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半年了情书六七个人在白银红星小区干了半年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王宁:那时候你有可能不去写这个认罪书吗?  张辉:我也想过不写啊,但我那种情况下,我没办法。  王宁:怎么就没办法。  张辉:因为他们这种人根本就是不讲道理啊。  解说:在今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起案件进行再审的过程中,浙江省检察院的检察官找到了袁连芳,他承认,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是在配合警方。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分别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而叔侄两人承认罪行的口供,以及认罪书,包括那个犯人袁连芳的证词都成为了这次判决的重要依据。  王宁:当你拿到一审判决书的时候,那时候你绝望了吗?  张高平:一审判决书我没有绝望,我不是跟你说我生气。  王宁:你气什么?  张辉:我气这个判决不公正嘛,这么简单的案子,你还这样子判我们。  王宁:但是当你看到一审判决书,你是死刑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张辉:那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啊,我想他们都没有什么证据,他就判我死刑,我想这就是口供,人家逼我的,刑讯逼供的,我在庭上喊冤枉嘛,哭着喊冤嘛,但是他们没有理我。  王宁:那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  张辉:我那时候心里在想,法律这么不公正,最起码要有直接的证据嘛,能定我们罪嘛。  解说:然而案件当中的直接证据并没有像张高平叔侄两人期望的那样,帮他们洗清罪名,特别是警方所提取的被害人王某的指甲末端鉴定出了一名男性的DNA,通过检验,这份DNA与张高平叔侄两人无关,也就是说,强奸王某致死的可能还有第三个犯罪嫌疑人。  王宁:在采访当中,张高平对我说,DNA这条线索是当时他内心最大的希望,而案件走到这似乎也出现的转机,如果真的能够找到第三个犯罪嫌疑人,张高平叔侄两个人也许就能够洗清自己的罪名,根据媒体的报道,当年杭州警方的侦查人员曾经三次去过安徽,试图查找出第三个犯罪嫌疑人,但是都没有结果,最后不了了之,于是,办案人员绕开了DNA这条线索,将重心重新转向了张高平叔侄的有罪供述上面。  最后在直接证据缺失存在很多的疑点的情况之下,把案子结了,然而时隔八年之后,受害人王某指甲某段鉴定出了男性DNA经过重新的审查查询比对,和一名罪犯郭某某的DNA吻合,而郭某某已经在2005年因为杀人盗窃罪被执行的死刑,如今我们依然没有办法推测这起案件侦办审结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对于张高平叔侄两个人来说,他们似乎真的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解说: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张高平叔侄两人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之刑。  王宁:当二审你看到,你的这个刑期改成死缓的时候,你怎么想?  张辉:最起码我保了一条命,我还有机会去申诉,如果真正把我打掉了,把我枪毙了,可能我这一辈子也就是冤死了。  张高平:人家死刑改为死缓,无期改为十五年,高兴得来不及了,我哭得爬不起来了,隔壁号房的人说,这个人恐怕真的是冤枉的,哭得这么伤心。  王宁:那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  张高平:我就知道我要坐牢了,没这么简单了。  解说:二审判决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进入了浙江省属地的监狱服刑,2005年,张高平从浙江调到新疆石河的监狱服刑,三年后,张辉从浙江调到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在狱中,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申诉。  王宁:那个时候你觉得上诉会成功吗?  张辉:我也不知道那时候,反正我一回到笼子里,我就开始写申诉状嘛。  王宁:你写了多少份申诉书,你自己有印象吗?  张高平:反正我邮票是买得最多的,家里我哥哥一次寄邮票都寄七八十张给我,我怕信丢掉,我每一次的我都贴五张邮票,我估计那也数不清了,那天我说我寄了一麻袋都有。  王宁:当信寄出去的时候,你内心有希望吗?  张高平:石沉大海,又石沉大海啊,都是石沉大海。  王宁: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为什么你还要继续寄。  张高平:我始终坚信法律是严肃公正的,你现在不答复,最终会有结果的,我知道的。  王宁:那个时候你没有想过,也许一切都没有办法改变了吗?  张辉:我自己坚信,因为我这个案子,我自己知道,我是清白的,我一定要申诉,我不能半途而废,我就是哪怕是申诉到刑满释放,我出来也还是要申诉,因为我那样子,如果我不去申诉,那人家就更认定你是个强奸犯了。  王宁:你害怕这个罪名你背一辈子。  张辉:我怕,因为这个罪名不与其它的罪名一样,强奸的罪名,强奸的罪名背了,一个家,上上下下几十号人,都是一个侮辱啊。  解说:入狱之后,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了婚,打掉了已经怀孕的孩子,张辉已经订婚的女朋友和他分了手,张高平的哥哥,张辉的夫妻张高发,也一直奔走在申诉上访的路上,强奸杀人的罪名就像乌云一样笼罩着两个家庭。  王宁:一开始你都拒绝跟家里人联系。  张高平:对。  王宁:为什么呢?  张高平:你像我打电话,给我大哥,我女儿站在边上,我大哥说你跟你张灵说两句话嘛,我说不了不了不了,我没话说,我没话说。  王宁:你心里不想她吗?为什么不说。  张高平:想啊想啊,我怎么对她说。  王宁:你告诉她你是冤枉的啊。  张高平:这个她们是相信的,但我女儿,啊又没把她抚养成人,还让她背个强奸杀人犯罪名的父亲,上学啊什么,家里都被人歧视,你说我怎么去跟她们说啊,人家背后小学生吵架的时候就说她,她父亲是个强奸杀人犯,你说心里,我女儿,虽然我看她也有点懂事了,她去打工,人家跟她一起干活的人,背后都议论,给她听到了,她躲到被窝里哭。
