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业调查超市承包方案怎么写合同中的时间要求怎么写

  沧州日报讯(记者张梦鹤)昨天,民进中央常委、民进河北省委主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带领部分驻冀全国人大代表莅临我市,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市领导匡洪治、陈平、袁宝辉陪同调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在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为依据的基础上,确认承包地块四至、面积,测定地块空间位置,绘制电子平面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筹划,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在应开展试点工作的16个县(市、区)分别确定了一个市级试点村,并确定登记试点工作的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与此同时,顺利推进省级登记试点村—青县陈嘴乡蛮子营村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目前,这个村已完成全村267户的入户调查和合同登记、经营权证摸底登记、农户承包地块外业调查工作。  在听取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王刚指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沧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关系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确权登记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下一步要在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登记规则、测量技术和操作流程,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让农民群众满意。  期间,王刚一行还深入蛮子营村实地调研。  作者:张梦鹤来源沧州日报)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湖南省工程勘察院、湖南省基础建设工程总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200人,其中有地质、水工环地质、测绘、物探、化探、钻探、分析测试、工民建、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620余人,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122人,工程师305人,国家一级建造师1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18人、注册测绘师4人、注册造价师5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5人。拥有计算机中心及100余台(套)各类大型施工、仪器设备。是一个以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地灾防治、矿业权经营、地基与基础施工、桥梁、公路施工、分析测试、工程检测、测量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土地资源调查、规划、整理及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兼营酒店、医院、机械加工、建材销售、金银珠宝、眼镜销售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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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村改居),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同意,现将《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南市洛河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8日  
      
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土地流转工作目标
有效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农户间自发流转、规模小、协议不规范导致纠纷等问题,建立健全镇、村(居)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健全土地流转台账,进一步突出产业导向、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经营权向种植大户和农业科技示范户集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不断提高我镇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土地流转基本原则
   (一)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二)符合全镇农业产业定位,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新的承包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六)在同等条件下,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三、土地流转的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
(一)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将各自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也可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出面协调,在承包方自愿的基础上用村(居)内其他承包人的承包地与其互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出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三)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四)入股。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五)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过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消失。
(六)抵押。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得“四荒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以转让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投入,可设抵押。
    四、土地流转的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即流出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和流转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承包方自愿委托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没有承包方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流入方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的组织和个人。
    五、土地流转程序
    土地流转的程序为:申请受理→信息发布→外业调查→承包地评估→组织洽谈→签订合同→审核发证→材料归档。
   (一)申请受理。流出方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发包方同意的证明材料和申请书(在申请书上注明流转土地面积、位置、流转方式、期限等)。流入方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资信和经营权技能证明、申请书等,企业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二)信息发布。对流出和流入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流转台帐,并将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适宜用途、参考底价等通过公告、公示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定期发布。
   (三)外业调查。根据流出方的申请对其欲流转出的土地进行调查、测量、绘制宗地示意图、四至界限等。主要查清该宗地的准确位置、面积、地理高低及有无权属纠纷等。
   (四)承包地评估。承包地评估应交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该机构接受流转方的委托书后,对需要评估的承包地,根据土地面积、位置、适宜用途、产值和流转期限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评估机构要对其评估结果承担责任。
    (五)组织洽谈、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在区、镇土地流转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洽谈,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支付费用。流转合同内容包括双方姓名和住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年限和起止日期、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参考底价及支付方式、流转期限等,由委托人签字盖章。
(六)审核发证、材料归档。对流转双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流出方主要审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流出的土地权属是否清楚、四至界限是否有争议等。对流入方主要审查其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及拟经营的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环保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等。审核合格后办理登记手续,颁发证件,材料整理归档。
    六、土地流转的收益和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由农户自主确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收益全部归流出方,流转期限为承包合同规定期限的剩余年限。
七、土地流转中纠纷的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镇、村(居)民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土地流转实施的步骤
(一)健全机构,改善条件。为促进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合理流转,保障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镇政府成立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办公地点在镇四楼,与农业办合署办公。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召开土地流转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及意义,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广泛收集土地流出、流入信息并及时公布。
