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已25年,房子是婚后单位分的房再婚后男方出钱买房的, 现在要离婚, 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那这属于夫

  房子是男方买的房产证是女方名字两人离婚房子该怎么分?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为维护正常婚姻家庭关系,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婚后男方一人付首付,房产证写的是女方一个人名字,男方一人按揭了几年后,因为出了点事,按揭由女方付了几年,两人有一个15岁的女儿,现在,两人离婚,请问,这房子该怎么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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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前由男方父母出钱付房子首付,婚后由男方按揭,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的话房产该怎样分配?
&【婚前购房】婚前由男方父母出钱付房子首付,婚后由男方按揭,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的话房产该怎样分配?
&&婚姻法实行了这么多年,基本上大家都认识到夫妻登记结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即使一方没有工作,没有出钱。那么对于婚前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签订预售合同,购买房产,产权证登记在2个人的名下,婚后一直由男方归还按揭贷款,如果夫妻离婚,这个房产如何分割?男女双方分割多少?
【客户咨询】
&&&&2010年李明和刘心登记结婚,婚前2009年,由李明的父母出资30万首付款,李明购买了一套期房,在2013年房屋交付的时候,李明把刘心的名字一块登记在房产证上,婚后一直由李明归还按揭,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请问钟涛律师如果离婚的话房产该怎样分配?&房屋增值怎样分配?
&钟涛律师认为,夫妻婚前购房,婚后增加另一方的名字到产权证上确实是法院处理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如果夫妻协议,一般都是按照夫妻一人一半来处理,如果在法院,要结合情况不同来对待。
&&1、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在谁的名下,该房屋就属于谁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房屋肯定属于夫妻的共同,上述案例中,房屋虽然是2009年由李明父母出首付款购买,但是因为后来添加刘心的名字到了产权证上,所以已经从李明的婚前个人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了。
&2、既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那么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按照什么比例分割?是根据一般夫妻分割原则,一人一半,还是按照出资额大小来分割。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中存在不同的看法,如果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分家析产的意见规定,如果是恋爱男女购房没有登记结婚,房产分割时,对于有名字但没有出资的一方,分割份额可以从10-30%。也即是拿不到50%份额。对于夫妻一方没有出资如何分割,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按照婚姻法夫妻分割规定来看,属于夫妻的共同,不考虑出资大小,贡献大小,一般都是一人50%的份额。
&&综上,此套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即使女没有出资,法院分割时也会按照夫妻一人一半的份额来确定,当然如果对于父母的出资有借条的,夫妻都有义务归还这个出资,如果没有借条,那么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了,不能再主张归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1]18号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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