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淘宝搜索都是天猫的和天猫的手机都是翻新机

&|&社长:&(社长)你好!我是社长
,热烈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小编团队!&&&&&从现在开始,你有权点击“&&&&&&&&&&&&&&&&&&&&&&&&&&&&&&&&&&&&&”,顶起你认为够得上“精品”的稿件&&&&&任何一篇你所推荐的稿件进入精品库,都标志着你的一次成功!&&&&&你成功的比率(成功数/推荐数)越高,你的小编等级越高!为了让你的推荐成功率更高,建议你认真理解本精选社的定位,吃透在这个精选社里,什么样的稿件才算的上精品。做个好小编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你有犀利的眼光、独到的品味、深入的理解力。好了,你可以开始了,祝你成功!是的,我要成为小编同时加入该精选社您现在的推荐指数是&1您的下一等级为:二级小编。您需要至少推荐5篇投稿给社长,并有20%的投稿成功进入精品库!关闭&>&&>&文章详情马云麾下的《南华早报》是搁在天猫,还是下放淘宝?
&(一级小编)&文章于& 14:06
浏览(172)|&评论(0)
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生意可没人愿意做!差不多过去30年,《南华早报》两度变更持有人,从早前默多克移转至马来西亚富商郭鹤年,到近日传出风向几乎确定接手的马云,经营权几易其主。这家以政治新闻报导为主打,是全世界对华了解与研究的一个重要窗口,在移动互联网攻城略池的时代,也像其他纸媒一样陷入哀嚎经营的窘境。曾经印报纸就好比印钞票,要知道,它可是香港过去发行量最高的英文报纸,非常赚钱!回归前,亲英,在西方世界也很有影响力;回归后,立场中间偏左,近年更两面不讨好。现在的香港,媒体环境非常不同了。受新媒体冲击,多家传统纸媒打烊,先是有数十年报龄的《新报》突然关门,接续同时的《成报》因户头被查封,缴不出印刷银两,无奈停刊。就连“反中乱港”在所谓“雨伞”运动中搞到天怒人怨的壹传媒,它旗下的《忽然一周》也在发行了20年后忽然被砍;更别提那张色情暴力的《苹果日报》和那本只会胡说八道的《壹周刊》,这两台黎智英的“印钞机”,其营收比去年同期下跌近两成,他下辖的集团2014年获利(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更是比上一年度减少38%,获利几乎腰斩。在报章素以激烈竞争见长的香港,新媒体取代旧媒体,像一宗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其影响正在迅速发酵!马云收购《南华早报》,陡然拈花来这一下子,外人措手不及都有些看傻眼了……中外媒体圈人士纷纷带话,说:马云收购媒体,是响应中国政府“大外宣计划”的政治行为;其中也参杂了自己的商业考量,以此扩充阿里巴巴在大陆境内的事业版图。“商人”就是刀口子下舔血,罩子要放得很亮才行,不然富贵如何险中求?马云这样的红顶商人,混到今天吃得这么开,绝对不是一个和现实硬干的人;识眼色,辨得清风向,哪怕《南华早报》账面已亏损到很难看,几乎在“移动自媒体”盛行的当下翻不了盘,还是义无返顾砸一大笔钱下去把它扛了起来。若只是回到收购行为本身,在商言商地讲,难免会偏颇掉传媒的特殊性,香港又历来作为政治上意识形态的交锋地,接手后的《南华早报》应该何去何从?大陆是一个在体制内做电影的地方,也是一个只在体制内独家经手传媒的地方。境内外环境差很多,收购特别指向一个去年被政治热浪侵袭的岛屿,这家报纸在运动中鼓过譟。据说,收购不止于经营权的转换,更在于编辑团队的大换血。早在过去半年内,报馆就在拿到被卖消息的状况下出走多名采编人员,他们担心编辑方针转变后,不适应原有生产新闻的作业方式逐渐滑向消音的过程,纷纷另谋高就了。何况纸媒是个夕阳产业,已濒临死亡,半死不活陪它留下来反倒最折磨人,走得越早越能起死回生。可能香港人被殖民久了,一旦回归祖国,冷静就融化了,对内地,都是满满的刻板印象霸占了思想。有条董事长好命的马云,该如何办这份《南华早报》真应该学学黎智英玩《动新闻》的招式!新一代的年轻人看网络比看文字多,未来的报纸需要结合影像才能生存,更大的挑战还在于像黎智英那样敢将动画制作过程融入以文字为主的新闻中,声情并茂将它表现出来撼动人心。《动新闻》在香港搅得天翻地覆,特别在“占中”运动里做到了他要的“冲击”,话题热了,焦点有了,阶段性目的也达到了。单凭一张传统风格的《南华早报》要做出这样能对冲的效果,几乎是Mission Impossible。媒体行业已渐渐从传统收费的印刷出版物转向免费网上信息,是大势所趋,未来各家媒体争夺的战线必然是移动网络及手机市场。在大陆电商领域是孙悟空的马云,移驾至香港这弹丸之地办媒体,稍微掉以轻心就有可能变成猪八戒!在大陆境内买了优酷土豆,控股了新浪微博;坦白讲,不算什么啦,、是不是“猛龙”,要等他过了江才知道。这一场媒体革命,是以社群以及行动媒体为基础,与十几年前网络刚起步时的入口新闻网站是有本质区别的!包括新闻内容及生产方式、读者互动参与层度,都是重新洗牌。在新旧媒体转换间,马云能否像电影“异形”那样破肚而出,在旧有躯体接近死亡之时重获新生,大家都在拭目以待。《南华早报》脱变的怎样,到底是像经过认证的品牌搁在“天猫”,还是如“山寨”那般只能下放“淘宝”,争气不争气,全看马云能耐了……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友文章,如侵犯了您的相关权利,请点击
通知我们,我们将尽快予以删除。)
我要评论<input type="hidden" name="threadstars" value="[4096] Object of class ThreadstarsModel could not be converted to string /data/www/wwwroot//Runtime/Cache/bf44af7606fd.php 第 138 行
" />评论内容
 登录后参与评论!
