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小学做了十四年临工装载机,之前没签合同直到去年才签了一份到今年七月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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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间公司上班9年多,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半年才知道可以告它,现在去告有效吗?现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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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帮我买强制社保和公积金,社保就每月补90元阿?我之前不知道阿,现在该怎么做阿
可以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投诉处理。社会保险部门会责令公司为你补办两年时间内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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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法律知识从去年七月份到今年十月份,我在一家私人服装店上班,没签劳动合同,今年十月21提交辞职23号就没去了_百度知道
从去年七月份到今年十月份,我在一家私人服装店上班,没签劳动合同,今年十月21提交辞职23号就没去了
请问我工资还能拿回来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工资支付应当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私人店你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很多,在就职时你与雇主有什么口头协议吗,像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多多去跟雇主沟通的,毕竟你在那工作了一年多商量下应该可以拿到的,离职后你是直接没去还是有跟雇主沟通的呢,这也是关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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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大四马上必须学生,去年十月一直在齐家网唐山站工作,一直没签合同,不过有出勤表。今年三月生病,做了手术,三月中旬回来公司,接着工作到五月,但是由于工作环境不好,病一直未痊愈,申请辞职前天,因为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想辞职当天要回来,老板不给,说我答应毕业接着干,现在走了,一分不给。我报警了,警察给老板两天考虑时间,今天去问了,他还是不给,我应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找记者?谢谢各位好人!--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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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四马上必须学生,去年十月一直在齐家网唐山站工作,一直没签合同,不过有出勤表。今年三月生病,做了手术,三月中旬回来公司,接着工作到五月,但是由于工作环境不好,病一直未痊愈,申请辞职前天,因为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想辞职当天要回来,老板不给,说我答应毕业接着干,现在走了,一分不给。我报警了,警察给老板两天考虑时间,今天去问了,他还是不给,我应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找记者?谢谢各位好人!
     作者:223.104.13.1
我是大四马上必须学生,去年十月一直在齐家网唐山站工作,一直没签合同,不过有出勤表。今年三月生病,做了手术,三月中旬回来公司,接着工作到五月,但是由于工作环境不好,病一直未痊愈,申请辞职前天,因为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想辞职当天要回来,老板不给,说我答应毕业接着干,现在走了,一分不给。我报警了,警察给老板两天考虑时间,今天去问了,他还是不给,我应该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找记者?谢谢各位好人!我朋友在一国税分局干了七年临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买任何保险,每个月只发两千现金工资,现在_百度知道
我朋友在一国税分局干了七年临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买任何保险,每个月只发两千现金工资,现在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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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07招一临工,该人要求不买社保,没签合同,双方约定没退休待遇做到60了,说资方没签合同违法,要求退休
07招一临工,该人要求不买社保,没签合同,双方约定没退休待遇做到60了,说资方没签合同违法,要求退休
怎么办?之前该人在别的企业也做了11年,也是没买社保,本来双方约定好的,按临工待遇给工资,也一直没要求签合同,资方要给他买社保,他强烈反对并说之前在别企业也没买,把买社保的钱当工资发,并说以后不会追究。但是后来,在该人退休年龄倒是反咬资方没签合同,属于违法。并天天赖着不走。请问各位有何处理妙招?
