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车公司租用的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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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老板租车给无证人员发生车祸致3人死亡 被判赔140万
  8月11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福清一车行老板将车子租给无驾驶证人员,后者驾车发生车祸意外撞死3人,面对法院判决的140多万元的赔偿款,负补充赔偿责任的车行老板拒不执行,当起了“老赖”。近日,福清市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林某夫妻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男子郑某无证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查,郑某所驾驶的轿车系福清某汽车租赁店出租的,而被告人黄某、林某夫妻俩正是该汽车租赁店的老板。
  日,福清市法院对郑某交通肇事的赔偿事宜作出民事判决,除了判决郑某应当承担的赔偿款人民币元外,黄某、林某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和管理者,由于未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将肇事车辆交给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郑某驾驶,也应当对该笔赔偿款的清偿负补充赔偿责任。
  检察官介绍,补充赔偿责任指的是,若郑某无法付清该笔赔偿款,黄某、林某有义务先行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以保障被害方的合法权益。但在判决生效后,郑某、黄某、林某均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故三名被害人的家属先后向福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对郑某、黄某、林某强制执行。
  经调查,郑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查封林某名下的单元房一套、轿车三部,以及黄某名下的轿车六部,并于日作出责令交出财产通知书,责令黄某、林某将上述查封的九部轿车上交法院。尽管如此,黄某、林某接到通知书后,仅向福清市人民法院交出一部轿车,也未支付剩余的赔偿款。
  检察官介绍,司法规定中明确指出,“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本案被刑事立案后,黄某、林某的家属主动代其上交剩余车辆,黄、林二人也表示认罪悔罪,公诉机关在指控时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也酌定对二人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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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章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车发生事故,附带的赔偿问题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了一辆车,被一辆公交车追尾,公交车全责.对方进保险后我的车维修7天,这7天的的汽车租赁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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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律师,我和对方沟通过,对方认为这个是间接损失,所以不认可赔偿.我认为因为这个车的维修时段本来就是在我的租期之内,对方所撞的本身就是租赁来的车辆,因此,我认为是直接损失.我需要对方赔偿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的依据是什么?好象没有细则的相对应的交通法规的规定,我以什么为依据和对方谈呢?谢谢
我朋友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2011年10月才买的马自达3经典款新车,因为意外车身发生了碰撞。如果整车还原的4S店修理费为4万左右。现在车主要求支付2万的折旧费。请问这个折旧费需要我朋友一人支付?
我朋友在天津的一个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雪铁龙C5,结果一个月前在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绿灯他左拐的时候,一个酒后(血液酒精含量74%)骑自行车闯红灯还逆行的老大爷撞在了他车的右前方,结果交通责任认定:我朋友由于没有及时观察路面状况给定了个主责,对方枕骨骨裂,侧面颅骨点状出血,软组织挫伤,住了一个月的医院,期间我朋友垫付了17000多元的医药费,租来的车一直被扣着。对方今天出院了,拿来个4万多的住院费用单,交通队的民警说今天可以交押金提车了,但是要给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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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一汽车租赁公司,乙在三个月以前从甲处租赁了一辆桑塔纳轿车,乙把这辆车抵押给了丙并从丙处拿到现金一万元,现经甲多处打听,终于找到乙,并将其送往当地派出所。但派出所当天晚上就把乙放了,说不归派出所管,叫到法院去起诉。请法律专家给我解答一下,甲应该怎样追回自己的车辆和租赁费,乙是什么违法行为,丙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谢谢! 请各位认真看看我列出的三个问题,三个问题都解答!谢谢了!
我开公司公司车辆由于躲避不开突然窜出来电动车与小车.我强打方向与对面车辆相撞
交警判定我负全部责任.需要赔偿对方车辆修车费用3.2万 我公司车辆只交了强险.只给赔偿2000元 剩下的需要我赔偿吗?还有当时在公司签定过一份合同.合同有一条是人为的要我门自己承担 我中途辞职过 由于各种原因我又回去了才发生这样的事故.回去后我没在签合同.还有我不觉得这是人为的是意外吧?公司还说要我出一半 我因该赔偿吗?公司老总说吊销你驾驶怔就麻烦 请问我到底该不该赔偿.
