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签股票卖了再买回还怎么看是不是中签原始股

说是抽血效应会降低,不过中签之后不还得卖掉手中的股票去换钱买新股吗?_转发(zf)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说是抽血效应会降低,不过中签之后不还得卖掉手中的股票去换钱买新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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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即将重启,又一只靴子落地。不得不说,证监会这一次把握的时点恰到好处,毕竟当下的市场已经回暖甚至有点热火朝天的味道,此时“洒几滴冷水”也未尝不是好事。再说了,如果是非得靠限制股票供应才能维持的高估值,终究也是不健康且难以长久的。  直接定价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被看作是出现了市场化发行的趋势。而此次新股发行办法中,符合市场化发行趋势的调整也不仅如此。  11月6日下午,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罕见的出现了上下两个部分,当“下半场”开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讲到,IPO即将重启时,在座众多媒体记者不禁发出一阵惊呼。  类似的情绪在不到半个小时之后,便在全中国的股票投资者间传开。“下周开始A股是不是要开始跌了”,一位股民在其朋友圈这样问道。  不过,令人们稍感安慰的是,此次IPO重启并非采用原有的规则直接重启,根据上一次IPO重启的经验教训,监管层决定完善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新规执行后,打新对于市场的吸血效应将会减弱,对二级市场的影响预计将更为缓和。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甚至认为,此次重启IPO对投资者只有心理上的影响,没有实质性影响,周一市场大概率会低开高走。  抽血效应减弱  实际上,股民对于IPO重启色变,一方面也源自于打新对于A股二级市场资金大规模的抽血效应。  此次,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要一方面便在此处。针对巨额打新资金对货币市场的影响及部分投资者卖老股打新股问题,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  同时强调新股申购应为投资者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行为,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进行新股申购。  新政策的影响,通过一组数据就可见一斑。  2015年A股公开发行的192家公司,网上投资者中签率平均为0.53%、网下投资者获配比例平均为0.22%。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发行时,冻结资金峰值最高为5.69万亿元,如取消预缴款,则投资者仅需缴纳申购资金414亿元。  5.69万亿与414亿的巨大反差,让监管层意识到预缴款的确对市场形成了严重的抽血效应。  因此,针对这一突出问题,监管层拟对申购方式进行优化,在坚持目前网上按市值申购的前提下,网上、网下符合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报时,无需按其申购量预先缴款,待其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数量缴纳认购款。而取消预缴款后,询价、定价、配售等其他环节基本保持不变。  “以后打新不用卖股票,相反应该多持仓,这样打中几率更大。下周大盘我觉得反而会涨,场外资金会涌进市场做市值好配售新股。”光大证券一位投行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这次变化后,能否中签新股完全取决于你的股票市值多寡,市值配售只有中签了才需缴纳对应的认购资金,这意味着满仓的多头有更多的额度和更高的中签概率,而且几乎不怎么需要抛售股票来参与打新,这可以减少打新对于死多头力量的抽血,还会逼迫稳健资金必须持有更多股票才能获得更多新股的中签可能。”泽浩投资的投资总监曹刚表示。  “如此,就会进一步改变新股对股民的影响。股票多头通过新股红利的输血可以越赚越多,而稳健资金也必须先为A股输血才能享受红利,这对股市自然是利好。”曹刚说。  新的规定也让一位投资者在微博上感叹,最大的受益者将是证金公司,在一轮救市之后,证金公司的持仓量是市场最大的,不用预先缴款的条件,让国家队这样的持仓多头在打新时受益最大。  市场化发行曙光  在多数投资者聚焦新股发行会否影响现有市场时,一部分机构人士和企业则更加关心这一次新股发行制度变化的背后是否有市场化发行的趋势?  此前,新股发行主要采用询价方式。事实上,询价方式下新股发行市盈率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这样的情况也造就了新股上市后遭遇爆炒的情况。  “市盈率红线无法超越也就无法改变新股上市遭遇爆炒的命运。”一位北京地区大型投行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不过,此次证监会率先在小盘股上进行了变革。即发行总股本不超过2000万股的公司将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有老股发售安排的,因对老股有锁定期要求,作为例外,仍需履行询价程序。  “询价机制有利于寻找均衡价格,挖掘市场需求,降低承销风险,但发行成本高,发行周期长,因此大盘股发行运用较多;而直接定价发行对承销商的定价能力有较高要求,但发行成本低,发行周期短,效率高,适合小盘股发行。”一位接近证监会发行部的内部人士表示。  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已发行上市的317家企业中,31%的企业新股发行数量在2000万股以下,平均筹资额为2.7亿元,这类企业有降低发行成本的现实需求。  直接定价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被看作是出现了市场化发行的趋势。而此次新股发行办法中,符合市场化发行趋势的调整也不仅如此。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本次改革在对主板(含中小板)和创业板首发办法进行修订时,将一部分基于审慎监管要求增加规定的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具体说来,不再将“独立性要求”和“募集资金使用”作为发行上市的门槛,相应调整并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披露要求。  同时,邓舸还强调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核查把关责任,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投资价值,审核工作重点将关注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也就是说,发行人的质量优劣和投资价值将由市场决定,监管部门不再对其“背书”,也不对持续盈利能力做判断。  “尽管注册制还未上路,但证监会此次新股发行制度的变化在一定程度让我们看到了市场化发行的曙光。”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业内人士对此认为。(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记者统计,A股历史上共发生过9次新股发行暂停,通过考察前8次IPO重启的当天以及一周时间内的股指表现发现,IPO重启短期对股指下行的影响有限,重启当日市场表现虽然是跌多涨少,但跌幅有限;而重启后的一周内市场表现,上涨概率接近6成。  1.日~日(空窗期:5个月)  新股发行重启后大盘先扬后抑继续探底,并在次年的1月19日下探至571.36点,期间最大跌幅达到17.82%。  2.日~ 日(空窗期:5个月)  新股发行重新启动后,6月12日大盘跌破700点,至7月4日跌至610点,期间最大跌幅为13.92%。首次重启一个月即再告暂停,此次暂停期大盘一度暴涨随后持续回调,重启后继续回调。  3.日~日(空窗期:6个月)  1月3日IPO重启后,大盘1月19日探底512.83点,此后一路上行,展开一轮大牛市,在当年年底飙升至1258.69点,并于日达到2245.44高点。  4.日~日(空窗期:3个月)  11月2日IPO重启后市场略有起色但趋势不变,自此开始了长达5年的熊市,直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5.日~日(空窗期:5个月)  新股发行重启后,大盘出现了短暂反弹,上证综指从1180点附近反弹至1300点之上,但这次的反弹持续时间不到两个月就结束了。  6.日~日(空窗期:1年)  6月5日,新老划断第一股中工国际招股,虽然导致了短期市场的回落,股指也从1700点附近最低回落到1512点。但随着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国航、保利地产、大秦铁路等先后上市,股指随后很快就创出新高,此后更是一路上涨到6124点,就此迎来史上最大一轮牛市。  7.日~日(空窗期:8个月)  IPO重启当日上证指数最高触及3140点,并助推股指在1个月后站上3478点。但此后不久股市一路阴跌,多次徘徊在2000点附近。  8.日~2014年1月(空窗期:14个月)  IPO重启及国外热钱回流的影响,使指数再度调整,随后市场一路筑底到了2014年7月才是开始反弹,在年末降息周期开启后走出了一波牛市。  9.2015年7月~2015年11月(空窗期:4个月)(来源:信息时报)    券商股连涨三日 10月业绩猛增  沪指本周大涨6.13%,冲击3600点,券商股11月6日再掀涨停潮,连续3日井喷。正当市场疑惑券商股何以突然爆发时,证监会周五宣布重启IPO,各家上市券商也在11月5日晚发布了亮丽的10月份业绩报告。 周五开盘,多数券商股低开震荡,但午后券商股再度发力出现涨停潮,实现连续3日走高。多数券商股本周合计涨幅超20%,券商板块3日涨幅已近30%。  券商股本周的强势启动,令市场较为意外。从11月4日起,券商股两融就出现井喷式增加。11月4日,19只券商股累计融资净买入19.62亿元,而前一交易日的融资净买入金额仅为1.71亿元,环比增长了约10倍。  与此同时,截至11月5日晚间,23家上市券商全部发布完10月份财务数据,10月份净利润环比增速超过1倍的券商达9家。在此背景下,市场分析人士纷纷看好券商板块。 与第三季度整体净利润环比下滑7成不同,10月份上市券商业绩爆发,超过9家券商净利润环比翻倍,其中,太平洋证券净利润环比增速高达40倍。 国盛证券分析师贾菲表示,预计10月份以后,随着大盘指数的上扬,两融业务与两市成交量持续提升,券商各项业务会明显改善。东方证券在研报中预期券商全年净利润增幅会在200%以上,总收入增幅会在150%以上。(来源:新京报)    1、这些股将直接受益28只IPO股  这28只被暂缓IPO的新股中,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统计,其中5家被多家上市公司持有原始股,他们分别是读者传媒(603999)、思维列控(603508)、中新科技(603996)、通合科技(300491)和富祥股份(300497).  读者传媒隐藏了三家上市公司,光大证券(601788)通过旗下全资股权投资公司持股1050万股,占发行前比例为5.83%,时代出版(600551)和甘肃电投(000791)分别持有300万股,占比1.67%。  思维列控第三大股东是远望谷(002162),远望谷2011年以自有资金1.12亿元战略投资入股公司,受让了2400万股占发行前比例20%。  富祥股份第二大股东是永太科技(002326),持有富祥股份原始股1326万股,占发行前股份比例为24.56%。  通合科技第四大股东宏源汇富创业是申万宏源(000166)旗下全资股权投资公司,其以3.82元/股的成本持有公司6.54%的股份。  中新科技股东中,大众交通(600611)持有13.39万股,持股比例0.09%。  2、IPO重启后券商股最受益  IPO的开闸,将直接提高相关保荐券商的投行业绩。短期看,投行业绩弹性较大的券商值得关注;长期看,大型券商和项目储备丰厚的券商具有长期竞争力。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618家,其中已过会24家,未过会594家。值得注意的是,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增至104家,中止审查企业490家。不过,从目前来看,企业补充财报的速度正在加快。  3、券商影子股也将受益  券商股受益,券商影子股亦将因持有券商股而受益;券商股牛气冲天,券商影子股亦水涨船高。下面是A股市场参股券商的影子股:  “广发三宝”,即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中山公用,穗恒运A、锦龙股份、亚泰集团、东莞控股、城投控股等,持有券商股比例较高。  在券商影子股的选择上,需要将影子股分为两类:一是已经持有上市券商股份的公司,且持有股份较多,这类影子股受益更大,例如吉林敖东和辽宁成大等。二是有些持有准上市券商的公司。准上市券商指的是例如广州证券等,很有希望成功IPO的券商,这类影子股也能有望受益。(来源:莲花财经)  机构点评IPO重启  中金公司:  银河证券:  华泰证券:  国信证券:  专家点评IPO重启  鲁政委:  杨德龙:  董登新:  李大霄:  桂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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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03此股中签这有吗?庄家在出货明年一月有原始股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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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骗局
多地现“原始股”投资骗局&
  声称一夜暴富净赚几十倍&&& 有投资者几十万打水漂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原始股”一向是稳健赢利的代名词。然而,多地近期连续发生“假股票”投资骗局。在河南、山东、上海等多省市,一些群众在“一夜暴富净赚几十倍”的诱惑下,巨额资金面临血本无归的危险。
  日前,中国证监会向各地印发函件,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从事非法发行股票的活动。假股票的危害有多大?“高收益”背后存在哪些猫腻?
