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建筑面积合理误差标准的误差率是多少

北京公积金新政抬高二套房贷门槛
http://crei.    来源:京华时报
根据2009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从昨天起,本市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含)28.81平米的家庭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至50%,利率从原来的4.05%提高到4.455%,即基准利率的1.1倍;购房人如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28.81平米或二套房为别墅、公寓的,以及三套房全部停贷。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自昨天(含)起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进行政策调整,收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此次调整明显提高了公积金贷款门槛,根据新政策,三口之家如果住房面积超过86.43平米,如购买第二套住房将不能获得公积金贷款。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取消“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的现行做法。
新政策强调,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严禁使用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长期储金,因此公积金个人贷款只能用于满足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
■新政背景
二套房贷款标准终落地
今年11月3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将根据购房面积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则根据现有人均面积执行首付50%,或与第三套执行相同的停贷政策,并推行多套房的差别化利率。昨天随着北京细则的出台,悬而未决的二套房贷款标准终于落地。
■新政解读
首套房超90平米首付三成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取消之前北京执行的“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的政策。
【解读】该规定除“取消政策房贷款首付10%”外,与国家新出台的规定相同。
此前,本市对公积金贷款购买政策房有优惠,即“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针对购房人所购限价房超出90平米一两平米的现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于“90平米”界定的误差率允许在3%以内,即只要购房人买到不超过92.7平米的限价房,均可按“最低首付10%”的优惠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次由于住建部明确要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因此北京决定取消这一做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
取消这一优惠后,如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90平米、总价70万元的限价房,其首付款将变为14万元,而原来只需要7万元。
首套房人居28.81平米为限
参考《北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为28.81平米,作为二套房贷款人均面积的认定标准。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其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解读】“也就是说,一家三口的现住房面积为86.43平米的(包含),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这位负责人说,该标准还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也就是说,家中现有住房面积符合标准,但家庭成员有过购房或贷款购房记录的,无论已购房屋是否已经出售,或房屋贷款还清与否,都不能被认定为二次套房范围,也不能再获得公积金贷款。
此外,这一标准是动态的,未来如果本市人均住宅面积发生变化,该标准将进行调整。
二套房为公寓禁贷公积金
购买二套房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明确所购房屋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解读】 此前,在房地产新政提出自住、改善性住房概念以来,何为自住和改善性住房一直不明确, 业内多以房屋面积的大小加以区分,这次将公寓、别墅列为非自住、改善范围,也是首次以房屋类型区分自住、改善的范围。
二套房首付五成利率1.1倍
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新利率政策自11月29日(含)起执行,不追溯11月29日前已受理的贷款。
【解读】5月5日,北京出台房屋新政后5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跟进收紧房贷政策。当时,二套房首付比例由此前的首付四成提高至五成,同时暂停向第三套房发放贷款。此次新政再次收紧房贷政策。
目前公积金基准利率为4.05%,二套房利率上浮1.1倍后为4.455%。如一户三口之家购买二套房,按照新公布的28.81平米的人均居住面积标准,首套房面积不超过86.43平米的家庭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与商业贷款相比,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均为50%,以80万元贷款额计算,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每月可节省月供1043.03元,节省总利息元。
 ■新政影响
七成申请人面积符合标准
记者从北京中介机构“链家地产”了解到,当前二手房交易中,70%的二次公积金贷款消费者首套房低于平均面积。因此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二套公积金使用者不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影响。但公积金贷款流程需要一定周期,公积金贷款从交易到初审一般要7个工作日,全市最近签约的房产至少190套(按上一周成交4200套,15%使用公积金,其中30%为二次使用计算)受到此次《通知》的影响而滞留。而国管公积金以首次上报为节点,所以基本不会对最近购房者
产生影响。虽然政策出台会影响部分公积金购房者,但基本不会有客户因此而取消购房,预计政策不会导致大量退房现象的出现。
