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安全承诺书人定期考核主要内容有哪些

36-3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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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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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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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_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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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强化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管理。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安机部负责全公司客运驾驶人管理,负责对各部门的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客运驾驶人资质。第四条
行政办负责组织实施客运驾驶人招聘、内部选调,并办理用工手续。第五条 各车队负责所属客运驾驶人管理。第六条
总经办负责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工作。第三章
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第七条
客运驾驶人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一)客运驾驶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操作技能、应变能力及稳定的心理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二)客运驾驶人应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等。二、具体要求(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1(二)年龄控制: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年龄控制,视客运驾驶人的驾驶技术、行车安全、思想素质、职业道德、身体条件等情况可视情放宽。(三)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的、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客运驾驶人需提供所属地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客运驾驶人安全记录证明及所属地运管部门出具的从业资格证核发证明,由安全机务部进行驾驶资质审核。)(四)客运驾驶人需有相应驾驶车型的从业资格证(出租车客运驾驶人还需有相应的上岗证)。三、其他外省客运驾驶人还应通过公安部门组织的重点客运驾驶人考核。第八条
营运车客运驾驶人的聘用及内部选调一、公营车客运驾驶人招聘(一)招聘形式:公司现阶段公营车客运驾驶人招聘主要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二)招聘程序1.提交招聘申请各车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人力资源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实施客运驾驶人招聘。2.通知劳务派遣公司2行政办根据人力资源申请单申请的客运驾驶人情况及领导审核、批准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3.发布招聘信息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公司行政办提交的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4.报名劳务派遣公司及时组织应聘报名,并要求应聘者填写《招聘人员简历表》(详见附表1),审核报名材料并及时将报名者信息和相关资料反馈给公司行政办(信息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驾龄、毕业学校、专业特长、健康状况等;提供的应聘者资料应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暂住证、从业资格证、3年内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驾驶证扣分记录、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等真实有效证明)。5.报名资料复审行政办根据公司聘用条件对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岗位应聘者资料进行复审,凡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证明材料与应聘者所提供信息不符、三年内发生过一次性死亡1人及以上的行车责任事故、有不良记录的应聘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6.招聘考试3报名完成后行政办会同各车队、安全机务部对应聘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笔试、路试,最后进行筛选,确定录用名单报劳务派遣公司,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1)面试面试由行政办负责人会同车队负责人组织实施,先就公司概况、车队用工、规章制度、收入待遇等情况向应聘客运驾驶人作详细介绍,再对应聘客运驾驶人的就业意向、从业目标、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作全面的询问调查。面试合格方可参加笔试和路试。(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路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①笔试:行政办会同安全机务部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由安全机务部提供考试试卷,采用限时闭卷考形式(时间为40分钟),打分采取标准打分制,笔试占考试总成绩30%,即30分(笔试成绩<21分,取消录用资格)。②路试:公司建立路试考官数据库,路试由三人以上考官组成,其中用工车队负责人1名、安全机务部负责人1名必须参加,其他考官在路试考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按客运驾驶人操作规范,根据应聘人路试的实际表现,路试考核小组成员逐条进行考核打分,评出路试成绩,路试占考试总成绩的70%,即70分(路试成绩<56分,取消录用资格)。路试过程中,公司行政办选派1人参加应聘客运驾驶人路考,并对客运驾驶人的路试表现和评委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 4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具体打分办法参见附表2.《招聘客运驾驶人考核表》)计算考试最终得分:根据理论考试、路试得分计算出各应聘客运驾驶人考试最终得分(《招聘客运驾驶人平均得分表》(详见附表3))。7.试用(1)根据笔试、路试最终得分情况,择优试用,报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体检和调查有无不良记录,全部合格、手续齐全后,方可来公司办理报到手续。