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签名错了一个字但有担保人的借条怎么写签名借条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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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民间自发的一种融资方式,因为简便、灵活、快速受到追捧,但因为监管缺失、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泊等原因,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统计,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我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主要类型。而这其中,作为当事人实现债权依据的借条,更是频频暴露问题,凸显了民间借贷欠缺规范性的短板——
别小瞧借条,错一个字,钱可能就没了
  本报通讯员张胭镧  案例一  借条变“收条”&15000元白白给了借款人  2008年1月,李某看中一门面房,但手里没那么多现钱,于是四处借钱。不过,这钱借得不顺利,因为李某在朋友圈里有一个很不好的名声——拖账,熟悉李某的朋友都不想借钱给李某。眼看着看中的门面房已经有其他买主在打听,李某就想到了朋友王某。  王某虽然也知道李某有拖账的毛病,但看到李某很着急,碍于朋友面子,他还是答应借钱给李某。王某强调,这些钱必须在一年内还,而且要加收1000元的利息,还特意让李某写了欠条。  当时,李某随手在一张白纸上写道:“今收到王某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整,以此为据。”并先预付了1000元的利息。拿到“借条”和利息后,王某就把钱给了李某。  转眼,一年过去了,李某不提还钱之事。王某催了几次,李某都以各种理由拖延。王某急了,甚至带人到李某的门面房大闹。之后,王某和李某彻底闹翻了。王某也觉得,这么闹不是办法,于是到法院起诉李某。  王某有“借条”在手,以为官司是稳赢的,但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意料。  法庭审理时,李某否认向王某借款事实,并说王某给他的钱是货款,他给王某的是“收条”,“你们看,这字条上写得清清楚楚,是收到15000元,可没说我欠他钱,凭什么要我还钱。”李某底气十足地说,自己同王某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字条上的是双方的经济往来账目。  由于王某没能提供其他证据,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某要求李某归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取钱物时,向出借人出具的书面凭据。收条则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法律性质。本案中,王某出具的“借条”只是表明李某曾交付自己15000元的客观事实,实则是一张“收条”,李某不能借此来请求实现自己的债权。  案例二  少写一个字&20万差点变成20元  2011年8月,何先生向李先生借了20万元,用于生意上的周转,并出具了一份借条。李先生把借条拿回家后仔细一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借条上,借款金额“贰拾万元”被写成了“贰拾元”。随即,李先生拨通了何先生的电话,要求他重新写一份借条。  但电话那头的何先生拍着胸脯保证,这只是笔误,并让李先生自己加一个“万”字,到时,肯定会认账的。李先生也没多想,就自己拿笔在借条上加了一个“万”字。  因为经营不善,2012年10月份开始,何先生开始拖欠利息。李先生多次催讨未果,只得一纸诉状,把何先生告到法院。  谁料,到庭后,何先生声称实际借款只有20元,“万”字是李先生自己写的。  “借20元,怎么还要写借条?”面对明显不合情理的情况,承办法官问何先生。  何先生一时语塞。“不管怎么样,反正这‘万’字是老李写的,我要求进行鉴定。”见何先生胸有成竹的样子,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李先生。李先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了一遍。  后经法院调查,该笔借款是通过银行汇款完成的。李先生说,尽管汇款凭证已经丢失,但可以去银行打一份明细账单。  至少,一份盖有银行印戳的明细单交到了承办法官手中。面对明确的汇款记录,何先生终于承认借款20万元的事实。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何先生承诺还款20万元,李先生撤诉。  ◎法官点评  如果何先生坚持抗辩,李先生自己涂改借条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幸亏本案中,李先生通过银行汇款交付借款,而且何先生最终也承认了借款事实,否则,如果单凭借条认定的话,李先生很有可能只能要回20元。  书写借条时,不能太过随意,一定要再三核对借款人、出借人、借款金额等栏目的填写,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案例三  借条写“小名”&4万元钱“飞了”  原告:“你说这笔钱不是向我借的,那为什么借条会在我手上?”  被告:“借条上清清楚楚写着,我是向张仁借款,你叫张逸,跟这笔借款根本没有关系。”  原告:“你说的张仁,有这个人吗,你给我找出来。”  被告:“人在哪里,我也不清楚,再说这个责任不在我这边,你是原告,该找证据的人,是你!”  在这一场唇枪舌战中,原告张逸认为,被告李强借了自己4万元抵赖不还;被告李强则提出抗辩说,他是向“张仁”借的钱,张逸根本不具备原告的资格。  法官仔细查对借条发现,借款人的名字确实是张仁,而原告的身份证显示他的名字是张逸,“张逸”和“张仁”,无论发音、笔画都相距甚远。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证据一般讲究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原告始终未能向法院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张逸”与“张仁”系同一人,法院最终裁定驳回原告张逸的起诉。  “其实,比较熟的朋友都叫我张仁,张逸这个名字是身份证上的名字,知道的人不多。当时写借条时,根本没在意,没想到这个纰漏,害得我4万元‘飞了’。”原告张逸拿到裁定书,苦笑连连。  ◎法官点评  近年来,借条上写错名字的案件频有发生。一般情况下,借条上的名字如系笔误,或者因为普通话和当地方言发音相近导致同音不同字的情况,可以在居委会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的情况下予以认定。否则,一旦被告坚决否认,那么,原告举证的难度会很大,很可能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在此提醒广大读者,在写借条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日期等信息,同时也不要忽视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名字,避免使用曾用名、小名,要确保借条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一致,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借条怎么写  这里有个最基础的范本  写借条难吗?其实不难。  据了解,一份规范的借条,是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点的:第一,必须写清楚出借人(债主)、借款人的全名,注明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明确借款金额、款项是否已经实际交付、交付方式、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日期、担保方式;第三,一定要有清晰地签名,一定要保存原件。  以下,提供一种最基础的借条范本——  借&条  今借到×××(身份证号××××)人民币××××元(大写:××××元),所有款项已收到。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利息为月息/年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需亲笔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你必须知道的借条细节  借条有时效吗?  借条本身不会因为存放时间过长失效,但存在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即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法定有效期限,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将会导致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期间,是指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担保人要付什么责任?  目前民间借贷中出现较多的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就是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为他人担保需要充分考虑风险。比如将自己的房屋为他人向银行借款或民间借贷提供抵押担保,一旦借款人不还款,抵押人的房产就会面临被拍卖。    借款人只按手印未签名,有没有效?  只要借条的意思表述真实,手印清晰,借款人只按手印未签名,不会影响借条的有效性。    借条上写明的高利息受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借贷双方约定较高利息,本身不是违法行为。但如果一旦发生纠纷,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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