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温州 土地收益金金后的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

遇到违法建筑该怎么办?十问十答来看专家详细解读
针对近期市政府发布实施的《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以下简称“282号令”),市规划局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谭宗泽,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两位专家,对282号令中市民关注的内容进行解读。如果你对查处违法建筑有啥不明白的,快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华龙网12月30日17时20分讯(记者 周梦莹)针对近期市政府发布实施的《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以下简称“282号令”),市规划局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谭宗泽,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两位专家,对282号令中市民关注的内容进行解读。如果你对查处违法建筑有啥不明白的,快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疑问:什么是违法建筑?
  解读:未经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
  市规划局人士介绍,违法建筑的主要表现为:住宅小区内以开挖地下室、室外搭建为主,进行改扩建;集体土地上为骗取征收补偿进行抢建;城乡结合部以出租、出售、经营为目的擅自进行建设等。
  282号令对违法建筑进行了界定,即“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 。
  谭宗泽表示,有争议的小区业主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形成的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已明确界定此类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疑问:发现违法建筑向谁举报?
  解读:镇街和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
  谭宗泽表示,282号令与以往最大的变化,就是建立了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多级多节监管、社会参与”的新型工作体制,强化了政府责任和部门职责分工。
  282号令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查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违法建筑。实行综合执法的,由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房屋、市政、环保、交通、水利、林业、园林、消防、民政、民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违法建筑查处工作。
  “当你发现一处违法建筑,不太清楚属于哪个部门查处的范围,最简单的一个办法,可以参照‘属地管理’原则,直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居委会举报。”谭宗泽说。
  疑问:在建的违法建筑咋处理?
  解读:可以停水电气,并且强制消除
  市规划局人士介绍,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后,当事人逾期未消除的,即可采取以下三种措施:
  一是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
  二是查封施工现场;
  三是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消除的在建违法建筑可以包括责令停工前的在建违法建筑。
  具体来说,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实施。
  查封施工现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疑问:已建成违法建筑如何处理?
  解读:集中连片整治,并作三种处理决定
  282号令要求对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成片整治。市规划局人士介绍,为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要求各区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制定分期成片整治计划,原则上以小区、社区为基本单元,依法开展违法建筑集中成片整治工作。
  明确了对已建成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置标准,有三种处理决定:一是拆除或回填;二是没收违法收入;三是没收违法建筑。
  对城乡规划区、城市发展备用地和基础设施预留地内的下列四种情形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一是严重侵害公共利益;二是影响城乡规划实施;三是破坏城乡景观;四是影响公共安全。
  对符合城乡规划控制要求和建筑质量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收入,并处违法建筑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疑问:谁来实施对违法建筑强拆?
  解读:政府或人民法院,对已建成实施强拆或回填
  发现违法建筑后,谁来实施对违法建筑的强拆?282号令规定了由政府或人民法院,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市规划局人士介绍,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限期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后,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或者回填的,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
  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能申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强制执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疑问:无法确定当事人怎么办?
  解读:先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可强拆或回填
  有的地方发现违法建筑后,当事人采取回避、躲闪的方式。以后,也会有办法来处理。
  据介绍,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违法建筑的处理程序为:
  第一步,就是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违法建筑现场和公共媒体发布公告,要求当事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
  第二步,公告期届满仍然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
  而且,临时保管费用、强制拆除或者回填所需费用,均由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承担。
  对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时,当事人未自行搬出违法建筑内的财物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公告当事人认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的,可以视为当事人自愿放弃有关财物。临时保管费用、强制拆除或者回填所需费用由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承担。
  282号令规定,通知当事人到场而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收的,行政机关可以将行政执法文书张贴在当事人住所或者违法建筑现场,由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或者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疑问:对违法建筑有什么限制?
  解读:不得利用其获利,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有的违法建筑者,是想通过其出租、出售,或用来经营获利,这些均作出了限制。
  市规划局人士介绍,针对限制违法建筑的登记和使用,对违法建筑规定了五方面的限制措施:
  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违法建筑获利。
  二是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办理土地房屋产权类登记手续。
  三是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的,对该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
  四是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的,不得办理;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
  五是对违法建筑,不得提供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应服务。
  疑问:接举报却不作为咋处理?
  解读:不仅要罚款,还可能移交监察机关
  有的市民担心,如果举报后,相关部门却不作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282号令规定了相关企业单位的配合义务及责任追究。主要有三方面,供水电气的企业,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比如,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在接到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书面通知后,依法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在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服务手续时,应当查验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房屋产权证明,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件或者房屋产权证明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违反规定对违法建筑提供服务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服务;拒不停止服务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提请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单位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对于,建筑(市政)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出具施工图,施工单位不得承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筑(市政)设计单位违反规定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发现、劝阻、举报本区域内修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并配合查处。如果违反规定,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屋行业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
  疑问:相关部门如何配合查处?
  解读:已经办理的手续,要进行撤销
  据介绍,公安、城乡建设、文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农业、移民、经济信息等有关部门和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应当根据职责配合违法建筑查处。
  比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被告知合法房地产附有违法建筑后,应当及时对该房地产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
  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的,公安、文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
  为了激励物业举报,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服务企业劝阻和举报违法建筑的有关情况,纳入企业资质核定管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业绩材料之一。
  疑问:如何处罚违建的当事人?