  骗局 “原始股”融资2亿多
  “原始股”是指公司上市之前发行、可在上市一段时期后售出的股票。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因涉嫌以“原始股”非法集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近日被依法批捕,其炮制的假股票骗局骗取上千名河南群众的2亿多元资金。
  据了解,嫌疑人段国帅是河南漯河人,由他控制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多地设立分公司,自称“环保产业的先锋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造势,不少投资者以为这是一家潜在的“绩优股”企业。
  “利用该企业在上海某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是不法分子得手的关键。”办案人员介绍,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同时,这家所谓的“上市公司”还一度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
  据初步了解,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原始股”共向群众非法融资2亿多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几十万元都打了水漂。”郑州市民王先生说,“当时听信了他们所说的企业马上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始股能获得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益。”
  同样遭遇假股票骗局的还有陕西、江苏、上海等多地群众。
  冒名 李鬼引消费者上当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企业利用地方性的企业股权挂牌转让市场,冒充上市公司发售“原始股”。例如在多地发生的“原始股”骗局中,均有不法分子宣称自己是“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有明确的上市代码。但事实上,这家股权交易中心只是一个地方机构,不法分子利用其名称易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混淆,蒙骗消费者。
  “受骗后才知道,上海股交中心仅是地方机构,企业在这个中心挂牌的门槛很低,跟A股市场根本没有关系。”因投资所谓“原始股”遭遇亏损的河南籍受害者王先生说。
  据警方查明,还有一些“三无”企业没有任何实际项目,没有经营资产,更没有申请上市,却自称“马上要上市”需要融资。
  记者调查还发现,一些企业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股权众筹”等名义诈骗群众钱财。
  “全国建厂百家”
  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一度号称将在全国100个县级以上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权系统发布的拟上市预披露名单均显示,该企业从未提交过任何上市申请,截至案发,其骗取的数亿元资金也没有用来兴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5万能当股东”
  南京一家名为“虾米电子科技”的公司声称2016年“很快将在新三板上市”,需要通过股权投资融资:任何投资者购买公司至少5万元的股权,就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创业股东”。经法院认定,该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构成传销。
  “将在美国上市”
  在近期公安机关查处的骗局中,一些假股票甚至傍上境外资本市场。经查,嫌疑人张建军通过虚假出资设立“陕西嘉隆高科公司”,印制虚假传单,向4700余名群众出售虚假股权。其间这家公司将自己描绘为一家外资企业,称将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集资供不法分子挥霍。
  兜售 掮客遍布线上线下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兜售“原始股”的中介、掮客已遍布线上线下,通过电话、在线聊天等方式向群众兜售所谓的“潜力股”。
  记者在QQ聊天软件搜索“原始股销售”,即有数十个聊天群出现。在百度贴吧等网络渠道,注明“原始股销售”的网页、宣传广告随处可见。“现在原始股卖得很火,等到明年三月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立马就是6至8倍的收益。”一位兜售山东某公司“原始股”的线上销售人员说。
  警方提示,“原始股”投资骗局的实质是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证券活动。“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难点 尚处监管灰色地带
  部分受害者还反映,一些合规设立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监管空白。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显示,早在今年7月,涉嫌倒卖“原始股”非法集资的某不法企业就被监管部门列为“经营异常”,负责人失联、办公地址空置,然而,这家空壳公司却仍在其挂牌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继续交易多日才被终止挂牌。
  此外,一些投资者也反映,部分企业仅仅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大搞“原始股”交易,存在恶意混淆概念之嫌,亟须得到规范。
  “我国现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只有在这三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不存在诈骗风险,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并不受法律保护。”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
一大波骗子袭来 西部假上市公司融资骗局调查
  见习记者 曹桢
  2015年以来,在西安等西部城市,悄然出现了一批“Q板、E板挂牌公司”,这些公司或在大型酒店公开召开增资扩股路演,或在媒体上打广告“祝贺上市成功”。这些活动都可归结为一个目的:公开转让股权实现快速。
  这些公司离上市公司有多远?它们采取哪些方式迷惑众人?据了解,不少此类公司公开转让股权的骗局,已经让不少群众受骗上当、血本无归。近日,记者走访了多家机构和部分投资者,为大家揭开“四板跨区域挂牌融资骗局”。
  上市?融资?
