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盗刷复制银行卡案列办了理财,如果被复制了,是不是也盗刷不了

银行卡被恶意盗刷 什么情况下银行为你的损失埋单
  近年来,在给民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他们非法“复制”他人卡,并盗取银行账户内资金。一旦卡内存款被不法分子取走,储户该向谁讨说法?银行需要承担多少责任?以下案例和法官的说法,能给你提醒和帮助。
  案例一:银行担责三成
  案情回放
  广西柳州市民王先生在某银行办理了卡号为62×××605的储蓄卡。日晚9点左右,王先生接到短信提示,其银行卡消费了22.7万元,王先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王先生尾号605的储蓄卡,由于其自身工作的原因,曾将密码告知朋友余某,并在未保管好其储蓄卡的情况下被余某利用读卡器将其储蓄卡信息读取。余某在非法获取王先生的储蓄卡信息后,将读取的信息交付其他人员制作伪卡,并刷卡消费22.7万元。
  王先生认为,不法分子持伪卡消费,系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自己的损失,于是将该银行起诉到柳北区法院。
  法官说法
  银行卡在储户持有时被复制 银行有管理不善的责任
  本案中,银行负有保护王先生作为持卡人,合法利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的义务,为此,银行方应当掌握银行卡的制作技术和加密技术,保证银行卡具有可识别性和唯一性。现作为双方储蓄合同凭证的银行卡在王先生持有的情况下,被犯罪分子复制,银行对银行卡被复制伪造应当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储户保管卡号和密码不力 也存在过错
  同时,王先生自身存在对其银行卡卡号及银行卡的密码保管不善的行为,从双方合同关系看,正是双方共同的过错导致了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造成了存款被盗取的损失。
  双方均存在过错 泄露密码的储户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王先生将密码泄露给不法分子,其自身应承担本案损失的主要责任,银行应承担本案损失的次要责任,即银行对存款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王先生自行承担70%责任为宜。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先生6万余元。
  案例二:银行担责一半
  案情回放
  广西的阮先生在玉林一家银行办了一张银联卡。今年7月21日早上7点左右,阮先生接连收到三条银行的客户服务短信:卡里的50万元存款在当日凌晨被分三次转走了。
  事发后,阮先生将银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赔偿账户的全部损失。阮先生认为,他与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合同关系,现在他的银行卡遭盗刷,银行应当无条件赔偿全部损失及相应的利息;银行则认为,银行在本案中并没有过错,阮先生开卡时签字认可知悉并自愿遵守银行借记卡章程,阮先生有责任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自己因密码保管不善的损失不应由银行负责。
  10月15日,玉林市玉州区法院作出判决,一审认定银行和阮先生对存款损失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判决银行赔偿阮先生本金25万元,并以25万元为基数赔偿阮先生相应的利息损失。
  法官说法
  银行系统未识别出伪卡 承担违约责任
  银行作为发卡机构,有义务实现对银行卡信息防盗技术保护以及承担识别伪卡技术的责任。阮先生银行卡内的资金在异地被他人转账支出,银行卡仍在阮先生手中,且阮先生已报警处理,可以认定用于交易的银行卡是伪造的。银行的金融交易系统未能识别自己发行的银行卡的真伪,允许伪卡进行交易,导致阮先生的存款被他人盗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储户无法排除泄露密码的可能 也负有部分责任
  阮先生银行卡内的存款被他人持卡凭密码通过POS机转账,银行卡密码是阮先生专有、保管,阮先生无法解释密码如何为他人所知晓,故不能排除其无意中泄露密码的可能。因此,应认定阮先生对密码保管未尽足够的保密之责,也应负一定的过错责任。
  双方过错程度相当 各承担一半责任
  他人盗取阮先生银行卡内的存款,银行卡及密码缺一均不可,阮先生、银行的过错程度相当,故阮先生、银行应对存款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
  案例三:银行承担全责
  案情回放
  市民张先生将1.4万元存入某银行,在设置密码后领到一本新开户的活期存折。几个月后,当他拿着那本从未取过款的存折到银行取款时,意外地发现存折上的1.4万元已“不翼而飞”。
  当他找银行交涉时,银行让他向警方报案。张先生找到警方后,对方称,这个案子应该由银行报案。张先生与银行对簿公堂,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诉讼中,尽管银行称是张先生泄露了密码,但一审及二审法院均判决张先生胜诉,由银行赔钱。
  法官说法
  此案中存折具有排他性 银行理应承担全责
  对于这类案件因何能胜诉,法官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存款人手中的存折(在没有办折卡合一的情况下)具有排他性。只要存折是银行发放的真存折,且存折上又没有存款人取款记录,即使存款人泄露了密码,但仅凭密码不可以取款。因此,只要法院能查实存款被人领取这一行为没有使用存款人手中的存折,就应该由银行来“埋单”。
  银行卡盗刷可能“说不清” 诉讼中按实际情况归责
  但银行卡则不一样,因为从卡上无法直观看到存取款的相关记录。如果持卡人的存款被人取走或刷卡消费,一旦出现究竟是银行卡还是“克隆卡”所为这一“说不清”的情况,且警方又破案未果的话,诉讼中持卡人将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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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预防银行卡被盗刷?
