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路平安社会保障号码是什么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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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动力组合套餐
盈动力组合套餐
盈动力组合套餐保障一览
包含意外身故、残疾及烧烫伤、交通意外责任;每一被保险人身故、残疾及烧烫伤责任以意外伤害保额为限。
1-3类最高投保份数为50份
4类最高投保份数为30份
5类最高投保份数为20份
100元免赔,100%赔付
最高投保份数为6份
100元免赔,90%赔付
100元免赔,80%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
无免赔,最高180天
1-3类最高投保份数为10份
4类最高投保份数为6份
5类最高投保份数为5份
意外住院现金津贴
费率调整说明
1-3类职业,每增加1份,保费增加5元
4类职业,每增加1份,保费增加10元
5类职业,每增加1份,保费增加15元
购买事项,敬请关注。
首年投保时,仅限投保单位为16&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在职员工投保;
保险期间:
一年,不接受小于一年的短期投保。
主要的参保条件:
1、投保人全额负担保险费时,符合投保条件的团体成员须全员参加保险计划,被保险人自负部分或全部保险费时,投保成员人数必须占团体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所有的被保险人必须记名投保。
2、仅限承保一至五类职业的员工,职业类别以平安《2009版职业分类表》为准;若投保企业的员工职业类别均为1-3类职业时,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8人;若投保企业有4类职业类别人员,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15人;若投保企业中有五类职业类别人员,则最低投保被保险人数为20人。
3、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将参保员工分为不同层级进行投保,在投保时须注意以下规则:不同层级的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保障计划,投保份数可以不一致,但同一层级的被保险人必须选择相同基本部分\可选部分保障计划,且投保份数应一致较低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不得超过较高等级被保险人的保额。
4、为员工投保盈动力之意外住院津贴责任和附加住院津贴套餐时,须注意每一被保险人的住院津贴不得超过其税后日工资总额的80%(日工资=月工资/月工作日天数)。
尊享计划&&紧急道路救援服务简介
购买本套餐,若企业投保人数&20人,即可获得有BUMA Health Care(北京环球医疗救援公司)提供的针对11人座以下非营运客车的&车辆紧急道路救援&服务卡一张,可享受覆盖中国全境(不含港澳台)的全天候专业道路救援服务:
1.全天候服务:道路汽车救援实行24小时服务。
2.应急性恢复处理:利用简单的工具、设备使汽车短时间内恢复行驶能力。
3.专业化拖车服务:对在现场无法恢复行驶能力的车辆实施拖车服务
4.普通困境救援:如合法开锁服务;车辆陷入路井、路沟等脱离困境服务。
注:详细救援服务内容及使用服务的注意事项请参见《平安自驾车辆就原卡》和相关网站内的详细说明
四款附加套餐介绍
保费及投保份数
重疾型可选计划
重大疾病保险金
每人每份130元
最高可购买2份
定寿型可选计划
意外身故保险金
每人每份65元
最高可购买2份
疾病身故保险金
交通型可选计划
民航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最高200000元
每人每份25元
最高可购买5份
营运火车、轮船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最高100000元
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最高40000元
津贴型可选计划
仅限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因疾病住院,3天免赔期)
50元/天(最多180天)
每人每份80元
最高可购买2份
服务您的热线:95511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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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知识Q&A
企业年金知识Q&A
如何选择平安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计划对于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平安企业年金专家针对企业实际状况进行分析与追踪,帮您打造完全个性化的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基础知识
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知识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知识
企业年金运营管理知识
1、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计划?
答:企业年金,国外也称职业年金或者雇主发起退休计划。我国的企业年金是指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企业及职工依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证职工在退休之后,维持较高的生活质量。企业年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养老保障、薪酬分配和员工激励的作用。
2、企业年金的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答: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简称受托人),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简称投资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书面合同关系。
3、企业年金运作有哪四个角色?四个角色人的主要职责各是怎样的?
