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则公告和产生办法公示哪个先进行公示

成立英郡业委会前先答8问
英郡二期的业主大多数已经装修完毕,即将或已经搬入新居,这使得英郡在法律上具备了成立业委会的条件。据了解,英郡共有2000多户业主,业主多元化的现状使得整个英郡,甚至是同一栋楼的各个业主之间既有个体利益,也有整体利益,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既能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又能兼顾单个业主利益的管理机制来实现小区物业管理的优化。而目前在政府相应部门指导下,通过业主委员会让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就能有效实现这一目的。因此,英郡应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让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一起管理小区,这样就能更有利于促进小区管理服务和各种机制的优化和发展。关于业委会我想很多业主也是仅仅听说过一些情况,但真正了解的应该不多,要想合法、合程序地成立业委会,了解业委会的知识肯定是前提,所以我们在成立英郡业主大会前有必要了解下业委会的各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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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成立英郡业主大会的目的是什么?
  答:英郡一期入伙到现在也已经有3年了,目前还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当然也不可能有业主委员会,很多业主有疑问,有必要成立业委会么?成立业委会有什么用?其实我们成立业委会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实现英郡业主自治;二是通过建立英郡业主大会,以及建立各种制度,使业主的资产及相关的公共物业实现保值并增值。
  2问:英郡业主委员会可能会有哪些类型?
  答:一种是在英郡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发展商、物业公司或街道办的支持、扶植、同意下形成的。表面上它具有合法性,因为通常这种业主委员会也会到小区办进行备案的。但若细究,不禁质疑它究竟能体现多少业主的利益。
另一种是部分英郡业主通过对全体业主前期的宣传,组成筹委会的前期小组,然后前期小组在南湾街道办的组织下选出筹委会,筹委会再推荐业委会成员,之后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到南湾街道办备案。这样的业委会的委员才是业主真正选出来的代表业主的委员,才能实现真正的业主自治。
  3问: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有何不同?
  答: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通俗地理解,分别相当于公司里的股东、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物业管理中,业主有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决定权,也就相当于公司里的单个股东不能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等事宜。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相当于公司里的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的各种重大事宜,业主大会有权决定物业管理中的各种重大事项。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有权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等。最后,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的,业主委员会也是业主大会选举出来,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等各种相关事宜的。总结一点: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话事权”在业主大会,而不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大会实施权利的主体。也可以说,将来业主的大事情由大家决定,小事情则由业委会来处理。
  4问:启动首届业主大会的前提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首届业主大会即社区第一次成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不是所谓的自发组织,更不是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规程》和深圳出台的物业管理规定。根据深圳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的。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前款条件后六十日内,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也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根据该规定,英郡启动首届业主大会的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
5问:首届业主大会召开依照什么程序和人数有要求么?
&& 答:启动首届业主大会要依照以下程序:
(1)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要求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告知后一个月内,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筹备组15日内拟定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确认业主的身份及其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并在业主中推选表决票、选票的发放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3)筹备组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推荐一名候选人。筹备组应该审查候选人的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4)筹备组将下列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一)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二)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5)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业主。会议通知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6)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会议的内容包括:(一)表决通过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三)其他需要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
(7)筹备组应当自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自行解散。
以上就是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内容。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业主大会决议的有效是有人数前提的,根据深圳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参加会议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需要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半数,且参加会议业主人数超过全体业主人数半数的,业主大会会议方为有效。同时,业主投票权数按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大家可以想象下,英郡有2000户以上,人数要过半数,那就是要1000多人参加会议,如果没有过半数,就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召开首届业主大会的难度有多大,所以,前期的宣传工作就特别重要了,要让所有业主都能知道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和重要性,这样业主才会积极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也才能选出业委会。人数过半的规定,让很多大型社区的业委会迟迟不能成立,因为人越多越难召集,希望英郡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不会重蹈很多大型社区的覆辙。英郡业委会能否成立确实就需要每个业主的努力了。
6问:业委会委员有人数规定么?
  答: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七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按照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票顺序当选。&
  7问:哪些人有资格作为业委会委员?
  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五)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8问: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答: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三)代表业主大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五)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管理工作;(六)公布业主委员会及委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委会成立后,英郡的业主就能依托业委会实现自治了,业委会几乎能够且必须接受包括更换物业公司在内的一切业主大会的委托,它的任务相当繁多和艰巨,特别是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水平都还非常不发达的情况下,如果认为是为了炒掉物业管理公司而成立业主委员会,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更换物业公司似乎是简单,但未必有效。而长期、持久、不间断地监督物业管理公司,使其适应我们业主的需求,才是适合我国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水平的上策。这不但需要业主委员会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同时也需要业委会成员不断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也只有全体业主一起努力,才能创造出我们所希望的环境优美、温馨和谐的英郡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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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委会选举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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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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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 5 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可参照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物业管理知识;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具体分布如下:
江风雅居全体符合条件的业主。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自荐(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2、联合提名;
3、组织推荐。
五、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从 6 人选定 5 人)。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 2013 年 6 月 21 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赵 权&&&&&&& &&&&地址:解放西路163号
电&话:&&&&&&&& 时间:日
江风雅居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 解放西路社区居委会
201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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