  一方面,银行应加强员工管理和网络渠道的安全监管,防止泄露客户信息,督促客户将磁条卡更换成难以复制的芯片卡。
  另一方面,持卡人也应该要多加注意:
  1.尽快更换更安全的芯片卡;
  2.订制银行短信提醒业务;
  3.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不可设置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
  4.在ATM机办理业务时,要时刻警惕机器上面及周围是否有可疑装置;
  5.不要随便透露银行卡信息,也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借给他人;
  6.警惕利用手机短信、来电、网络等套取银行卡号和密码,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银行卡被盗刷后应该怎么做?
  1.收到银行账户异常变动的短信通知,可以立即致电发卡行客服电话,核实是否属实,确认后立即办理临时挂失。
  2.从便于诉讼取证考虑,要想证明伪卡交易,持卡人需要举证证明在涉案交易发生时自己手中保管着真实银行卡。正确的作法是,持卡人第一时间到附近的银行柜台、ATM机或POS机进行刷卡交易,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伪卡交易的有力证据。当然,交易后别忘了挂失。
  3.尽快报案调取交易录像。在持卡人报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调取涉案交易的录像。
  4.致电银行客服,申请返还被盗刷金额,银行会通过调查最终给出明确答复。双方如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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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68万调查:用复制机1秒克隆一张卡
  黄伟 李雨宸
  武汉的王爱芬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银行卡被复制盗刷68万元,事发近半年,官司打了好几个月,至今不知谁该承担责任。
  王女士的遭遇,是卡安全隐忧的一种,包括复制盗刷、盗刷、身份信息被利用制卡进行非法活动等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29.49亿张,平均一个中国人就拥有两张银行卡。银行卡消费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也占到近一半。而银行卡犯罪的产业链也在银行卡消费不断发展中形成规模。
  近日,第一财经电视记者乔装买家,在与一伙贩卖银行卡复制设备的不法分子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周旋后,终于得以当面接触,探秘了银行卡复制的玄机。这伙人贩卖的一种设备,1秒钟内就可以复制你的银行卡,而这种复制设备,8000元就能买一套。
  同时,记者还就网络兜售银行卡现象进行追踪,发现大量“休眠卡”其实被当作商品任意出售,而买卡的目的很可能是用来进行“诈骗、洗黑钱”等不法用途。
  68万被盗刷
  今年1月8日,王爱芬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短信,信息显示她的一张银行卡刷卡消费了10万多元,刚开始她以为是诈骗短信,并没在意。
  不过她一会就注意到,发这条短信的是这家银行的客服电话。越想越不对劲的王爱芬赶紧打电话给银行客服,办理了挂失。
  王爱芬向记者讲述:“就在挂失的过程当中,又接连来了3条短信,总共说我消费了68万元。当时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就满以为这个事是假的,当时不死心嘛。”
  事后王女士报了警,警方初步判断,王爱芬的银行卡被人复制了,而且被复制了多张,作案者在不同的地点,约好同时进行刷卡消费。
