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通事故在对方保险公司己不过户签协议议,但没给我款,(三椎体十万)合理吗

  angela果果 发表于:09-05-26 08:53
第84楼     独孤楼主,我有个问题要问你,60周岁以上不赔误工费是保险公司的规定吗?包括60周岁伐?实际上还在工作的,不赔的话肯定协商不下来。  08年1月,在车子掉头的时候与同向行驶的平板摩托车在白虚线的另一侧也就是对面车道撞上了,导致骑车的老头右脚脚踝骨折,装了内固定。当时医药费就垫付了2.3万。责任认定书是主要责任。  过几天打算去解决交通事故,我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误工费根据保险公司要怎么赔,老头上个月才做好第二次手术。保险公司是不是接受医院的休假证明,也就是说医院开到今年年底的病假我误工费就要赔两年?  老头子去年虚岁是61岁,但貌似好像有工作。至于摩托车有无驾驶证行驶证还有车辆合格标志,我都不知道。因为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给给我的,我都没有参与理论。  还有交通费,出租车费是不是不能算的?  看了楼主的帖子,突然疑问就多起来了,心里有数去处理的时候心中才会有底。谢谢哈  ====================================================  60周岁看生日的,过了生日的有退休的就不赔误工费了。误工费的定义是赔偿实际减少收入部分。原则上60岁后不赔误工费,但是对于返聘留用人员,确实参与劳动,有正规劳动合同,稳定收入的,可以酌情赔偿误工费,法院也是支持的,但是对于兼职收入肯定是不认可的。所以你完全可以不认可他。  你这样的事故肯定主责以上,研究都不要研究的,转弯,掉头发生的事故起码主责以上。  误工费不是医院开多少病假就认可多少病假的,每个部位的受伤程度都有一般标准的病假最高期限,除非有医学证明,病历上写明有并发症或者其他等情况,比如骨折愈合不良,伤口经久不愈等事实情况,那么可以酌情增加病假。像你这个事故,首次手术可以认可他90天左右病假,取钢板可以认可他1个月病假,除此以外没必要认可。  既然事故认定你主责,那么他有没有行驶证驾驶证就和你无关了,那个是事故处理完后进入处罚程序交警会对他处罚,事故赔偿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赔就行了。  交通费可以认可少量必要的打的票,一般是只认可公交车费。营养费,护理费如无伤残鉴定营养和护理期限的话,出院后的是不需要赔的,除非有医生病历注明,事实上医生是不会在病历上注明此类医嘱的。  你这个案子误工费是大头,所以推荐你走司法途径解决,不然你会大出血。  
  行人故意撞车 开车人不赔    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提请审议修改。    这是对我省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一次完善。其中明确提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这样的说法,只要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和行人是故意行为,那么就可以一分不赔,可以至交强险的无责赔偿原则不顾。但是现实中,哪里能证明行人或非机动车是故意撞车呢?几乎根本没办法证明,也就是等于一纸空文。  另外,此次提交审议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对交强险外损失赔付的比例和责任关系作了更为细化的规定,具体为: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90%以上的赔偿责任;(说明就算电瓶车或者行人全责,机动车驾驶员除了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外,还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总额的1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60%—7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机动车次责,交强险外另外需要赔偿40%或者3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30%—40%赔偿责任;(也就是除了交强险限额外,不在是55开责任赔偿,而是机动车要赔60%-70%,相当于是主责赔偿)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机动车一方20%—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主责,需要赔偿70%-80%)    而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完全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一个修正案,又增加了,机动车的赔付比例,看来开车的还是要当心再当心啊。至于最后一条蓝色文字的条例,几乎是没任何现实意义的。  
  sunking888 发表于:09-05-27 08:22
  独孤兄:  
你好!  
我仔细看了你的答复,发现你真是精通!人家菜贩子是农村的,家人目前都还可以,目前还未有特别要求。今天做手术,医院给的诊断是两处的伤是单纯性骨折,警察到今天也没有给我们定责任,就说要伤者做完手术后差不多就可以出事故责任书了,事情发生到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  
那天具体情况是,混合车道,同向行驶,撞车地点是过了红绿灯后100米左右,我车的右前灯撞碎,他是那种平板三轮车的左后,事故当天警察也没有具体定责任。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现在家属开始向我要生活费了,我推说没钱!(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为伤者垫付了两万元的医药费了,估计后续还要费用,那我如何和家属说明;如果直接说没有义务垫付,那会不会激起家属的强烈反应,所以请教该如何做!)  
另外根据独孤兄的经验,请教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说医药费垫付到此为止,还有警察会如何判定事故责任?  超级感谢!  ==================================  你追尾人家,你起码主责以上,就算他的平板三轮车存在非法改装等情况,或者他非机动车走在路中央等情况,他最多是次责。  我首先问你几个情况,你平时赌博不赌博的?估计是要赌博的吧,你一定会借高利贷吧,借高利贷是要有借条的,可以的话给对方看看,如果你去医院探望对方的时候,有人来追杀你讨债,正好这样的场景对方看。  总之你可能现在非常穷,要啥没啥  在假设一种情况你现在身无分文,这个时候你为了翻身,你将离开本地去很远的外地打工,比如广东,海南,新疆,西藏,那么如果不处理将很难找到你人理赔,除非来外地找你。  我也不方便多说什么,自己领悟应该怎么做,呵呵。   
  说一个很实际的案例,        比如一个汽车,全责撞一个贩蔬菜的贩子。汽车车损没多少,贩子骨折,跟骨裂缝。这样的案子就很棘手了。        贩子城镇户口,他虽然是在菜场租摊位经营的,但是只要他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那么只能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赔付,目前常熟地区误工费认可标准是850一个月。一般的误工费是不分户口性质的,碰到死亡伤残的,赔偿是需要参照户口性质的。一个跟骨骨折撑死了120天,裂缝的话,一般认可在2个月左右,如果是其他地方裂缝认可的时间还要短。        这样的事故,你按850赔他,不要说赔2个月,你赔他3个月,也就2550,在加上医药费,显然是协商不掉的,人家市中心的摊位费一般会在2000左右一个月,跟骨骨折起码2个月不做生意,除非雇人做,那样就要发工资,这些摊位费,经营减少收入,用工费用等都是不认可的,但是这部分损失确实是跟本次事故直接有关的,这样在处理的时候就有矛盾了。这部分费用你不赔吧,不合情,要求你赔吧,保险公司不认可,法律上也一般也不会支持他。        所以在处理这样的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有数,大概可以保险到的钱是医药费加850*3,打官司也就大概这么多,不过不打官司,这样的案子事实上没有5000肯定是调解不了的,那么肯定会出现自费,这个就看个人的心里价位了。如果愿意给予伤者多补偿点,那么就出高点,如果不愿意么,只能谈到3000左右,谈不拢就打官司了。        有个朋友碰到类似事故,他的心里价位竟然是2万肯解决,1.5万是赔快快在,昏迷个,给了1.5万,赔到才2-3000,那不是哭撒,所以有一个好的业务经理给你提供服务是不一样的,预先让你知道一些尺寸,那么在处理协商的时候就主动的多
