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沪深交易所融券规则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解读四_滚动新闻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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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解读四
  中国经济网深圳2月25日讯(记者杨阳腾)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鉴于融资融券业务即将启动,许多投资者都希望了解《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为此,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今天发表投资者教育专栏文章《深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解读(四),以问答的方式陆续解读该细则,以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地把握所需的基本知识点。今天发表的是第四篇,望投资者密切关注。
  一、融资融券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包括什么内容?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证券公司在前一交易日22:00前报送的数据汇总,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
  (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二、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有何限制?
  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一)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当其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
  (二)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
  三、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七)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四、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交易所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信用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五、持有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等义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六、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关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约定办理。
  (责任编辑:王姣雁)
&nbsp&nbsp&nbsp&nbsp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解读(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专栏”】一、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包括什么内容?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证券公司在前一交易日22:00前报送的数据汇总,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一)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二)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二、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有何限制?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一)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当其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二)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三、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一)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二)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三)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四)调整维持担保比例;(五)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六)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七)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四、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交易所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 交易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信用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五、持有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等义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六、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关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约定办理。更多内容请登录上交所投资者教育网站:.cn,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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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解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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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一、融资融券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包括什么内容?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证券公司在前一交易日22:00前报送的数据汇总,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二、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有何限制?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当其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三、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调整维持担保比例;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四、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交易所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信用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五、持有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等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六、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关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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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佣金宝佣金率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之前开户的客户还享受万二交易佣金吗?
日零点,宝宝的“测试版推广期”已正式结束,在此之后新开户的亲们佣金率已调整为“万分之二点五”了;但是宝宝同时也承诺:在日零点之前已经开户的亲们,会按照我们此前的约定,未来交易依然实施“万分之二”的佣金率,并且继续享受宝宝提供的各种服务。
2、佣金宝能否开通创业板?
佣金宝开户之后,按照监管要求的办理程序进行申请,可以在您就近的国金证券营业网点申请开通创业板。
若您在原券商已经成功开通创业板,新开佣金宝账户之后,除了可以到就近的国金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外,也可以在交易日交易时间登录佣金宝官网(.cn),点击“业务办理”进入相应页面,按照界面提示即时完成创业板投资权限在线转签!
3、之前开通了创业板,可以在新开佣金宝账户当天开通创业板吗?
我公司已经开通创业板投资权限在线转签,若您的股票账户在原券商已经成功开通创业板,该股票账户创业板投资权限可以在佣金宝官网开通,您可以在交易日交易时间登录佣金宝官网(.cn),点击“业务办理”进入相应页面,按照界面提示即时完成创业板投资权限在线转签。
4、佣金宝客户如在我公司开通创业板业务,是否能享受万分之二点五佣金率?
公司规定,佣金宝成功开户之后,沪深A股、基金可享受万分之二点五佣金率(含经手费、证管费,不含上海市场过户费),证券交易印花税由交易所按国家税务标准代收。因此创业板股票交易同样享受万分之二点五佣金率(含经手费、证管费,不含上海市场过户费)。
5、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6、开通佣金宝融资融券账户有什么要求?
开通佣金宝融资融券账户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最近20个交易日,佣金宝账户内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人民币;
(2)已经开通佣金宝账户,且从事证券交易满6个月时间(含在其他券商交易的时间)。
7、之前在其他券商开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怎么转到佣金宝?
如果您之前在其他开通融资融券账户,您需要先到原券商注销融资融券账户,然后到佣金宝开通融资融券账户。
友情建议:因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须首先开通佣金宝账户,且满足资产规模及其他征信条件,为不耽误您的融资融券交易,建议您先开通佣金宝普通账户,确认满足相关征信要求后再去原券商注销融资融券账户。
8、佣金宝融资融券的利率是多少?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基准息费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半年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目前,我公司公布的佣金宝融资融券客户融资年利率为8.3%、融券年费率为9.3%。如有调整,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9、佣金宝融资融券的交易佣金是多少?
目前(测试版推广期内),佣金宝客户融资融券交易佣金率为万分之三,但融资融券账户内自有资金交易佣金率与普通账户一致(如果您在5月20日之前开通佣金宝账户,则融资融券账户内自有资金交易佣金率为万分之二,5月20日及之后开通佣金宝账户则为万分之二点五)。
10、在佣金宝开通融资融券账户是否有开户费?
目前,佣金宝融资融券账户开户不收取任何费用。
11、什么是融资融券账户自有资金?
信用账户自有资金为信用买入可实际使用资金,即做信用买入时系统显示的可用资金,也可以通俗得理解为账户内属于您本人,并由您自由支配的资金。
12、佣金宝融资融券账户资金能够参与金腾通货币基金吗?