答:企业年金运作中有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四个角色。
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内部成立)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外部机构)等法人受托机构。
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a) 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b) 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
c) 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
d) 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e) 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督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
· 账户管理人
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账户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a)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帐户
b)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
c) 计算企业年金待遇
d) 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e)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督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
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a) 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b) 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c) 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帐户,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和完整
d) 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
e) 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f) 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
g) 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h) 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投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a) 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
b) 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估算和估值结果
c)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
4、企业年金与传统的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第一、从运作模式比较:
企业年金采取的运作模式是信托模式,主要依据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传统的养老保险是保险契约模式,主要依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办理相关投保手续,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契约,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成为保险资金,并形成保险公司资产负债,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从制约机制分析:
(1)企业年金是一种“钱”“权”分离的制度,强调资金与权利的分立、独立。各年金管理主体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制衡,并接受各监管部门的监督。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投资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托管人或其他投资管理人的任何职务。 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相互持有股份。
从制度上,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管理机构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最大程度保证了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 (2)企业年金运作中要求各管理机构间互相监督和制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中规定: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
第二十七条 托管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中要求: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因此,从制度上保证了企业年金运作的规范性,减少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过程中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对企业年金的安全性有充分的保证。
传统的补充养老保险:
(1)传统补充养老保险资金的运用主要依靠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2)传统补充养老保险主要由内部制度监督和外部监管机构监督。
第三、从资产独立性的角度分析: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第四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必须存入企业年金专户。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因此,从制度上充分的保证了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独立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年金基金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这也是其独立性的一个体现。 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归保险公司所有,成为保险公司的固有资产,形成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资产负债。
5、建立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1)对企业:
增强企业竞争力: 企业年金通过完善并提高员工综合福利保障制度,解除员工养老的后顾之忧,稳定员工队伍。
对核心价值贡献人员形成中长期激励,提升凝聚力:针对不同人员缴费(即缴费)拉开差距,将激励和员工价值贡献挂钩;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尤其弥补中高层员工和核心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收入落差,吸引并挽留优秀人才。
合理降低企业成本:享受国家税优政策,延期支付,合理降低成本。
(2)对个人:
弥补社保替代率不足
企业年金计划下设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而个人账户下又分为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账户,即每个人除个人缴费外,企业也会相应的为员工匹配缴费金额。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金的补充,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未来社保替代率的不足,改善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水平。
保障“养老钱”安全
企业年金基金采用信托方式运作,钱权分离的制约机制可以有效降低运营管理风险,切实保障员工的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只能用于支付受益人养老所用。并不因公司管理层变更或者企业破产等而改变其支付目的,这也是其有别于普通商业保险的一大优点。
企业年金个人养老账户笃实。与社保的“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积累”的模式不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完全实行积累制模式,且账户管理透明化,账目清晰,“养老钱”十分安全。 养老资金长期稳定增值。作为机构投资者,无论是其涉及的投资产品种类及投资范围,还是其专业技能以及通过规模经济效应大大降低投资风险的能力,都是个人投资难以企及的;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均为各大一流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专业能力是市场充分肯定的,其取得的投资效益也是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所无法比拟的。
6、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 企业年金计划的参加人员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 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7、企业年金缴费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一个月工资),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两个月工资)。
8、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企业中途可以取消企业年金计划吗?
答:企业年金实施后,企业中途不得取消企业年金计划,但企业可以中止缴费或更换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9、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职工可以中途退出企业年金计划吗?
答: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根据年金方案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企业年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者提前退休,已办理退休手续;(2)退休前身故;(3)出境定居。职工未达到以上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领取,但可以保留账户的形式,继续由管理人管理,或转入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待受益人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
10、企业年金产品可以承诺保本或保底收益吗?
答:(1)保监会即将出台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年金不得提供保证投资回报率。(2)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托人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3)养老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年金业务的受托人,一旦承诺最低收益,受托人为保证能够实现合同承诺,免除违约的风险,则会产生以下两种风险:第一,在投资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受托人为履行合同,可能会采取高风险的投资措施,从而为受托财产带来高风险甚至更大的损失;第二,在投资环境相对较好的情况下,受托人为确保能够实现最低收益,可能会采取较保守的投资措施,从而使受托财产丧失更好的投资机会。因此,承诺最低收益导致了受托人自身利益(即违约的风险)与受托人为受益人利益(安全利益、增值利益等)最大化的宗旨相冲突,不符合《信托法》第25条的要求,也与信托的一般原理相悖。
1、怎样建立企业年金计划?
答:(1)企业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协商双方代表在企业年金方案上签字确认;(2)企业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企业年金方案,中央所属企业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报备,非中央所属企业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企业报备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3)企业先选择受托人,并与受托人签订书面的受托管理合同;再由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并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4)受托人将受托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备,委托人是中央所属企业的,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报备,非中央所属企业,需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受托人的报备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备,给予企业年金登记号;(5)托管人根据托管合同,受受托人委托,开立企业年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资产托管账户;投资管理人在托管银行开立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6)企业办理计划登记手续,完成计划登记和缴费后,正式开始投资运作。
2、客户在年金计划建立中需要做什么?其参与度如何?