  在银行卡被复制盗刷后,王女士将开卡行告上了法庭。她认为,银行没有尽到保护其存款安全的责任。
  不过,虽然事发将近半年,官司打了好几个月,但法院那边至今没有任何消息。王爱芬代理律师付军对记者表示:“争议就是在这样的案件当中,到底是不是储户本人,还是委托给他人来取款,或者这张卡到底是不是用于了真实的交易,这是一个事实的争议。”
  也就是说,在这样的案件中,储户本人要向法院证明盗刷卡的人跟本人没有关系,也未曾委托其他人交易过。但这样的举证,对一个普通储户太难了。
  银行卡复制玄机
  王爱芬的银行卡到底是如何被复制的?银行卡,这个和储户利益紧密相关的卡片怎么这么容易就被人复制了呢?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厦门有不法分子贩卖银行卡复制器,在经过近一个月的反复联系、试探后,对方同意当面交易,并传授使用方法。
  在和对方经历多次沟通后,记者最终在厦门见到了这些不法贩卖者。对方声称,这种机器来自台湾地区。
  一名年轻男子拿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向记者演示如何使用银行卡复制器。年轻男子拿着记者自己的银行卡在一个微型的读卡器上一刷,也就1秒钟,这张卡的所有信息就存到了读卡器上。
  年轻男子告诉记者,银行卡的磁条存有三轨信息,其中第二轨存的是卡号。只要将这三轨信息通过电脑软件写到空白卡上,那么银行卡就被复制克隆了。
  为了验证对方的说法,记者拿着自己那张被复制的克隆卡,到酒店外找了个ATM机取钱,事实证明,这张克隆卡也能顺利取出钱来,而且取款凭证上打印的卡号就是记者自己被复制的那张银行卡卡号。
  在酒店,这个年轻人告诉记者,银行卡复制器,借记卡和信用卡都能复制,不过如果卡有密码的话则要通过其他手法获取。如果在餐馆里,需要偷看;如果是在ATM机上,最好安装微型摄像头来偷拍取得,于是他又开始演示如何安装摄像头。
  按照他们的介绍,不法分子通常将微型读卡器伪装成吸卡口安装到自动取款机上,获取银行卡卡号,再配合摄像头拍到取款人取款时输入的密码,就可以成功制作出一张克隆卡。
  “被办卡”背后的秘密
  复制盗刷,钱直接受损失,很容易被发现,银行卡还有另外一种安全隐忧是,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偷办了银行卡。
  善良的人们通常认为这是因为银行里的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不得已找寻不同人的身份信息办理的银行卡,而这些银行卡即使违规办了,也是不会使用的“休眠卡”。
  不过,第一财经电视记者近日经过调查,惊人地发现:就是我们以前认为的“休眠卡”其实被当作商品任意出售,而买卡的目的很可能是用来进行“诈骗、洗黑钱”等不法用途。
  记者在谷歌上搜索“出售银行卡”,竟然出现了6010000条相关结果,几乎每一条都是专门出售银行卡的网站,记者在其中挑选了一个名为“中国诚保银行卡办理中心”。它的首页上写着:“本中心有大量真实身份证办理的全国各地各大银行全新银行卡”。网站上,QQ号、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等联系方式一应俱全。
  记者以买卡人的身份拨通了一个电话,卖家表示,这些银行卡要多少就有多少,不带网银卖150元,带网银300元一张,而且可以办理完全不同开户人信息的不同开户行的银行卡。
  但是这些卡买来是做什么用的呢?在跟记者的通话中,卖家多次强调不会干涉记者买卡的用途。有趣的是,在这个“中国诚保银行卡办理中心”的网站首页上,卖家却用粗体字做了一条“警示”,表示这个网站出售的银行卡仅供收藏使用,严禁用来洗钱、诈骗、绑架勒索等非法活动。但在记者看来,这条“警示”似乎暗示了什么。
  为了让记者放心交易,卖家表示可以在淘宝上用支付宝担保购买,货到确认后再付款。对方通过QQ给记者发送了一个淘宝链接。记者打开链接,发现是一个出售U盘的网页,卖家向记者解释这样是为了掩人耳目。
  根据这个链接,记者分别在淘宝网上拍下了几家银行的附带网银银行卡。两天后,记者收到了来自山东济南的快递包裹。记者打开包裹,发现里面除了银行卡、密码网银U盾,还有详细的银行卡开户资料,资料上详细地标注着开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办理时间以及开户银行,其中,工行和农行的银行卡开户行都是在北京,建行银行卡的开户行则是在济南。
