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房子是婚前装修财产分割的房产证不是他家人的名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家长全额购房,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问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婚前,男方家长全额购房,写的女方名字,问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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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走过房产赠与相关手续的话,房子就是女方的,男方要不回去的。男方父母可以通过举证出资,要回当时付的钱。结婚前一方父母对另一方的赠与,包括礼金、贵重物品等,离婚时是可以要回去的,也是有判例支持的。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相关法规,购房合同的购买方一般是和最终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一一对应的。这个案例如果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女方单人,则房产权归女方是不容置疑的。男方父母代替女方支付了购房款,无论是以借贷还是赠予的形式,法律都是支持男方父母要回这笔钱的。但是房子从购买到离婚期间涨价带来的收益,则归女方所有。所以其实如果房价没涨的话,男方父母是没有多少损失的,也就是损失了这笔钱这这段时间可能的投资收益而已(存银行、炒股,blabla)
法律专业的同学搞得太深奥,未深入浅出啊~这种案例已经很多了(电视,报纸,普法栏目。。。),只要男方父母能够举证是他们出钱的事实,女的肯定把房子吐出来!无论婚前,婚后,写的谁的名字。仅仅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法院都必须使得这种正义得到伸张!另假设,如果此案判罚为房子为女方无需补款。此案一出,校仿者无数,必天下大乱。也违背了法律的初衷。“想要房?找个爱你的人结婚吧~ 给你买房了,ta爱你肯定写你名字”“喜欢保时捷918?找个爱你的人结婚吧~ 记得婚前买噢~ ta爱你必须写你的名字”结婚几次,天下我有
依照法律规定和北京的司法实务,该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至于男方父母的出资,需要举证是借贷还是赠与。该出资性质为金钱,并不转化为房屋所有权。
很多人,包括法律专业的同志都对不动产的公示原则存在误解,公示的效果是两个,一是推定产权人,二是保障信赖利益。其中第一个是推定,也就是登记起到的是证明作用,而非不可推翻的。好比你手中的钱推定是你的,你开的车推定是你的,但有没可能是捡的,偷的,抢的呢,只要有其他证据,是可以推翻推定的。本案都是内部人,不涉及信赖利益,所以需要问的是当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真实意愿是什么,双方各自充分举证,法官采取高度盖然性标准来判断。以上仅凭登记在女方名一般下就认为是女方所有,或者赠与,或者借贷的,都是没理解不动产公示原则的精髓。
既然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不管是谁出的房款,不动产所有权采登记主义,即房子为女方所有。房款一般按借款处理。如果存在借款关系,则男方父母可以向女方主张债权。如果男方或者是男方父母赠予女方的,赠予合同已经履行,除了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一般不可撤销。
谢邀。这虽然是个简单的问题,却是好几个法律关系,容我一一道来。1、物权关系首先,从行为上来谈一谈所有权取得的方式。根据取得所有权是否有原物权人的意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如果原物权人没有把所有权转移给取得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原始取得。而如果原物权人有转移所有权的表意行为,那么后权利人取得所有权为继受取得。常见的原始取得有先占、善意取得、法定继承,事实行为等。常见的继受取得有合同、遗嘱继承、赠与等。而房屋作为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有其特殊性,需要登记。登记产生两个效力,一个是物权发生效力,另一个是对抗效力。这里的对抗,是相对对抗,而非绝对对抗。如婚后房屋登记为甲,甲可以对抗第三人丙,却无法对抗具有夫妻关系的乙。还有,为什么要强调“转移”呢? 因为房屋是人造物,其初次归属是基于事实行为。假设某甲在祖传宅基地上盖房一所,未办理登记,甲是否拥有房子的所有权?自然拥有,这是一种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而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开发商意欲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方,由买受方支付相应对价的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而后基于转移登记而取得房屋所有权,这是一种所有权的继受取得。题设:“男方家长全额购房,写在女方名下。”既然是购买房屋,那么显然女方的房屋所有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所以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个事实(假定)里面的所有权转移的表意是怎么体现的呢?第一、房屋买卖合同为女方签订,男方父母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款。第二、女方与开发商签合同,女方付款,男方父母将购房款转给女方。第三、男方父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通过授权或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转移至女方名下。我自己理解为,在继受取得中,表意行为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源。2、权源与对抗因为题主没有给出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表意经过,我们简单列下面几种:2.1合同关系根据上文的三个表意行为来谈一谈合同关系。合同是当事人就某种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消灭、变更、终止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形式。