  解读:三种处理方式,还可能移送司法机关
  有的违法建筑处理现场,当事人拒不配合,将进行严处。如何进行处罚?市规划局人士介绍,当事人应当配合行政机关的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不得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当事人阻碍执法或拒不配合的,视情形,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治安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诚信惩戒。对不配合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阻碍对违法建筑实施行政强制的当事人,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并向有关单位、行业组织通报。
  三是罚款。违法建筑当事人以拒绝入户等方式阻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等执法活动的,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以下规定的罚款:违法建筑用于非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建筑用于经营活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料方式:网友可下载“看重庆”客户端进入“phone享”版块提供新闻线索)
[责任编辑:
看重庆新闻客户端
华龙网官方微信
重庆新闻微信号
热线:023-
新闻热词搜索
来源:360新闻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最佳浏览环境:分辨率以上,浏览器版本IE8以上)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青枫北路18号凤凰座A栋7楼
邮编:401121
广告招商:023- 传真:023-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208266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号:新出网证(渝)字002号为规划立“规矩”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为规划立“规矩”
上传于||暂无简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为规划立“规矩”
下载积分:1000
内容提示:为规划立“规矩”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0|
上传日期: 10:03:18|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为规划立“规矩”
官方公共微信违法销售的违法建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_百度知道
违法销售的违法建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工作人员告知该项目违规,严重的影响了使用价值,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退房,却在11月7日等到了该公司告知摊位变更的通知,态度坚决。按照和该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该公司负责人称不退摊位?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益吗,所以对违法建筑部分拆除,叫抽空去看看?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于是我在11月10日到该公司去,付现金51600元,可以整体出租。找政府监督小组。附该公司前后更改的图纸2份,规模大幅度减小,没有,商家应于30日内退还房款。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公告日,图纸传不上去?不好意思。但是该商家拒不退摊位退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属于诈骗行为吗、B栋综合楼1楼购买了正门口83号和84号2个摊位(2个摊位4平方米)。日该交房,如要退钱,欺骗客户购买,拆除违规部分是合法的。现有的26个摊位共计52个平方米的宽为2米的巷子肯定没有600多平方米的商城好利用和出租。该公司却坚决不退,但是没等到交房的通知,我强烈要求退房退款,该公司生生的把304个摊位改成26个摊位。请问我该怎样才能维权,我在达州市通川区东华商贸有限公司位于西外新区审计局旁的东华农贸商城A,告知购房人该公司是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而我买的2个摊位靠近正门口正是违建拆除部分。我又于11月18日要求该商家退摊位退款。该公司提供的图纸上显示1楼有300多个摊位(协议内附盖该公司鲜章的图纸),又叫找该公司,显示非法,中间小长方形是摊位,请各位评理,新划给我的2个摊位与合同内购买的位置不符,并付利息,叫找政府协调小组,但是该商家仍然不退,变成1条2个宽度为2米的巷子
提问者采纳
违反了管理性强制规范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你给了租金,出租人无法按照其原先的合同约定交付特定摊位供你使用。目前、《建筑法》等法律对建筑房屋应当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规定,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按你的情况,看似违建是“违反法律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损害国家利益,擅自兴建的建筑物。但因特定摊位已经拆除,此时出租人可以与你协商解决,出租公司就是债务人、构筑物等设施、《城市规划法》。因此,随着房地产的大兴发展;要么你不同意换个摊位;(五)违反法律。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规范,双方应依约定履行合同,其出租合同有效,不应由此认定合同无效、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租赁违法建筑引发纠纷的案件数量呈现出递增的态势;(二)恶意串通,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违反法律,不属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情况、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
本律师认为;(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其中管理性强制规范的制定一般是为了满足行政管理的需要。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 违建人将违建建筑出租,视为变更合同,又称“给付不能”,本律师认为违建人将违建建筑出租,你所租的摊位已被拆除,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是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要么换个摊位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应依约定履行合同。简而言之;(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是如果违建被拆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或未领取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违法建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其出租合同有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损害国家,才会导致合同无效、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交付特定摊位给你,但其实不然,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导致出租人无法提供特定摊位供你使用,应由合同的过错方对利益受损的合同无过错方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甚至赔偿。所谓履行不能,或者换的摊位不满意,并且要求出租人退还你所交的所有的钱,同时可以要求出租人人赔偿你的损失。强制性规范有效力性强制规范和管理性强制规范之分。违法建筑违反的是法律中的管理性强制规范,而且特定摊位无法替代因此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不能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2条回答
连政府监督小组都协调不了。对方涉嫌销售欺诈起诉呗,没有什么别的途径了,只有走司法途径了
由您对整个事件的描述,个人认为该公司并非以非法占有他人购房款为目的故意建造违法建筑并出售,尚不构成诈骗行为。
您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行为,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现在合同约定的摊位与实际交付摊位不符,该公司无法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已经构成严重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该公司退回房款。如果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违法建筑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重庆沙坪坝政府门户网
&>>&&>>&&>>&
[国土分局]&&&&转帖自:原创&&&&点击数:3544&&&&文章录入:国土局
(渝府发[号)
20081192008122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一)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20
(二)严格土地成本审计(评估)及认定。
(三)严格未批先建土地出让管理。
(四)加快网上土地交易平台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对土地出让后增加建筑面积补交土地综合价款的管理
(一)调整增加建筑面积补交土地综合价款计算规则。201130%
(二)优化修订出让合同管理。
(三)规范误差范围内增加建筑面积补交土地综合价款工作。 2%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
(一)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储备土地范围。 5473 2
(二)加快储备土地拆迁整治进程。
(三)加强土地储备机构廉政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一)调整主城规划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范围。20111126165473547355:45
(二)明确国有土地收益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计提比例。 6% 6%201061 2010715%
(三)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制度。20097410
(四)规范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兑现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和违法违规违约用地处理
(一)落实土地供后监管责任。
(二)加大违法违规违约用地查处力度。10%20%
(三)明确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滞纳金免缴范围。66
本栏目上一篇文章:
本栏目下一篇文章: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技术支持地址:重庆市重庆沙坪坝区凤天大道8号 邮编:400038ICP备案编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