最后,“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公积金差别化贷款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遏制一部分人群借公积金购买多套房,以及限制改善性购房者购房面积。严格地执行政策将会造成部分购房者被迫改变贷款方式如转为商贷或全款购房,这样的付款方式转型也会使得成交周期变长从而会造成短期成交量下降。
■记者观察
公积金贷款政策印证房市沉浮
2008年至2010年,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利率呈现出“V”型走势,也印证了三年来房地产市场沉浮。
日,公积金管委会决定,自当年7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而且在过了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公积金管委会决定再次调整,从日起贷款最高额度调至80万元。
当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调整原因是要让购房人得到贷款的额度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度相对等。他举例说,按照2008年最高缴存额2392元/月计算,个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3万元,按照一个家庭夫妻两人计算,单个家庭最高贷款额为86万元。其次,按照当时北京中等价位的房屋(1.1万-1.2万元/平米)、中小户型(90平米以下)计算,购房者基本住房总房价应为99万元至108万元,以首付20%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也应该在20万至86万之间,因此,不断把最高贷款额度调高。
“但是当时房地产市场低迷,政府此举就是在刺激消费。”业内人士认为,当时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同时频繁下调,年内数次调息后,公积金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息已降了1.44%,5年期以上贷款利息已降了1.35%,降幅在25%至30%之间,最终至历史最低点。但房地产市场起色并不明显,直至2009年4月开始,在包括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低利率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突然火爆,房价迅速上涨。2010年5月,北京推出限购政策,房地产市场势头才趋缓。同时,加息、提高首付比例的政策接连推出,以遏制过高的房价。
“可以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路线,就是房地产市场三年来的走势。”一位业内人士说。
>>链接?2008年和2010年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化
日起,1至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先的4.77%下调至4.59%,5至30年贷款利率由原先的5.22%下调至5.13%。
日,公积金贷款利率再次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降至4.59%。
日,5年以下(含)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从4.05%下调到3.51%;5年以上贷款利率从4.59%降至4.05%。
日,5年以下(含)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从3.51%下调至3.33%。5年以上贷款利率从4.05%降至3.87%。年内数次调息后,公积金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息已降了1.44%,5年期以上贷款利息已降了1.35%,降幅在25%至30%之间。
日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日,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暂停向第三套房发放贷款。
日,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上调0.17个百分点至3.50%,5年期以上上调0.18个百分点至4.05%。
日,二套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电话:010-58133 传真: E_mail:还没有账号
谁动了我的房子面积?
第一财经日报 周芳
武汉一位购房人陈先生执着挖出开发商向国土房产测绘部门提交阴阳图纸,大打法律擦边球、变更房屋面积的灰幕。
律师称如果有证据表明误差系人为导致的,那就涉嫌强买强卖
本报记者近日以购房者身份前往武汉市国土房产测绘中心暗访了解到,开发商递交的预售户型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是否一致,该中心无从查核;陈先生怀疑的“阴阳图纸”情况确实存在,而且并不少见
买的明明是90平方米以下的预售房,收楼时竟多出1.13平方米。不仅要补交房款,契税亦须多交50%。武汉一位购房人陈先生执着挖出开发商向国土房产测绘部门提交阴阳图纸,大打法律擦边球、变更房屋面积的灰幕。
1平方米误差的秘密
近日,陈先生向《第一财经日报》报料,称其在当地购买的一套89.81平方米期房,在收楼时面积竟多出1.13平方米,需要补交房款7088元。
2010年8月,陈先生在保利置业旗下楼盘“保利华都”二期认筹了一套合同面积为89.81平方米的小户型商品住宅房。近期,陈先生准备对房子进行验收,销售人员告诉他,房子的实际面积是90.94平方米,需要补差额。
让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签合同时,房子的主体结构已经建好,房屋面积是如何增加的呢?
陈先生对比多张图纸发现,开发商预售提供面积、预售许可证、预售图纸均为89.81平方米。但他通过多方渠道得到的一张由中南建筑设计院于2009年9月设计的保利华都2期1栋建筑施工图却显示,施工实际面积为90.94平方米。
明明是按90.94平方米设计施工的房子,为何要标榜90平方米以下呢?
武汉一位房企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根据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超过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则按1.5%征收。“购买小户型的消费者都希望享受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开发商推出的9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在预售证报批时都会报得比实际小一点,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上述负责人直言,并建议购房者挑选预售面积在87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规避上述风险。
阴阳图纸很普遍
“我怀疑开发商提交到武汉市国土房产测绘中心的预售户型面积图纸,以及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提供的户型面积图纸为阴阳图纸。”陈先生认为,“买的房子面积与备案面积有误差是正常的,但如果误差是人为制造,岂不是开发商故意隐瞒面积真相,发布虚假广告宣传欺骗购房人?”