第一,资方已是违法行为。
第二,因为该人之前在城里别的企业工作11年也没买社保,就算我们想要帮他买也很难做到。这句话我理解为LZ你在推卸责任。现在国家社保还没有联网,一人可以同时拥有多分社会保险,这是国家的漏洞,但是,国家也规定,到公司上班就必须签订合同购买社保。所以,LZ你的企业是推卸不了责任的。
第三,协商解决。建议这次你们学乖点,白纸黑字写清楚了。而且还不能写那种没有法律效应的合同。
第四,如果你们够强势,去买通仲裁吧。对付刁民自然也有其他的办法。
郭某于2004年8月从甲企业跳槽到乙企业。郭某与乙企业商定,甲企业向郭某索要2万元劳动合同违约金由乙企业承担,郭某为乙企业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每月支付劳动报酬1800元(乙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00元),但乙企业不为郭某缴纳社会保险费。随后,乙企业与郭某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并将上述商定内容写进了劳动合同。同时,在合同订立期间,核企业的法人代表口头承诺\合同中未注明或已注明的事项,以后我们都可以商量\。三年后,乙企业的职工工资不断提高,与郭某的工资水平逐渐拉近,郭某没有了工资收入的优势,开始忧虑未来的养老问题,因此向乙企业提出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此时,乙企业已更换了法人代表,新的法人代表断然拒绝了郭某的要求。郭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企业指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约在先,你如果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要收取未履行的2年合同的违约金。”郭某未听从企业的劝告。于30天后单方面\撕毁\了合约,乙企业随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郭某赔偿未履行合同2年的违约金10000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查核实后,对企业的申诉请求没有给予支持,裁决:乙企业与郭某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企业要求郭某应支付违约金也是非法无效的。同时裁定郭某可以与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乙企业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维持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带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存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1999年国务院259号令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乙企业与职工郭某签订的带动合同中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显然违反了以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法》进一步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法律效力。乙企业强调\有约在先\,但这个\约\的有效性并不是企业方面可以认定的。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由于乙企此与郭某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企业要求郭某依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自然也就非法无效了,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无疑是正确的。
此人钻法律的空子!企业不遵守法律该罚。没什么好办法。
用工单位就是得给员工交的,资方就是违法的,
郭某于2004年8月从甲企业跳槽到乙企业。郭某与乙企业商定,甲企业向郭某索要2万元劳动合同违约金由乙企业承担,郭某为乙企业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每月支付劳动报酬1800元(乙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800元),但乙企业不为郭某缴纳社会保险费。随后,乙企业与郭某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并将上述商定内容写进了劳动合同。同时,在合同订立期间,核企业的法人代表口头承诺\合同中未注明或已注明的事项,以后我们都可以商量\。三年后,乙企业的职工工资不断提高,与郭某的工资水平逐渐拉近,郭某没有了工资收入的优势,开始忧虑未来的养老问题,因此向乙企业提出参加养老保险的问题,此时,乙企业已更换了法人代表,新的法人代表断然拒绝了郭某的要求。郭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乙企业指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约在先,你如果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就要收取未履行的2年合同的违约金。”郭某未听从企业的劝告。于30天后单方面\撕毁\了合约,乙企业随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郭某赔偿未履行合同2年的违约金10000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调查核实后,对企业的申诉请求没有给予支持,裁决:乙企业与郭某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企业要求郭某应支付违约金也是非法无效的。同时裁定郭某可以与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乙企业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维持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企业职工基本生活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带有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存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1999年国务院259号令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乙企业与职工郭某签订的带动合同中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显然违反了以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法》进一步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不具法律效力。乙企业强调\有约在先\,但这个\约\的有效性并不是企业方面可以认定的。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由于乙企此与郭某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企业要求郭某依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自然也就非法无效了,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无疑是正确的。
用工单位就是得给员工交的,资方就是违法的,
第一,资方已是违法行为。
第二,因为该人之前在城里别的企业工作11年也没买社保,就算我们想要帮他买也很难做到。这句话我理解为LZ你在推卸责任。现在国家社保还没有联网,一人可以同时拥有多分社会保险,这是国家的漏洞,但是,国家也规定,到公司上班就必须签订合同购买社保。所以,LZ你的企业是推卸不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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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资方已是违法行为。
第二,因为该人之前在城里别的企业工作11年也没买社保,就算我们想要帮他买也很难做到。这句话我理解为LZ你在推卸责任。现在国家社保还没有联网,一人可以同时拥有多分社会保险,这是国家的漏洞,但是,国家也规定,到公司上班就必须签订合同购买社保。所以,LZ你的企业是推卸不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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