佣金宝融资融券账户目前还不能参与金腾通货币基金。
13、普通证券账户资金如何划转至融资融券账户(信用账户)?
普通证券账户资金划转至融资融券账户,需通过三方存管银行卡进行。
(1)如果您的普通证券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卡为同一张,您可以先将普通证券账户内的资金转到所绑定的三方存管银行卡,再将银行卡内的资金转至融资融券账户(信用账户)。
(2)如果您的普通证券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卡不是同一张,您可以先将普通证券账户内的资金转到其所绑定的三方存管银行卡,之后将普通证券账户三方存管银行卡内的资金划转至融资融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卡,之后再转至融资融券账户(信用账户)。
14、佣金宝融资融券交易使用什么客户端?
佣金宝客户推荐使用全能行证券交易终端电脑版和佣金宝客户端手机版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15、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做什么准备工作?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16、证券公司为什么要求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前提交保证金?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前,应当事先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以证券充抵。
投资者提交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17、融资融券期限最长是多少?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6个月期限以内,客户可以随时偿还负债。合约到期前投资者可以申请办理展期,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进行评估,可以为满足条件的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
18、融资融券息费是什么?
融资融券息费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而收取的报酬,包括: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罚息等。
投资者了结融资融券债务时,除了归还融资的欠款和融券的欠券外,还需偿还融资利息、融券费用等各类费用。
具体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收费事项投资者应依从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的约定。
19、融资融券交易公开信息披露包括什么内容?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根据证券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日终清算后报送的数据汇总,向市场公布以下信息:
(1)前一交易日单只标的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信息,包括融资买入额、融资余额、融券卖出量、融券余量等信息;
(2)前一交易日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总量信息。
20、融资融券交易规模有何限制?
(1)《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①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2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7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7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上述融资监控指标为“证券公司上报的标的证券融资余额”和“信用账户持有的标的证券市值”取较小者与标的证券流通市值的比值。
② 单只股票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股票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量的75%时,上交所可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降至70%以下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2)《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①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均达到25%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者信用账户担保物市值占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比例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② 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深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担保物的监控与管理,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中单一证券市值占其担保物市值比例进行监控。
客户担保物中单一证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时,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与客户的约定,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证券的委托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21、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交易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时,交易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
(1)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
(2)调整可充抵保证金有价证券的折算率;
(3)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
(4)调整维持担保比例;
(5)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6)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
(7)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22、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交易所对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 交易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信用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23、持有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等义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及其权益的数量或者其增减变动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24、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关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如何处理?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的分红、派息、配股等权益处理,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约定办理。
25、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与信用资金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是客户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普通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划转。
信用资金账户是指客户在证券公司指定存管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现与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26、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有何限制?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入或转入除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也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上交所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上交所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购及赎回、深交所股票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交易等。
27、什么是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客户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客户融出的证券。
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融资融券委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标的证券范围。
28、什么证券品种可以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和其他证券,经交易所认可,都可以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
29、什么证券可以作为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
(1)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②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③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④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A.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B.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C.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⑤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⑥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⑦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或深交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上市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
②最近5个交易日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
③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2000户;
④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上市交易超过5个交易日;
②最近5个交易日内的日平均资产规模不低于5亿元;
③基金持有户数不少于2000户;
④基金份额不存在分拆、合并等分级转换情形;
⑤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为债券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债券托管面值在1亿元以上;
②债券剩余期限在一年以上;
③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含)以上;
④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不超过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30、投资者可以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具体包括哪些?
交易所将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证券范围内,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同时,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标的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
因此,投资者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同时也必须在证券公司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上。
31、证券出现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等情况时,投资者如何处理相关融资融券关系?