在上文末第一、二种形式中,房屋由开发商的意愿直接转移给女方,女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不依男方父母的意志。(有例外,将在2.2中谈到)而第三种形式,女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却是依男方父母的意志,男方父母通过要求开发商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交付房屋义务的方式,使女方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男方父母却不是房屋的前所有权人(未登记)。(例外也是将在2.2中谈到的)2.2代理关系代理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由代理人委托被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或对方名义)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其结果归于代理人的行为。根据处理事务的名义,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常见的隐名代理有代持股权、代持房屋所有权等等。我之所以提到代理,是因为这是比较常见的能够对抗房屋登记效力的权利。假设,某甲为房屋产权登记人,甲可以依登记对抗任一第三人(除却善意取得人),但是不能对抗其签订了委托其代理持有房屋的乙。因此,在上文女方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三种形式中,均可以有此例外。这也是我前面强调登记对抗不绝对的原因。基于代理,女方可以取得对抗除男方父母以外的任意第三人(除却善意取得人),但不得对抗男方父母。2.3错误登记人总是会犯错的,登记机关也是。登记机关也可能错误地把甲的房子登记在乙名下。如果登记效力绝对,那乙岂不是白白得了一套房子?想也知道不可能。那么,如何在登记错误的情况下,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呢?3、婚姻关系我们知道,个人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会予以分割。相应的,女方房屋所有权是在婚前取得的,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即使产生纠纷,也是男方父母与女方之间的事,与男方无关。4、争议与证明我们以上梳理了房屋继受取得所有权的表意形式,也谈到了对抗房屋登记效力的几种方式。在这里我们来分析一下,比较常见的争议点和证明的方式。但仅限于男方父母与女方,在3中已经说过,跟男方无关。4.1主张借款这个主张女方有比较大的优势,因为房屋落在女方名下、合同签字为女方是既定事实,女方只需证明借款合同存在即可。在1末段的三种情况中,第一、二种是有利于女方举证的。4.2主张赠与这个女方举证稍显困难,全款购买房屋一般金额巨大,如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赠与存在,比较难得到支持。4.3主张代理这个会产生颠覆所有权的效力,证据要求需要必须十分充分。在1末段第三种情况中,男方父母证据较为有利,如还有公信力较强的证据(如公证过的代理协议),则可能颠覆女方房屋所有权。4.4主张登记错误这个要求更高了,不展开了。---------我的回答为毛在自己的答题列表中找不到。。。 (╯°Д°)╯︵ ┻━┻
有出资证明应该是男方的吧…判给女方,女方再给男方适当补偿…
你这个一般就按女方财产处理了啊,因为你只写了女方的名字,法院一般会认为这是婚前对女方的赠予啊。也就是说离婚的时候房子一般是判给女方的,(因为她登了记,不动产登记可是很牛逼的权利认定)你能证明款项是你父母出的全额,法院应该会判让她还款,不过房屋所有权你就别想了。
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父母的出资实际上为你俩结婚的赠与,如果写男女双方名字则为共同房产,如果仅男方则为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只写女方名字可以认为男方父母和/或男方同意将共同房产的全部份额转由女方持有,相当于赠与女方,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应当尊重这种意思自治。而且这种赠与因为已经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了过户登记,就不能再撤销。
按照物权法规定。这是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借了钱买的。应该两人共同承担。一起偿还得
男方如果能够证明为男方全款购买,且以结婚为目的赠予,至少也应该算共同财产吧
女方婚前财产,女方的。
女方个人财产,不动产物权登记为生效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购房款一般按借款处理。
如果男方能证明是自己父母全额付款的,那么,房产算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女方一毛分不到。
我记得是男方所有!我的位置:
问题编号:2561787
婚前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两人名字,离婚要如何分割
2010年再开书前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的话是如何分割房子
提问者:上海-浦东新区婚姻家庭浏览576次 09: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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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9379称赞:9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如果2人不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没名字的一方只能主张婚后共同这贷这部分的份额分割。 10:21:1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济南)帮助网友:8924称赞:18房子可视为两人共有,原则上平分 09:29:0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18587称赞:39有名字的话就有份额,这个就要看出资等贡献度了 11:12:0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徐汇区)帮助网友:23273称赞:61需要结合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详询! 11:24:4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黄浦区)帮助网友:30001称赞:95按照出资情况分割 11:26:5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13694称赞:30你好,应该平均分割。 