其它神的(林前8:4上)。偶像(eidolon)代表假神,是不存在的(「没有」ouden,意「不存在」),所以奉献祭物给它是无意义的(参诗115:4-7)。b. 真神只有一位(林前8:4下-6上)。虽有人谓天地遍满神,但他们非真神。c. 真主是耶稣基督(林前8:6下)。耶稣基督是造物主。3. 食物不能叫人高一等(林前8:7-8)保罗在两方面指出:a. 虽然真神只有一位,偶像是虚无的,却不是人人都知道,尤其是那些刚从异教转向基督的人,他们拜惯了偶像,吃惯了祭偶像之物。所以他们仍以为那种食物是有邪灵附上的,故在吃的时候,心中以为被食物污秽了(林前8:7)。b. 食物不能使人被神「看中」(paristesin,意「在面前站立」),在神面前,吃与不吃,均是无碍的(林前8:8)。4. 放弃吃食物的自由(林前8:9-13)至此保罗归列出两点来劝告读者:a. 虽然吃与不吃在神面前无碍,但人仍要谨慎,切莫因吃的自由成了他人的绊脚石(林前8:9)。例如信心坚强的(有知识)信徒,在偶像庙里吃筵席(偶像庙极大,拜偶像者常借用其大厅设宴,参10:27),他未觉得不妥;但被信心软弱的人看见,这等人视吃偶像之物无碍,便回到未信主前的生活习惯了(林前8:10)。所以那信心坚固的人,便成了信心软弱者的绊脚石,「使他沉沦」(apollutai在约3:16译「灭亡」)(林前8:11),这是变相的得罪基督(林前8:12)。b. 所以宁可放弃吃拜祭食物的自由,也不要使他人跌倒(林前8:13)。B. 传福音的自由(林前9:1-27)上文述及基督徒的自由,在顾及别人的益处时宁可放弃;现作者提出他身为使徒也有自由,同样在别人益处下,他也愿意放弃。他在三方面表示:1. 他有为使徒的自由(林前9:1-6)a. 保罗自称有传福音使者的自由,因他是使徒(林前9:1上)。从两方面,证明他是使徒:(1)他亲眼见过主(林前9:1中)。(2)哥林多信徒可作证(林前9:1下-2)。b. 对「盘问」(anakrinousin,是法律词汇,意「查审」)他是否有使徒的权柄(林前9:3),他如此辩证自己的身分。(1)他有权要求教会支持他的生活(因他是使徒)(林前9:4)。(2)他有权带妻室往各处传道作主工,期待教会(不一定是哥林多教会)供应他生活所需(林前9:5-6)(在9:6里,他指出他有权到外面工作以维生,却放弃那自由,为了更专心作主工)。2. 他认为受奉养是合宜的(林前9:7-14)保罗续指出,他如受众教会的奉养是合理的,故在四方面解释:a. 用例子说明:做工得工价是应该的(林前9:7)保罗以三例说明此道理:兵士、农夫、牧人,这三人全是「雇工」,他们拿薪酬是应当的。b. 用律法证明:做工得工价是神的律法(林前9:8-12)神的律法(申25:4)也支持做工得工价是应当的(林前9:8-10),属灵工作也是一样的原则(林前9:11)。c. 用传统引述:作圣工得工价有传统的支持(林前9:12-13)哥林多教会支持教会工人(如彼得、亚波罗),因此保罗认为他亦有权领受;只是为基督福音之故,保罗「容忍」不领受,免被人误会他是为利传道(林前9:12)。正如作圣工的祭司,不用自己找工作谋生,而是领受百姓的奉养(林前9:13;参民18:8-24)。d. 用主的命定:做工得工价是主的吩咐(林前9:14)主也「命定」(dietazen意「吩咐」、「命令」、「任命」)福音工人也需靠别人奉养(参太10:10;路10:7)。3. 他没使用使徒的自由(林前9:15-27)a. 因福音是免费的(林前9:15-18)保罗在两方面表明立场,他不使用使徒的权柄叫人在经济上支持他。(1)传福音是他的责任,没有可夸之处(林前9:15-17)。(2)福音是免费的,传福音者亦免费传之(林前9:18)。b. 因欲得更多人信主(林前9:19-27)保罗在两方面说明,他不使用权柄乃为叫多人信主(「为要」及「总要」是本段钥节)。(1)靠调整自己的事奉方式(林前9:19-23)。他为福音的缘故,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9:19)(「为要」一字在本段共享了五次)。为此,他调整自己的行事为人;活得像守律法的人,或活得像外邦人,或活得像对神真理认识不多的人(软弱人)(林前9:20-22上),旨在「总要救些人」,使多人与他一样同得福音的好处(林前9:22下-23)。(2)靠攻克己身使人得福音好处(林前9:24-27)。为使他人得福音的好处,保罗以赛跑、角力、斗拳为喻,指出世人为奖赏而节制自己(林前9:24-25),而他自己却「攻克己身」(hupopiazo,意「攻击眼部之下」),使肉身变成他的奴仆(「叫身服我」原文doulagogo,意「为奴」,参9:19的同字译「作仆人」),免得如参赛者因锻炼不够,而被迫放弃参加角逐各种竞技(林前9:26-27)。※希腊人喜各类竞赛运动,他们有两大竞技节日,一是奥林匹克竞技节,一是伊士密(Isthmian)竞技节(哥林多城处在希腊南部,四里半宽的伊士密地峡之左端,右端是坚革哩城)。奥林匹克竞技赛每四年一次,伊士密赛则两年一次。参加伊士密竞技者需历时十月的严格训练,最后一月的训练在哥林多城完成。※9:27的「弃绝」(adokimos,意「不合格」),非指救恩(如C. Hodge),而是指服事或赏赐(如L. Morris)。C. 自由不可滥用(林前10:1-13)想到信徒虽有自由,但甚易滥用,保罗随即想到以色列选民滥用自由的历史,遂引以为鉴,期待读者谨慎防范(林前10:1的首字gar意「因为」,将本段与上文连接起来)。1. 出埃及得自由(林前10:1-4)a. 以色列民本在埃及为奴,但神领他们出埃及,过红海,在日间以云柱,夜间以火柱(出13:21)引领他们安全离开(林前10:1),使他们过自由的生活。b. 他们在「云里海里」的经历上,与摩西的带领全然认同(受洗归摩西)(林前10:2)。在路上他们领受神在物质上的供应及带领(「灵粮」、「灵水」、「灵磐石」指神的供应及领导)(林前10:3-4)。※10:4的「随着他们」(akolouthouses,意「陪伴着」)有两种解说:(1)非指有磐石随着他们行走(如犹太传说),而是指基督这磐石在他们出埃及的整个经历上有所参与、带领及祝福(参来11:26说「摩西为基督受凌辱」一言,亦指基督在以色列民出埃及事件上有参与)。(2)「他们」一词原文没有,全句意说灵水是出于随着而来的灵磐石。先有灵粮(spiritual bread),再有灵水(spiritual water),从灵磐石(spiritual rock)而来16。2. 在旷野失自由(林前10:5-10)a. 