  为了了解这买来的银行卡究竟是如何办理出来的,会不会是假的银行卡,根据开户资料上的银行章,记者到山东济南找到了这家济南历下支行分理处。经过工作人员核查,他们确认记者在淘宝网上买到的这张银行卡的确是在这家银行办理的。
  记者问银行:办卡是必须要本人来吗?银行回答:办卡必须本人来。如果不是本人的话,办出卡来也是没法用的。
  银行开户资料显示,记者购买的这张建行银行卡的持卡人叫李贺庆。那么,这张卡究竟是不是李贺庆本人办的?为什么又被贩卖到了网上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通过多方打探,电话找到了正在石家庄某学校就读的李贺庆。
  记者问李贺庆有没有办这张建行的卡,她回答说没有,也不知道这个事情。
  李贺庆的银行卡究竟是如何被办理,又是谁来办理的,尽管我们已经努力去寻找答案,但由于李贺庆本人和校方并无配合意愿,使得目前答案仍然无处可寻。
  缺乏保障的银行卡
  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破获的银行卡犯罪案件达到了2万多起。那么,究竟谁该来为银行卡风险埋单呢?银行是否尽到了保护公民存款安全的责任呢?
  付军告诉记者,类似王女士的案件,这两年他代理了有十多起,仅有一个案件在4年后最终得到了银行的全额赔偿,能够胜诉并不是储户找到了证据,只是在终审前夕,警方在办理另外一起案子中碰巧抓到了复制银行卡的罪犯,才得以为储户洗脱了嫌疑。
  李贺庆“被办银行卡”的事件也不是个例,网络上出售的银行卡已经可以用批量计算,一旦在我们名下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来洗黑钱、收取绑架勒索费,那显然将我们置于危险境地,这个责任到底该由谁来负?是卖卡的不法分子?是套取我们个人信息的单位机构?还是这些挂着国家信用的国有银行呢?
  法学博士、律师高子程告诉记者,真正的银行卡所有人如果对自己银行卡被人利用犯罪的事情不知情,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过道理虽然简单,但如何证明自己真的与犯罪人没有关系却是一个难点。
  银行卡买卖在网上泛滥,说明了银行对于银行卡的办理疏于监管。银行卡复制案件越来越多,说明银行没有尽到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责任。事实上,当类似案件发生后,银行总是想方设法推卸责任,另外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持卡人与发卡银行之间的责任认定并不明晰,以至于持卡的储户在被人盗刷盗取钱财之后,依然很难在司法上获得有力的支持。而银行卡产业也缺乏专门的监管部门,法律对银行卡犯罪的量刑也并不严厉,导致了银行卡犯罪丛生。
  对于银行卡犯罪,公安系统一直进行严厉打击。去年1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10个月的 “天网―2011”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天网―2011”专项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2.4万起,同比增长16.4%,挽回经济损失4亿元。(详细报道请关注今日第一财经电视的系列报道)无需偷窥密码即可复制盗刷 你的银行卡还安全吗?
作者:王研
  新华网昆明5月14日电(记者王研)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是如此之大:5月1日,当天卡跨行交易超过8200万笔;全国银联磁条卡存量超过30亿张……
  但是,当你在尽情享用银行卡带来方便的同时,复制、盗刷等安全问题也如影随形地伴随在你身边。种种迹象表明:当前盗刷银行卡的手段不断“推陈出新”,传统的盗取卡片、窃取密码再盗刷银行卡的手法已经显得“陈旧”,一些犯罪分子把目光瞄向了POS刷卡机。你的银行卡,安全吗?