  高大上却经不起查
  2015年5月,陕西一家农业公司在西安曲江新区举办了一场挂牌上市答谢会暨原始股首发仪式。这家公司今年年后在上海证券交易中心挂牌。该公司称,“与会嘉宾现场踊跃签单认购,看准上市公司的大好前景,现场购买原始股和企业内部流通股总额达3000多万元”。
  记者根据该公司的宣传片看到,在会场就座的多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人数在几百人。这显然又是一起利用“转让股权”进行非法集资的典型代表。
  陕西证监局也集中查处一批类似案例。据查,2015年3月,经中介机构上海HCF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Q板)挂牌的陕西XL公司,今年4月由上海HCF主导在陕西某县某宾馆召开“上海股交所上市答谢会”,召集300多名当地群众参会。会上,由上海HCF及其邀请所谓“台湾专家”宣称XL公司已在“上海股交所上市”,并进行“原始股转让推介”营销宣传,当场与多名群众签订《委托股权投资、管理协议书》。该协议书中载明:“XL已于2015年3月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板挂牌上市,代码20xxxx,公司拟定将于3~5年上主板的战略规划,甲方自愿将资金委托乙方或者共同筹集XL在册显名股东要求股权份额资金,在XL于Q板挂牌后、E板挂牌前以原始股权方式投资于XL。甲方委托乙方(显名股东)对甲方投资的原始股权进行管理。”并办理POS机刷卡交款手续,款项支付给协议约定的公司个人股东银行账户。股权转让后,上海HCF向股权转让方收取“咨询费”。
  据陕西证监局调查发现,XL大股东与中介机构上海HCF联手非法公开转让股权过程中,上海HCF掩耳盗铃,自称XL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所转让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不是股份公司股份(股票),因此不适用《证券法》,不属于非法公开转让股票。
  一家在内陆省份名不见经传的小微企业,何以华丽转身成为“上市公司”?业内人士称,与到主板上市的动辄数千万元的费用相比,那些到“四板”挂牌的企业,只是个报价展示系统,不需要报表审计、股改,披露信息也是全凭自愿,而整套挂牌费用仅需三五万元,一两个月就能搞定。
  据悉,各省的区域股交中心并不具备A股“连续竞价交易”(在二级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公开销售股票)的资格与功能,仅相当于一个“广告橱窗”,或仅具备“场外交易”功能。而场外交易,是指公司股权可在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内交易,针对投资机构或持100万以上资产证明的合格个人投资者,且股东总量不得超过200人。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此类公司不得公开宣传、大规模集会公开转让所谓的“原始股”。
  “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四板)的功能就是在区域内进行股权交易,它的性质是私募,这一点非常明确。”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邬清波说,“区域股权交易,顾名思义就是为了方便不够资格上主板、的省内中小企业融资,为了解决他们贷款抵押物不充分、企业融资能力差而设立的。区域股权中心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省内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资人搭起一个互相了解、互相沟通的桥梁。就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立的,那么,这些企业舍近求远,跑到异地股交中心去挂牌,就有些令人费解。”
  某证券公司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西北很多企业到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去挂牌,回到西部地区后,便公开宣传“在深沪两地公开上市”,他们这样做故意混淆了“证券交易所”和“股权交易中心”概念,涉嫌忽悠投资者,这样的现象已相当普遍,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引起关注。
  “借词”乱用
  & 买原始股悠着点
  “目前的区域股权市场,有点像P2P。有市场无监管,一个字,乱。”陕西证监系统内部人士称,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有待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出台。据悉,该办法由中国证监会牵头制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证券行业人士透露,目前西部地区的区域股权市场刚刚起步。而部分企业利用普通群众对股权投资、上市公司了解甚少的状况,迅猛开展“公开股权转让”。其行为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利息虚高。部分公司在上海、深圳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便宣称自己在“沪深两地上市”,因业务扩大,需高息融资。开出的利息高出银行同期利息的10倍以上。对于很多不明就里的中老年人来说,如此高息确实难抵诱惑。
  二是宣称出售“原始股”。此类公司的宣传词极富诱惑力。有公司公开称,现有股份1元/股,预期在年底每股股值将上升到每股2元。为了增加诱惑力,该公司还制定了2年内未上市将按入股金额年息30%的利息支付并退回股本的“回收条款”。更有甚者,一些仅仅“挂牌”的公司公开宣称,公司将在未来两三年内“转板”,转到新三板或主板。
  三是随意“借词”。定向增发、原始股受让、股权融资等投资市场常用词,被一些四板挂牌公司挂为“卖股”的噱头。业内人士称,任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都可进行定向增发。哪怕是开个小饭馆,只要投资人有意做合伙生意,与合伙人谈妥投资总额与出资额,到工商部门做个注册资本金、股东信息变更即可。“相反,唯独上市公司是不能随意,任何举动都要合规、上报证监会或交易所审核、报备。”
  西安一退休职工王先生,今年9月在亲友的劝说下拿10万元买了陕西某农业公司的“原始股”。当时这家公司承诺,2年后他的股权将增值一倍。但是,“当股东”的美梦很快破灭了,到了11月,这家公司已经跑路。目前有300多人受骗上当。
  根据公安经侦方面提供的信息,目前很多企业在上海、深圳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并不到省会城市做公开的股权转让宣传,而是到县城或者更为偏远的西部地区去做宣传,这也加大了“打击非法集资”的查处难度。
  国务院《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明确区域性市场为省级行政区划内私募证券市场;明确区域性市场是小微企业培育规范的原地、小微企业的融资中心、资本市场中介服务的延伸等。
  本地挂牌 规范治理
  “四板企业”应自律
  “今年以来,西北不少小微企业去沪深两地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主大体可分为两种心态,一种是渴望融资而摸不清状况,另一种是故意为之、别有用心。”陕西省金融办一位内部人士称,目前“非法集资”出现了新的形势,利用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而“浑水摸鱼”的小企业主,计划去沪深做“挂牌”转身又到内地做公开股权转让的,就是今年以来出现的。据悉,目前,陕西省及一些西部省份的“防非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这一状况密切关注。
  一个需要融资的陕西小微企业,它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要不然银行为什么不愿意给它贷款?它为什么不在陕西而是去沪深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有更方便陕西的投资者了解的平台它为什么要舍近求远?一位证券公司高层说,想要通过“买原始股暴富”的投资者,不妨仔细考虑下这些问题。
  陕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邬清波说:区域股权市场(四板)的设立与管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一般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与执行管理,区域股权市场的属性是私募市场,区域化、私募性是它的基本特征。
  “四板”路在何方?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教授说,首先要尽快出台《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让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其次是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查处力度、加强投资者教育的力度,让普通投资者明白上市与“挂牌”、“证券交易所”与“股权交易中心”、“私募投资”与“小微企业股权转让”的区别,以免使更多的群众受骗上当,蒙受经济损失。3.5亿元投资人:我掉进了精心设计的连环诈骗