但在旷野漂流的经历上,以色列被犯罪及不信所捆绑,失去自由,正如上文所言「被弃绝」了。b. 以色列人「被弃绝」是因犯了四件大罪:拜偶像(林前10:7)、行奸淫(林前10:8)、试探神(林前10:9)、埋怨神(林前10:10)。※10:8的数字(23, 000人)与民25:1-9的(24, 000人)并没有矛盾。保罗所记是一天毙命的,民数记却记整个瘟疫死亡的人。3. 应用历史(林前10:11-13)a. 历史是「鉴戒」(tupoi,意「样式」、「版样」)及「警戒」(nouthesian,严厉的教训,参4:14),叫读者小心谨慎,免得跌倒(林前10:11-12)。※10:11「末世的人」指信徒是活在末世时代的人。b. 警戒后保罗给予读者安慰,信徒没有一件「试炼」(peirasmos)是他们承受不了的,因为神总为他们开路,神是信实慈爱的神(林前10:13)。D. 不可妄用自由(林前10:14-11:1)1. 当逃避拜偶像(林前10:14-22)a. 吩咐:务要离开偶像(林前10:14-15)10:14连接上文8:1的讨论,也与10:13的「出路」有关,原来「出路」就是逃避17。「逃避」一词是现在式动词,是个不停的行动(林前10:14)。这吩咐期望「明白事理」的读者懂得(林前10:15),接着指出要逃避偶像的三个原因。b. 原因:勿与偶像来往(1)拜偶像是与偶像联合(林前10:16-18)以圣餐为例,信徒不能一面守圣餐,一面仍拜偶像,因为圣餐是与主联合(林前10:16-17),正如旧约时代以色列人于献祭后吃祭物,是与神联合(林前10:18)。所以拜偶像是与偶像联合,是千万不可的。(2)拜偶像是交鬼(林前10:19-21)偶像与祭偶像之物均算不得什么(指没有意义)(林前10:19,参8:4),但凡是祭拜偶像之筵席,绝不能吃。原来拜偶像即与鬼(daimoniois)相交,因为鬼是偶像背后的邪灵(林前10:20)。人不能一面与主联合,一面与偶像联合(林前10:21)。(3)拜偶像是惹神愤怒(林前10:22)神在申32:21的警告至今仍言犹在耳,拜偶像的人比神更有力吗?表示拜偶像者必无法逃避神的审判。2. 用自由荣耀神(林前10:23-11:1)保罗将有关吃祭拜偶像之物的讨论作个总结,在此他列出五点要读者留意:a. 为别人益处着想(林前10:23-24)虽凡事皆可行,但仍须为别人着想:能否造就人(林前10:23,「造就」意「建立」,参8:1)?能否使人得益处?※10:23的「凡事都可行」是教会当中的自由派人士(libertines)的口号,他们提倡放纵主义,但保罗以「别人益处」、「造就人」为约束的准则。b. 放心享受神之食物(林前10:25-27)在市场或被请赴的筵席上,尽可放心享用,不必多问(「问」表示多疑),因全地的食物都是神所赐的。c. 随时准备放弃自由(林前10:28-30)假设在席间有人提出食物是祭过神的,那就为对方而不吃,免被人误解信徒也认同祭物背后的偶像,这是放弃自由的原则。※10:28的「放弃不吃」与10:27的「只管吃」表面上似有冲突。但10:28似是在庙里进行(参8:10),其行动认同偶像性颇大,故有这样的劝言。而10:27似在家里进行,便没有10:28的放弃。d. 总要以荣耀神为上(林前10:31-32)这是全段的总结,凡事虽可行,但总要以能荣耀神为绝对的准则。※10:32的三种人是全人类的分法:(1)犹太人,即不信神或基督的以色列人。(2)外邦人,即不信神或基督的外邦人。(3)神的教会,即信神及基督的犹太人及外邦人。e. 以基督的生命为楷模(林前10:33-11:1)保罗的生命是凡事以别人益处着想而为的,这益处之一,是使他们得救恩(林前10:33)。他能如此行,是因他一生一世皆效法基督之故(林前11:1)。哥林多教会在聚会时有两大混乱,一是不知如何处理「女人是否必须蒙头」的事,二是有关于守圣餐之混乱,保罗随即给予教导。A. 关于女人蒙头(林前11:2-16)在新约时代,不少民族之妇女以蒙头作为顺服的象征,她们祈祷时蒙头,表示对神的顺服。在哥林多城,因庙妓众多,这些人在路上行走皆蒙脸,似不欲白天被人看到样貌,故妇女蒙了头到教会去,便构成一个尴尬的场面,遂向保罗请示该如何行。保罗的回答可分四个要点:1. 赞赏信徒顺服主的教训(林前11:2)保罗称赞哥林多教会有服从主教训的心。2. 基础要理─「头」的神学(林前11:3)至于在崇拜时男女该否蒙头,保罗暂不直接回答,先解释谁是教会的头,蒙头(即顺服)的问题才容易解决了。此处保罗建立了一个「头的次序」:神→基督→男人→女人。意说在神的世界里,顺服、秩序与和谐是彼此关连的。若基督不顺服神,救恩便不能临到世上;若人不顺服基督,基督的救恩也对众人无用;若女人不顺服男人,家庭与社会的架构也会崩溃18,这不是在不平等待遇下而产生的顺服,而是在平等中(equity)显出的乐意服从(如基督与神为平等,但祂事事顺服神)19。这非说女人在条件、地位与恩赐上比男人差,保罗只是指出,「头」是权柄的象征,在神的管理架构里,女顺服男是最理想的安排。这个顺服是爱的行动,正如基督为爱神而顺服,教会为爱主而顺服,妻子为爱而顺服丈夫,这个顺服是爱的顺服,至终是顺服神安排的表示。3. 女人应蒙头的理由(林前11:4-10)解释了「头的神学」后,随即应用在哥林多教会的问题上,指出女人在聚会中应蒙头的三个理由:a. 是正常的表现(林前11:4-6)男人在带领聚会时(祈祷、讲道)若蒙头像女人一般,是个羞耻,因那不像神所安排的次序(林前11:4);反过来说,女人不蒙头便是羞耻(不服男人的领导),这样的人如同剃光头发一样(极大的羞耻)(林前11:5-6)。※在哥林多城,行淫的妇女要受剃光头发之刑罚,故在社会生活上,不蒙头及剃光头乃是不道德的象征。古教父屈梭多模谓,淫妇之刑是剃发;另一教父Aristophanes谓母亲不懂得教导子女,便如剃了发的妇人一般20,旧约民5:11-31记淫妇之刑是剃发。b. 是彰显荣耀的表现(林前11:7-9)在创造时,男人是照神的形像造成,他能彰显神的荣耀,故不用蒙头,因没有别人在他之上管理他,他不用向人负责。女人则不同,她是为男人而被造,她要向男人负责,故要蒙头。正如有人说:男人是神的副本,女人是男人的副本;男人彰显神的荣耀,女人彰显男人的荣耀21。c. 是为天使的缘故(林前11:10)在神的创造物中,天使是大有能力的,但他们也顺服神,为神的仆役(参来1:14),故女人蒙头,也是为学习天使顺服的榜样。※「为天使缘故」一言引起经学家产生三个主要解释:(1)指与创6:1-4犯罪天使有关,因天使不守「清规」(天规),动起凡心,与世人行淫,故妇女在聚会时不蒙头,便会引起天使犯罪22。