答:计划设立初期,客户需要在受托人的帮助下设计年金计划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或类似组织)表决通过,将方案报监管部门批准。(如果选择平安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我们可以向客户提供年金方案的模版,并结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加以完善,客户只需盖章确认,并送达监管部门)。然后选择受托人,对受托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确认后签订受托合同。客户的人事部门填写计划登记的相关单证,需要收集员工信息,计算企业及员工的缴费,配合受托人、其他管理人做一些员工培训的工作
3、企业年金方案报备需要哪些材料?
答: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需材料:
1、《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2、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文本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集体协商双方通过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的决议。
4、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的说明。
5、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4、企业年金合同报备需要哪些材料?
答: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关于××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函》。
2、××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
4、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其简历等。
5、企业年金合同报备有什么规定?
答:受托管理合同签定后,受托人应将受托管理合同及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签定的委托管理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其中:委托人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报送劳动保障部备案,并抄送子公司所在省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委托人为其他企业的(包括中央企业子公司),报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在地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6、企业年金各种合同如何签订?
答:企业与受托人签订受托合同,再由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及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委托管理合同。
《劳社部发[2005]35号》第六条:受托人兼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的,有关委托管理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在受托管理合同中。
(1)平安只做受托人:
合 同:《受托管理合同》
附件一:《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签字与印鉴章样本》
附件二:《XXX授权代表名单及其签字与印章样本》
(2)平安同时充当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
合 同:《受托管理合同》
附件一:《XXX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条款》
附件二:《平安年金投资组合账户说明书》
附件三:《投资经理资料》
附件四:《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签字与印鉴章样本》
附件五:《XXX授权代表名单及其签字与印章样本》
7、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的受理规定
答:(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受托人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于收到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受托人出具《关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给予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为12位数字代码,前6位为GB/T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后6位为本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备案的顺序号。
(3)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主体条款有调整或基金管理合同发生变更,受托人应自变化发生之日起15日内重新履行备案程序。
8、企业年金计划登记阶段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年金计划登记阶段包括以下内容:
(1)办理计划登记手续
1. 如何办理计划登记手续?
(1)企业填写由账户管理人(或受托人)提供的以下类别的相关单证及附件材料:
-企业信息类单证
-计划信息类单证
-员工清单类单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如果企业员工在50人以上,需提供电子版本的员工清单类单证和加填《电子数据登记表》。
(2)企业填写好以上单证,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提交给账户管理人或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收到后,进行系统处理,并提交受托人审核,受托人审核通过后,账户管理人为企业设立企业账户,为每个参加员工设立个人账户,并向企业出具企业和个人的计划参与证明。
9、企业年金计划需开设哪几个账户?
答:受托人在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备案确认函以后,凭申请书、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登记号)、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以及《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的材料,委托托管人开立以下账户:
(1)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专门用于归集企业年金缴费、向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划拨资金、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或转移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用存款账户;
(2)投资组合托管账户:专门用于所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因投资运作而发生的资金清算交收的专用存款账户。
投资管理人开立: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账户。
10、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是否可以企业的名义来开立?
答:根据劳动保障部40号文(《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受托财产托管账户以““托管人XX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受托财产” 的名义来开立;投资资产托管账户以“托管人XX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投资资产” 的名义来开立。因此,企业年金银行账户不能以企业的名义来开立。
1、平安的投资管理优势有哪些?
答:· 丰富的资产配置和资产负债(ALM)管理经验
国外的实证研究表明年金基金业绩贡献主要来自资产配置 。同时,年金基金长达几十年的投资期限将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和市场环境,资产负债管理已经成为国外年金管理的基本技术。
平安的投资从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到具体的投资组合管理,突出强调资产配置的核心作用,这是平安大规模资产组合管理特点所决定的。 平安具有丰富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和长期的实践经验,资产负债管理已经融入到平安现有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体系中;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是其他类型投资管理人所难以超越的。
· 长期的养老金管理实践经验
养老金管理对平安并不陌生,平安的养老金性质资金规模已经超过1000亿。平安采用传统商业保险的模式已经积累了长期的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并已建立起一套成熟的投资管理体系和一支经验丰富、具备国内外实战经验的投资团队。
· 丰富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经验
按照企业年金的有关规定,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企业年金基金的主要投资品种。平安在国内固定收益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优秀的投资业绩:
1) 作为首批国债承销团成员及首批国开行金融债承销团成员,平安多年连续获得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优秀结算成员,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优秀交易成员;
2) 作为协议存款市场的先驱者,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3) 连续7年债券投资超越市场;
4) 第一个获准进行海外投资的国内保险公司,已具备投资海外固定收益产品的能力。
· 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
平安将制度建设与监督执行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形成了包括风险预算、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报告等紧密衔接的风险管理流程。平安利用强大的IT平台,对风险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同时定期的稽核制度有力的保证了风险管理的执行。
2、什么是权益类投资?