自主创业的科技创新企业曾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现任美国明瑞药业的董事长兼CEO,美籍华人谢明却在中国东北陷入了一个设计严密、环环相扣的连环诈骗。
  自主创业的科技创新企业曾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现任美国明瑞药业的董事长兼CEO,美籍华人谢明却在中国东北陷入了一个设计严密、环环相扣的连环诈骗。
  “吉林省安图旺民长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民长富)董事长徐哲及其妻子谭江霞、总裁杜丽华以及旺民长富相关人等密切配合,导演连环诈骗,骗取了我3.5亿元的投资。徐哲、杜丽华等人通过伪造签名、虚构合同、篡改协议、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等方式,骗取投资人和朋友的信任并以高价入股,最终偷梁换柱将投资款盗为己有。”谢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合同诈骗。
  谢明强调,在整个事件当中,也并非是他个人投资能力、项目评估能力以及整体控制能力存在问题,而是笃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平和操守;坚信祖国“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诚信共赢的投资环境已然形成。
  经此诈骗之后,谢明坦言,“四大”的报告也非绝对可信,中国达成一项公平规范的投资环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0年8月中下旬至2011年2月中旬期间,徐哲等人称为了感谢谢明一家对其妻子在美国时的关照,多次向谢推荐他们家的“即将上市”的蓝莓五味子项目,并提供以平安证券名义的《安图旺民长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IPO项目初步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旺民长富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称旺民长富两年内即将上市。
  谢明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他做出投资决定重要依据。
  日,徐哲成功游说谢明以及其他数位隐名投资人,敲定了投资框架:以旺民长富2008年~2010年度的平均净利润10倍,估值35亿元人民币,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旺民长富,价格以10%股权作价3.5亿元。
  日,在徐哲、杜丽华的安排下,利用谢明妻姐李文莉的身份证复印件,徐哲和杜丽华自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安图泽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泽龙),股东为李文莉,系个人独资企业。安图泽龙的营业执照、刻制公章、财务章等被徐哲、杜丽华控制。
  “鉴于安图泽龙作为我对旺民长富10%股权的代持方,而实际控制了安图泽龙的营业执照和公章、财务章的杜丽华、徐哲为接下来的行动设下了伏笔。”谢明回忆。
  作为谢明授权委托的股权代持人,日,李文莉以“安图泽龙”的名义与旺民长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3.5亿元现金增资入股旺民长富。徐哲授权杜丽华以“旺民长富”名义签署协议,同时由杜丽华、徐道田、徐哲在附件中签名确认《增资扩股协议》。
  协议约定:“旺民长富确认原股东已经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安图泽龙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3.5亿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乙方占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按35亿元估值。”
  按照徐哲的要求,谢明支付美元和港元到徐哲指定的香港账户内,折算共计人民币3.5亿元。徐哲于日、3月18日和5月11日分别出具《收据》。
  据谢明查证,徐哲等人没有将3.5亿元转入旺民长富,而是用于个人在香港和美国等地购买豪宅以及转入杜丽华个人独资企业由其挥霍。
  谢明说,早在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之前,日,徐哲、杜丽华即已利用安图泽龙公章、假冒李文莉签名,签署了一份安图泽龙与长春百瑞蓝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百瑞)的《专有技术互换协议》。将长春百瑞名下的“组培技术”与安图泽龙名下的“笃斯越桔花青素及其分离纯化方法”专利进行互换,安图泽龙向长春百瑞支付“评估价值与旺民长富10%股份对价的差额部分”。
  而后,杜丽华等单方自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长春百瑞用来与安图泽龙做所谓的“技术互换”的“蓝莓组培育苗专有技术”市场价值达6.09亿元。
  “安图泽龙是一个刚刚成立的公司,根本没有可以用于互换的'花青素’技术专利。长春百瑞实际上是杜丽华个人的独资企业。”据谢明调查,该专利持有人自日至今一直为第三方。
  谢明称,日,杜丽华伪造李文莉的签名和利用安图泽龙的公章制作了一份虚假的《增资扩股协议》。这份协议表明,“我是以'专利技术’投资旺民长富,而非'以3.5亿元’现金投资。”
  2011年4月,徐哲和杜丽华等人利用《专有技术互换协议》、组培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和《验资报告》,变更了工商手续,安图泽龙以“组培技术”入股旺民长富并占股10%由此坐实。至此,谢明投入3.5亿元现金增资入股旺民长富,变成了以一个从来没听说过的技术入股。
  另外,“徐哲和杜丽华等继续宣称我以3.5亿元现金增资入股旺民长富,等待上市,同时伪造股东签名的《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等文件提交给我看。”
  谢明还说,在日~4月大约两个月的时间里,杜丽华母子已经伪造了两份协议和若干文件,一份是《专利互换协议》,另一份是假的《增资扩股协议》还有《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同时骗取了工商手续的变更。
  转移股权
  2012年,多次催要年度审计报告之后,直到6月,谢明才看到安永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
  谢明发现,不仅他投的3.5亿元增资款并没有打入旺民长富公司账户内,而且杜丽华独资控制的长春百瑞,正在持续掏空旺民长富的原有资产(高达6亿多元),两者存在不正常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
  对此,杜丽华矢口否认并百般抵赖。谢明则要求安排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就此做独立审计。杜丽华母子立即表示同意退股,马上还款,阻止调查。
  日,杜丽华与谢明签署《协议书》,“承诺最迟3年内实现公司成功上市;3年后我的3.5亿元可以选择借款加利息偿还或者以股权方式退出。”
  然而,“在杜丽华、徐哲等人明知旺民长富不可能上市而且无力偿还3.5亿元的情况下,日,杜丽华与我签订《协议书》约定”,约定年利息15%,还本付息的截止期限是日止;以吉林市富人德黄金珠宝行(以下简称富人德)为本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投资款项均转为杜丽华对谢明的借款,谢明不再拥有旺民长富的股权。
  日,李文莉应杜丽华指示前往吉林省安图县工商局,在杜派来的赵惠昌的安排下,将安图泽龙股权变更至杜丽华指定的名为“石宁”的女士名下。工商变更完毕后,李文莉按照杜的指令,将安图泽龙的全部工商和税务等执照以及公章财务章悉数交给赵惠昌,由赵转给杜丽华。
  拒不还款
  2013年上半年,谢明又发现杜丽华等人伪造《董事会决议》的事实。与此同时,其他股东们对安图泽龙增资扩股之事一无所知;徐哲提供的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系杜等人为制造的虚假数据。
  至此,谢明彻底看清,这从头到尾就是个骗局,因此强烈要求杜丽华立即还款。
  日,杜丽华与谢明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变更“富人德的连带担保责任”为“以全部的黄金珠宝玉器抵押担保”。
  “日~5日,我与杜丽华指定的杜晓玉对全部的黄金珠宝玉器进行了清点,杜晓玉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所有珠宝的账面价值约7.9亿元。双方签收并装箱,由我将数百箱珠宝易地存放保管,约定不准拆封。”谢明表示,后经核查,这些所谓价值7.9亿的黄金珠宝,实际购买的账面价值不足2000万元人民币(此数据来源于原珠宝所有人王女士).