  作者:Qwert0658 回复日期: 13:06:03 
     独孤楼主,我有个问题要问你,我叔叔违章过马路,被一辆小面包车撞伤,住医院.结果警察判我叔叔是负全责.反而到陪面包车几千损失费.请问这是对的吗?  =========================================  首先你的观念就错了,机动车没有理由为一切交通事故买单。行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违章行为买单。行人可能是大老板,司机可能就是一个穷光蛋打工者。  既然你叔叔是全责,那么肯定要赔对方的损失费了,你叔叔对他的财产(车子)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肯定要赔偿对方的修车费。  对方是机动车,按照上路的机动车必须有交强险,和交强险的无责赔付原则,他只要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你叔叔就行,医疗费1000限额内,伤残费11000限额内赔偿,财产是100元内无责赔偿就行了。不需要另外赔你们什么。
  今天傍晚碰到一个猪女人,追尾我一个客户,就擦了一条泥鳅那么大的面积,我那个客户么新手,急来否来在,正好我们在边上,马上过去救援处理,一看对方全责么,对那个女的说,你赔个100元吧,不然动用了交强险你明年保费涨价,要连续影响3年的。    那个女人不肯,一会打电话同事,一会打电话老公,一会打电话4S,又打电话做保险的,没有一个人来帮他,结果打110,交警冲过来,定了对方全责。警察也郁闷来不得了,这样的小事喊他们过来,也对他说要不要私了,不然保费要涨的,那个女的振振有词:“我有保险为什么不叫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么过了N久来,定损150.    我们当场开给他一张150元的维修发票,拿钱闪人,这下这个笨女人满足了,到明年续保的时候么傻眼了,又要跟保险公司去烦了,怎么人家680了,他要950.笨女人真拿他没办法。  大家一定要注意,交强险是联网的,只要你发生有责双方事故并且赔付了,那么第2年交强险是没有优惠的,2起有责双方事故的话,保费要涨到1045的,有死亡事故要上浮30%的。如果没有有责双方事故,交强险是每年下浮10%,连续3年,比如06年7月1日后投保交强险的车,连续没有责双方事故,今年交强险只要680就行了
  以下是引用“琴川好孩子”在0:13:00的发言:  请教九剑,车子和电瓶车撞了后交警认定电瓶车主则(闯红灯),但电瓶车主拖着不处理,怎么办?有实效吗?  电瓶车闯红灯,这样的事故,一般都会判汽车次责,除非电瓶闯红灯撞汽车车尾,那么会定电瓶车全责。电瓶车不来处理你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交押金了吗?对方本地人吗?外地人的话要防止他不来常熟了,那么你的押金就烂在交警队了,巨麻烦  
  评到1-10级伤残的,伤残费这样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江苏目前城镇户口是18000多一点,农村户口是7000多一点。比如55岁的农村户口的,评到10级伤残,那么伤残补助金是    .1(伤残系数)=14000多一点。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这个不是意味着你可以狂开病假,任何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医学专家和鉴定小组,递上去的案卷他们要仔细审核,特别是重点关注病假的合理范围,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限制,除非特殊情况,有医学依据和证明,这个医生一般是不会写的,更不用说帮患者乱写了。比如一个肾挫伤,一般是最高认可30天病假,超过部分视为不合理病假,将不予认可。对于那种需要评残的,不是你休的越多越好,再去评残,如果评不到级别,那么多休部分只能自己吃进,到时不要偷鸡不成赊把米。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注意是减少部分,比如受害人有病假工资的,那么赔偿的时候要扣除病假工资,在交警队协商的时候,一定注意你要给对方钱,一定要对方提供出示赔偿依据,主要是收入证明,收入减少证明,纳税证明和其他发票等资料,切记。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苏州地区各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目前对于提供不出收入证明的是统一按850算。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比如你撞了人家,对方明显看见发动机漏油了,对方还是发动车子造成汽车发动机等部件加重损害的情况,这个对方应该吃责任,因为他不发动的话也许不会坏就简单的漏油,所以他发动车子造成的加重损害应该有他自己承担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说个案例:    一辆皮卡车在某市某医院门口掉头转弯时,一位行人走过来,在皮卡车的反光镜上撞了一下摔倒在地。由于当时觉得情况并不严重,双方都没有报案,司机私自给了她300元钱,就算了结。   结果,当天晚上,被撞女子出现下身大出血——伤者不久前刚做了人流手术。因为病情严重,进行了子宫切除,造成巨额医药费。伤者家属找到车主索赔,车主才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提醒各位车友:按照车险合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事故损失。同时,车主要切记,车撞车时如果当时情况不是很严重可以选择私了,但是在车撞人的情况下,不管当时情况如何都要选择及时报案,绝对不能私了。  这个事故虽然当时私了了,哪怕在交警队协调处理的也是没用的,哪怕双方都签字的,因为当事人不是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当时300元私了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存在重大误解合约,这样的明显有失公平的合约是无效的,就算是在交警队签了事故调解书,并约定今后双方权责互清,互补干涉也是没用的,受害者只要找一个协议书是没有写的起诉理由,仍旧可以起诉肇事者的。
  其实我满推荐大家保一份司机单独的座位险的,那个保费28加4元不计免赔一共32,保额要一万。32元不就买包香烟吗,就当丢掉,关键时候可以派派小用场。全买就没必要,160
5个位置,后坐都要用到座位险了么,估计开车的不是没命也起码ICU去了,多1万少1万一样了。当然这个可以买2份的,64元保2万司机。    因为在很多追尾事故中,比如后车全责,或者主责,医疗费超过对方交强险一万前提下是按比例赔付的,那么全责事故就是1000以外的自理,主次责的是1万以上按比例自理。  