  “偷窥密码”:已经过时了
  在许多ATM提款机上,都能见到“输入密码时请注意遮盖”等安全提示。因为在传统的作案手段里,偷窥密码是比较常见的行为。
  2014年,南京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消费者在鼓楼区某酒店请客户吃完饭,女服务员主动接过卡到前台刷卡买单,结果不久后消费者发现卡被盗刷。其实,这是一个盗窃银行卡信息的团伙,他们派出一些年轻女子随身带着能复制银行卡信息的“猫仔机”,以服务员身份“潜伏”到一些大城市的酒店和娱乐场所。刷卡时她们用机器复制银行卡信息,并偷看客人输入的密码,然后把信息转给同伙复制。
  浙江绍兴的卢女士也是在超市刷卡时被收银员复制了磁条,偷窥了密码,导致卡被盗刷。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
  在这些案件里,“偷窥密码”似乎成为一个要素。但事实上,随着技术的进步,你的银行卡密码就算不被别人看见,卡也照样能被复制和盗刷,而且无需“内奸”潜伏。
  5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这次犯罪分子的手段更为直接―改装刷卡机使其能够窃取银行卡的信息和密码,然后卖或租给商户。消费者到使用着改装刷卡机的商户刷卡时,银行卡信息就被窃取并复制。警方抓获的这个团伙,嫌疑人就有16名。他们非法窃取了1000多张银行卡的信息,盗刷了50余名受害人共计290万余元。由于涉及到云南、四川、河南、广东、上海、江苏等地,查实有一定困难,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损失可能还远远不止于此。
  这个团伙在改装刷卡机时用到了这些设备:刷卡机、破译芯片、电子按键软膜、手机通信发射器、内存卡。这些设备有的用于破解卡信息,有的用于记录密码,有的用于发射或存储信息。而团伙头目也很“高端”: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一知名IT互联网公司在职员工。
  “犯罪分子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上述方式科技含量更高、更隐蔽、侦破难度极大。”办理此案的王警官说。
  银行卡信息破译:那都不是事儿
  安全隐患、监管乏力……面对诸多问题,消费者在使用银行卡时陷入了两难境地。
  除了盗刷,银行卡信息可被轻易破译也是一大问题。作为(,)的用户,记者就曾经接到过诈骗电话,且能报出记者的姓名、单位、招行卡号,甚至曾在信用卡商城进行过消费等信息。上网搜索不难发现,有不少招商银行信用卡的客户都有类似遭遇,有的已经被骗,但致电招行后,仅能得到一个“我们已经了解到这一情况”的答复。
  而一旦银行卡在使用的某个重要环节出现问题,被盗刷几乎成了必然。在昆明市发生的这起案件中,受害人正是利用了刷卡机的销售漏洞:我国刷卡机的指定一级代理商有160多家,下面还有许多二级、三级代理商,加上生产厂家也不少,导致了市场较为混乱。犯罪嫌疑人于是利用这种乱象,将改装过的刷卡机通过经销商卖给商户。“这家经销商是挂靠在一家二级代理商下面的,以该代理商的名义与他人签合同。”王警官说,经销商对设备被改装过并不知情:“一般的刷卡机要三四千元,而他从犯罪嫌疑人那里买来的刷卡机只要1000多元,出益驱动他并没有对供货商进行相应的审查。”
  “银行卡给人的感觉太不安全了,所以我基本不用银行卡。”30多岁的昆明市民王女士说,就连单位办理的工资卡,自己也取消了卡,只留下了存折。昆明市民俞女士则对刷卡机的销售方式存疑:“毕竟是跟银行卡相关的设备,竟然到处都能买卖。这样太不安全了。”
  关键是损失该谁买单?