我公司有权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标的证券进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客户。
当有证券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时,在调整公告日前尚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依然有效,但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交易恢复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客户应根据其与我公司的约定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32、什么是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证券公司认可的证券应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3、什么证券品种可以充抵保证金(担保品)?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可以是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名单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客户信用账户进行普通买卖,必须在证券公司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超出该范围的普通证券交易委托将被拒绝。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其折算率。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必须在证券公司确定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上。
34、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如何计算保证金金额?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上证180 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上证180 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上交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深交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最高不超过90%;
(3)证券公司现金管理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权证折算率为0%;
(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 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 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170 元(100 元现金×100%+100 元市值×70%)。
35、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者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要求。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目前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基础上,可自行确定相关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则:可融资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B,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资买入125万元市值(100万元保证金÷80%)的证券B。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则:可融券金额=保证金/融券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客户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80%的证券C,则该客户理论上可融券卖出125万元市值(100万元保证金÷80%)的证券C。
我公司根据标的证券风险程度的不同,对不同标的证券、不同交易类型采用不同的保证金比例,具体的保证金比例公式请查看我司公告。
36、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也就是说,保证金可用余额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作为保证金的现金。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内的现金由作为保证金的现金和融券卖出所得现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融券卖出所得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作为保证金;
(2)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由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和融资买入证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充抵保证金证券部分直接经折算后计入保证金可用余额;
(3)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部分。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可计入保证金总额,如融资融券交易形成浮亏的,浮亏金额需全额从保证金可用余额中扣减;
(4)减去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部分和相关利息及费用。
37、保证金可用余额如何计算?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其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Σ(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Σ[(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Σ[(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Σ融券卖出金额-Σ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Σ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例如:客户自有现金30万元,开始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2万股,价格10元,股票A折算率70%;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1万股,价格14元,股票B折算率50%。如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1+0.5-标的证券折算率,
则股票A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0.5-70%)=0.8,股票B融券保证金比例为(1+0.5-50%)=1(利息及费用不计)
则此时保证金可用余额= 30万+14万-14万-2万×10×0.8-1万×14×1=0
备注:(自有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1)如股票A价格不变,股票B由14元上涨到20元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
30万+14万+(1万×14-1万×20)×1-14万-2万×10×0.8-1万×20×1= -12万(负)
备注:(自有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券浮亏)-(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2)如股票B价格(14元)不变,股票A由10元上涨到15元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
30万+14万+(2万×15-2万×10)×0.7-14万-2万×10×0.8-1万×14×1=7万(正)
备注:(自有现金)+(融券卖出所得现金)+(融资浮盈)-(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
如此时继续买入股票A,获得的可融资金额为7万÷0.8=8.75万元
如此时继续卖出股票B,获得的可融券金额为7万÷1=7万元
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
38、什么是担保物?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即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所有资产构成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及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
39、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特别处理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会员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按照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
例如:客户信用账户内有现金10万元,融资买入股票A,数量1万股,价格10元;融券卖出股票B,数量0.5万股,价格20元。(利息及费用不计;假设题中实例的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符合规定的要求。)
则此时信用账户内现金变为:20万元(10万元+0.5万×20元)
融资买入金额为:10万元(1万×10元)
维持担保比例为:(20万 +1万×10)÷(10万+0.5万×20元)=150%
(1)维持担保比例降低的情况:
A、当股票A价格不变,股票B上涨到25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万×10)÷(10万+0.5万×25)=133%
B、当股票A下跌到8元,股票B上涨到25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万×8)÷(10万+0.5万×25)=124%
(2)维持担保比例升高的情况:
A、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价格不变,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万×15)÷(10万+0.5万×20)=175%
B、当股票A上涨到15元,股票B下跌到15元,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 +1万×15)÷(10万+0.5万×15)=200%
C、当股票A、股票B价格均不变,用现金偿还8万元融资(或买券还券市值8万元)后,此时维持担保比例为:
(20万-8万+1万×10)÷(10万+0.5万×20-8万)=183%
由以上实例可见,融资买入股票和融券卖出股票的价格发生变化,会使维持担保比例出现降低或升高的情况;通过偿还融资或融券债务,可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
40、什么是平仓线、警戒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客户资信状况等因素,自行确定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
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在我公司称为平仓线,约定为130%;警戒线即是指维持担保比例的安全界限,约定为15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我公司将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追加担保物后需达到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即为追保到位线,约定为140%。
41、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如何处理?
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如何处理?
(1)追加担保物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警戒线)时,我公司将限制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信用买入等交易权限。客户需按规定追加担保物或自行了结融资融券交易,使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恢复至150%以上。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平仓线)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投资者在不超过1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且投资者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40%。
客户可以通过向信用账户转入现金或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等方式追加担保物。
(2)强制平仓
发生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130%)且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自行了结融资融券交易,或融资融券合约已到期但客户未清偿所负债务,以及《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时,证券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置投资者担保物,不足部分还可以向投资者追索。
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发生违约行为的,证券公司将记入客户的信用记录,并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42、投资者可不可以提取保证金?
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投资者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划转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但提取现金、划转证券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提取现金是指将现金从信用资金账户转入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后,在银行端提取;划转证券是指将证券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
43、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和平仓线,公司将如何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
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追加担保物。
44、融资融券交易相关重大事项如融资融券利(费)率政策、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等发生调整时公司将如何通知客户?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系统登录弹出界面、短信、电子邮件通知客户。
45、客户的合同、单笔交易、证件即将到期时,公司将如何通知客户?
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邮寄、系统登录弹出界面及面见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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