  以下是引用温柔在12:10:00的发言:  看了LZ的帖子,很长,很好,极佩服。最近也遇上了车祸,我们的车把骑摩托的对方给撞了,对方膝盖部位有骨折,需要动手术,打钢板,据说要一年后在动手术拆除。我们虽然有两年的车龄,但对撞车事件的处理却很陌生,如何最大限度的省钱省力,请问LZ能否给予一些建议呢?热切盼望回帖中………………  ========================================================    这个主要看责任,如果你吃到责任的话满麻烦的,因为他这个是膝盖部位有骨折,那个是大关节,容易定到伤残,要看他恢复情况。    你现在先把车拿出来,不要去叫押金的,记住,法律上肇事者没义务帮伤者预先垫付医疗费,因为你交了押金很被动的,不是你的责任,到时你拿不回来钱,就算你的责任,但不是全部,他会吃定你,不是你责任你拿什么钱出来,你肯定理亏才会拿钱出的哇,那样会烦死的。    这个案子估计对方2次手术后会去做伤残鉴定的,你认可他病假不要超过120天,2次一共。不然你很可能面临理赔不足。    他要你给他误工费,一定叫他出具真实有效收入证明,因为他拿不出的话,你去保险公司理赔就是按照没收入证明赔的,850一个月,你亏死。    医药费最简单,参照医保目录。1万以内的你的交强险全额赔偿,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    这样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处理的好你可以做到全额赔偿,一分自己都不用负担。    当然你最省力的是叫直接起诉你,他起诉的时候会自动连带保险公司的,你出场都不用出的,也不需要请律师,法院判的保险公司都认可的,你只要准备他的自费药部分自己掏钱就行了,其他都会有效理赔到,只要你是足额投保,你这个手术不过有一个大头,如果用的是进口钢板,那么那个要大概2-3万,法院判和保险公司基本一致,认可普通国产钢板,这样一来你惨了。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什么都不要考虑的,法院判多少赔多少。    这里我强调一个足额投保问题,比如你足额投保10万车价的车子,投保时候为了压保费,业务员么为了拉保单,就帮你按9万或8万或者更低的价格投保,当时看看保费比人家便宜,其实这个是建立在损害你利益的基础上的,万一出险,你就是不足额投保,那么出险理赔就是按照打9折,打8折理赔,有的保单特别约定中有凡是事故需要保留第一现场,如果不是第一现场或者现场报案就要打9折8折理赔,这个时候你哭死。大家一定记住,任何保险公司的出单系统都是全国统一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私自改变出单系统费率,而且从开始,投保的车价都是根据保监会统一指定价格足额投保,而不是根据车价打9折,打85折,甚至8折投保,系统跳出来多少就是 多少,否则就是不足额投保只要同一款车,投保同样项目,保费会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几位数,一分都不会差,任何比正常7折便宜的保单都是有陷阱和理赔隐患的,千万不要上当受骗。保险公司承保是商业行为,肯定会考虑利润率,天上不会掉馅饼,除了正常优惠外的投机取巧都会在你出险的时候给你带来巨大麻烦,有时会让你血亏。一定要看保单的附加条款和特别约定,同样保费同样投保项目的保单,内容可能完全不一样的,切忌上当受骗。  
  以下是引用琴川好孩子在0:13:00的发言:  请教九剑,车子和电瓶车撞了后交警认定电瓶车主则(闯红灯),但电瓶车主拖着不处理,怎么办?有实效吗?  电瓶车闯红灯,这样的事故,一般都会判汽车次责,除非电瓶闯红灯撞汽车车尾,那么会定电瓶车全责。电瓶车不来处理你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交押金了吗?对方本地人吗?外地人的话要防止他不来常熟了,那么你的押金就烂在交警队了,巨麻  九剑,对方是外地人,工地上做的,现在交警给他电话,他说没时间处理,交押金了,能去取出来吗  ============================================  如果对方不来处理,那么交警队你交的押金是一分都拿不出来的,除非你权衡利弊,通过给人钱来引诱他出来签字协商解决,否则这个钱就等于烂了。  所以碰到外地人,哪怕你明知他碰磁,如果可以几百元解决问题,立马给钱闪人,也不要去考虑什么理赔了。    如果要你叫押金,一定要对方写一张收据,内容是收到你垫付医药费多少多少元。这样的话,万一事后他不来处理,那么你可以在垫付之日起一年内,以债权债务名义起诉他(民事诉讼),他必须归还你垫付的钱,这样他就等于白撞,他就一定会来找你处理,不会拖时间了,而且你要告知他,如果他治疗结束开始一年内没向你提出索赔,那么法律上就视同他放弃了向你索赔的权利,你可以一分钱都不赔他。
  网友:发布于:
我是一个小四轮货车司机,在一个没有红绿灯,没有标线的十字路口,我开车由东往西行,车子正在过十字路口,而且差不多过完时,这时有一辆本田小车从右边的道路飞快的开过来,也是要过十字路口,他的车速很快,我不知道有没有超速,他从右边开出来正好他的车头撞在我的车子的右后边轮子的后半车厢上,把我的车子严重的撞坏了,他的车子也撞坏了,我的车上装有一车货物,这货物被撞得撒满在地上,货物也损坏了。。。。。。。。最后结果是我的车辆被对方车子撞,交警判我要负主要责任,我要赔对方的车辆损坏和我车上货物,这合法吗?公平吗?我的车速当时是30时速。  =====================================  这个事故你肯定主责,没有红绿灯的路口遵循右侧先行的原则,交警判罚一点没错
  在晚上,机动车驾驶员没有违反任何的交通规则(也不是酒后),但因在回车时,没有看到蹲在马路中间的两个醉汉,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请问,这种情况下,驾驶员要占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  这样的案子机动车起码次责以上,因为他没有尽到仔细观察路况的责任,还有得看他车速,是否改用近光灯等情况,反正起码次责,这个确定无疑的
  猪头哇,三者险保5万,现在的赔偿标准起码保30万,20万都不够的。他不是有交强险吗,那里还有一万医疗费。  我看不懂你什么意思,已经赔付不够了,还有去把伤残赔偿拉高??你搞错没有啊,伤残级别高赔偿也高,弄个678级的,不要赔完人家啊。高一级就要多赔几万
  haiyuxiupin   独孤兄:你不得了,090上都忙不过来,还上天涯混,佩服佩服。  =============================  呵呵,兄弟你好,在此相见,我想我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在天涯打造一个暴强贴,所以试试看,应该对很多人有帮助
  今天一个客户在无锡撞了一个常州车,对方2个门需要整形喷漆,我客户是保险杠坏了,需要更换,我的客户全责,这样的单独车损事故本来是非常容易处理的,帮他扣税定损,当场扣除10%税金给对方现金回来理赔就可以全部解决了。  没想到那个常州客户跩的不得了,不相信无锡的定损员,一定要回去常州重新定损,好的,那就依你,你回常州去搞,我承认我全责,但是我一分钱都不赔你,有本事你去起诉我,叫法院判我赔,法院判我了我还是不赔你,你有本事再去申请强制执行,我反正不会多付出的,法院判的保险公司都认可的。而且你要去事故发生地或者到我的客户所在地来起诉,律师费就N多了。  碰到这样烦的客户,不肯快速解决的,就要用这样的办法对付他
  每天都碰到问保费的,保单是在全国统一的平台上出单的,同一个车型,初次登记年份一样,投保同样项目,保费肯定是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几位数的,任何公司都不会有差别。    但是你们想过没有,保险主要派什么用场,还不是防大案子,小案子随便什么公司,最多赔的少点,赔款慢点,哪怕就不赔你,你自费了,又能如何呢?最多当打麻将输掉。    但是碰到大案子就不一样的了,也不要多大的,左右的人伤案子好了,一般就算你认识保险公司人,起码也得自负个几千,除非你遇到强人帮忙,可以接近赔足。你10年碰到一次这样事情,你辛辛苦苦省了10年的保费还不全呕掉,而且不够的概率更大。    出险你想少赔,你想和对方谈判的时候尽可能的少陪,你起码得说出依据吧,    比如前几天一个案子,对方2个肋骨骨折,对方次责,汽车主责,对方看病汽车拿了19000出来,汽车修了600,后来协商的时候对方说要8万,我晕,我给他算一笔账,1万全陪,无所谓,9000部分他要承担0.3*,修车800他3成责任240.对方59岁,拿待岗工资,300一个月,也就是认可他90天病假,也就赔他900误工费,对方住院14天,护理费40*14=560,伙食费18*14=252,一共是-560-252=1228,也就对方非但赔不到钱,还要倒贴1228元,    我叫他起诉,他一起诉法院就是这么判的,而且他请律师,律师费起码4-5000的一个最低收费,诉讼费1-2000,也就是他打完官司会倒贴8000左右。他起诉会连带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我的当事人根本连应诉都不要应诉的,缺席审判就是,法院判下来,最多自费药吃进,其他保险公司全保。心思都不要拆个。    但是他不打官司,我也不要他赔了,另外给他1000,我当事人我会保证他足额理赔。所以我会把他逼的不听我们的方案不行,我叫他到处去咨询咨询是不是真的这样。选择的余地都不给他,将死他。    试问你们的业务经理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保电话车险这样的事故有人会帮你处理的这样漂亮?  