  “2013年~2014年期间,我和我太太多次找寻谭江霞、徐哲以及杜丽华,要求尽快归还本息。杜丽华拒不还款,谭江霞和徐哲人间蒸发。”谢明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日还款到期之日,杜丽华却矢口否认李文莉已将安图泽龙的股份转移给杜指定的第三人石宁的事实,要求谢明“归还旺民长富的股权”,否则,拒不支付3.5亿元本金和利息。
  日,杜丽华派人发邮件给谢明,称在没有她授权的情况下,谢明将股份转让给石宁,构成单方违约,说谢明还拿走了她7.9亿元的珠宝,还有什么理由要求还款?杜明确彻底地拒绝支付3.5亿元本息。
  日,谢明向国家公安部提出杜丽华等的诈骗控告。投资者投资优先股一年 100万本金损失近半  昨天《金证券》记者拨打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听了记者的简单叙述后表示并不知情,称要找到知情人,一会儿给记者回电过来。不过截至记者发稿,该股权交易中心并未给记者答复。  《金证券》记者又分别拨通了上海极元财富王副总经理及上海极元财富南京分公司负责人任总的电话,电话开机但均不接听。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王先生已在“关于泰丰动力优先股份额收购的通知”上签字确认,签字意味着确认此事,确认即和解。因此,王先生现在很难再维权。  许峰律师提醒投资者,投资未上市公司股权风险很大,投资者在投资时一定要找法律界人士参详,否则一旦出事,很难挽回损失。此外,在签署每一份文件时,千万要谨慎。  在销售理财产品时,理财公司有没有义务做好风险提示?销售平台有没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金证券》记者将继续关注。&北京中坤广场改造基金生变:投资者八千万本金利息打水漂  去年9月,迟迟拿不到钱的周女士将中投共建和其合伙公司中嘉联合基金公司起诉至朝阳法院,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记者在调解书中看到,中投共建和中嘉联合应于日向原告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513750元,并支付自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的利息。  如今,两个多月过去,周女士的50多万元仍是遥遥无期。其他投资人的情况也如周女士一样。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  近日,中投共建一纸诉状将中坤落樱葡萄酒庄园有限公司及中坤集团等告上东城法院,法官召集双方庭前谈话,中坤集团副总裁黄河到场,却向法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官让双方签字后表示择日下发裁定书。  中投共建代理律师赵桦表示,根据《投资协议书》约定,有争议时应向原告中投共建所在地法院起诉,中投共建经营地在广渠门附近,所以向东城法院起诉是按照合同约定。  而中坤集团副总裁黄河则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投资者们则表示,将会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期盼着早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大量股民受骗血本无归&& 又一原始股骗局&  作者:朱艺艺、陆慧婧  “当时说2014年10月份上市,都是板上钉钉的事,结果等了一年也没有兑现”,8月中旬的一天,山西投资者王女士特地坐了凌晨12:30的飞机赶到上海,为她投向这一款来自上海中酱酒业的有关“理财产品”中那不知去向的50万讨要说法。  高昂的利润承诺、政府和大佬的站台,曾让号称 “国酒中后起之秀”的上海中酱酒业,在无数投资人面前,不断编织上市之梦。  但近日发生的一切,都意味着在自2014年以来长达两年的时间内,600多位投资者花费数十万乃至上千万购买中酱的“酩樽汇封坛酒”,并期待原始股权转换为上市红利,最终随着中酱酒业上市遥遥无期,产品兑现已成难题,投资者似也不经意中卷入了一场“庞氏骗局”。  被期待的上市  上海中酱坐落在松江工业区,5万平方米的硕大园区,砖红色的大楼崭新气派,只不过园区内几乎见不到人,“仁怀酱香酒文化会馆”的电子屏还在播放“买国酒、送国车”的标语,而这幢楼的5楼会议室,已经成为讨要说法的投资者的“据点”。  从2014年3月开始,数百名遍布上海、黑龙江、山西、重庆等省的投资者认购了上海中酱的封坛酒产品。  在双方签订的“酩樽汇封坛酒认购及托管服务合同”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看到,投资者要先购买7万的礼品酒成为会员,才能认购10万一份的封坛酒作为原始股权。中酱承诺,这些在公司上市后可转换为相应的股份,或者在合同满一年至三年的有效期内,以不超过购买价格的12%进行溢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拿到一份“封坛酒认购协议及委托投资协议的整理目录”,其中660多份认购名单,签约时间最早为日,最晚为日。事实上,早在东方汇富入股上海中酱之前,这些投资者就已经和中酱签订了合同。  据投资者透露,目前所知的投资者有600多人,总金额在2亿元以上。  “2014年4月,中酱搞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当时贵州省仁怀市副市长、吉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处长都来了,还有央视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北京投资者杨女士回忆,中酱董事长徐春淡关于半年后就上市的承诺,大人物的频频站台,让她掏了荷包,而她更坚信的是,“东方汇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这样的大公司也出席了”。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汇富是国内专业的管理公司,由资本大佬阚治东带领多位国内最早从事证券、创业投资的专业人士创办。  到了2014年10月承诺的上市日期,投资者们并没有看到上海中酱作为“全国首家酒业综合商务平台”在资本市场的首秀,更为吃惊的是,2014年12月底才签约入股上海中酱的东方汇富,2015年9月悄然退出。  8月13日东方汇富表示,根据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中酱酒业可能存在“会员招募、封坛酒销售、将封坛酒置换上市、原始股及销售收入不入账等问题”,所以双方终止合作。  