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大病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销多久才得钱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患者可享受二次报销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患者可享受二次报销待遇
【 来源 : 区人力社保局
& 通州区76名参保居民受惠,人均减负5476.31元 今年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患者可享受二次报销待遇。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4〕78号)规定,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按照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标准,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一个年度结算一次,门诊和住院费用均纳入报销范围。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上不封顶。同时,为了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大病患者无需自己申报,二次报销工作由社保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后台系统进行筛选和审核,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只需等待社保中心的报销通知即可。目前,全区已完成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工作,涉及大病患者76名,二次报销费用总计41.62万元,人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5476.31元,该项支出已全部打到参保人银行卡中。(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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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最新时事:本市城镇居民大病患者享二次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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