  以下是引用hwl803在19:21:00的发言:  请教九剑:事故撞掉了门牙1、2、3颗,能做签定吗?  ============================  这个肯定做不到伤残的,交通事故评残相对工伤来说严格的多,8个牙齿掉落是10级伤残。    而且装假牙很麻烦,不能装太好的,否则都要自费,因为一般带有美容性质的,法院都是不支持的,一般仅支持装个基本的普通假牙,包括那种几百元的烤瓷牙。    如果是工伤的话,应该可以评到10级,因为江苏省工伤条例,认定10级伤残标准是,1影响外观,,2影响社交,这个完全符合了,缺了3个门牙肯定影响外观了,影响外观你社交有压力了,也不错。    事故的认定没这么松的,应该评不到伤残的  
  以下是引用abbx在 21:40:00的发言:    因为前天变道时,后面的摩托车冲上来挂了我的车,从B柱一直挂到后视镜,把右后视镜给挂坏了,摩托车主的脚也受了伤,脚食指指甲裂开,和脚后跟有一伤口,我当时速度相当慢,摩托车估计有近10米的刹车痕迹。    报警后110判定我的全责,但又没有没收我们双方的行驶证及驾驶证,写了责任认定书就走了,叫我们改天去处理。。。。保险公司也来照了相,开了我车子的定损单。。。    然后我就和摩托车的驾驶员协商处理他的受伤情况,摩托车驾驶员开口2000我没同意,后来又说最低要1500,保险公司方不同意,我就带他去检查,他今年40岁,照片没有骨折,医生开了消炎药和破伤风针,并包扎了,并说多少天后来换药就送他回家了。    现在还没到换药时间,他就天天给我打很多电话,说什么脚又肿了,他每天工资100多,要怎么赔偿什么的,弄得我的心天天都悬掉掉的。。。    明天是换药的时间了,他今天又给我打电话说明天要输液住院什么的,叫我多带点钱去。。。。。。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还有我最近也没钱了,去躺医院开销也是好几百,可不可以叫保险公司先垫付呢?还有就是摩托车驾驶员的交强险都已经脱保了,会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啊?  等九剑专业指导.....    =======================================================  他这个没骨折,就是最多软组织损伤,一般认可病假是一周,打打招呼10天,误工费不是他说100就100的,一定要求出具合法有效收入证明,就是工资单,如果他的工资超过2000,必须叫他提供纳税证明,提供不出就坚决不赔,就不给他。医药费没事的,参照医保目录保险的,他看病你不需要垫付的,肇事者没义务帮他看病。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必须强制保交强险,他没报那么你的车损100元内他自己吃进,无责赔偿,无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    他看病你不要理他的,反正最终解决时候拿发票病历给你,给他钱就行。  
  作者:hnjm111 回复日期: 22:19:21 
    楼主你好,我涉及到一起交通事故:帮我看看,谢谢!!    武警车撞2位行人把其中一位行人从对向车道直接撞入我车前底盘致死.我车当时正常行驶,无处置不当行为,我被告上法院.我也没有违章驾车.     责 任认定书:行人主要责任,我和武警车同为次要责任.行人和武警都有过错.而我在对向车道正常行驶.我在一秒左右时间刹停了车.我车无损,仅底盘塑料护板被 卡破.我车没有交强险.武警已赔付25万单就死者,死者家属仅把我告上法庭,要我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和其他共计13万多. 死者无儿女,父母50多,我们这边的死亡赔偿金22万左右...我在走复核程序...我的车还被扣...扣了有一个多月了..    网址,    /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key=&idArticle=1557648&strItem=free&flag=1#Bottom我有现场照片......证据都有...交警以&没有按照操纵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为由...给我和武警司机戴上了&事故次要责任&的帽子...我肯定不服...现走复核程序...  楼主有没有碰到过类似案例...我该怎么办..谢谢!!  ================================================    首先,我根你说,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而非《事故责任认定书》,仅能当证据使用,并非铁板订丁的责任判罚,交警不是法院无权判罚,事故认定书只不过高于一般证据效率而已,如果与事实有出入,那么你可以在法庭当场举证,如果证据确凿,法官可以不采信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但是你要法官推翻事故认定书来采信你,那种可能非常小,几乎只是理论人上的可能,除非你能量巨大,那又当别论。  国家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你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也就是原来保险公司买单的交强险部分,你自己买单。既然判你吃到责任,那么你11万死亡伤残内就要全额赔偿,交强险是不按责任比例的,有责就全额赔。  这个案子他不能要求你赔那么的,因为武警车方已经对他进行了赔偿,你只要赔偿不足部分就行,交通事故侵权案件的赔偿,都是补偿性质的,不能过溢赔偿。比如事故受害方一共损失20万,不管有几方赔偿,他要求得到的赔偿总额是不得超过20万的,举个例子,有医保的病人同时有商业保险,他住院的医疗费在医保中心报销后,到商业保险公司只能取得剩余部分的赔偿,而不是获得双重赔偿。除非是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的,受害者既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又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这种情况可以获得工伤和事故双重赔偿,但医药费不能重复赔偿,补偿性质。  不知道你们当地的社平工资是多少,一次性死亡补助是,按社平工资或农村人均收入赔偿20年,丧葬费赔6个月,(抚养费)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他没小孩不需要赔小孩,父母是赔到78岁,不满60岁的赔20年,超过60岁每多一岁减一年,这个事故武警已经赔了他25万,你赔偿他一点点就OK了。  你要赔偿他,就要他提供所有单据原件,已经赔偿过的需要赔偿过的单位复印件盖章有效,一般的复印件拿来叫你赔是无效的,他叫武警赔偿的时候,肯定原件都给人家了,武警理赔要用的,所以他造不了假的,放心,和他法院见,这个案子你赔不了多少的。