请尊重原作者的版权提交&&是否为连载请选择连载+新建连载创建取消加入成功!取消成功!取消加入以后,该精选社将不会显示在您的首页取消加入我再想想您发布的内容超过140字了,试试投稿功能吧您发布的不能超过500字了!您发布的内容已经超过500字了,您只能使用投稿功能发布立即使用别忘了点击发布哦!发布成功!成功发布到审核区!举报你为什么要举报此投稿?色情暴力骚扰谩骂广告欺诈侵犯版权反动政治其他举报说明:(可选)提交取消加入才能给推荐哦!我再想想我要加入举报成功!推荐成功!投稿推荐指数已举报!收藏成功!取消收藏成功!淘宝天猫购买苹果5手机为翻新机 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 投诉人:斯先生
苹果手机投诉
苹果5 16G电信3G CDMA/CDMA2000(3G)
浙江省 -- 杭州市
处理商家,手机想要有保修,而且是原装的,这样就可以了~!!!
投诉详情:
& & 今年2月份通过淘宝网天猫商城& 弗雷德手机配件专营店买了一个所谓正品行货电信版苹果5手机。
& & 11月19日由于产品问题导致音量键失灵,送至杭州市萧山区的苹果指定客户服务中心检修,经检测之后我被告知手机不能保修。工程师告诉我机器被私拆过,显示屏改动过,非原装,不予保修。手机怎么会改动过?有保修怎么可能拿到别的地方去维修?如果不是这个按键失灵我也永远不会知道手机改动过,是翻新机,希望大家能引起注意,不要再上当受骗。
投诉网回复:& & 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已将您的投诉内容反映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稽查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责任编辑: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
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中国手机质量投诉网[shouji.chinatousu.net]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2 - 2013
chinatousu.net
京ICP备号―2
中国质量投诉网(中国产品质量投诉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友提供,任何言论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果出现捏造诬陷的信息,请及时提供证据,本站将立刻删除。马云必须知道:淘宝天猫七宗“罪”
  阿里巴巴和马云的光环,正进一步笼罩着中国乃至世界。
  但马云从未承认乃至正视过的是,假货泛滥、监管不力、理赔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于阿里旗下的淘宝、天猫等网购平台。马云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成绩,与其巨大的商业成功,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众多投诉人的愤怒投诉,让21CN聚投诉看到了问题的本质。淘宝/天猫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直接的原因无非两个:维权机制严重滞后于中国法律规定;客服力量投入严重滞后于用户需求。背后的两大原因则是:外地的工商局不能受理消费者对淘宝/天猫的投诉,外地的法院不能审理当地消费者对/天猫的起诉。
  在12月5日的“21CN聚投诉消费维权服务志愿者联盟2014年度大会”上,我们说,淘宝天猫是把自己当做终审法院了。有“中国第一打假人”的王海则说:不,它是将自己当做独立王国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中国的消费者乃至公权力,如此匍匐在马云的膝下,其实正是我们自身的贪婪、懦弱以及对成功学的膜拜一手造成。
  没有人愿意接受持续的羞辱。2014年8月,广州中院两个终审裁定,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不给异地起诉淘宝/天猫的违法性。国家工商局今天(日)通过媒体公布的对双11期间电商促销商品的抽查结果,天猫首列售假平台之首。
  双十二前夕,21CN聚投诉作为公益投诉服务平台,与有“中国第一打假人”之称的王海等维权人士联手,细揭淘宝/天猫七大侵权问题。
  一宗罪:淘宝网及其网店隐瞒卖家真实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从淘宝网购物得不到保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淘宝网未在网页公开卖家姓名、地址等信息,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卖家信息。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二宗罪:淘宝网成为假冒伪劣商品发布广告的天堂
  淘宝网的广告业务是重要收入来源,但是不少假冒名牌商品的价格低到一般人都明知是假冒伪劣的地步,但是淘宝网依然为其在网页上进行广告宣传,让不少消费者上当。
  按照我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淘宝网不仅是交易平台同时也是广告发布平台即广告发布者,为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发布广告,未尽到其应尽的审查义务,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宗罪:七天“后悔权”未落实