答:指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一般是信誉卓著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的收益,也承担因投资亏损而产生的风险。
通俗地讲,证券投资基金就是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统一交给投资专家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为众多投资人谋利的一种投资工具。
股票型基金
顾名思义,股票型基金就是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它是相对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他类型的基金而言的。市面上大多数的基金都是股票型基金,一般说来,股票型基金的收益性较高,但投资的风险也较大。
1、如何进行企业年金缴费?
答:(1)账户管理人依据企业制定的企业年金方案及企业提供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数据进行缴费测算,或根据企业提交的缴费清单导入系统,形成缴费清单,提交给受托人和企业;企业审核无误后,按缴费清单上的金额将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划入托管人开设的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并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
(2)托管银行收到企业缴费后,通知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进行缴费核对,经核对一致后,账户管理人将缴费信息记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核对不一致,实收缴费金额多于缴费收账通知的应收缴费时,可以根据客户指令将多出的缴费记入公共账户中,也可以由受托人通知托管银行退还多出的缴费回企业相应账户中;实收缴费金额少于缴费收账通知的应收缴费时,托管人应通知受托人,转告委托人补缴或用未归属权益抵缴费。
2、受益员工退休前身故的,年金待遇支付该如何办理?应备材料比较多,能否简化?
答:办理此类手续时,我们要求客户提供的应备材料,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制定的,是合理且必要的。若员工身前已指定身故受益人的,则该员工身故后,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将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若员工未指定身故受益人的,则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将作为该员工的遗产进行分配。此时,如果身故员工的继承人超过一人,须继承人共同领取;或者由继承人书面授权委托其中的某个继承人代为领取全部资金。我们提供的“权益支付确认书”就是起到了这个作用。
上述操作流程,建议请业务部门审核确认。
3、企业年金如何进行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分配?投资收益都多久分配一次?如何获知个人年金账户的投资收益的情况?
答:通常账户管理人采用份额法来操作,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是体现在估值价格的变化上的,目前为周估值,每周三为估值核对日,月末所在一周以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估值核对日。企业或员工可以在账户管理人的网上银行查询到账户中的缴费金额及经过一个估值日后得到的份额,将份额乘以下一个估值核对日公布的估值价格,得到的金额与缴费金额之差,即为投资收益。
4、企业年金信息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年金信息变更包括计划规则变更、角色人信息变更和企业及职工的信息变更。
1) 计划规则变更包括:缴费规则、归属规则或支付规则的变更;
2) 角色人信息变更包括:角色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联系人等变更。
3) 企业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机构代码、企业类别、行业性质、注册地址、法人代表、员工分类等变更。
4)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龄、司龄、缴费工资、员工类别、银行名称与账号等变更。
5、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答:离职:
企业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时可以设置公司缴费的权益归属规则。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满一定期限后,按比例或一次性将公司缴费部分权益归属给员工;如果员工在权益未完全归属前离司,对于未归属权益部分将转入公共账户。计算得出的应归属员工个人的部分不可以随意划回给企业。员工离职时不符合年金待遇支付条件的,按照目前的法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号令第12、13条的规定),不能进行支付或领取,应转至新工作单位的年金计划,或作为保留账户进行管理。
· 集团内账户调动:
如果该企业是集团控股公司,且整个集团的所有企业年金计划均由我公司管理,员工在集团内部的调动分两种情况处理。 整个集团及所有成员企业只采用一个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时,员工的调动不需要在企业年金计划中做出处理,仅需成员信息变更即可。 整个集团及所有成员企业采用不同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时,员工的调动在原计划和新计划中分别按照计划成员离职和新增计划成员处理,但离职时的权益归属处理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的规定办理。
6、企业及员工如何查询账户信息?
答:企业及员工可从平安的合作伙伴——从账户管理人行的网站及电话中心查询到详细的缴费信息,包括历史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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