  作者:yy1979815 回复日期: 23:43:36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的第二次事故.前一次是擦挂.已了结.我说的是后面这次.    本车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20W。不计免赔特约    事情发生:开车时撞到一个叫花子(也是一个疯子)    当时天黑.我们也有点超速.%10左右.他横穿马路.撞到时下身无衣物(事后当地人说他是疯子)    当时叫了120.110.送院医疗.    找不到他家人.给他费了医院费.请了人照顾。    检查后有骨折.还检查出他本身以前就有别的老毛病。    20天后找到他母亲。(也是一个叫花子)    这时他已能出院(共花费1W多。期间他还打坏医院设备。也帮他赔了4000)。在交警的协商下。赔偿了他2W元钱。他母亲签字后出院。    几天后他家里又不愿意了。    最开始他只有一个母亲。现在又说有了一个父亲,还有几个兄弟姐妹。另外无子女。无工作。    最近听说人已经快不行了。    现在我们负主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不会负刑责吧。    谢谢。  ===========================================================  首先他的老毛病,在你理赔的时候是不认可的,除非交通事故加重或者加速了老毛病的发作,那么可以根据关联性按比例赔偿就行。  他在医院打坏的东西这个和你是无关的,你在交通事故中对他造成了侵权,但是你没对医院造成侵权,就算他是疯子,你不是他的监护人,他本身造成的对其他人的侵权行为和你是无关的。  这样的案子,你也不知道他所谓的父母兄弟姐妹的真假,协商是肯定不行了,司法途径吧,主责以上7天内死亡才有刑事责任,超过7天没事的。叫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部分预赔1万元,你自己没有义务去垫付的,到最后该赔多少赔多少好了,等法院判。  他这样的神经病一般不会是城镇户口,农村户口赔不了多少钱的,你三者险有20万,交强险里有11万,就算他死了,也贴不了多少,放心。
  作者:赖皮2005 回复日期: 01:03:55 
   请教LZ一个问题:     如果一方全责的话,如协商不成JC要拖车,无责方的车是否也要拖走啊???     或者说拖车的规定是如何定的呢???     比如遇到碰瓷的 如果不愿赔钱 是否就要拖车啊?     恳请赐教!  ==================================  肯定要拖车的,你看这样的假设: 如果有人利用交强险BUG对付违章停车怎么办?    交强险最大的BUG就是无责赔偿,而且没有交强险等同有交强险处理。        人伤事故原则上一律扣车这个是目前交警部门的常见做法。        那么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A准备开车的时候,发现前面一个车违章停车把A的车堵住了,但是一时三刻又联系不到车主那不是很麻烦,但是由于A明白交强险和交警处理人伤事故原则。A采取以下办法对方这个违章停车的B车。        A步行走到B车旁不慎跌倒,正好倒在B车上,造成膝盖损伤,酸痛难忍坐到地上。由于这个B车违章停车侵犯了行人的路权,而且A是撞在B车上造成人伤的,那么就是B车涉及这起人伤事故,于是A马上报110,和B车发生了事故,110看见人伤是一定要出现场的,由于无法联系到B车主,或者联系到了B,但是A的开价B不能接受,那么交警一定会选择扣车,然后出具事故证明后,通知双方第2天去交警中队处理。        交警把车拖走后,A就可以把自己的车开走了,只要A高兴,他可以去医院看病,按照他当时膝盖撞在B车上的事实,他完全可以在医院里开到病假条。这样B车主就麻烦了。        在这个事故中,哪怕是判B车在事故中无责任,那么也要根据交强险规定进行无责赔偿,医疗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也就是A去医院看病(甚至是做体检)只要1000内就是B必须全额赔偿,当然如果A开到病假的话,他还可以问B赔误工费,10天半夜的,弄个500元一顿酒钱应该不难。        B车主就更惨了,扣车后要付拖车费停车费的费用,要是A不去交警队签字,他要提车走还必须付押金,如果A今后不来和他处理,他这个押金就一分都拿不回来。A当时的目的是只要有人把B车拖走,解决违章停车问题就行,也就是A本来就没什么损失,他有很大的可能是不来找B赔偿了,他不来么,B巨麻烦了,又不能拿到押金,又得反复去交警队,而且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对于B车主来说,这样一次违章停车付出的代价,应该会比贴10张黄纸头还有惨。A的貌似行为不合理,但是没有证据表面他违法,他确实是“不小心”摔的,刚好摔到违章停车的B车上造成是损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许还有旁人看清他“真的”是摔倒的。        如果违章停车碰到有人这样来对付你,那么“惨”就一个字。      
  :yy1979815  你这样的事故,起诉是最好的
  hnjm111 另外你要注意这个基本的法律知识:  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  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责任是2个不同的概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由机动车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显示行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可以减轻机动车的责任。   除非这个事故判你无责,那么你只要根据交强险无责赔偿标准赔好了 ,否则就要按照有责赔偿赔,不过军车先赔了大部分,你赔不了多少的 
  你自己去弄的录音证据这样的证据效率是很弱的,而且这样案子你想想也有了,你能不能赢,对方把人撞过来的时候,你也不知道是撞过来的活人还是死人,万一没死呢?那么你还是逃避不了责任的,这样的事故是没有理的,只有倒霉2个字,不知道你当初为了什么原因而脱保,但显然这次你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了。  对方要你赔偿,必须提供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原件,武警和他解决了,那么原件肯定会在他们那边,你有权要死者家属提供。  不过你也要明白,既然你们吃到的是同等次责,那么你们赔偿的额度应该是并行的,一样的。不分先后的,正因为武警已经赔了,而且25万的话肯定赔的不少了,所以你可以根据补偿原则来赔偿对方,只要赔偿不足不分,如果武警方没赔,你门的责任范围赔偿额度肯定是一样的。  这样的案子你很难翻过来,除非事故认定书变成你无责。
  我来发一个人伤事故的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有的需要2次手术取钢板的,可以由有资质的医疗部门出具2次手术大概费用证明,一般是2级甲等以上医院。 有了这个也可以一次性赔偿了解。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注意这一条)前面帖子我详细解释过的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般是参照行业标准,没工作的就是按最低收入算,常熟是850一个月。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目前常熟行情60一天,保险公司认可40一天)。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大家注意这一条,对于那种伤残严重的,要几个人看护的,需要医生出具证明,护理人数可以认可几个的,但是注意合理范围。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当然外地的,亲属过来路远的,可以认可来时飞机票,回去飞机票一般不会认可,最多认可火车票,这个要注意的,因为来的时候事情紧急,回去时候不紧急了。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一般指直系亲属,不超过3个)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18一天,早3中5,晚10元。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原则是10级伤残以上住院期间10元一天,没伤残级别的是不需要赔的,当然出院后或者没评到伤残的,像那种严重低蛋白血症的,由医院出具证明,需要加强营养的,也可以根据证明合理认可。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目前本市是城镇户口16300多,农村户口7000多一年乘以20,再乘以伤残系数,0.1每级。