13:18:5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上海-黄浦区)帮助网友:143152称赞:445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13:39:1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81755****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718称赞:0原则上夫妻均等分割,不过,实践处理中法院可能会根据结婚时间长短、房产取得贡献大小等因素作出适当倾斜一方的判决。 09:16:5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500179**** (上海-普陀区)帮助网友:21892称赞:25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两个名字是你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吗?如需其他帮助,可免费电话咨询。 09:23:07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66145****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2397称赞:2房子可视为两人共有,原则上平分
11:15:3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870173**** (上海-浦东新区)帮助网友:2120称赞:2您好!如您所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平均分配。欢迎来电咨询。 14:21:3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520217**** (上海-闵行区)帮助网友:693称赞:2房产证上有名字的就有份,具体视情而定。 15: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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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房子是在我们快要结婚时买的(婚前拿的房产证),当时已经同居了半年多,房价90万,我出了30万,她们家出了60万,没有贷款,房产证只有她的名字(当时觉得要共渡一生,所以没在意,哎!)    房子是在婚后装修的,装修和家具、电器花了二十几万,都是我出的钱。已经结婚2年多了,现在面临离婚,请问财产该如何分配?    注:买房的钱银行记录可以证明,装修大部分都是刷卡的,也可以打印出交易明细,有少部分是直接给包工头的,不好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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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有没有专业人士给解答一下?
  就大方点,50万别要了,就当两年找了个高级鸡呗。。。
  楼主不会跟老婆理直气壮的说按比例收回房款吗?来这里问什么啊?难道你自己理亏?出轨了还是包二奶被发现了?
  打官司是可以拿回有证据的一部分的.向律师咨询吧.  既然做过夫妻,还是好合好散.  看你结婚前并不计较房产证的名字,说明你曾经很爱你妻子,也不是一个小气的男人,和妻子好好谈谈吧.
  婚前财产,女方所有,楼主你可以歇菜了。
  一大男人,不就50万么,给她会怎么样?  有本事当时全款你付啊!
  婚前买的房没办法了,就算你可以提供银行记录,但也可以认定是你赠与她的。
  本人做过N年法官因两袖过于招风而被安排党校学习N年哈哈哈判决如下:  房屋所有权归属:女方  房屋权益分配:女方2/3,男方1/3,女方补偿男方原购房款1/3,即30万  房屋增值/贬值:如是自然增值/贬值,增值/贬值部分按女方2/3男方1/3分摊,并入房屋权益;如是经营性增值/贬值,增值/贬值部分双方均摊,并入房屋权益.  装修权益:男方.女方按年限折旧后补偿男方,并支付一定享用费,费用双方酌情协商.装修已经是房屋附着物,男方不得以不合情理之理由强拆.能够在拆除后得到证实的理由除外,比如男方声明某处藏有私房钱或某人照片等不得已原因,征得女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家电权益:男方.女方按年限折旧后补偿男方,并支付一定使用费,费用双方酌情协商.  判后语:一日夫妻百日恩,千年修得共枕眠,望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好聚好散    大体是这样,具体还是要听律师的,这个在党校学习的法官是假的.    ID见谅  
  好象结婚满几年,就属于共同财产吧~
  能够在拆除后得到证实的理由除外  ----------  能够在拆除后证实合乎情理的理由除外      家电权益:男方.女方按年限折旧后补偿男方,并支付一定使用费,费用双方酌情协商.  ------------  家电权益:男方.女方支付一定使用费,费用双方酌情协商.含其它由男方购买的不附着房屋结构的可移、可拆物品。    假法官果然漏洞多。。。
  楼主真爷们。。。
  婚前财产,女方所有  装修作为房产附属物,归房产所有人    就是说Lz应该是会“净身出户”    。。。还是就当作嫖妓了吧,虽然实在是太贵了
  婚前财产,一般因归你老婆所有,但你有证据表明你的钱也有买房(银行账单),一般还是要判归还你那一部分的,关键是证据
  假法官学过法律没有啊,婚后出钱装修购买家电!什么叫婚后共同财产?lz你证明了这些钱都是婚前财产么?实务上可不是那么好操作。除非那个帐户你婚后没啥变动,就看到刷卡装修的纪录。只要还有其他金钱进进出出,你会发现很难赢。你取出一笔钱,那钱就成了共同财产,你存进去一笔钱,那钱也是共同财产,去找个常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问问,你会发现这一点的。  现在房价在这里放着,很多小夫妻都只能合资购买装修,离婚率又高,因此吃亏的着实不少,看过很多姑娘哭诉的倒霉故事,她们的出资方式跟lz是一样的,真到撕破脸的时候就只能吃个大大的哑巴亏,lz你自求多福吧。
  没有其他证据,  房子是女方的  装修麽也是她的    家电你可以分一半。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  不过离婚,还是协商吧    好聚好散.
