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起到催告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利息能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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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过期不还的,怎么支付利息,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 16:47:36 责任编辑:鲁晓倩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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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通知》的基本精神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期内利息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利息,对预扣利息情形的处理,第7条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也明确,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依法予以支持,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超过上述标准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请问各级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处理民间借贷利息问题。《通知》作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通知》要求依照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很好地实现了与合同法及我院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的衔接,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依法予以支持,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许多民间借贷纠纷都与利息问题有关。超出此限度的、第7条的规定处理,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   第一,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我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对于复利问题,对于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情形,未约定逾期利率,有必要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 第三。合同法专章规定了借款合同,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民间借贷利息的处理方法  记者。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按照《通知》要求,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  负责人:利息问题是民间借贷当中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二
解决方案2:希望能帮到你。这部分有限额的规定。这个有一个最高限额。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只能按最高4倍算,石家庄正捷投资。超过了,超过无效,你可以自己算下,就是罚息和违约金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要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如果走司法程序
解决方案3: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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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未约定借款利息,请求利息能否得到支持? - 长葛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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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借款利息,请求利息能否得到支持?作者:葛梅安()&&发布时间: 11:02:36编辑同志:&&&&日,我的业务户李某因生意急用钱,向我借款322000元,约定期限一个月。到期后他给我了部分现金及实物折价共计249000元,剩下的73000元给我写了欠条,并口头约定利率10‰,现在我向他追要欠款及利息,他说欠款可以考虑,利息不该付我。我想向法院起诉他,法院会支持我追要利息的请求吗?&&&&&&&&&&&&&&&&&&&&&&&&&&&&&&读者:和吾和吾同志:&&&&你追要欠款利息的请求,法院只会保护你自主张权利之日起到清结日的部分,且参照国家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关于利息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你与李某只是口头约定了利率,欠条上并未注明,李某又不认可,所以应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故自你向李某主张权利之日以后参照国家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法院应予支持。&&&&&&&&&&&&&&&&&&&&&&&&&&&&&&&&&&&解答、供稿人:葛梅安&&&&&&&&&&&&&&&&&&&&&&&&&&&&&&&&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第1页&&共1页文章出处:长葛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长葛市人民法院  电话:【债权债务】有哪些法律可以解决没约定利息产生的纠纷?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如果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为无利息约定,理由是既然以书面形式约定了借款,而在书面约定中无记载利息的约定,所以,法官会判断当事人对没有利息这一事实达成了一致,即便有其它证据但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很难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对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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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不定期无息借贷未经催告应否计算逾期利息
作者:李莉&& 发布时间: 13:51:30
&&&&日,彭玲同志在中国法院网发表了一篇题为《不定期无息借贷未经催告是否应该计算逾期利息》的文章,笔者认为该文作者的观点值得商榷,故欲谈谈自己的看法。
&&&&【案情】
&&&&日张某向赵某借款三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该欠条中未约定借款利息与还款时间。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该笔借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但是赵某并无证据证明其曾向张某催告还款。
&&&&【分歧】
&&&&现关于是否应该支持赵某关于计算逾期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存在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虽然赵某无证据证明其曾向张某催告还款,但其向法院起诉之日即可视为催告之日,所以应当从起诉之日起计算逾期还款利息;
&&&&第二种观点认为,赵某无法证明自己曾向张某催告还款,而张某在其起诉之日并不能够知晓,故不能视为已经催告。应该从法院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送达给张某之日视为催告之日,并从该日起计算逾期还款利息;
&&&&第三种观点认为,不定期无息借贷应当经催告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不予返还才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所以无论是将起诉之日还是法院送达应诉材料之日直接视为催告还款之日,而没有给借款人合理的还款期限都不应该计算逾期还款利息。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具体理由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即,对于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所以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催告借款人返还,但应该给予借款人合理的还款期限。只有在经过合理期限后借款人仍未返还才能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
&&&&在此,我们应注意上述两条法律规定的是借款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而不是合理期限后的利息。
&&&&二、出借人不论是否在诉前向借款人进行了催告,在其向法院起诉时,出借人已履行了催告的义务。当借款人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出借人的催告目的即已达到。而整个诉讼阶段即可视为出借人给借款人的合理还款期限。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出借人,即原告自然撤诉,就不存在法院确定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利息计算期间;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出借人的催告及给予借款人合理还款期限的法定义务已履行,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即出借人起诉后的逾期利息。
&&&&三、结合本案,赵某与张某的借款属于不定期无息的民间借贷,赵某起诉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对赵某要求张某支付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的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作者单位: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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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分享数:0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借款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经济行为,一般都会约定还款利息,但是也会无利息的情况存在。那么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出借人可以起诉要求利息吗?本文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知识对其作出解答,详细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例如有的明确约定了利息,有的就没约定利息,有的仅仅口头约定了利息,还有的约定不明确等情况经常出现,也有人把利率约定不明作为利息约定不明来处理。事实上,“利息”是人向人支付的货币报酬,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四)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五)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此外,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应该在约定偿还借款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还给出借人。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利息怎么计算以及没有约定利息应怎么办的内容了。365小编提醒大家,如果您希望借款是要获得利息的,那么在借款合同中一定要注明利息是怎么计算的,但是要注意不要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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