面对质疑,湖北保利作出回应称,陈先生在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合同已作出明确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含)以内的,购房者需要按实估算房价款,并补交。若超过3%,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退款。而此套房屋的实测面积误差率不到3%,因此开发商并不违规。
但值得注意的是,陈先生购买的该套房屋实测面积虽仅多出1.13平方米,但是增加的房屋面积全部集中在阳光房面积上,对于只有8平方米的阳光房,误差率高达24%。
本报记者看到,设计施工图纸和实测面积图纸上标注的阳光房凸出部位宽度为900毫米,而预售户型图纸阳光房的凸出部位宽度仅250毫米,两者差异肉眼便可清晰区分,为何相关测绘部门无法察觉?
为此,本报记者近日以购房者身份前往武汉市国土房产测绘中心暗访了解到,开发商递交的预售户型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是否一致,该中心无从查核;陈先生怀疑的“阴阳图纸”情况确实存在,而且并不少见,甚至还有“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后边改(施工图纸)边建”的情况,但“只要误差控制在3%以内都是允许的”。
开发商的算盘
“别小看这3%的‘合理’误差。”上述房企负责人透露,这是开发商精心设计的一种销售策略。以陈先生这套房为例,如果该户型的阳光房只凸出来250毫米,那么阳光房的功能便基本丧失,在同类房型中的竞争力会陡然下降。
而如果开发商事先告知购房者凸出来900毫米后,房屋面积将超过90平方米的话,那么购房者自然会掉头考虑别的楼盘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
“从收益上看,虽然单套房增加一两个平方米带来的收益并不多,但这样的销售策略贵在以量取胜上。”该负责人如是说。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更指出,当前国内主要城市的房价降幅多是以零点几来计算,但开发商通过交楼时增加房屋面积而提高房屋总价收入的做法,实际上是变相抬高了房价水平,房地产调控政策亦陷入“明降暗升”的尴尬境地。
根据我国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国家制定这一规定考虑的是设计面积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范围的误差。但如果有证据表明误差系人为导致的,那就涉嫌强买强卖。”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认为,尤其是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等重要内容的,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控诉开发商涉嫌合同欺诈。
吴良涛呼吁,立法部门应修改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对开发商故意、人为造成面积增加的情形做出“明令禁止”的规定;同时对3%的误差值限制在一定面积以内,“面积较大的大户型若允许3%的误差,实差面积将相当可观。”
编辑:一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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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上海第一财经技术中心开发商承诺住房面积达到90平,满足落户条件,但实际面积不足无法落户,误差又不足3%,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中海的房子,坐标济南置业顾问承诺的很好,说一定可以落户,交首付的时候说正在数据挂接,无法网签。现在可以网签了,但是建委网站上查到面积不足90,无法落户。中海承诺可以签补充协议保证落户,但协议还没见到。联系了一个律师,想请律师去现场帮忙参谋一下,但律师不想去。求大家支招。
谢邀。首先要让法院认定落户是邀约。然后要让法院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或者赔偿损失。如果以上思路走不通,就打其他违法点。请律师过去律师不去是不是你们不出差旅费或者人太少律师对案子没兴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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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帐号登录房子的公摊面积 比例多高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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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摊过大“浪费”几十万让人心疼公摊太小公共空间逼仄蛮不方便
房子的公摊面积比例多高才合理
住宅公摊多少不妨参考市场惯例
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过目前武汉各个住宅小区的公摊比例,还是形成了市场
原标题:公摊过大&浪费&几十万让人心疼公摊太小公共空间逼仄蛮不方便
房子的公摊面积比例多高才合理
住宅公摊多少不妨参考市场惯例
虽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不过目前武汉各个住宅小区的公摊比例,还是形成了市场惯例。市民不妨对照一下,看看自己的公摊在不在这个范围内。
楚天都市报:
前不久买了套133平方米的房子,现在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公摊竟然有23个平方米。我的房子单价过万,这不是相当于&浪费&了23万吗?