(2)另有说天使在教会聚会时出现,他们也参加崇拜,并观察人对神的顺服态度,因此女人在崇拜时要顺服,否则连「天使也不容」(如C. C. Ryrie)。但为何只说女人要有顺服记号,而不说男人?(3)天使是顺服神的仆役,故也留意人对神的顺服态度23。4. 勿妄下结论(林前11:11-16)为避免读者误解女人地位比男人低,保罗立即作出适当的提醒,11:11的首字「然而」(plen)正指出此意。a. 男女是平等的(林前11:11-12)在神的安排里,男女平等又互相扶持(interdependent),彼此坚立,因万有都出自神,男人不能看低女人。b. 审察该作合宜的事(林前11:13-16)保罗在三方面给予意见,要读者自己「审查」(korinate)该如何作。(1)女人不蒙头是否「合宜」(prepon,意「自然」)(林前11:13),(不蒙头是指在聚会时,非指在家里)。(2)女人的「本性」(phusis,此处意「习惯」、「习常」)是否为留长发的(原文是问句)?故女人长发是她的荣耀,但对男人反是他的羞辱(林前11:14-15)。(3)保罗从未与别人辩驳(philoneikos,意「分争」)这事,他没有这个「规矩」(sunetheian,意「习惯」)。保罗不是要哥林多教会硬性顺服他,他只是指出,别的教会也没有这不蒙头的事(林前11:16)。B. 关于主的晚餐(林前11:17-34)初期教会遵守主的遗训,在崇拜时纪念主,吃「主的晚餐」,这晚餐包括爱筵(犹12)。这本是极美好的生命见证,只是有人将爱筵变成社交活动(参彼后2:13),致使守圣餐时引起极大混乱,因此保罗教导他们有关守圣餐的正确态度。1. 圣餐的滥用(林前11:17-22)a. 责备的话(林前11:17)上文(林前11:2)保罗有称赞他们的话,在此亦有不称赞他们之话,因他们聚会不是受益,反是招损。b. 责备内容(林前11:18-22)保罗的责备有二:(1)在聚会时分门结党(林前11:18)。这个分门结党与1:10不同,此处说他们对守圣餐(包括爱筵)的处理方式意见有异。这件事却将有「经验的」(dokimoi,意「经试炼」,喻「生命成熟」)显明出来(林前11:19),意说「守圣餐」此事将人的属灵生命显出来。(2)在守爱筵时(称「主的晚餐」),有人先吃自己的食物(指狼吞虎咽自己带来的食物),使别人(尤指穷人)无法分享(林前11:20-21)。难道这些富有之信徒不能在家先吃饱,后在爱筵中分享食物给较贫苦的人吗?(林前11:22)※初期教会守圣餐前有共享爱筵之习俗,但因守爱筵之陋习太多,以致日后两者分开,及至最后,爱筵习俗也少人保持了24。2. 圣餐的目的(林前11:23-26)为使读者明白圣餐之真义,保罗不厌其烦地再次阐明圣餐之意,共五点:a. 圣餐是主在被卖前一夜设立的(林前11:23-24上)。b. 圣餐是当行之事(林前11:24中)。c. 圣餐是纪念主的血约(林前11:24下-25)。d. 圣餐是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上)。e. 圣餐是期待主再来的聚会(林前11:26中)。3. 守圣餐的态度(林前11:27-34)11:27的「所以」(hoste,意「这样」)将上文的意义带至结论,即凡守圣餐者都需留意下列数点:a. 要按理遵守(林前11:27)「不按理」(anaxios,意指「不相称」、「不配」)的含义甚多,保罗未道及,留待读者自己思想。若不按理行之,便是「干犯」(enochos,意「漠视」)主的身体、主的血了。※「不按理」的含义可包括:视守圣餐为一个宗教礼仪,非真正的纪念;如在进行时,只有表面的行为却无感恩的心。b. 要省察自己(林前11:28-29)「省察自己」(dokimazeto,意「试验」,11:19同字译作「有经验」)表示要检查自己是否带着真诚目的、动机来遵守(林前11:28),否则便如同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c. 要留心神的惩治(林前11:30-32)因有人轻视守圣餐的意义,故此被主「惩治」(paideuometha,意「管教」,尤指「儿童管教」,林后6:9同字译「责罚」),当中有人身体欠佳,甚至死亡,故此要留心,免与世人一同定罪(katakrithomen,参约3:17)。※保罗在此段用「受审」(林前11:31、32;字根krima)及「惩治」(林前11:32)指信徒生命的审判。与不信者的「定罪」字根(katakrima)指永远的审判,要识别清楚,意说信徒的审判与永生灭亡无关。d. 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34)第四方面的提醒也是全段的结语。保罗劝告读者,在守圣餐时切勿犯罪(林前11:34),反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等待」(ekdechesthe)可译「等待」(如中译,N IV),亦可译「接待」、「款待」(如G. Fee),后者之意较强,因保罗劝勉读者─有能力的人可先在家里吃饱了再来,爱筵就可多分享给其它缺乏的人。在教会中,圣灵的工作常被人误解,圣灵的恩赐常被人滥用,哥林多教会也不例外,保罗随即以三章篇幅讨论此问题。12章论属灵恩赐的类别与目的;13章讨论一个更美的恩赐;14章则讨论方言的恩赐不及先知讲道的恩赐。A. 属灵恩赐的介绍(林前12:1-31)1. 被圣灵感动的人(林前12:1-3)a. 保罗指出在读者未信主前(作外邦人),他们是拜偶像的,意指他们是不懂分辨属灵真假的人(林前12:1-2)。b. 保罗再指出一个真被圣灵感动者(喻得救的人),是不会说耶稣是可咒诅的,反会说耶稣是主(林前12:3-4)。※12:3的「感动」一词原文没有,是补字;原文只作「在」(en),意说「在灵里」。全句指出真信主的人在圣灵的引导下,会承认耶稣是主,反之则谓耶稣是可咒诅的。2. 恩赐有别与目的(林前12:4-7)a. 圣灵除引导、感动人承认耶稣是主外,并将恩赐给予人。圣灵的恩赐、职事、功用虽有别,但圣灵、主、神却只有一位(林前12:4-6上)。b. 神透过圣灵的工作,在信徒心中运行一切的事(林前12:6下)。神如何运行在12:8-11有详细述及。但圣灵所赐的恩只有一个目的,乃是叫人得益处(林前12:7)。※恩赐(charisma,意「白白的礼物」)有「分别」(diaireseis,意「分配」、「配给」),职事(diakonion,与「执事」、「服役」同字)众多,「功用」(energema,意「使有能」、「运动」)不同,但同为一目的,乃是叫众人「得益处」(sampheron,意「使联合在一起」)。