  婚前属于你无偿给予,应该属于人家的婚前财产,离婚后估计没你什么事
  新婚姻法保护婚前合法财产,房屋产权以产权登记为准,鉴于房产证先于结婚证,此出房屋的产权应该归你妻子所有,但只要你证明你出资30万,这部分应该归还给你,或是房子归你,你补偿给妻子。实践中究竟怎么分一般会取决于房屋的现价值,然后按照比例分割,前提是双方都同意,法理依据是保护公民财产性收入。如果不同意,基本就按原价值分割。结婚后尽管你出资装修买家电,但这部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当初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理论上应该平分,但司法实践中鉴于装修难以改动或变现,一般都是取得产权的一方在经济上补偿另一方。
  房子你是没份了.可以拿些钱..呵呵!!!!
  &好象结婚满几年,就属于共同财产吧~& 这是以前的法律.现在有新的婚姻法+物权法..没这个的.房子归老婆,你分点钱.
  只要有自己出资证明,女方可以占有房子,但要给你补偿买房所出款,要是没有证明只能自认倒霉。
  关键是怎么证明男方出的钱是共同买房的钱?女方完全可以说是赠与的。
  有没有真正懂的人?说的貌似都有道理!
  走吧,男人应该洒脱点,家都没了,何必再纠缠呢?钱可以再赚,毕竟也是你爱过的女人..
  都在讨论法律问题吗?      有没有跟我一样好奇想知道楼主为什么离婚的?      非法律人士的意见:      如果是她给你带了绿帽子,那就好好计较计较,不能把你当冤大头啊;      如果是你劈腿,几十万块钱就算了吧,再去计较真是自取其辱。
  结婚后共同还贷的一半 你可以拿到    首付出的30W要是能证明 你也可以拿到    但是房子和你没关系
  LZ最好撇清之后给大家看看结果,哈哈
  楼主跟我情况有点类似,只是类似,因为我涉及的金额没你那么多。也是只写了她的名字。  这种情况假如撕破脸了,那么那30万你确实一分钱都拿不到。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所以还是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吧。
  当然可以证明了,有银行的转帐记录!
  有点儿沉了,自己顶一下,以便后来的朋友能看到!!!
  楼主没有提到离婚是谁的责任为主,  看来楼主理亏  那就帮不了你了
  有点儿沉了,自己顶一下,以便后来的朋友能看到!!!  
  离婚没有什么谁的责任,婚后感情不好,女方提出离婚的。
  请有此类案子经验的律师朋友解答一下吧,谢谢!
  请有此类案子经验的律师朋友解答一下吧,谢谢!
  呵呵,你要是上这来找免费律师还是省省吧.  天下哪里有免费的午餐.
  回复楼上:  不是想找免费的律师,而是想先了解清楚相关的知识,这样双方谈的时候也有依据!
  有类似的案例。房屋所有权归女方;只要你能提供相关证明,女方需要支付30w归你。当然最好是双方友好协商,不用走到法院去宣判。  其他资产属于婚后的,可以共同分割,也可归一方所有,给另一方补偿。
  婚前买的房,没有财产公证的话,我看LZ你准备打官司吧
  还有没有牛人发言?
  自己顶!!!
  怎么说什么的都有,法律真的那么随意吗?
  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只要你能证明那30万是你出的,前就可以要回来。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产权所有人,婚后财产,一人一半
  自己顶!!!  
  希望有此类经历的朋友发言!!!
  不是跟你说过了么,    能 拿 回 有 证 据 显 示 你 出 资 了 的 那 一 部 分    没有证据的免谈.    