(2)客运驾驶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理论培训,由总经办牵头安全机务部组织实施,教育主要内容是交通安全法规及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安全操作规程、营运车辆行驶特点、高等级公路运输特点、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条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理知识、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等。(3)岗前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客运驾驶人方可进入试用,进入试用的客运驾驶人,必须进行实际驾驶操作培训,其中前三天跟车(不准驾驶车辆)了解车辆技术状况、道路沿线的交通安全情况,三天后方可在正式客运驾驶人的监督指导下驾驶。各车队负责人按实际情况确定跟车天数,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用工车队对新报到客运驾驶人的跟车情况及工作表现每天进行评分和登记。跟车完毕后,用工车队上报客运驾驶人每天跟车评分表及总体评价。车队考核得分不及格、无法符合车队用工要求的,立即退回劳务派遣公司。8.上路资格核准考试5车队考核得分合格、符合车队用工要求的合格人员再次参加公司试用期内客运驾驶人上路资格核准考试,路试线路由用工车队按照本部门实际需要确定,并报公司行政办和安全机务部审核、备案。上路资格核准考试通过后,公司通知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跟车实习结束并通过上路资格核准考试后,车队对该客运驾驶人建立客运驾驶人档案,并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方准单独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三)行政办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客运驾驶人人才储备库建设,保持公司客运驾驶人队伍稳定。(四)试用期结束后6个月内的客运驾驶人,所属车队需实行跟踪管理并建立跟踪台帐,如告诫、谈话制度等。(五)技术熟练、工作负责,具有20万安全公里以上或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客运驾驶人具有担任监督、指导试用客运驾驶人的资格和义务。(六)企业内部调动、转岗,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由调入车队组织实施,安排跟车实习则可根据客运驾驶人的实际情况,由车队确定跟车天数,经车队考核,报安全机务部审核同意,方准单独驾驶。二、租赁及挂靠车客运驾驶人聘用(一)提交聘用申请各承包(挂靠)、租赁车经营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桐乡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包租赁、挂靠车客运驾驶人聘用申请单》。
6(二)填写《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简历表》拟聘用客运驾驶人认真详细填写客运驾驶人简历信息,并提供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资料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三年内无发生1人及以上死亡责任事故证明、驾驶证扣分记录、从业资格证证明。(三)资格审核车队会同安全机务部对拟聘用者资料进行审核,凡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证明材料与拟聘用者所提供的信息不符,一律取消资格。(四)聘用考试聘用考试按公营车客运驾驶人招聘面试、笔试、路试有关规定执行。(五)综合审核安全机务部、车队对拟聘用客运驾驶人进行综合审核,填写审核表。(六)聘用
拟聘用客运驾驶人经综合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统 一签定安全责任书及营运客车经营质量责任书,并发放公司统一印制的聘用证。三、客运驾驶人内部选调(一)内部选调规定为确保公营高速班线、包车客运运营安全,提高客运驾驶人整体素质,公营高速班线、包车客运驾驶人原则上实行内部选调制,即包 7车客运驾驶人原则上一律从城乡公交车队、客运专线车队客运驾驶人队伍中选调,公营高速班线客运驾驶人原则上从城乡公交车队、客运专线车队、旅游包车服务部客运驾驶人队伍中选调。(二)内部选调程序1.发布选调公告公司根据部门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出客运驾驶人选调名额、年龄、驾驶资历等具体要求,经公司经理室同意,由公司行政办向各车队发布选调公告。2.报名与资格审查选调客运驾驶人向车队报名,经车队推荐,行政办牵头安全机务部、用工车队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3.理论和技能测试按公营车客运驾驶人招聘笔试、路试有关规定执行。4.确定选调人选。公司行政办会同安全机务部、用工车队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选。(三)其他如遇特殊情况,公营高速班线、包车客运驾驶人内部选调确有实际困难,经公司经理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可按公营车客运驾驶人招聘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客运驾驶人解聘条件及程序按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解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8第五条
岗前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进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第六条
岗前培训内容一、理论培训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3.安全行车知识、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及应急处置知识。4.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二、实际操作培训内容1.客运线路情况:主要包括线路里程、各路段的道路等级及限速规定、各路段的道路类型&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山区道路等&、危险路段&急转弯路段、上下坡路段、窄桥等&、各路段气候特点以及其他行车安全注意事项。2.客运车辆性能:主要包括车辆的构造常识,操纵装置及其操作方法,主要安全装置及其操作方法,应急安全装置及其操作方法,车辆的通过性等。第七条
岗前培训要求一、时间要求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得少于30学时。培训时,也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和培训要求,适当增加理论培训和实际驾驶操作培训学时。二、实施部门(一)岗前理论培训由总经办牵头,会同安全机务部组织培训。(二)实际驾驶操作培训由车队在上岗前自行安排,安全机务部负责监督。第八条
岗前培训考核9驾驶人培训后,由公司总经办、安全机务部组织对其进行岗前理论培训考核。岗前理论培训考核合格后,由车队组织实施实际驾驶操作培训,跟车完毕且车队考核得分合格、符合车队用工要求的驾驶人,再次参加公司试用期内上路资格核准考试,核准考试通过后,视作岗前实际操作培训合格。第八条
岗前培训台帐按要求保存3年。 附件: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内容及学时安排
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第九条
目的开展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保证客运驾驶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
职责和分工一、安全生产分管经理负责指导、监督安全机务部开展全公司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负责指导、监督全公司各车队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