(三)培训人员,搞好调查。对所有参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调查登记的人员和镇、村干部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宣讲政策法规,介绍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开展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对所有可供流转土地的农户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开展正常的流转信息收集和资料整理,确保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规范程序,依法操作。除一年以内代耕形式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依照产业导向和要求指导双方签订流转合同;流转面积超过50亩仍种植粮食的,报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改变原土地种植模式(粮食生产),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论流转面积多少,都需由镇土地流转中心报镇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镇农业办和洛河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土地用途、土地生产设施用地及复耕保证金进行监管。
   (五)建档建制,规范管理。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审查制度、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具体负责。镇流转中心、村(居)和经营业主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账,对所签订的转让、出租、互换、入股、转包和委托转包等合同装册入档。
九、本管理办法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
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
洛河镇农土流(2015)字第___号
甲方:_____镇_______村______组__________户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本着等价有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面积、用途
甲方以(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抵押等)的流转方式,将位于_____镇_____村(居)_____组的农村土地共_____亩[以流转农户承包经营权证载明四至界限为准(详情附表)],流转给乙方。乙方只能将该土地用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并注明具体产业、面积)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2025年8月31日)。
三、流转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一)流转价格:
第一年每亩流转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以后按上年基数递增_____%。
(二)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三)支付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四、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将已流转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已由乙方复耕的流转土地。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流转土地上的投资强度。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7日内,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6.该土地流转期内,被依法征收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7.该土地流转期间,除国家建设用地或乙方违约外,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乙方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流转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在流转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承担事故责任。
4.乙方在流转经营土地期间,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
5.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生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6.乙方在流转经营土地期间,不得污染环境,若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法律责任。
7.加大投入强度,发展特色高效农业。
8.在土地流转期内,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的,由乙方投资在地的作物、合法建筑物、附作物及相关设施等经营损失,可按当时国家征收的有关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9.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需修建生产设施的,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土地复垦条例》和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向大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交纳复耕保证金,用于土地的复耕。流转合同到期,业主自行复耕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10.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向洛河镇政府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流转土地第一年租金总额)。
11.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复耕后交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流转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六、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2.荒芜土地2年以上的,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4.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的。
5.因不可抗拒(重大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流转价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流转费的____‰滞纳金。逾期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及建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复耕责任,无法全部复耕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滞纳金。逾期____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村民委员会、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中心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向大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大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1.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2.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确认书
3.土地流转委托书
4.流转到期的土地分配方式
流转土地基本情况表
  亩,其中:田    亩,土    亩;地块数   块
洛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确认书
甲方:大通区洛河镇   村(居)  (组)    户(代表)
地址:大通区洛河镇      村(居)    (组)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附上租用地的地理位置和界限图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本人在_____村(居)_____(组)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共_____亩,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代为土地流转;
一、委托人(方)授权事项
1、本委托书所委托流转的土地是委托人(方)_____ 及其家庭成员在_____村(居)_____组)依法承包的土地,其面积为_____亩。委托人(方)家庭成员共_____人。
2、委托流转方式:采取_____方式流转。
3、委托流转价格:第一年_____元,并以每年递增_____%作为物价递增的增长比例给予弥补。
4.委托流转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5、委托方同意将家庭成员承包的土地交给被委方_______流转给业主,被委托方不得截留委托方的流转收益。
6、若土地承包经营权再次流转,必须经委托人(方)的同意。
7、代为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被委托人(方)的权利义务
1、被委托方负责联系经营者,核实经营者的身份;
2、被委托方负责向经营者收回租金,并支付给委托人;
3、被委托方负责调解流转期间的经营纠纷;
4、被委托方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中介费用;
5、被委托方只能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权,若被委托方超越委托人的委托权限造成的法律后果一律由被委托方和经营者承担。
委托人(方)签字:           被委托人(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委托方,系指是年满18周岁以上的经营权共有人,均应在委托书上签字,以示同意,避免流转纠纷的产生。
流转到期的土地分配方式
为了减少流转到期后分地矛盾,在土地流转前,经实际流转的全体农户或经2/3以上的流转农户讨论同意将土地量化确股方案。合同到期后,若土地界限未打破,那仍按原有地块归还农户。若土地界限打破了,以现有的实际面积,按各户所占股份份额分地。
同意此分配方式的流转农户签字(并按手印):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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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淮南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A座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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