2015年9月,香港注册企业“世界”声称将全资收购上海中酱,计划随后搁浅。2016年1月底,香港上市公司西北实业(08258.HK)也发布了终止收购上海中酱酒业的公告,这家公司曾在2015年公告,拟以1872万元向独立第三方收购上海中酱酒业10%股权。  频频的上市未果,让不少投资者感到不安,他们希望撤回投资,但是上海中酱解释“现在公司把钱都投入到了项目中去,要想撤资,必须在上市完成之后”。  相似的深圳中酱  上海中酱的问题似乎不是先例,在此之前,一家名为深圳中酱的企业已经浮现水面。  只不过,成立于日的深圳中酱酒业,其有关酒业的产品2013年陷入兑换危机,2015年8月被深圳市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深圳中酱董事长唐文海已无从联系。  那么,深圳中酱和上海中酱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全国工商注册信息发现,上海中酱酒业的董事长徐春淡和深圳中酱酒业的董事长唐文海,都是贵州省仁怀市中酱酒业连锁的股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到涉深圳中酱酒业事件的数位投资者,他们描述了与上海中酱惊人一致的宣传手法,同样吸引数百投资者,募集上千万资金,最后兑现遥遥无期,这相似的手段,相似的结局,不同的只是时间和地点。  “为什么这么多人来投资买酒,不就是想追求高额回报吗。”8月13日一位接近上海中酱酒业的知情人士透露。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银行定期储蓄年化率一般在3%以下,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率在5%左右,即使是收益率较高的信托产品,也在8%左右,资本的寒冬里,12%的年化率,足够吸引眼球。  8月中旬,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上海中酱酒业办公室见到了董事长徐春淡,但其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一律不予回应。  这位早年在上海以收费塑料再生资源起家的企业家,获得过“2013年度十大创新浙商”奖,现在则是上海中酱、上海酩樽汇、酩樽汇资产管理等六家酩樽汇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吊诡的是投资者对上海中酱的态度相当微妙。一方面,他们急于要回本金,但同时乐于接受中酱安排的食堂和员工宿舍,有的甚至住了三四个月;另一方面,他们决口不提去法院起诉中酱的说法,理由是“我们如果不这么做,或许还能拿回来钱,如果真的这么做了,那钱根本别想拿回来”。  他们更多把矛头指向东方汇富,希望大佬为曾经的站台埋单。  8月13日东方汇富副总裁项立平明确表态,“这些投资者是在我们入股中酱酒业前签了认购协议的,和我们没有关系”。  “成为会员、购买原始股、12%的价格溢价回购、人数在200人以上,这些因素都充分说明上海中酱的做法已经涉嫌非法募集公众资金,可能还涉及集资诈骗。”8月16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迎成指出这些行为的实质。  8月16日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也表示,“无论上海中酱上不上市,它名义上卖酒,实际上卖股权,就是一种变相公开募资的行为”。  中酱酒业陷兑付危机&& 阚治东被利用?  “阚治东多次参加活动是真的,那么大的一个企业是真的,酒也是真的。”面对着之前买入的中酱酒业原始股至今仍未兑现上市承诺,一位来自哈尔滨的投资者依旧疑惑不解。  随着近期不断有投资者来到东方汇富办公楼下要求其对之前购买的产品负责,东方汇富发布“关于中酱酒业的郑重声明”澄清关系,一个名叫“酩樽汇封坛酒”的产品进入了大众视野。  所谓的“酩樽汇封坛酒”其实是一个买礼品酒送封坛酒,封坛酒可转换为未来中酱酒业上市股权或者由中酱酒业溢价回购的产品。不过,随着中酱酒业上市遥遥无期,产品兑现已成难题。  ●“封坛酒”三次提价  尽管封坛酒原始股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位于上海市偏远松江区的酩樽汇集团依旧大门敞开,保安站在园区门口看守,陌生人仍然可以随便进入。园区的8号楼大厅装修得富丽堂皇,展厅一面墙上挂满了各种酒坛子,楼上的会议室则已被投资者用做追偿产品兑现的“根据地”。  十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坐在会议室里讲述各自购买产品的经过。一位来自山东的投资者回忆称,自己听到朋友介绍这个产品,销售经理也称阚治东进来你还担心,自己实地调研,通过查新闻发现中酱酒业多次活动,阚治东都有参加,于2014年6月份购买了第一份17万元的封坛酒产品。到了2014年10月公司宣称上市的时间点仍未上市,自己有所怀疑,但也没有过多担心,在2015年7月份又以17万元的价格接手了一位投资者转让的封坛酒产品。最后一次投资50万元则是在2015年12月份,中酱酒业去香港买壳上市还差500万元向投资者,许诺给两倍。“50万不是封坛酒,就是上市之后换两倍股票,当时比较着急没签合同,后来补了一张收条。”上述投资者称。  “如果东方汇富不参与,我们肯定不会购买。”他如此解释自己的购买行为,其他投资者在回忆购买过程时也强调阚治东的因素。而东方汇富总裁正是阚治东。投资者还称,随着距离所谓上市日期越来越近,上述封坛酒产品曾从13万元、17万元到20万元三次提价。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投资者处看到的上述酩樽汇封坛酒认购及托管服务合同记载,乙方(投资者)在该协议签订时已经认购七万元的礼品酒一份成为酩樽汇会员,因此乙方(投资者)有权认购甲方(中酱酒业)的10万元酩樽汇封坛酒一份并交由甲方托管。自托管珍藏一年度届满后至合同三年期满之前的任何一天,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以不超过购买价12%的溢价将乙方购买的酩樽汇封坛酒回购或者选择在甲方资本运作时另行协商的处理方法解决。  另一份《酩樽汇封坛酒认购及托管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显示,自托管珍藏一年度届满后至合同三年期满之前的任何一天,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以购买价及12%的年复息收益将乙方购买的酩樽汇封坛酒溢价回购或者选择在甲方筹备上市时等价转换成甲方市值价股票。  