10二、其他分管经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三、安全机务部负责指导、监督各车队的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客运驾驶人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及考核(重点客运驾驶人是指肇事客运驾驶人〈一般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或多次违法〈每季度存在二次以上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考核。四、各车队负责人负责车队所属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五、各车队安全员协助车队负责人做好所属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第十一条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技能训练等。二、学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三、职业道德教育。四、介绍先进工作经验,分析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五、根据各部门经营特点,结合季节气候情况、道路变化情况进行针对性教育。六、针对假日运输或重要运输任务,开展专项安全教育。七、介绍车辆修理、保养、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及设备使用常识。
11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一、安全生产分管经理和其他分管经理每月参加分管部门的教育和培训不少于1次,少于1次,经济处理200元。二、安全机务部负责人每月参加车队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少于3次,每少1次,经济处理200元。三、安全机务部每季度组织1次一般有责事故肇事客运驾驶人(标准按公司《行车事故处理办法》等级划分)及每季度存在二次及以上违法行为客运驾驶人专题教育和培训,时间由安全机务部决定后通知,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车队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派人参加学习。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除每次经济处理200元外,公营车客运驾驶人调离驾驶岗位进行培训、教育半天,租赁车实行停班培训、教育半天,挂靠车实行停车培训、教育半天。四、车队组织实施好车队所属客运驾驶人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时间、地点根据部门特点自行安排,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客运驾驶人每月必须参加车队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每少1次,除经济处理200元外,公营车客运驾驶人调离驾驶岗位进行培训、教育半天,租赁车实行停班培训、教育半天,挂靠车实行停车培训、教育半天;各车队教育和培训工作每月少一次或每次培训时间少于1小时的,车队负责人经济处理200元。五、违法、违章及肇事客运驾驶人专题安全教育和培训,车队每月必须专门组织1次,不组织的,车队负责人经济处理200元。六、车队组织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和培训时,车队专职安全员必 12须参加,每少于1次,经济处理200元。七、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各车队按要求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八、按时组织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教育培训纪律,授课人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制作授课课件,并以电子稿形式上传至安全机务部,每月月底上传1次安全教育和培训课件,不上传的,车队负责人每次经济处理200元。第十三条
客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安全机务部应当组织督促本企业客运驾驶人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各车队给予配合,保证客运驾驶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客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少于24学时。第十四条
安全机务部应通过公安网站、行驶记录仪数据分析、GPS及3G视频等相关途径,查询客运驾驶人违法、违章和事故信息,十天查询1次,每月不少于3次,及时进行针对性教育、处理,并将违法、违章处理结果存档。第十五条
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考核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考核,各车队半年1次,由安全机务部组织实施,效果考核成绩纳入车队负责人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客运驾驶人考试成绩存档,作为年度评比安全生产先进依据之一。第十六条
组织车队负责做好本车队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 13台帐(包括签到表、内容等)建立工作,安全机务部负责做好各车队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台帐建立工作。客运驾驶人教育和培训档案是指教育培训档案和考核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客运驾驶人安全培训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第五章 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第十七条
目的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建立客运驾驶人优胜劣汰竞争机制,调动客运驾驶人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服务意识和水平,提高客运驾驶人整体素质。第十八条
职责和分工一、安全机务部负责指导、监督各车队组织实施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工作。二、各车队负责组织实施车队所属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工作。第十九条
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内容一、违法驾驶情况二、交通事故情况三、服务质量四、安全运营情况五、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14六、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七、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八、其他第二十条
考核周期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考核周期为3个月。第二十一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各车队应建立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 第十六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内容客运驾驶人档案内容
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第十八条