3. 恩赐的种类(林前12:8-11)在本段里,保罗并未列出全部恩赐的名单,亦没有解释每项恩赐的功用,他只指出,这些恩赐全是圣灵凭己意自由分给信徒的(林前12:11)。关于恩赐种类的分类,学者意见不一,总括最理想的是五种分法:(1)与智能有关,即智能言语、知识言语。(2)与神能有关,即信心、医病、异能。(3)与教能有关,即先知。(4)与辨能有关,即辨别诸灵。(5)与异能有关,即方言、翻方言。在林前12:8-11列出下列恩赐:a. 智慧的言语(林前12:8上)对神的真理有清楚及正确的认识,明白事理的真相。b. 知识的言语(林前12:8下)将神的真理有效地运用出来,或传讲开去,亦即将智慧放在行动中。c. 信心(林前12:9上)与得救的信心有别,是指在极度困难下仍相信神,这是一种「移山倒海的信心」(参太17:20)。d. 医病的恩赐(林前12:9下)「医病」与「恩赐」同是复数字,表示各种疑难杂症不药而愈(参太8:16-17记载主有此种恩赐)。e. 行异能(林前12:10上)「异能」(dunamis)是指超出人力所能行的奇事,如以水变酒,在海面上行走。f. 作先知(林前12:10中)「先知」(propheteuo,意「代言」)是指在圣灵默示或引领下,代替神传讲话语的人(参14:3)。g. 能辨别诸灵(林前12:10中)能将真理及异端分出真假,因为异端背后总有邪灵的迷惑,教会需要此类的人使真理不致蒙蔽。h. 说方言(林前12:10下)在圣灵浇灌下说出别国的方言(因此事比较繁复,保罗留待14章才详谈)。i. 翻方言(林前12:10下)将外国的语言译成本土语言。圣灵就凭自己的主权,将不同的恩赐分给不同的信徒(林前12:11)。4. 恩赐的合一与功用(林前12:12-27)为使读者明白不同的恩赐如何配搭运用,叫人得益,保罗便用身体为喻,共分四方面:a. 身体只一,肢体却多(林前12:12-13)基督的教会如身体般有众多肢体(林前12:12),不论是谁都从同一圣灵受洗,饮于同一圣灵,成为基督的身体(林前12:13)。「圣灵洗礼」是指人信主时,圣灵将他置于主的里面,这是重生的经历。「饮于」(epotisthemen,意「浸淫」、「渗透」,喻「充满」)圣灵,是指充满圣灵,这也是信主时的经验。故这两组名词是强调人在信主时便完全拥有圣灵,亦完全被圣灵拥有。b. 教会如身子,却有很多肢体(林前12:14-20)身体虽只一个,肢体众多却有不同之功用;如手、脚、眼、耳,各自发挥其功能,全是神随己意所「安排的」(etheto,意「放置」)(林前12:18),人不能向神反驳。c. 肢体虽多,却互相倚赖(林前12:21-25)肢体虽不同,却互相倚赖(林前12:21),连那些所谓「软弱的」、「不体面的」(如内脏)更是不可少的(林前12:22)。再且神「配搭」(sugkerannumi,意「调和」、「混合」、「联系」)身子不俊美与俊美的(林前12:23-24),免得身上分门别类,反要彼此相顾(林前12:25)。d. 肢体共分苦荣(林前12:26-27)合一与分用的观念尽在此言(林前12:26),而教会正是基督的身体,信徒各自成肢体(林前12:27)。5. 恩赐的再述(林前12:28-31)a. 恩赐的名单(林前12:28)在结束恩赐的诠释时,保罗再述恩赐的种种,此处的恩赐名单与先前的大同小异(可见12:8-10的名单只是代表性的):(1)使徒,是神在教会中首立的(「设立」字12:18的「安排」为同字)。「第一」是指神在时间上的安排(如十二使徒是教会的最初人物)。(2)先知,排在使徒之后的乃是先知,他们的信息也以使徒的命令为衡量的定准(参14:37)。(3)教师,教导信徒明白神的真理。凡信徒皆可教导他人,但不一定有神的呼召作为教会的教师(教会的职事,参12:5、8),但作为教会教师必蒙教导的恩赐。(4)行异能,行超人能力所能做的。(5)医病,是神迹性的医治,如说方言般,未经学习或训练而为的。(6)帮助人,「帮助」(antilempsis,意「将别人的负担放在自己身上」)是个极美丽的词汇,保罗在以弗所常运用此恩赐(参徒20:35)。(7)治理事,「治理」(kubernesis意「掌舵」,参徒27:11)乃指将神的工作管理得井井有条,如同将船驶至目的地。亦有将此恩赐解作「领导」的事奉。(8)说方言,能说出未学过的外国语言。b. 恩赐的分用(林前12:29-30)神给信徒的恩赐各有不同,但如能存感恩的心接受,并忠心地实行,那将是教会的祝福。c. 更大的恩赐(林前12:31)哥林多教会信徒恩赐众多,本领颇大,可惜没有一个更大的恩赐,所有的恩赐若没有此恩赐为基础,则功亏一篑。因此保罗便向他们详加阐述。B. 更大恩赐的介绍(林前13:1-13)1. 爱的重要(林前13:1-3)爱的重要是与恩赐作比较而显示出来的,保罗将数种恩赐表明,说若没有爱为支柱,这些恩赐都是徒然的。在他所列的恩赐中有方言、作先知、智能之言、知识之言、信心、周济、舍己等,若其中没有爱,那只是噪音,「算不得什么了」(outhen,意「虚无」)。在一些宗教仪式里,如Cybele, Bacchus, Dionysos等偶像的崇拜,都是响起锣钹的。※13章首节论及方言的恩赐,此恩赐在12章中乃置于恩赐名单之末;此处则放在名单之首,似乎有关方言恩赐是哥林多教会里的一个大问题。※「各样的奥秘」一词与「各样的知识」及「先知讲道之能」放在一起时,表示那是有关明白神真理的奥秘,与「智慧之言」的恩赐似乎是一样。※「周济」、「舍己」在罗12:8是恩赐之一,也隐藏在林前12:28「帮助人」的恩赐内。2. 爱的本质(林前13:4-7)前三节述及若没有爱,恩赐何等空虚,而今保罗将真爱的十五种特色加以指出,这些真爱的本质,如太阳透过广角棱镜的折射,而发出绚丽灿烂的光芒。对保罗来说,爱不是理论,而是生活,是一个效法基督之人(林前11:1)的行为特征:a. 爱的双面性「恒久忍耐」与「恩慈」(原文意「慷慨施与」)是爱的被动与主动两面,这正是主耶稣待人的心(参罗2:4),是圣灵九果之二(参加5:22;西3:12),也是保罗的生活表现(林后6:6)。b. 爱的八不作接着保罗用八个动词指出爱的行为─(1)不「嫉妒」(意「疯狂的爱」,此字只在基督徒的文献中出现25,上文3:4正形容信徒的彼此嫉妒)(2)不「自夸」(意「骄狂」)。(3)不「张狂」(同字在4:6、18-19;5:2;8:1译「自高自大」)。(4)不作害羞的事(林前7:36同字译「不合宜」)。(5)不求自己的益处(此言正是爱的核心,参10:24、33)。