我今天租了一辆汽车,不小心在电线杆上碰了一下.前部多处损坏.
经与出租公司联系.保险不给赔付.叫我开回公司.说必须去他们指定处维修.叫我预交了修车费,说还要付真正的车主折旧费用.我想问1.一下法律有没有规定,出租的车辆必须是公司所拥有的.2.必须上车损险.3.折旧费用怎么折算.
期待各位老师的指教.谢谢
10月25日,我父亲和其他四位工友在唐山一工地,因墙体倒塌砸伤,如今病情还很严重,但是无人支付医疗费用,工程发包商是唐山市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二工程处,工程承包商是江苏盐城市恒达高空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是建120米高的烧结烟囱,事发当时的墙体属于烟囱内的烟道墙,工程方验收合格后拆除脚手架时发生的墙体倒塌,导致五人受伤住院。我们有何途径能尽快的拿到医疗费用,现在救人要紧,家里一家都倾其所有了,再也无力支付,还有好几个手术还没有做。难道就没有好的...
您好 我是一名在合同期内的私企公司员工 因为在工作客人碰倒梯子 使我掉下来 发生事故 医生诊断为脑挫裂和脑淤血 现在病还没好 公司就要求我出院 不给我掏付医疗费和后期治疗费 请问我应当向公司索要什么费用 如若不给应当怎么办?
我一个朋友是汽车租赁公司的,他租车给甲,但是甲却拿着乙的身份证来租的车子,提交的证件都是乙方的,签字是甲方签得乙方的名字,而后乙将车借给他表弟(无驾照)开,结果出了交通事故,伤者在医院,乙合他的表弟因为其他违法事件已经被刑拘。现在就是伤者不拿到赔偿不签事故受理协议书,车子一直压在交管所,交警也不放行车辆,责任该怎么划定,我朋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当前位置: &
私家车交给租赁公司打理 出事故了车主要赔偿?
发表时间: 09:25:27      来源:福州新闻网      
& & 私家车交给车行去出租,如今撞死了人,在赔偿问题上,车主阿光(化名)和汽车租赁公司发生了很大的分歧。
  几年前,阿光看到身边很多朋友买了车,他也按捺不住,花了15万余元买了部小轿车。实际上,他是个上班族,上班地点离家很近,走路10多分钟就可到了,几乎无需用到小轿车,看到放在车库的小轿车有时大半个月没用,他有些心疼。
  &你把车放在我公司,我帮你出租,一个月也有几千元的收入。&某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板阿松(化名)是阿光的好朋友,动员他把车出租赚点钱。
  阿光觉得这是个很不错的主意,于是就把车交给阿松打理了。去年一整年,他拿了5万元租车费。
  今年年初,该车出了大事。当时,租赁公司把该车出租给阿丁(化名)。阿丁开车撞死了两个人。他肇事后就不知去向,现在被警方上网追逃。两名死者的家属于是将车主阿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0万元。
  &我那个车的商业险加上交强险,最多也只能赔偿70万元。&阿光告诉法院,事发时,他的车是由阿松的公司出租的,因此汽车租赁公司也是责任方之一。法院审查后,将租赁公司追加为被告。
  &到了法庭,阿松又否认我的车是由他的公司出租的。&阿光问道,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和阿松的公司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呢?原来,当初阿光将车交给阿松打理时,双方并没签订一份汽车租赁协议之类的。
  史羊拴律师:从你所反映的情况看,本案主要存在如下几种法律关系:第一,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应该由谁承担;第二,阿光和阿松的租赁公司的法律关系。因为肇事车辆投保商业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依照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商业险应当由商业险承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再有不足部分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但本案中侵权人阿丁已经逃逸,机动车系阿松所在的公司出租给实际使用人阿丁的,应该认定为租赁公司对车辆的管理存在过错,故应根据租赁公司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其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向阿丁追偿。
  至于车主阿光,他与阿松的公司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汽车租赁关系,虽然他们之间并未签订书面的协议,但是将车辆交付给租赁公司,并收取租赁费用,仍然是合同的一种具体方式,本案中,阿光将车辆租赁给专业的汽车租赁公司使用,并赚取租金,不应认定为他对车辆存在管理过错,除非是因为该车辆自身的瑕疵所导致的交通事故,阿光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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