  今年3月15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了网购消费者七天“后悔权”的新权益:“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然而这却未能如愿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武器,在现实操作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商家屡屡钻空子以保护膜已撕掉、包装已拆封等“影响二次销售”为理由,堂而皇之地拒绝退货,淘宝、天猫作为平台提供者对此的包庇纵容,成为侵权行为的温床。
  四宗罪:投诉维权时间短,拒绝消费者监督
  淘宝天猫对消费维权设置了十五天、九十天的维权期限,但这一期限的设置不仅于法无据,还助长了卖家的不法行为:通过欺骗手段关闭维权入口,阻碍消费者维权。
  《淘宝规则》、《天猫规则》规定: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出售未经进口报关商品、假冒材质成份、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五宗罪:动辄删除店铺、商品,以及未承诺保存店铺、商品信息20年,损害消费者诉权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淘宝和天猫的交易快照保存期限都涉嫌侵害消费者诉权。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质量问题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据此,淘宝和天猫的交易快照应至少保存20年,否则将导致消费者无法维权。
  而事实却是,天猫、淘宝动辄以各种理由删除店铺、毁灭证据,妨害消费者行使诉权。
  六宗罪:法定3倍赔偿规定,被淘宝无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1994年起实施的旧《消法》49条,也早有规定:对于欺诈行为可以要求“退一赔一”。
  奇怪的是,如此清晰的国家法律规定,这么多年来,偏偏对于淘宝似乎是不存在的!
  21CN聚投诉近期跟进处理的淘宝假小米手机集体投诉,25例投诉人最终获得了淘宝垫付的退货款,已然谢天谢地,遑论“退一赔四”。更有甚者,明明售假店铺还在,且还有保证金,淘宝也不支持要求卖家退一赔四。
  而天猫平台虽然宣称“退一赔四”,而在实际处理中,明明商品的QS生产许可证过期,还要求消费者出具检验报告;明明卖家承诺正品,权威第三方鉴定为翻新机,还拖延不赔。如此种种,严重涉嫌包庇商家。
  七宗罪:法院管辖地规定太霸道
  每一个注册淘宝、天猫的用户都必须默认同意一则格式条款:“一旦产生争议,您与淘宝平台的经营者均同意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也就是说,要告淘宝,还得到杭州去告。
  这一条款涉嫌违法。今年8月,在两例消费者起诉天猫案中,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淘宝/天猫的管辖权异议,并进一步阐述了天猫的霸王条款问题:天猫所提供的“同意《淘宝用户协议》”选项,已经默认为选定同意,同时上诉人没有对注册人直接明示上述条款的具体内容,并且在《淘宝用户协议》中,上诉人也没有通过合理而又明确的方式让注册人注意到该争议解决条款。其次,该协议管辖条款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严重不合理的加重了消费者在管辖方面的负担,导致消费者的诉讼权利无法正常实现。”
  规范电商平台的交易行为,还有赖于《电子商务法》的出台。2013年12月底,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成立,一年来调研形成立法大纲。今年11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进行研讨。预期2015年1月-2016年6月将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
  问题来了,在法律进一步完善前,对于淘宝、天猫公然违法的问题,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欢迎网友提供更多的淘宝/天猫违规分析及案例证据,以便更好的帮助和教育马云,帮助我们自己!
  21CN聚投诉联系方式:
  新浪微博:@21CN聚投诉
  微信公众号:21CN聚投诉
  电子信箱:jts@
责任编辑:NN093
本文相关推荐
互动评论加载中…
本日点击排行榜
本日评论排行榜
24小时点击排行榜
热线:020-
频道信箱: news#(#改为@)是不是淘宝和天猫里的手机都是百分百翻新机?_百度知道
是不是淘宝和天猫里的手机都是百分百翻新机?
我有更好的答案
天猫和淘宝不是合体了嘛
这是谁告诉你的 再说了
你不信 可以不买啊 去实体店好了
实体店的你就能保证好?
非常大的可能
连官方的店铺都会有
建议还是不要在网上买
这个是有可能,但是也不绝对。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天猫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淘宝翻新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