(6)不「轻易发怒」(意「突发性脾气暴发」英文paroxysm「痉挛」源于此字)。(7)不计算人的恶(如主在十架上为人的祷告,参路23:34)。(8)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指有关神的事,「不义」与「真理」是对立的)。c. 爱的四凡这四凡,为要显出爱的地位:包容(意「容纳」、「支持」、「保护」参彼前4:8),相信(指不怀疑),盼望,忍耐(军事词汇,指「紧守阵地」)。3. 爱的永恒(林前13:8-13)结束时,保罗在三方面指出,只有爱才是永恒的,恩赐则相反。a. 恩赐是暂时的(林前13:8)先知讲道、方言、知识等,「终归无有」(字根katarglo,意「不会活动」)、「终必停止」(字根pauo,意「结束」)。「停止」原文是自动式语态,表示「自动结束」,将被别样事物取代而终归无有。b. 恩赐是有限的(林前13:9-10)「知识」(所知道的)、先知都是「有限的」(ekmerous,意「出自其中」,参12:27译「各自」,喻「其中一部分」),至完全来到后,有限的终归无有。※「完全」(telion)是形容词,指完全的知识或真理,所以今日所知的有限,所讲的亦有限。不少人将「完全」解作:(1)完全的爱,指哥林多教会不成熟的人追求恩赐,不追求爱(如G. G. Findlay;F. F. Bruce)。(2)完全的启示,指新约正典(如B. B. Warfield;J. Dillow;M. F. Unger)。(3)完全的教会,指教会渐趋成熟的地步(如J. R. McRay;R. L. Thomas)。(4)完全的知识,指对神的认识(如G. Fee;C. K. Barrett)。※「来到」(elthe)是指何时?学者意见有数则:(1)指正典完成时,但此见解与「终归无有」、「面对面」、「全知道」等相违。(2)指教会被提时,但教会被提后仍有「讲道」、「知识」等恩赐的存在。(3)指主再来时,此说与「永不止息」、「终归无有」、「完全知道」等相符(如J. F. MacArthur)。c. 恩赐是孩子式的(林前13:11-13)保罗喻恩赐时代有如孩童时代,这时心思意念像小孩,看事物仍模糊不清(包括新约正典完成后),成人后(喻「完全时刻的到临」)才「丢弃」(原文与「终归无有」是同字)孩子的事,到那时要「面对面」了(指看清事物,不再模糊不清)、「全知道了」,像主全知一般(原文指像我被主完全看透)。所有恩赐都会有结束的时候,惟有信、望、爱三事是「常存的」(menei,现在式动词),其中最大是爱,有说是指神的爱26,因为是爱使神将自己献给世人。C. 方言恩赐的介绍(林前14:1-40)哥林多教会受方言之困扰颇深,因教会信徒属肉体者颇多,所以方言被高举,其中有不少是假的。于是保罗澄清方言的功用及目的。1. 方言的地位在讲道之下(林前14:1-19)保罗认为,教会真正的问题是缺乏爱,故劝他们务要奋力追求爱,接着再追求先知讲道之能。可惜他们本末倒置(林前14:1),于是在三方面指出,方言的地位还不及讲道强:a. 方言只造就自己(林前14:2-5)方言的对象原不是对人说(因人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故方言对人全无意义),而是向神说,因说方言者乃在心中说不明之言(各样的奥秘)(林前14:2)。但作先知讲道(聚会时)乃造就整个教会,而方言只造就自己(林前14:3-4)。故此方言若无翻译,何有造就人的益处(林前14:5)?※14:4的「造就自己」似是讥讽之意,因与12:7的「叫人得益处」有违27。b. 方言语意难明(林前14:6-12)保罗谓若他在他们当中只讲方言,不讲其它的,那对他们毫无用途(林前14:6),如那些无声的乐器、打仗号筒、或世上的语言(三个举例)所发的声音若不能让人明白,那有何意义(林前14:7-10)?所以若自己发出无意义、无人明白的方言时,别人就以为他是「化外人」了(林前14:11,希腊人称不懂希腊话的人为「化外人」,因他们不懂得对方的言语),故此他劝勉教会要追求那使全教会得造就的恩赐(林前14:12)。c. 方言不强调悟性(林前14:13-19)保罗强调,方言必须有翻译,若他只在灵里用方言祷告,他自己并不明意义(悟性没果效)(林前14:13-14)。若要在灵里用方言祷告、歌唱、祝谢,也要用悟性(使人明白)作同样的事(林前14:15-16上),否则无人明白,无人说阿们(林前14:16下)。因此最重要的原则就是造就人(林前14:17,「造就」人是全章的钥字,参14:3、4、5、12、26)。在讲方言的经历上,保罗经验不少(林前14:18),但在教会中(表示保罗讲方言的经验,似是私自对神说的,参14:2、28),他宁说五句能使人明白的话(悟性之言),胜于讲万句方言(林前14:19)。2. 方言与讲道目的不同(林前14:20-25)在解释方言之目的前,保罗要读者在恶事上作「婴孩」(即不懂得如何作),在心志上作「成熟的人」(林前14:20),因为大人才明白方言之目的。接着在两方面,他指出说方言与先知讲道同是为神作见证的记号:a. 方言是审判的记号(林前14:21-22上)作者用赛28:11-12,指出当年以色列反叛神,被神审判至亚述地为奴,学习亚述国之言语。故此外国方言便成为神对选民的咒诅判语,本是对不信之人的记号。b. 先知讲道是祝福的记号(林前14:22中-25)先知讲道是为造福教会,主要对象是信徒(林前14:22中),设若全教会都说方言,又无人翻译,岂不是贻笑外人(林前14:23)?但作先知讲道,就无此问题了,反有劝醒、审明、显露、敬拜的功效,使人认定神真是与教会同在(林前14:24-25)。3. 方言与讲道的守则(林前14:26-40)保罗不是反对方言,在此他列出方言在教会中的规则:a. 说方言的守规(林前14:26-28)在教会聚会时,无论用何方式崇拜,务以造就人为原则(林前14:26)。若有说方言的,该遵守四项守则:每次二至三人。轮流说。要有翻译。若无译员便闭口不言,或暗自对神说(林前14:28)。b. 讲道的守规(林前14:29-33)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守规也有四:每次二至三人。其它先知作审核员。若有先知得启示,先说话的就让他说(此句暗示有些先知约定由他讲道)28。轮流说,勿同时发言(林前14:29-31)。保罗深信,先知的「灵」(多数字,指人的灵)会使先知顺服这些守则(林前14:32),因神不是叫聚会混乱,祂是叫人有秩序的神(林前14:33)。c. 