  遭遇了银行卡克隆盗刷的消费者,损失无疑是巨大的。如昆明这起案件,警方查到的盗刷金额有290多万元,但目前追回的只有20多万元。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银行对储户的财产安全保障责任既是约定的义务也是法定的义务。银行卡可以被轻易破译,足以说明银行方面的保障义务履行不足乃至严重缺失。就此引发的财产损害后果,银行应向储户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如果寄希望于储户提升安全意识,以防范将银行卡类犯罪,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在一些案件中,储户根本无法防范信息被复制、发送和盗刷。因此,希望银行业在收费问题上已与国际惯例快速接轨的背景下,能让储户的权利和保障也尽早与国际接轨。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巍分析,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如果对自己的卡和密码尽到了保护义务,有不少判例是判银行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赔偿责任的。
  记者了解到的相关案例表明,前些年频频发生的银行拒赔现象正在改变,银行主动赔偿、经法院调解赔偿和判赔的案件越来越多。多方面的原因,使银行方面也在寻求更安全的银行卡,如正在推行的磁条卡换成芯片卡就是举措之一。
  “银行卡的保密性和不可复制性需要银行不断采取措施加强。毕竟新形势下,一些案件根本不是普通消费者能够防范的,除非他们彻底不用银行卡。”王警官说。
手机突然没法打电话?小心有人盗刷银行卡
  男子疑遭境外盗刷 银行卡“丢”了17万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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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不离身频遭盗刷 谁来保卫我们的钱
银行卡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备品,其安全性引发社会关注9月3日,知名网友“厦门浪”(南方“民间智库”成员)发微博称:“借记卡在(广州)天河北堂会消费后再无任何消费,现发现银行卡被克隆盗刷全部金额,在堂会买单期间曾多次被要求输入密码,并告知密码错误买不了单后,服务人员出去问询后再要求输入密码,买单成功,现银行卡被克隆盗取全部金额。”
“储户卡未离身,遭盗刷xx万”……对于这样的字眼,大家已不陌生,这样的新闻也屡见诸报端,而被盗刷的金额也越来越大,动辄几万十几万,有的甚至高达数百万,让人对口袋中的银行卡产生越来越多的不安全感。银行卡相当于每个人的“金库”,但如果掌管“金库”的钥匙很容易被复制,你还会觉得它安全吗?羊城晚报记者刘薇网络名人卡被盗刷数万元近日,“厦门浪”向记者讲述了事件过程。8月中旬,有朋友来访,他们来到天河北的一间KTV唱歌,临走时,他用自己的借记卡结账。但当服务生用POS机为其刷卡结算时,却数次未成功,理由是密码不对。正当“厦门浪”想用其他银行卡刷卡时,服务生却让他稍等并带着银行卡离开,说是要去总台查一下是怎么回事,几分钟后,服务生又拿着POS机出现了,这一次刷卡相当顺利。由于这张借记卡较少使用,他也未开通短信通知服务,所以直至近日他打印账户明细单时才发现,有人在他唱K消费的三天后,一天内将他的钱全部转走或取走。“明细单显示,有人先是用转账的方式,将卡上的两万元转走,接着又在柜员机上,将剩余的1万多元取走,只剩下了几十元钱”。据悉,“厦门浪”共计损失3.5万元。“现在我已报警,并请了律师做好诉讼准备。这件事我要较真到底!”“厦门浪”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仍十分激动,他提出两大质疑:第一,为何银行卡这种具有唯一身份识别和对应的重要金融工具,银行却无法保证它的唯一性,还会被克隆被复制,而取款机却无法识别复制卡;第二,即使是凭密码支取,银行作为服务提供者,既然收取了费用,赚取了巨额利润,就应该对持卡人的资金安全负责,而不是拿用户泄露密码作为推卸责任的“有力武器”。“你说我保管不善,怎么才叫保管善呢?现在的不法行为防不胜防,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怎么防?我难以防范却要承担全部责任,这是什么道理?”“厦门浪”说,钱最终能否追回来他先不管,“较真”的目的就是希望银行能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并“向社会大众提供安全的金融产品”。