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一般都是按国产普通器具计算。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也就是赔偿实际收入的减少收入部分,要扣除病假工资。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一般是参照行业标准,无业的参照最低工资赔偿。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关于医药费的垫付问题,再重申一下,保险公司应该不应该预先垫付,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应该说伤者不能直接叫侵权的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垫付,只有一定条件下,通过一定途径才可以实行交强险部分垫付。    比如住院治疗,医药费超过1万以上 ,车主有责任,有医院开具证明,交警部门盖章开具预先垫付申请,可以由肇事者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垫付,交强险是强制险可以垫付商业险是不行的。大家看清楚垫付和赔付2个词,意义千差万别。垫付就是要还的,现在一般垫付的限额为1万元。很多公司规定,只有在被保险人实在无垫付能力的情况下才会垫付,所以不是有这个条款就可以帮你垫付的,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只要交警部门开证明就可以直接垫付,对被保险人是否有能力垫付不设限制。    所以大家在碰到伤人事故时候,可以找保险公司预先垫付,不要傻的来,全部自己拿出来,自己垫出去后是很难要回来的,哪怕你没责任。不过这样的垫付可以搞,但是没几个业务员可以帮你搞定,车主自己去搞是难上加难。  
  求助!请独孤专家支招
  留言人: 烟花使者 &&& 于
7:32:40        独孤专家:     您好!     能有幸看到您发表的关于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的帖子,深感受益匪浅!本人目前也有一桩交通事故官司,对方现已在法院上诉,本人及本人进保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交强险、20万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想请您在百忙之中为我出谋划策,指点迷津!     基本情况:2008年10月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骑自行车横马路。我是车主,对方男性,是单位内退职工,年龄52岁。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同等责任。第二次伤残鉴定结果为:伤残10级,后续颅骨修补费用约3.5万元,建议休息8个月。     损失情况:1、我取车时交交警队事故押金3.3万元;     2、伤者住院43天医疗费用2.7万元;其中伤者自出2500元,我交医院直接垫付1万元,交警在我的事故押金中担保1.45万元;     
3、伤残鉴定费:两次。第一次800元(伤者出),第二次805元(我出)。第一次是伤者单方面在本地公安局做的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8级,后续治疗费用3万元,全休1年。经调查了解,公安局没有合法资质,第一次调解时我未予认可,并申请重新鉴定。由此产生两笔伤残鉴定费;     
4、我的车损维修费用:600元     几个问题:1、对方是单位办理内退手续职工,其工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未减少分文。但对方起诉要求按其工资(2204.8元/月)赔偿:住院43天+出院至定残90天+伤残鉴定建议休息8个月即240天=373天误工费,是否合法、合理?     
2、第一次伤残鉴定费800元,对方在没有合法资质鉴定机构做的伤残鉴定,我是否可以拒付?第二次伤残鉴定费805元,我可否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还是按事故责任可以要求伤者分摊?     
3、我的车扣押在交警队期间停车费500元,可否要求保险公司承担?     
4、我的车损维修费用600元,是否可按事故责任要求伤者分摊40%?     5、我所交的事故押金,垫付的医药费用等,在答辩状上该如何写才正确,我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法院将本人垫付的医药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我,事故押金3.3万元交警队担保了医药费用1.45万元,还有1.85万元,对于事故押金我该如何要求返还?     6、精神抚慰金:对方提出要求赔偿5000元。像这种对方也有同等责任,且我已经积极垫付了医药费用的情况,而且定残10级对方已经要求赔付伤残赔偿金的,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不予认可呢?如果法院判决赔偿,保险公司是否承认?     7、我如果不请律师,会否对本人不利?      8、开庭前我还应搜集些什么证据对自己有利?应注意哪些事项?  
独孤专家:因为最迟6月3号就要交答辩状,还请您帮忙出出主意,万分感谢!或者请您留个电话,我直接跟您电话联系。 祝 万事如意===================================================================    你这个案子简单的,我大概的帮你框一下,按你提的问题一个个回答:        1、误工费:由于对方是单位办理内退手续职工,其工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未减少分文。由于他的病假没有给他造成实际收入减少,那么就不存在误工之谈,误工费是不需要赔的。    2、伤残鉴定费问题:伤残鉴定费保险条款是不赔的,但是法院硬判保险公司吃进的话,保险公司可以报销到,否则只能有侵权人承担,你们同责么每人一半,第一次鉴定由于他是自己单方面去做的,没经你认可的,可以不认可他,由他自己吃进    3、车扣押在交警队期间停车费,这个保险公司是不报的,只有当你车发生事故后无法驾驶,给予的施救拖车费,可以赔偿一次。根据物价局具体收费标准收取。    4、你的600元修车费,同等责任,各自承担300元。    5、押金的话要等对方签字解决后才可以拿到,如果你给钱当时他写给你预付医疗费的收据的话,你可以-以债权债务名义起诉他,要求他归还,因为垫付是需要归还的,和赔付有本质区别。    6、精神抚慰金:对方提出要求赔偿5000元。这个合理的,苏州地区每一级伤残是5000元精神抚慰金。走司法途径的话可以在保险公司的交强险部分得到理赔,不是司法途径保险公司不赔的。    7、我和你解释这么多,你再多看看我的帖子,应该可以不用请律师了。反正保险公司可以作为连带被告的,他们会帮你说话的。    8、开庭前我还应搜集些什么证据对自己有利,不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责任比例赔偿好了,只要记住要求追加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连带被告出庭就OK了。    9、你门是同责,医药费是27000加后续治疗费3万,共57000,其中1万元你的交强险全赔,多余的47000各自承担50%,你要赔一共是33500,其他护理费,营养费什么的都根据伤残鉴定计算就行,非常简单。    
  以下是引用
新疆人007 的话:  您好,我来自新疆库尔勒,知道您很忙,可是现在我很无助,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回复一下我的疑惑,万分感谢!  