有关妇女的守则(林前14:34-36)关于妇女在聚会时的守则,保罗意见有三:(1)妇女在会中闭口不言(林前14:34上)。「闭口不言」似是与上文14:28的闭口不言为平行句,前者是指男人在会中不说方言,此处指女人不在会中说方言,原则相同。(2)妇女要顺服这守则(林前14:34中)。吩咐妇女顺服在律法中也有说明,保罗没指明出处,大概是指旧约整体的原则。(3)妇女勿在聚会中对说话者不恭(林前14:35-36)。若有需要,可在家中问自己丈夫。「学什么」可指因不满或不同意讲员的立场,而在会中,问长问短,高谈阔论,诸多挑剔。第一世纪的妇女知识少,好学或好奇者有时会打扰聚会的气氛(林前14:35)。在结束时,保罗说,神的话不是你们写的,神的话也不是单给你们的,你们若不顺服,别人会顺服的(林前14:36)。※保罗未提及无丈夫的妇女,如何处理她们心中的疑难,大概她们可向已婚的妇女询问。d. 有关大众的守则(林前14:37-40)在结束方言与讲道的守则时,保罗结语分三:(1)主的命令(林前14:37-38)。他愿教会知道他所写的是主的命令。在教会中,有人若自称有先知的恩赐或方言的恩赐(「属灵的」一言在上下文看来是指各项属灵恩赐,尤其是方言恩赐,因全章只论这两项恩赐),他就应服从上文所写的守则,因保罗深觉自己有代神发言的特权(林前14:37),若有人「不知道」(agnoei,意「无知」,喻不守则),就让教会不接纳他(「由他不知道」是被动式动词,指别人不知道他,喻教会不承认他有先知或讲方言之特权,参RSV及NASB译法,中译的「由他」字易于误导)(林前14:38),神的仆人是真是假的分别就在此。(2)切慕作先知讲道(林前14:39)。他愿教会勿禁止讲方言,却更愿教会追求作先知讲道(林前14:39),因为先知讲道的造就范围更广、更全面,这正是12:31所提「那更大的恩赐」。(3)凡事按规矩而行(林前14:40)。他愿教会凡事都要按「规矩」(euschemonos,由「好」及「计划」二字组成,意「好计划」)及「次序」(taxin,军事性词汇,「有次序的行军步伐」)而行。在哥林多教会中,有人否认复活的事实(林前15:12、35),此举对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是极大的攻击,福音的存亡与主耶稣的复活是分不开的。故此保罗写了在圣经中有关复活论最详尽的诠释,期望读者信仰根基不致动摇。在六方面,保罗细心辩证并诠释主基督与信徒的复活:A. 复活的证据(林前15:1-11)保罗共列出四大证据,力指基督复活的事实是千真万确的:1. 哥林多信徒的经历(林前15:1-2)哥林多教会蒙保罗传复活的福音(参15:4)给他们,并且「领受」(过去式动词,表示一次铁定的经历)、「站立得住」(完成式动词,表示不可推翻的事实)、「持守」、「得救」(现在式动词,至今仍是),因此他们的相信并非徒然的。2. 圣经的记录(林前15:3-4)圣经是指旧约,虽没一处明说耶稣的死、埋葬及复活,但在整体来说,圣经是有提到(如创22:8;诗16:8-11;诗22;诗110:1;赛53:10;何6:2;另参徒2:25-26),故此否认复活便如同否认整本旧约。※关于主照圣经所言受死、埋葬、复活皆无疑问,惟有「在第三日」难以解答,W. Wiersbe给予两个简单解释29:a. 约拿事件的借喻(拿1:17;太12:38-41)。b. 基督的复活称「初熟果子」,而初熟节是在逾越节后二日(共三日)呈献给神。3. 目击者的见证(林前15:5-7)耶稣复活后曾向多位门徒显现,有彼得(在向马利亚及以马忤斯门徒显现之间)、十二使徒(虽然只有十一人,仍以整体之名称呼之,参约20:19)、五百多人(「一时」指在同一时间内)、雅各(不知何时)、众使徒(参徒1:3),他们都是耶稣复活的有力见证人。4. 保罗自己(林前15:8-11)主向保罗显现不单是在复活后(post-resurrection),也是升天后(post-ascension),这代表保罗的经验异常特别。从四方面他论到自己的改变:a. 他称自己的个案如「未到产期而生的人」(ektroma,意「胎堕」、「流产」、「早产」),意「无法自己维持生命的生命」(林前15:8),意为主特别拯救了他,否则他便是个死胎。b. 他是使徒中最小的,甚至不配称为使徒,因为从前迫害教会更甚(林前15:9)。c. 他今日蒙恩全是神的恩典,故此格外劳苦,是为了要报恩(林前15:10)。d. 他或其它使徒皆以复活为传道的主题(林前15:11)。B. 复活的重要(林前15:12-19)因为教会中有人不信基督的复活(林前15:12),所以保罗详细辩证,若没有复活,则后果堪虞。至于这些人是谁,学者臆测有五30:1. 他们是教会中倾向撒都该主义的犹太人(撒都该派否认复活)。2. 他们是希腊哲理派人士,相信灵魂不死,却不接受身体可复活(如辛尼加Seneca、伊辟提多Epictetus)。3. 他们是诺斯底派人士,不相信基督确实已复活。4. 他们是属灵派人士,不信身体可复活,只接受灵魂的复活(参提后2:17-18)。5. 他们是联合派人士,以为已与主联合,身体是不会死的。对这些人,保罗随即以各种后果来证明复活的真实及重要:1. 神学性的后果(林前15:13-15)若没有复活这回事,就神学上言,后果有四:a. 基督也不会复活(林前15:13)。b. 福音也枉传(林前15:14上)。c. 信徒所信也枉然(林前15:14下)。d. 传道人也妄作见证(林前15:15)。2. 个人性的后果(林前15:16-19)a. 若没有复活,信徒仍在罪中(「因复活是为要叫我们称义」,参罗4:25)(林前15:16-17)。b. 以前的信徒也灭亡了(林前15:18)。c. 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今生的盼望是来生的复活)。C. 复活的次序(林前15:20-28)复活是真实的,复活的人也按「次序」(tagmati,军事性词汇,如兵士的行军)(林前15:23)而复活,复活的次序有二:1. 基督是初熟之果(林前15:21-23上)基督成为复活的初熟之果(表示将有大批后来复活的人)(林前15:20)。复活的前奏是死,死从亚当来;复活则从基督来(林前15:21-22),世人的复活以基督领首(林前15:23上)。2. 属基督的人(林前15:23下)将来基督再回地上(「来的时候」原文parousia意「来到」,在新约多指基督第二次的来临),那时属基督的,都会复活(保罗在此章只论信徒的复活,不信者复活的时间与信徒的不同)。※「属基督」一词乃指新约信徒,这是保罗所关注的,他未将旧约信徒复活的次序放在讨论内,他只是针对当时教会的需要而言。