无独有偶,央视近期播出的《每周质量报告》也报道,宁波的王先生银行卡一直随身携带,却被在长沙一金店莫名刷掉十几万,而另外一名市民的卡也被盗刷85万元。后经公安机关侦破,两人曾入住过同一间酒店,该酒店的三名服务员在客人刷卡时,趁机用自带的读卡器盗取银行卡信息,窃取成功后制成“克隆卡”,在湖南、重庆、广东等地以购买大额黄金的方式实施盗刷银行卡犯罪。警方称,“盗刷银行卡犯罪行为已呈现出集团化、智能化等特点”。有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移送起诉的金融犯罪案件前三位,信用卡诈骗拔了头筹,占了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38.8%,数量从2006年的700余件激增至2010年的近7000件。磁条风险大“换芯”贵且难对于“厦门浪”对银行卡安全性的质疑,银行人士称,抛开银行卡犯罪的其他风险因素不谈,就卡本身来说,磁条卡风险大已成基本事实。对磁条卡而言,最重要的数据就是“磁条信息”。然而用户在使用银行卡时,磁条信息很容易被窃取。用户只要在POS机或ATM机上刷卡,就会在机器上留下该银行卡的磁条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只要在机器上装置盗卡器,等客户刷卡后,盗卡器就会将信用卡的磁条信息全部记录下来,若再同时被偷窥到密码,那卡被盗刷的风险就非常大了。并且,磁条信息其实有固定格式,可以通过卡号、使用期限等信息按照格式复制出来,在同一批卡中如果知道了其中一张卡的磁条信息,就能推算出其他同批次卡的基本资料,这相当于这一批卡都有风险。值得一提的是,克隆卡的成本低得惊人,因此也直接导致近年来银行卡的发案率直线上升。实际上,技术上这一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只需将磁条转换成芯片。芯片卡外形跟磁条卡相比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在卡片正面植入拇指盖大小的芯片,代替了背面的磁条。但由于芯片卡拥有更为高端的加密技术,被复制的难度大大增加,有的芯片卡甚至加入了自毁功能,因此已成为全球发卡趋势。我国已制定了五年“换芯”计划:国有商业银行应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发行金融IC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应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发行金融IC卡;自日起,所有新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这意味着银行卡“磁条时代”届时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然而,尽管央行力推芯片卡,但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发行的银联标准芯片卡为3000多万张,这一数字和全国超过23亿张的发卡量相比差距较大,加上昂贵的“换芯”成本,数百亿元的投入让不少银行在“换芯”过程中进展缓慢。而据记者了解,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芯片卡较高的成本也让持卡人“换芯”积极性不高,譬如某银行的芯片借记卡,工本费为一张20元,加上10元年费,开卡就要交30元。“这确实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事实证明,芯片卡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银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芯片卡都未发生过一笔盗刷。“在实现之前,我们的风险怎么办?”有持卡人问。显然目前的现状是:没有人能给出好的答案。广东省高院指引广东省高院在上月初以三大银行卡纠纷典型案例给出明确指引,对时下克隆卡纠纷明确两点原则:只要是克隆卡,银行须担责一半以上,无密码信用卡若用户保管不善也应担责。有密码,用户要自证清白;无密码,银行要自证清白。根据省高院的指引,对设置了密码的银行卡,持卡人对密码的泄露没有过错的,对银行卡账户内资金损失一般不承担责任;持卡人用卡不规范足以导致密码泄露的,一般应当在50%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对于未设密码的银行卡被伪造后交易的,发卡行如办卡过程中履行了不设定密码后果和风险的提示义务,持卡人需承担不超过卡内资金损失50%的责任。