读者刘先生
和刘先生一样,此前也有不少读者向本报咨询公摊相关问题。不少人认为,花一二十万买楼梯间、电梯井甚至设备房的面积,感觉&不划算&。也有人一味追求小公摊,最后发现购买的房子公共空间小得让人难以接受。
更让老百姓一头雾水的是,如今有的房子公摊15%,有的房子公摊却接近30%,即便同一个小区,不同楼栋的公摊也可能差几个百分点。
公摊到底是啥?究竟多大面积才合适?钱花在公摊上真的是&浪费&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新房公摊普遍20%左右
公摊指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武汉多个网站上,都有不少市民晒出自家小区公摊比例,多数人认为现在公摊过高。
网友&楼小蜜&说:&怎么算也有二三十万被莫名其妙的摊走了,而且还不知道摊哪儿去了!&跟帖中,更多网友表示认可。网友&TGT2010&晒单说,他在东西湖某楼盘购买了97平方米的房子,公摊21%,公摊就花掉14万元。网友&Lindara&则表示,在宝丰路买了一套92.5平方米新房,公摊15%,公摊总价更高达22万元。
从网友们晒出的自己公摊看,比例最高达32%,最低10%,大部分2009年之后购买的房子,公摊都在20%左右,购房者为此&多花&15万~20万购房款。还有网友贴出新闻,2010年,山东省高密市一处楼盘公摊比例竟高达52%。
而记者实地探访发现,即便同一个小区,公摊比例也大为不同。如中南路某小区,有的楼栋住宅公摊达30%,有的楼栋为24%,相差6个百分点,更让业主觉得疑惑。
公摊比例无法定上限
&现在住宅类型多,在法律法规上,不可能对公摊设上限。&武汉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郑国庆告诉记者,但这并不代表公摊是随意定,&同个小区公摊不同,源于建筑结构差异。&
记者查看相关法规了解到,一栋住宅的公摊包括大堂、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以及其他公共用房。此外,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按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一半计入公摊。
因此,只有楼梯的低层住宅,公摊就会比带电梯的住宅少;只有1部电梯的住宅,公摊也会比2部电梯的住宅小;一层4户的建筑,由于分摊户数多,公摊也比一层2户的建筑少。&很多楼盘还设计了入户大堂,面积10~20平方米,也会提升公摊比例0.5~1%。&郑国庆介绍。
那么同一个小区,为何公摊也会不一样?
以上述中南路小区为例,该项目临街住宅的1~4层为商铺,这导致楼上住宅部分的电梯必须穿越商铺,但电梯井的公摊却被纳入住宅区域,导致其公摊,就比小区内纯住宅楼大。
对公摊有异议可申请复查
如果市民仍对自己公摊的数字不理解,我们不妨再看看公摊是如何测定的、误差会有多少。
一般测量单位先计算整栋楼的公摊面积,除以整栋楼建筑面积,得出公摊比例数据,再乘以每套房的套内面积,得出单套住宅公摊面积。
而一个住宅小区的公摊数据出炉,需经过至少3道程序。首先是设计单位的图纸测算,其次是国土规划部门对公摊的核算,并向社会公示。在项目竣工后,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还会对房产面积进行一次图纸测试、一次实地测试。虽然不排除在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公摊误差,但误差率一般不会超过2%,一旦超过3%,业主有权要求退房。&目前我们对房产测绘数据,已经精确到0.01米。&武汉市房产测绘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如果经过上述3道监测,市民仍对公摊有异议,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建筑施工图,房屋销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武汉房产测绘中心再申请面积鉴定。
按照物价部门规定,鉴定费用为2200元,若发现确实与开发商公布数据不一致,该费用需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也想追求低公摊
低层住宅越来越少,带电梯高层、超高层住宅越来越多,消费者为公摊支付的成本越来越高。其实,不仅是买房人嫌公摊高,开发商们也在绞尽脑汁追求低公摊。&大部分购房人都希望公摊越小越好,我们只能要求设计单位尽量把公摊降到最低。&武汉一家开发商人士告诉记者,否则同一片区公摊高的楼盘几乎没有竞争力。
至于怎么降低公摊,无非是要求降低楼梯的宽度,甚至窄到一次无法并排走两个成年人。再一个就是降低走道宽度,上述开发商人士透露,他们一个项目走道由于设计得比较窄,导致相邻两家的大门如果同时打开的话,就会撞到一起,为此不少业主来扯皮。
公摊与舒适度相关
别盲目追求低公摊
&目前消费者对低公摊的认识有些盲目。其实,公摊与居住舒适度息息相关,不能一味求低。&几位房地产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表达了相似的看法。他们认为,同样建筑面积的一栋楼,设计成一层两户的板式楼,南北通透、舒适度最高,但肯定比一层四户的公摊高。消费者更应该注意的是,购房前要看开发商是否按规定公示了项目公摊比例,并实地查看住房公共区域是否设置合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要注意是否注明了公摊面积。