3. 天地的「复活」(林前15:24-28)「再后」(eita,指过一段时间后)世界末期来到,基督将世间反叛神的势力(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铲除,便将其统治之国交还给神(林前15:24),因祂已将统治权(作王)实施完成,毁灭了人间最后的仇敌,尤其是「末了的仇敌─死」(中译「尽末了所毁灭的仇敌」)(林前15:25-26)。祂的王权已在毁灭最后仇敌之际彰显出来,便将统治万有之权归还给父神,使神在万物之上,是万物之主(林前15:27-28)。这情况正是旧天旧地的「复活」,主基督所交给神的国,是个天地复活的世界。D. 复活的鼓舞(林前15:29-34)这段话极具鼓舞作用,全文述及若无复活,基督教的根基则建立在沙土上,复活也不能成为世人的盼望,或成为意欲得救的动力。故此保罗随即列下三大复活的鼓舞,期待信徒更坚信「复活是真的」:1. 是使人得救之鼓舞(林前15:29)本节是新约难解经文之一,不少异端据此经文力说,活人可为死人受洗,使死人脱离永刑,反转向永生(如古代的马吉安主义、现代的摩门教)。这非保罗的本意,他指出若复活非真,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如何?此节的「为」(huper,有多种意义)解说有三:a. 将huper解作「在上面」,意说洗礼的地点乃在坟墓之上,浇满了水而为之。b. 为死去的人受洗,使死者可上天堂(反映出当时流行的一个异端的做法,如W. Barclay)。c. 在本处huper是指「因为」的「为」,非代替的「为」或「为了」的「为」。在教会中,有信徒死了,爱他的人受他生平见证的影响甚大,期望以后能再见,因听闻复活后可相见,便因此决心信主受洗。故此复活亦成为一种促使人决心信主的推动力31。2. 是使人更努力事主之鼓舞(林前15:30-32)保罗冒生命危险服事主,虽死也不足惧。他「视死如归」,是因为他知死后会复活再见复活的主,不然他何必那样冒生死之危呢?※在以弗所,保罗同野兽战斗是真的吗?解释有二:a. 是真与野兽在斗兽场搏斗。b. 是隐喻文字,喻反对的人欲杀害保罗(参徒19:23-24)。因保罗是罗马公民,凡罗马公民皆不会受此种刑罚32。再且,若是真搏斗,保罗早就无法存活了,怎能留下讲此经历?3. 是使人生活更圣洁之鼓舞(林前15:33-34)若无复活,生活就易放荡。「滥交」(homilia,意「坏友伴」,亦意「讲学」、「讲章」,如英文的homily),此字可能暗指有否认神的人,向哥林多信徒传否认复活的话,使他们生活放荡起来。希腊史家Thucydides记载雅典一次大遭瘟疫,市民满以为生命将尽,于是疯狂犯罪吃喝嫖赌,正是没有复活思想而产生出来的生活型态33。E. 复活的身体(林前15:35-49)反对复活者因不明白复活身体是何样,便不相信有复活的事(林前15:35),故保罗在两方面加以解释:1. 复活身体的例子(林前15:36-42上)a. 种子的例证(林前15:36-38)保罗用植物生长过程,来说明复活身体的道理。植物的起源是种子,种子埋在地里死了,种子的「身体」改变成为果叶的形体(林前15:36-37)。同样神会将死了的身体复活过来,有一个将来的形体(林前15:38)。b. 万物的例证(林前15:39-42上)正如神所创造的物体(兽、鸟、鱼、天体、地体)各有不同的形状,天体也各有不同的光辉,故此复活的身体将与现今的身体不同。2. 复活身体的性质(林前15:42下-49)a. 四种身体的性质(林前15:42下-44)保罗用四个对比,形容将来复活的身体与现今世界的不同:(1)永久性,今是朽坏的,将来是不朽坏的。(2)价值性,今是羞辱的(不能反照神的荣耀),将来是荣耀的。(3)能力性,今是软弱的,将来是强壮的。(4)存在性,今是属血气的(phuchikon,意「自然」、「天然」),将来是属灵的(pneumatikon)。这个复活的身体适合在属灵的世界里生存(参路20:34-36)。b. 两个亚当的比较(林前15:45-49)接着保罗用亚当与基督作一比较,藉此指出复活身体的样式:(1)亚当是有灵的活人(如创2:7),但基督是使人活的灵;前者是活人肉身的始祖,后者是属灵人身体的「始祖」;活人的身体从亚当而来;属灵的身体(「复活的身体」,15:44)是从基督而来(林前15:45)。(2)属灵的(指基督)在后(基督在肉身方面);属血气的(指亚当)在前(林前15:46)。(3)亚当属地土;基督属天(林前15:47)。(4)信徒是人,有属土的身体;但也属基督,故亦有属灵的身体(林前15:48-49)。F. 复活的教训(林前15:50-58)1. 复活是进神国的途径(林前15:50-53)肉身(血肉之躯,朽坏的)难以进入神国(不朽坏的),除非经过改变(像种子般)(林前15:50)。保罗指出,信徒不是人人都会死(若主在他还有生命的时间来),但人人都会改变(林前15:51)。在一眨眼之间,在号筒末次吹响时,整个生命都会改变过来,从必死的变成不死的(林前15:52-53)。2. 复活是战胜死亡的证明(林前15:54-57)基督的复活,将死亡的权势打破,正如赛25:8(林前15:54)所言。保罗续用旧约指出复活的得胜,他引用何13:14向死权发出夸胜的呼号(林前15:55)。正如没有律法便没有过犯(参罗4:15),没有死亡也没有律法,因律法惹动人犯罪,以致死亡(林前15:56),但是神借着基督,发出战胜死亡的宣告,这真是值得感谢神的(林前15:57)。3. 复活是竭力做工的鼓舞(林前15:58)15:58的「所以」(hoste,意「这样」)将上文引至一个总结,分两点:a. 务要坚固、不可摇动指对复活信仰方面。b. 常常竭力、多作主工不要懈怠,因复活在前,一切的工作不会徒然的。15章结束保罗的教义部分,16章开始实际劝勉部分,似乎他将「未来的生命」带回「现今的生命」里,在收笔前,保罗给予教会四方面的劝勉。A. 有关捐献的事(林前16:1-4)1. 劝教会在捐献上有分(林前16:1)为了在外邦教会收集捐献、资助耶路撒冷贫苦的信徒,保罗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准备在第三次旅行布道后将捐献交给耶路撒冷教会(参徒24:17)。有关此捐献,保罗在罗15:27也表明立场,如今劝告哥林多教会效法加拉太众教会在捐献上有分(参罗16:26;林后8:1-5)。保罗运用他的知识词库,共享了九个不同的字,来形容这次的捐献34:a. logias(林前16:1,译「捐钱」)指额外的付出。