目的为进一步强化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过程监督,促使客运驾驶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章,做到牢记责任、诚守信用、文明从业,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第十九条
职责和分工一、安全分管经理负责监督安全机务部做好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工作。二、各分管经理负责监督分管车队配合做好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 16
退工作三、安全机务部负责做好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工作。四、行政办负责办理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工作。五、各车队负责配合做好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工作。第二十条
调离调离是指客运驾驶人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因公司业务需要,将驾驶人调离现有岗位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辞退辞退是指公司与客运驾驶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属劳务派遣用工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正式职工客运驾驶人调离驾驶岗位,岗位合同工客运驾驶人辞退,劳务派遣工客运驾驶人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一、交通违法记满分二、诚信考核不合格三、从业资格证被吊销四、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五、发生道路交通有责死亡事故的六、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七、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八、驾驶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九、肇事交通事故逃逸的17十、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第二十二条
目的为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做好事故防范。第
职责和分工一、安全机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队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工作。二、各车队负责做好本车队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工作。第二十三条
安全告诫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是指车队安全管理人员对每天出车前的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告知和提醒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第二十四条
安全告诫内容一、观察客运驾驶人身体、精神状况和情绪表现,确定是否适宜驾驶车辆。二、询问了解客运驾驶人的休息和睡眠、近期工作和生活、是否饮酒和服用药物等情况、确定驾驶人是否符合安全行车的基本要求。三、检查驾驶人所携带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是否齐全、有效,车辆当日安全例检是否合格等。四、通报天气变化情况及车辆运行线路上的道路情况。五、叮嘱客运驾驶人牢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不超员、不超速,按规定途中休息、停止运营,确保行车安全。18第二十五条
相关要求一、安全告诫要做到简明扼要,以正面提醒为主,并根据驾驶人的特点,突出重点,增强效果。二、每天对所有出车的驾驶人,分别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诫,并针对不同驾驶人和每日的天气、路况、行车方向与旅客的流量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告诫方案。三、针对在告诫过程中发现的驾驶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上岗,防止客运驾驶人带病上岗,防止客运驾驶人带不良情绪上岗。四、安全告诫及特殊处置完毕后应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告诫记录应长期保存。第二十六条
各车队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出车前到达发车现场进行安全告诫;特殊情况下,不能到现场对客运驾驶人实施安全告诫的,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GPS信息及其它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第二十七条
安全告诫记录内容一、驾驶人姓名、年龄、所属单位、车辆号牌、运行线路。二、告诫时间、地点。三、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第
经济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告诫工作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安全告诫责任人经济处理50元,车队负责人经济处理100元。第八章
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19第二十八条
目的为了使驾驶人得到足够的休息,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客运驾驶人保持良好的生理、心理状态。第
职责和分工一、行政办负责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体检。二、安全机务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的执行情况。三、各站或车队负责客运驾驶人休息室的日常管理,为驾驶人做好后勤服务。四、各车队负责合理安排运输任务,按规定配备长途线路驾驶人数量,将行车安排情况(重点是旅游包车、长途、高速班车)报生产经营督查部。五、生产经营督查部(监控中心)负责实时监控客运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停车休息时间、累计驾驶时间、途中换班、落地休息等。第二十九条
具体规定一、客运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2小时,单每月延长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须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人。二、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必须在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三、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在该路段运行。
经济处理一、客运驾驶人违规,经济处理按《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二、由于管理人员原因,造成客运驾驶人违规,每发生一次,管理人员经济处理200元。三、由于部门负责人直接原因或监管不力,造成客运驾驶人违规,每发生一次,部门负责人经济处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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