工资卡、消费卡要分开不要把储存了大量资金的银行卡拿来作日常消费,一旦密码丢失会非常危险,将工资卡、理财卡等与消费卡分开,比如单开一张借记卡,里面只存入少量金额用于日常消费,最好是用信用卡消费,即使透支额度被提升,也设定好一个自己能承受的额度上限而不再变动,这样即使被盗刷,损失也有限。设置密码要动脑警惕:这些场景易“出险”谨记:一些安全用卡技巧要设置易于记忆但难以破译的密码,不可设置简单数字排列的密码或用生日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以防被不法分子破译。不要将密码写在或保存在任何可能让他人看到或得到的地方。不要将密码存放在手机里,更不要写在银行卡背面。诈骗短信或电话这类方式已为大众所熟知,但其诈骗方式、理由也在千变万化。应对收到这类短信或电话,涉及钱财就一定要高度警惕,不能一时着急就按照骗子的说法去操作,否则很可能就掉落陷阱。谨记,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不要转账给不明身份的人。拨打银行正规客服电话查证,必要时向警方求证、寻求帮助。有异常的柜员机到柜员机取钱,若发现柜员机的插卡口有被加装的不明设备,有非正规摄像头正对密码输入键盘,正常操作下取款不顺甚至被吞卡,而柜员机旁恰好又贴有所谓的“温馨告示”:若有问题请拨打某某电话等情况时,千万警惕,这台柜员机很可能被动了手脚。应对立即和柜员机所属银行取得联系,不要着急拨打“温馨告示”上的电话,而应拨打银行正规客服电话,否则很可能掉入犯罪分子事先设计好的圈套中。任何时候,都不要透露自己的密码,银行工作人员是不会向用户询问密码的。交易凭条要粉碎犯罪分子有可能通过小小的凭条查到持卡人很多信息。建议办理完业务一定要把凭条彻底粉碎,银行网点都会安装碎纸机,或者自己收好。不正规商户非常多的盗刷案例都表明,持卡人曾到“风险商户”消费过。刚刚获得广东收银员技能大赛冠军的广百收银员关德生告诉记者,大商户的收银员对卡的核对是比较严格的,对假卡、克隆卡的辨识率很高,一旦发现就会立刻报警处理,而一些小商户对卡的核对十分松懈,成为盗刷“温床”。应对尽量到正规商户刷卡消费,刷卡时不要让卡离开自己视线。银行后台会对信用卡交易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持卡人曾在风险商户消费,会及时联系其换卡或者改密码,持卡人应对此予以配合。钓鱼网站网购成为年轻人越来越喜欢的消费方式,但钓鱼网站的“崛起”也让银行卡使用面临威胁。这些网站往往利用盗链、跳转等手段,骗持卡人输入卡片、密码等信息,最终盗取持卡人账户资金。应对在正规网站消费,注意分辨假网站,使用U盾等物理手段保护密码安全等。尽可能不在网吧、单位电脑等公共网络上操作;不要随意登录不明网站,小心木马程序套取支付密码;定期更新支付密码。刷卡交易要留心在ATM机刷卡消费,要留心刷卡磁条有没有被改装过。输密码也不要掉以轻心,如果发觉密码被偷窥,要立即修改密码或联系银行办理密码挂失。刷卡消费时,要注意卡有没有在两台POS机上刷,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短信通知要开通目前绝大多数银行都有短信通知业务,收费在2-3元/月不等,万一出现盗刷,持卡人可以根据短信通知及时发现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应对卡被盗刷了怎么办?据记者了解,由于缺乏统一规范和每单案件情况的不同,盗刷后的处理也是千姿百态。有最后由持卡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有由商家承担责任的,也有银行赔付了事的,但问题的焦点都是集中在签名是否被仿冒的确认和密码如何丢失等情况上。由于此类经济纠纷,在举证方面储户往往处在弱势,因此证据保存就非常重要。有资深法官为广大持卡人支招,认为必须要保留的是三样证据:第一,及时保存资金转出的短信通知;第二,第一时间向银行调出对应的银行对账单明细;第三,凭上述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当怀疑银行卡被盗刷时,就近小额刷卡可成为有力证据;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放弃维权和追回损失的权利,报警和与银行交涉是必须的;现在不少银行推出挂失前48小时最长72小时的保障计划,即只要发现被盗刷,报警并按相应程序处理,银行会承担挂失前出险的部分甚至全部损失,对此要善加利用,以给自己的资金更多安全。(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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