b. charis(林前16:3,译「捐赀」)指白白的赐予(林后8:4同字译「恩情」)。c. koinonia(林后8:4,译「有分」)指分享。d. diakonia(林后8:4,译「供给」)指服事。e. hadrotes(林后8:20,译「捐银」)指丰盈。f. eulogia(林后9:5,译「捐赀」)指祝福。g. leitourgia(林后9:12,译「供给的事」)指自愿的事。h. eleemosune(徒24:17,译「周济的捐项」)指周济之款项,原文字根怜悯。i. prosphora(徒24:17,译「供献的物」)指献祭的礼物。2. 劝教会定期捐献(林前16:2)保罗订立了一个有系统及定期性的捐献制度,在每周的首日,各人依照自己的「进项」(euodotai,意「利益」、「丰富」)抽起「留着」(thesaurizon,意「储藏」,尤指「宝物的收藏」,后人以此字喻「字库」,参英文的theasaurus),免临时现凑。3. 劝教会派代表亲送捐献(林前16:3-4)为使捐献不被滥用或亏空,保罗建议教会选人亲自送到耶路撒冷,保罗亦愿意陪同前往。B. 有关自己的计划(林前16:5-12)1. 与哥林多教会有关(林前16:5-9)保罗在以弗所共住了三年,之后写了前书给哥林多教会,托提摩太带去(林前16:10),随后自己亲访(林前4:19),然后由哥林多转往马其顿去(参林后1:15-16)。但因故改变行程,先往马其顿后,才去哥林多(林前16:5),可能留在那里过冬也说不定(林前16:6-8)。但因在以弗所的工作缠身,所以未能立刻成行。在以弗所传福音机会甚大,但反对势力亦大(林前16:9)。2. 与身边同工有关(林前16:10-12)保罗甚喜爱团队工作,他身旁总有许多一起配搭事奉神的人,当时他差派提摩太前往马其顿及哥林多去(并以拉都,参徒19:22)。提摩太是位努力作主工的人,值得教会尊敬、接待,并吩咐在其工作完毕后送他前行(林前16:10-11)。至于亚波罗(教会有亚波罗派),保罗再三劝他同往,但亚波罗决意留下与保罗同工,保罗也尊重他的立场(林前16:12),保罗与同工相处的原则可见一斑。C. 有关对教会的劝勉(林前16:13-18)林前是一本改正错误的书卷,1-14章分别改正教会中错误的生活形态,15章改正错误的神学,在结束时,保罗给予教会最后劝言,共分两方面,一是生命长进的劝告,一是有关对待同工同劳的人。1. 生命长进的吩咐(林前16:13-14)在这方面,他运用五个命令式动词表达之(每命令暗示教会的缺欠):a. 务要儆醒他们已在生活及真理上松懈了,所以劝他们需在此事上多留意。※新约圣经共有六大「务要儆醒」的命令:(1)太24:42,对主再来。(2)可14:38,对试探。(3)弗6:18,对祈祷。(4)彼前5:8-9,对撒但。(5)彼后2:1,对假先知。(6)启3:1-3,对漠不关心。b. 务要稳固在真道上站立得稳(中译可加「务要」在「在真道上」之前。「真道」,〔pistei〕可指「信心」或「信仰」,此处中译正确〔参犹3〕)。c. 务要成长像「大丈夫」(andrizesthe,意「像成年人」,参14:20),指信仰与信心皆成熟(命令式动词,可加「务要」字)。d. 务要刚强「刚强」(krataiousthe)是命令式被动词,指刚强是要靠外力来完成的。e. 务要凭爱凡做什么总要凭爱心而做,因爱可使人成就大事(参彼前4:8),这也是哥林多信徒极缺乏的(参12:31最奇妙的道是爱的道)。2. 对待同工同劳的人(林前16:15-18)本段承接上文「凡你们所做的都要凭爱心而做」一言,随即提及数人,务请教会对他们顺服及敬重。a. 有关司提反一家(林前16:15-16)司提反一家是亚该亚省(哥林多是首都)初熟之果,也是保罗亲自施洗的少数之一(林前1:16)。他不但自己得救,全家亦蒙恩,并且全家(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他们确实有「帮助人」的恩赐(参12:28),这些人极配得顺服。他们一家在教会中似有颇显要的领导地位,这顺服的事也包括向其它同工同劳的人。b. 有关教会代表团(林前16:17-18)哥林多教会派了三人来见保罗,使保罗高兴异常,他们的来临免去了保罗对教会的系念,他们使保罗的心「快活」(aneupausan,意「安息」,参太11:28同字译「安息」),他们又具有「帮助人」的恩赐,此等人配得敬重。D. 有关结语问安(林前16:19-24)1. 问安的话(林前16:19-21)问安的人物有亚西亚众教会、亚居拉和百基拉、众弟兄、保罗等,这些人与哥林多的教会都有浓厚的感情。此时保罗从代笔人手中取笔来,写下书末问安的话,他实在是个情感丰富的人。问安的代号是「亲嘴」(philemati,意「爱的表现」),这是个圣洁的行动(圣洁是形容词,形容亲嘴这回事)。2. 警告的话(林前16:22)不爱主的人是「可诅可咒的」(anathema,意「献给毁灭」),但这人是谁,学者意见有二:a. 他是信徒,故他的救恩可失落。b. 他是不信的,是警告教会中若有人如此,他的后果便与神永远隔绝35(参加1:8-9)。保罗以「主必要来」(maran atha)支持他的警告。此字是亚兰文,是初期教会惯用的祷词。此处保罗祈求主再回来,将受咒诅的除去,恐怕教会受异教者荼毒。3. 祝福的话(林前16:23-24)「恩」与「爱」是保罗给予教会最后的祝颂,这也是神给予历代教会的祝福。3J. L. Boyer, For AWorld like Ours:Studies in ICorinthians, BMHBooks, 1971, p. 25。12William Barclay, “I Corinthians, ”Daily study Bible Series, Westminster, 1975, p. 63。26R. P. Martin, "A Suggested Exegesis of ICor. 13:3, "Expositor's Times, vol. 82, 1971, p. 120。31详研此论可参J. D. Reaume, "Another Look at ICorinthians15:29, Baptized For the Dead, "Bibliotheca Sacra, 152, OctDec, pp. 457~475。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你用过按个摩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