投资者还签了一份股权投资合同,认购世界银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该合同中并未明确表明与中酱酒业有何关联。但上述投资者称,“认购世界银联股权涉及中酱酒业借壳,只是重新签了协议,并没有另外再交钱。”  2016年1月底,香港上市公司西北实业发布了终止收购上海中酱酒业的公告,2015年12月下旬西北实业曾公布,公司拟以1872万元,向独立第三方收购上海中酱酒业10%股权。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中酱酒业有限公司注册于日,法定代表人为徐春淡,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批发,批发兼零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目前股东包括徐春淡、张冬仙两人,中酱酒业对外参与了7项投资,其中包括上海婺商股权投资基金中心、上海婺商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金华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上海中酱酒业还曾涉及“上海中酱酒业有限公司、徐春淡与金华汇(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海中酱酒业有限公司与苏州犀利工具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等4项法律诉讼。  股权变更资料显示,东方汇富曾在日入股,于日正式退股。  ●各方各执一词  不过东方汇富也把自己定义为受害者的角色。“中酱酒业描述了一个整体规划:茅台镇文化酒,线下整合酒业资源,当地市政府给予7000亩高粱地以及香港借壳上市计划,7000亩高粱地在当地比较稀有,做投资的人对投资机会比较敏感,虽然对原始股有所耳闻,东方汇富也是冲着它的整体计划开始接触。”东方汇富副总裁项立平回顾最初与中酱酒业接触过程时如是说。  “不够谨慎,没有采取措施,以至被人利用。”项立平称,“中酱酒业把每次签约仪式弄得很隆重,邀请200~300人观摩,作为合作伙伴也很奇怪,但是因为老板(阚治东)是名人,所以没有强烈警觉。现在回想起来,中酱酒业当时两份协议合同也没给东方汇富,只是利用东方汇富声誉做金融创新销售。”  “2015年6月,原本有意出资参与的我司从上海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中酱酒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中,得悉中酱酒业存在会员招募、封坛酒销售、将封坛酒置换上市、原始股及销售收入不入账等问题,其中封坛酒销售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为此,我司专门致函中酱酒业,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在对方不进行整改的情况下,我司即通过协商将我司持有的中酱酒业的股份回转给了原股东。”东方汇富在此前发布的《关于中酱酒业事件的背景说明》称。“东方汇富退股之后,两个机构投资者以及原本想进场的4000万散户资金最后也没有投资,东方汇富及时阻止了这些投资人的损失,但是东方汇富既不认识也联系不上早前的投资者。”  东方汇富方面申明自身三个立场:一是与中酱酒业的金融创新产品无关,对此事不知情不参与,不负任何责任;二是东方汇富曾经投资过中酱酒业;三是中酱酒业理财产品投资者非法冲击东方汇富,东方汇富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独立第三方律师对于东方汇富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从证券法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明星代言受广告法制约,证券投资领域虽然不受广告法制约,但类似于代言的行为同样会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假如东方汇富通过口头、书面或者自己行为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证券产品分析、推介,在实质上属于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这一业务需要获得相应资质,如果没有相关资质,该机构将被监管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另一方面,假如东方汇富只是战略入股的行为,并没有涉及具体产品的分析推介,入股行为本身对投资者没有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误导,此时,东方汇富并没有法律责任。东方汇富是否存在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存在除入股之外的其他的误导行为,这需要根据相关证据情况,由司法来判断。”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则更关注中酱酒业出售原始股行为是否涉及非法集资行为。他分析称,“所谓原始股的概念是公司在公开募集股份之前发行的股票,若是人数在200人之内就是发起人概念,200人以上就是非法集资。发起人本身是合理的,非法集资则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企业涉及非法集资性质完全不同,证监局可以进一步调查。”  投资者与东方汇富在如何解决问题上也各执一词。“无论东方汇富在法律上有没有责任,90%以上投资者冲着阚治东才会购买产品,东方汇富至少可以协助共同解决问题。”上述来自山东的投资者称。  “东方汇富曾建议投资者采取法律手段,但是投资者不愿意查封中酱酒业,担心公司资不抵债,钱拿不回来,想要东方汇富出面解决,但是东方汇富在这件事情上没有法律责任。”项立平表示。  据投资者透露,酩樽汇封坛酒产品涉及金额2亿元以上,涉及投资人600人左右。有相关人士表示,中酱酒业目前陷入资金周转困境,公司处于停业状态,据在中酱集团驻守的投资者称,目前中酱酒业总裁徐春淡仍正常出现在公司,但是记者多次拨打徐春淡电话无人接听,无法核实产品金额以及涉事人数,也无法核实中酱酒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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