我于日上午在314国道上(没有超速,按正常的速度行驶),看见一对老夫妻横穿公路,提前处理踩刹车,打喇叭,看见他们停下之后就继续前行了,没有想到他们突然跑了起来,当时踩死刹车也没有避开,将78岁大爷撞倒,他头部着地,当日做完开颅手术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已经通知家属准备后事了。  
我的车有交强险和5万元的三者险。  
已经在医院垫付了1.3万元的治疗费用,现在医院一共就发生了这些费用。  
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还没有划分。  
在这起事故中我应该承担哪些责任?要是大爷死亡的话,我要赔偿哪些费用?在和保险公司、交警队进行交涉时,要注意什么问题?想问您的问题很多,不知道该从何问起了!  
请您帮帮我!  =======================================  
死亡的话,由于他78岁了,一次性死亡补助只要根据他户口性质赔他5年死亡赔偿金就行(城镇户口按社平工资算,农村户口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算)丧葬费根据户口性质赔6个月。(按社平工资或者人均收入算)司法途径的话赔精神损失费,江苏地区是5万,深圳是10万,不知道你们新疆多少。  其他么医药费交强险部分你全额赔,超过部分根据事故认定书责任比例赔付,这个案子对方肯定会吃到责任的。  主责以上7天内死亡是有3年以下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的,拖过7天死就不要紧了。  
  强悍的还在后头,今后逐步会有更多的暴强贴出来
      作者:hkpcll 回复日期: 00:04:56 
    请问车伤人被扣车时有哪几种途径把车弄出来        一般途径或者特殊途径  =============================================  主要是以下几个途径:  1.对方签字,达成协议放车。  2.交足够的押金后放车  3.走一般程序,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验车,验完后放车  4.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办法解决。当你有足够的能量的时候,可以办成很多貌似办不成的事情
  大家学习一下道交法第31条,  如果肇事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行驶证车主和驾驶员单位是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的。虽然单位职工的私家车貌似和单位没任何关系,但是当驾驶员无能力赔偿的时候,可以要求驾驶员单位作为被告尽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向职工追偿。
  这样一条很强悍吧,一般人只以为驾驶员赔不出就告行驶证车主,不知道可以把他单位也作为连带被告起诉,不过前提是肇事司机没赔偿能力,受害方没有放弃向肇事者的索赔权力。比如那种野人开的工程车,保险么只报交强险的,穷么穷的,没钱赔的,碰的这样的,就可以直接起诉他的单位。单位总归有钱的,赔到后等他单位向他去追偿么好了
  很多人投保都只关心保费,保险公司其实最功利了,都是收多少保费,提供都少服务,如果投保贪便宜,那么选择电话车险好了,不过你出险后就知道赔的到赔不到了,赔多赔少差的远了。  认识保险公司人没用的,很少有人对业务可以精通到这样的程度的,律师对赔偿懂,但是对于一般的理赔他不精通,也是有缺陷的,而且律师收费比较大,预期出险后损失惨重,不如投保的时候选择能力强的,服务好的业务经理,建议选择大公司,比如太保,平安,中保,大公司相对比较可靠,赔款明显快,理赔相对松。  保险公司出单系统全国统一的,谁可以改变保费费率那就出鬼了,自从日开始投保指定车价后,同一辆车,投保同样项目,任何公司保费都一样的,除非违规操作,设置陷阱。所以在保费上做文章,搞优惠,那么理赔时候肯定也要做文章,给你“优惠”理赔。
  作者:haiyuxiupin  谢谢大家支持
  作者:hnjm111  你这个案子按道理是无责,但是既然定你次责么你自己想想吧,而且你说你门是小城市,那么关系网肯定错综复杂,搞搞都认识的,既然这样判了,那么你就很难翻过来,自认倒霉吧。
  可以分2个案子做的,司机归司机和你互陪,你的车损100元是对方司机赔的。  你对司机造成侵权了,你当然要赔他修车费,你拖着不给是不对的,你赖着不给钱,他没叫人砍你不错了。你赔钱,他给你发票,天经地义。  伤者起诉你当然可以,他完全可以以民事侵权伤害起诉你的,既然走司法途径了,就简单多了,他敲诈不到你了,人伤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注销的,不过对方向你索赔是有时效性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一年,超过时效他就丧失了向你索赔的权利。  伤者可以起诉司机,再由司机向你追偿 ,也可以直接起诉你,这个和买到伪劣产品一样的,可以起诉商家,也可以直接起诉厂家,受害者有选择权的。
  stefancheng  乘客和你一份协议,车主和你你一封协议,然后理赔的时候你一起去赔,赔一次啊。交警队可以分开写调解书的。也可以一起写。  一般物价局定损单和保险公司定损单会有差距,会大的多,因为物价定损其中5%是作为估价费他们收取的,要拆检的话,物价局还要抽取5%拆检费,所以他们肯定会仅可能的往高处定,会明显高于保险公司定损。  不过司法途径一般会以物价局定损为依据
      作者:锻炼锻炼心 回复日期: 20:18:42 
    请教楼主,我列举个案例,请你帮我看看我这样分析对不对,我是打个比方,可能不那么细致。    比如,A车与B相撞,主次责任(A为70%,B为30%),A车修车20000,B车修车10000,A车上有乘客受伤,医疗费用12000,伤残30000。  ================  这个案子你写的比较繁琐,很多人会看不懂,我简单弄一下  A需要赔对方的00  B需要赔付对方的:000+600+30000  A需要在自己车损险里赔的12600+人伤医药费1400,有车上人员险就赔 ,没有就自己吃进  B需要自己车损险里赔的是2400元。需要赔对方医药费10000交强险赔,600三者险里赔,3万伤残交强险里赔。  就这么简单
      作者:锻炼锻炼心 回复日期: 20:40:38 
    还有,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又有修车的费用发票,又有受伤者住院的发票,还有受伤者的伤残赔偿,而且AB两者的保险公司还可能不是一个保险公司,那些发票和伤残赔偿的收据交给哪个保险公司?        B的交强险赔付的费用是不是先都由B垫付,然后再由保险公司付给B?也就是说照第一种办法解决后,AB双方就各自等自己的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  你做多久了??怎么这些都不知道?晕,如果这个问题是客户在问你,你认为他还会在你手里投保吗??  这样的事故是非常常见的,小伙子,好好努力,不要急,努力钻研,开始不懂不可怕的 ,只要认真,记住一句话,把客户利益放首位,保护不了客户就不要做保险,但是不要去做假事故骗保。保护客户和骗保是2回事,不要利用专业知识去坑害公司,公正就行。