  这种事情太多啦.作为律师,不能随便预测什么结果,事在人为.
  现在这种案子很多,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各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法官的理解,还有就是尽量请个水平高的律师吧!
  现在类似的案子很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各地最高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法官的理解,最好请个好点儿的律师,会很有帮助的!
  最高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有点冷,自己顶!
  这种事情太多啦.作为律师,不能随便预测什么结果,事在人为.  ???
  前几天好像看了一档法制节目,有关这样问题的,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财产, 楼主,如果离婚,房子的补偿是得不到的。家电估计可以都给你。
  没人发表意见了?!
  1 如果有高手帮忙说清楚的话,最好能告诉我们是根据什么法律规定的(最好是全国性的法律,因各地的法律可能有所区别)。  2 如果你女方认可了你当初的出资,法院会怎么判呢?我也想知道答案,是直接把你当初出的钱还给你呢?还是按现房价均分呢?    
  作者:空空如也999 回复日期: 0:05:13 
    一大男人,不就50万么,给她会怎么样?    有本事当时全款你付啊!     ==============================================  女人在面临这种实际利益的时候,很会打出&传统牌&,可要她做饭洗衣时又打&现代牌&的共同承担家务,甚至拿生孩子来威胁对方
  lz,  如果离婚是因为你小子理亏(比如出轨),那作为男人,你应该大度地和你原老婆协商,她愿意给你多少你就拿多少,别在这里唧唧歪歪了。  如果离婚是因为你老婆理亏(比如出墙),那我认为你可以多争取一部分,看看大家的意见。  如果离婚是因为你两口子性格不合成天狗咬狗过不到一块去了,建议你咨询下专业调解人士,夫妻一场,既然没缘分,就好聚好散,男人适当做点牺牲没什么,毕竟女人把最好的东西给了你,离婚后也不如你好混!!
  作者:flysky77 回复日期: 9:41:29 
    作者:空空如也999 回复日期: 0:05:13        一大男人,不就50万么,给她会怎么样?      有本事当时全款你付啊!         ==============================================    女人在面临这种实际利益的时候,很会打出&传统牌&,可要她做饭洗衣时又打&现代牌&的共同承担家务,甚至拿生孩子来威胁对方  -------------------------------------------------------  事实就是,男人离婚了照样大把女人可以娶,女人离婚了呢?男人四十岁照样能找到工作,女人呢?这世界本来就不公平,女人处在弱势地位,当然需要更多的保障
  婚前财产,房子肯定归女方的,但是你能提供购房及装修费用凭证,这些钱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要回来的,房子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要求部分赔偿,具体能不能要回50+W就看女方的态度和法院判决了,所以多收集证据吧,比如录音啥的,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时,最好有录音,公证等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吧。
  楼上的是律师吗?录音能单独作为证据吗?不可以吧。现代科技早已可对音频文件进行任何编辑了!
  当初买房的时候要是楼主灵性点,跟女方签一个房屋款协议就好了~~  婚姻这种事,说不来的!谁都想白头到老但是事实往往不如人愿。  还是提前算清,最终也能落个好合好散的!  毕竟夫妻一场,也曾经相爱,闹到法庭上为这个和曾经的枕边人扯皮有点不值得
  如果双方都没有相互对不起的话,我觉得作为男人,楼主吃点亏正常~
  巧了,lz和我情况基本相同,不同就是我还没结婚,就要分手了。lz的事情最后怎么解决的,这么人回帖,你的给个结果分享一下啊。
  @关于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但本案的争议点在于,你们购置的房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共有财产。共同财产需各共有人以共同的名义出资购买,具体到本案中,您要主张系争房屋属于共有财产,需证明购房合同与产权登记簿上均有自己的名字。但在本案中,购房合同上及产权登记簿上仅有女方的名字,均没有您的名字,所以法院可能会认为该房产属于对方的个人的房产,无法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房子是作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您出资的30万,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并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至于装修费的花费,应该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既然房子归女方,那么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补偿!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婚前买的房子个人出钱写了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_百度知道
婚前买的房子个人出钱写了两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首先看男女双方有无协议,约定房产为双方共有或归个人所有,如有按协议执行;如没有,原则上两人平分。如果一方主张房产归个人所有,须提供个人购房证据,如交款收据、资金来源、第三方证明、产权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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