郑国庆担忧的则是,设计单位在开发商的要求下,牺牲住宅品质一味追求低公摊。&比如说,为了降低公摊,设计单位减少公共用房配建规模,甚至不做配建,或者让七八户业主共用一部电梯。&&未来高层甚至超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必然导致电梯数量增加,整体公摊面积扩大。同时,开发商为提高住宅档次,习惯于在住宅楼入口设计入户大堂,也会提高公摊比例。因此,我希望市场对公摊及发展趋势,有更宽容的态度。&郑国庆表示,同时我们也希望开发商真正把公摊用到实处。
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相关人士还提醒,一些开发商打出&零公摊&的销售噱头,即通过送入户露台等方式,将送的面积&对冲&公摊面积。但国家对哪些面积要计入公摊已经有明文规定,因此真正意义上的&零公摊&住宅是根本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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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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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35774实测面积误差率超过3%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在武汉购置一套商住两用房,合同面积66.92平,但实测面积为70.09平,误差为3.17平,误差率为4.74%;但前期合同约定是按照实测面积结算房价款,目前开发商要求按照实测面积补缴,请问这个是否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的超出3%误差率,我又该如何应对开发商的无理要求,谢谢!
误差太大 可是签合同的时候 是开发商打印的合同 我大致的看了下 没有发现他们是按后面自己又打印的附件约定来处理的 避开了国家规定的3% ,这种情况 我该怎么办呢,
现在交房要我付掉多出来的所有房款。可以可以拿到钥匙。
在购房合同中已经约定如果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以实测面积为准,总房价不变。请问,这个”不一致”有没有个范围,比如3%,总不能你买给我100平方,实则只有80平方,我也只能按“房价不变”来处理吧?
1、签订买房合同时房价高,补差额按照什么价格补差?比如3万/平方,现在2万/平方,实测面积比预测面积大2平方。按照2万?3万?合同约定误差3%,实际误差2.55%
2、补差额能用贷款方式操作吗?
开发商绝对利用游戏规则忽悠老百姓
2009年11月买的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超过3%,买受人有权退房。现在开发商通知收房,合同签约的预售面积是98.67,现在收房面积是105.27,我提出退房。现在开发商拿2010年签的一份补充协议为由不给退房。
协议如下:买房人与开发商关于面积增减的约定仍然有效。由于本次测绘面积为市政府房产处测算的图纸面积,非实测发证面积。为减少双方的工作量,此次合同总额暂时不变,按图纸面积暂时确定单价。待实测发证面积确定后,双方再按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关于面积...
购房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内的不补差价或退房款,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只对超过3%的部分按原价找补差价或退房款。请问这是否合法?
购房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内的不补差价或退房款,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只对超过3%的部分按原价找补差价或退房款。请问这是否合法?
当时买房时签的协议面积为102.9平方米,办房产证时实际测绘面积为116平方米,超过12.7%。当时协议上有个备注:最终面积以房管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面积误差,多退少补。我想请教超出部分应该怎么办,协议上面的备注起作用吗?谢谢
合同约定,商品房建筑面积90平米,分摊10.1平方米,套内79.9平方米。交房时,实测面积96.38平方米,分摊19.25平方米,套内77.13平方米。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若有误差,按多退少补处理,但套内面积误差没有具体约定怎么处理。现在套内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我有权退房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与预测绘面积误差比例是多少?相关依据有吗谢谢
我是一名在昆山人,现在准备买房。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写到“……,超出3%,超出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省略号表示未超出部分,写的和政府规定的是一样的。
我想知道,这样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吗?因这个条款没有写清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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