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省建十三公司安全28文件

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
sorry,你可能访问的太快了,歇歇吧,也可以联系:400公司内网登陆
公司协同办公系统
集团电子邮件系统
集团内部网站系统
--------------集团网站导航-------------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简介&&吴风利
没有上传照片!
温馨提示:只有会员才可以留言,如果是会员请先,不是会员请点此。
最新评论及回复  关于华西集团十二公司下岗工的情况申诉  尊敬的中共中央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各级领导:  我们都曾是四川省华西集团省建十二公司下属公司的员工,来自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分公司以及机分司、租赁公司。我们是70、80、90年代进入公司工作,享受“子女顶替”政策的那几代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怀着一腔热情,为公司发展、祖国建设、社会进步奉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华西集团省建十二公司是国营全民所有制的大公司,初进公司,我们与公司签订的是长期劳动合同,即现在合同法所称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为我们都买了社保。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有稳定的职业,意味着能够长期安稳的工作,不用为下岗失业而烦恼。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工人,公司给了我们工作,给了我们生活的保障,自然是公司要求做什么我们就照办。作为合同一方主体的劳动者,我们文化水平不高,至于合同内容、合同期限等,我们都全然不知,并且合同只在公司要我们签字的时候经手过,签完便由公司全部收回保管。  直到1995年,公司的态度突然转变,要求所有员工都签订5年劳动合同。虽然心中很疑惑,但是想到长期以来对员工的帮助,所以没有多想,也没有看合同,就信任公司与之签订了这个“5年劳动合同”。我们只是普通工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连跟我们工作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公司都没有给我们。  到了2000年,5年期的劳动合同届满前,我们还想着续签,但是公司却让我们下岗了。当时下岗的都是顶替父母进入公司的员工及农合工、轮换工等、分别是70、80、90年代进入公司,享受顶替政策、心怀感激的员工。公司给的生活补助费,也是各不相同,70、80年代进入公司的员工拿的很少,90年代的稍微多些,但最高也就1万元左右。突然的失业,很多人都豁达地安慰自己,建筑这行太累了,换个其他工作也行。  我们这些顶替父母进入公司的员工,几乎是农村出生,90%进入公司后,家里的田地没有了,房子没有了,很多人过着两地分居的日子。更有甚者,夫妻都是公司员工,双双下岗,更有甚者全家下岗母亲生病在床,无钱医治而死亡,生活艰难程度可见一斑。  在今年8月,偶然与老同事聊天之中,我们才发现2000年的大批员工下岗一事有很多不解之处:  1.下岗员工生活补助费和、数额,远远低于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  当时同行的《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十二条(二)项和第十五条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以及《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待业救济金以职工离开企业前两年内本人月平均标准工资额为基数,按以下办法发放: (一)宣告破产的企业职工和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减的职工,在宣告破产和宣告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以后,工龄在五年和五年以上的,最多发给二十四个月的待业救济金,其中:第一至十二个月,每月为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五,第十三至二十四个月,每月为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工龄不足五年的,最多发给十二个月的待业救济金,每月为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五; (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在扣除已发给本人的生活补助费的月份后,按照本条(一)项规定领取待业救济金。  我们当时下岗的一批人几乎都是工龄在十年以上的老员工,当时工资都在1000元/月以上,按照上述标准,领取到的生活补助费远远不止公司当时发放的几千元钱。  2.公司私自变卖房产,据了解,在我们下岗前不久,公司把其名下位于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28号的房产卖掉了,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的财产属于全体员工,处理公司房产即处理全体员工的财产,且不说公司卖掉房产,所得收益应当由全体员工享受,退一万步说,既然变卖了公司房产,就应当更好地解决员工的生活补助费和待业救济金问题;单是公司背后私自变卖房产的行为,就不符合全民所有制的要求。这种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侵害全体员工利益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3.第二分公司的一些员工在1995年签订合同的时候未约定合同期限并且有几个员工公司没给买社保,初进公司的时候,公司跟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但是到1995年,突然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改签有年限约定的劳动合同。这项措施的时候,可能因为仓促或是其他原因,员工都看到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并且此后几个70、80、90年代进入公司并且已经购买了社保的员工,就再没享受过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福利。到2000年的时候,十二公司各分公司领导却告知第一、二、三、四分公司、机分司,租凭站这些员工合同期满了,下岗了。我们问公司要原始合同,公司一直不予答应也拒不提供。很多在公司干了十几年的老员工了,手中却连一份与自己工作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都没有。  现在,当下消费水平飞速发展的时代,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180号里面一栋6层楼的危房里,曾经的华西集团省建十二公司的公司宿舍里,还居住着很多2000年下岗的那批工人,他们没有得到合理解释就“被下岗”,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生活补助费和待业救济金,还要每个月向公司缴纳房屋租金,过着凄苦的生活;更有甚者,下岗了甚至没有房屋可住。  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年了,直至今日,我们才知道当时自己的权利被公司践踏,自己的法定权利被公司侵害,我们为公司的发展奉献了最美好的青春,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力量,我们是光荣的劳动者,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一员,我们理应享有作为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和作为公司成员应有的待遇。  为此,特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各位领导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省政府的帮助,实现我们这些“被下岗”工人的小小愿望,要求华西集团省建十二公司作出合理解释,并且给予我们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致  反映人:  华西集团十二公司  第一分公司   第二分公司  第三分公司   第四分公司  机分司   租凭站  日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叔叔.我爸爸也是同批次下岗勒.我咋联系你?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华西集团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共412人浏览
按字母排序:
查找附近其他商户
华西集团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 附近其他商户
知名连锁店
爱帮快速收录服务
1个工作日收录|更快展示|更多商机
免费咨询热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华西十三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