  蓝色的天空  请问独孤,我一个朋友昨夜撞了一个老太,造成老太小腿骨折,现垫付医疗费4000,再不知怎办?请提个建议,谢谢!  ===================================================  没有必要再垫付医院费,叫他们自己看好了,弄清楚垫付和赔付的概念,在抢救时候,出于人道主义,可以垫付抢救费,其他么你自己酌情考虑,法律角度叫,肇事者没义务必须垫付医疗费。现在责任没定,你根本没必要去承担什么。你朋友现在肯定被扣车了不要急着开后门拿车,因为老太没误工费的,到时赔偿麻烦,很可能会司法途径,由于考虑到这样,所以可以的话,建议选择一般程序。你押金一分不押无所谓的,最多多扣点时间车子,不能一直扣你的,时间到自然会放车,而且必须放。压了押金后今后处理事故很被动的。    这个人很可能会手术,注意做好沟通公走,在最后理赔时候,如果要用钢板做开放性手术固定,保险公司只认可普通国产钢板,对方肯定会要求进口钢板,这个工作注意做好,尽量普通钢板,还有抗生素都是有自费比例的,如果帮你用了个40%的药物湘在木糖醇里挂,那么你亏大了,而且一般抗生素都是2联,3联的,当然再弄个通经活血,包治百病的药也几乎是常规,通经活血,促进血液循环,帮助长骨头反正不会错,你搬不到错头的,几百一天是毛毛雨。    小腿骨折要看他是胫骨还是腓骨,还是胫腓骨双骨折,腓骨全毁功能丧失只有12%也就是最多10级伤残,如果恢复好,不一定可以评到伤残的,胫骨的话看具体情况,胫腓骨双骨折,粉碎性,一般10级稳的。    伤残费,最高人民法院又调高了,具体数额我不说了,主要是城镇户口。老太超过女性退休年龄的,误工费是不赔的,你要注意啊。除非退休后确实在留用工作,有合法正规劳动合同,可以提供收入证明,可以酌情赔偿误工费。    其他么上面我都解释过,仔细看我的帖子应该知道如何处理了。这样的解释很专业,很有实用价值吧,相信很少有几个保险业务员可以做到这样,可以在关键时候帮助车主吧。    专业
价值----做全市最优秀的前10位财险经理--独孤九剑赢  
  以下是引用小太阳888在 1:36:00的发言:    你好,很高兴能看到你的贴子,以后我续保肯定找你了!!!    另外,也想问你个案子,小案子,但是我一直想不通,想问问你的意见。    那天我开车不小心把一家商店门口的花坛撞掉了一点。那个花坛用的瓷砖什么都很好的,挺值钱的,我朋友搞建筑的跑来看了,说这些重新弄好最起码1000以上。我该怎么办?要不要报110?我如果帮他修那个花坛,那些钱能不能得到理赔?另外,我想知道如果处理才能最省事省时间。    ===================================    这个花坛是可以用你的交强险部分赔的,只要是2000以内的,超过2000,就是交强险赔2000,其他在三责险里赔。    这个案子需要有现场,但是数额不是很大,如果你投保的是大公司,那么不需要110交警部门出事故证明,如果是小公司,那么一般都需要事故证明,你需要和定损员沟通好,最好是找和定损员关系好的人,因为定损估价对于这样的第3方的东西,经常会和实际费用有差额,那么就会出现理赔不足情况,比如那个瓷砖定损定50一块,实际购买你不会还价的话,要起码80,那么就要出现自费部分,出现理赔不足。    最好的办法是,问好卖瓷砖的店铺,找搞的定的人和定损员沟通好,然后计算好人工材料,和商店老板,定损,你,三方一起协调好,那么就基本可以全额赔偿了。    
  abbx  九剑,我的车前几天被一辆出租车追尾了,交警出了对方的全责责任书。我是一辆全进口的雷诺车,车后门被撞破了,后保险饰条也被擦挂伤了,后备胎饰盖擦掉了点漆,对方保险公司定损是全部修复。但我的车后门是塑料件的,我问了维修站如果是修复的话,只能管几个月,过几个月破开的地方就还会继续裂开。而且我的后保险饰条是亚光,保险公司要求做漆修复,维修站说塑料保险杠上坐亚光漆是要掉的。。。如果换件要一万多块,保险公司不愿意。    和安邦保险公司交涉了几次,现在安邦保险公司根本就不理我了,因为我属于第三方,找了对方老总后,对方老总叫我找自己的保险公司(平安)给我出个定损书,然后他们在把我们这边的定损书报到他们公司总部去什么的。。。。但我这边的保险公司说,他们的规定是谁赔付谁出定损书,因为是对方的全责,我的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出定损书。    现在我的车放了很久也没有人管,我应该怎么做?求九剑指导  =====================================    出租车都是老油条,难缠的。    你的车损严重,门撞破的话,一般保险公司定损会定更换的,你那个门估计蛮贵的,搞不好上万。你可以这样,不是保险公司定多少就多少的, 不服保险公司定损,可以申请复定,比如你车开到雷诺4S,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和雷诺4S做出协商,以求达到一致,再不行,你可以要求公估机构定损,比如物价局,物价定损保险公司必须认可,走司法途径的话,法院一般支持公估机构定损为准。找人公估,一定行,然后直接起诉对方,对方必须赔,法院也支持的。    还有一个,你要分清程序问题,现在你和出租车是当事人双方,赔不赔,怎么赔,是你和出租车的事情,而不是你和安邦的事情。安邦赔10万和赔100那个是安邦和出租车之间是事情,和你无关。事故处理是全责方出租车先赔给你,然后他有保险的话,去找保险公司。程序是1,赔偿,2,理赔,定损只是为了对方理赔做铺垫,和你无关。    你告诉出租车,最好的保险是劳动局的社会医疗保险,造福全民的医保都有自费比例,更不用说汽车保险这样的商业险了。那些东西你肯定要求更换,协商不了,那么交警一定会扣车,出租车扣他个10天半月,他赔你2个门的钱都够了,拎清这一点,他一定会妥协。    你的车不关平安任何事情,他的车应该也坏了,你只要在交强险部分对他无责赔偿100元就OK了,平安现场都不要看的。协商时候给他你的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就行,安邦会来平安拿100元的,这个你不要考虑的。  实在不行,你先起诉出租车,同时把自己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告出租车说明你没有向侵权方放弃索赔的权利,告自己的保险公司是,运用代位追偿通过合同法来获得赔偿,由你的保险公司先赔付你,然后你的保险公司向你的侵权方去追偿。
  锻炼锻炼心  好好学,从理赔做起,不要多久你也会很强的,只要知道,一定要保护客户利益,避免去拉人头,骗客户,那样伤害客户的同时也败坏了公司名气,只要肯努力谁都可以做的很成功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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