  云南镇雄县拘留所37名在押人员集体逃跑  各地新闻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 09:43   云南镇雄县拘留所37名在押人员集体逃跑  张磊/制图  网帖质疑:看管人员在做什么?  记者在知情者打印出来的网帖中看到,网帖还对此事发表了质疑:“此事在镇雄当地成为一大笑话,到底看管人员在做什么?这些人跑出去会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领导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而在网上,记者看到网名为“凤凰者”的网友称:“(此事)不能算越狱,那里只是临时拘留所,平时只看押送昭通戒毒的吸毒人员。截至4月9日下午6点,已有十几名逃跑嫌疑人归案。”  4月13日,有知情者向云信记者爆料,称4月6日镇雄县拘留所在押的37名人员集体逃跑。随即,记者也在网上发现了关于“镇雄县在押人员逃跑”的帖子。  据爆料的知情者称,天涯论坛的帖子是他发的。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镇雄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他确认确有此事。但相关细节,这名负责人并未透露。  爆料人:在押人员早操时大门没关  该名知情者称,他是从镇雄县公安局内部人员处获知的信息。称在4月6日早晨,镇雄县拘留所在押人员出早操的时候,39名在押人员趁着看守民警不注意,集体一哄冲出拘留所,“逃跑的时候,大门是开着的。”  “一共逃跑了37个,还有两个没跑掉,为什么没跑掉还不知道。”知情者称。  知情者告诉记者,镇雄县拘留所平常关押吸毒及接收审查的人员,其中共有3道铁门防护。“进出拘留所共有3道关口,说明可能当时3道门都是开着的。”  “事发时,拘留所只有3名看守人员。”知情者说。  公安局:确认有此事细节暂未透露  昨日,镇雄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确有此事。”并称此事已经有了“相关的回应”。  另外,该负责人还称,“详细情况需要问公安局办公室。”随后,镇雄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规定,对媒体的回应只能由局政工科作出,办公室无权对外宣布,随即给记者“政工科负责人”的手机号码。  因为恰逢周末,昨日政工科无人上班,办公电话也无人接听。而记者按照镇雄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打过去时,对方却否认是“政工科负责人”,称“你打错了”。  记者分别致电该县公安局多名领导及科室,但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昨晚记者发稿,发出的短信也没得到回复。  昨晚,知情者又告诉记者,“云南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赶赴镇雄查办处理此事”。  公安局劝说爆料人删帖?  爆料的知情者告诉记者,近日他将两件镇雄的治安事件以网帖形式发于网络,分别是4月6日镇雄县拘留所30多人逃跑,以及4月9日镇雄县某酒楼外的一件凶杀案。随后公安局找人跟他谈话,劝说让他删除帖子。  “我怕被删,就赶紧打印了下来。”随后,该知情者将打印下来的网帖交付记者。(云南信息报)
  利用色诱实施盗窃 足疗按摩时枕头下1万元不翼而飞
08:31:27 星期二
本文来源: 邢台网—牛城晚报
  本报讯 近日,市巡警四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抓获利用足疗店为掩护、女服务员色诱顾客、伺机盗窃客人财物的4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追缴被盗现金1万元。  前不久,巡警四大队民警在巡逻中接到群众举报,称光明街有一家足疗店,女服务员在做足疗按摩的同时做卖淫勾当,并趁客人不备时偷盗钱物,客人发现被偷以后敢怒不敢言。接到举报后,巡警四大队立即部署便衣民警进行摸排、侦察,将目标锁定在一家无名足疗店,之后开始蹲坑守候。4月9日下午5时许,便衣民警将正在实施犯罪的两名男青年和两名女服务员当场抓获。  经初步询问,当天下午,中年男子李某来到店里做足疗按摩,并将随身携带的1万元现金塞到枕头下,女服务员郝某发现后,一边给其按摩,一边表示可以发生性行为,并对其进行身体接触,挡住李某视线,这时,另一女服务员何某趁机将枕头下的现金偷走,随手交给该店负责人邹某,邹某接过钱放进自己上衣口袋,来到店外,将上衣和钱一起放进在外面等待的另一男青年陈某的摩托车车座下。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刚才他们的一举一动被巡警尽收眼底。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 董保纲)
  两高办理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全文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 18:35:4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日  法释〔2013〕10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75次会议、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  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日印发
  两高办理敲诈勒索司法解释全文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 18:35:4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日  法释〔2013〕10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75次会议、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  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敲诈勒索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第九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11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 日印发
  湖南男子13年杀11人并碎尸 自称“杀人为生”(图) 日 07:40  作者:王智芳 谢显峰   面对记者采访,徐小明显得十分轻松,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记者王翀鹰摄  原标题:13年杀11人,“劫杀狂徒”一审判死  他比悍匪周克华更残忍,几乎每次杀人后,都会和同伙将被害人碎尸。他叫徐小明,茶陵县人。去年8月,他因涉嫌抢劫罪、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站上了法院被告席。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徐小明一审被判处死刑。  富翁来长会情人遭劫杀  为和情人私会,45岁的江西籍富商邵某从上海飞抵长沙,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所谓的情人竟伙同他人为他铺下一条不归路。  “我看出他有钱,就想帮我女友多搞一些分手费。”法庭上,徐小明交待,得知女友彭碧蓉有个江西籍富商情人邵某,目前两人正在闹分手,于是他以彭碧蓉表哥的名义,让邵某来长沙进行商谈。徐小明便和同伙胡志雄按照事先安排,在饭菜里放下安眠药和K粉,两人将邵某掐死后碎尸掩埋。  被判死刑,他一脸坦然  当记者在看守所见到徐小明时,他嘴角上扬不语反笑。问他为什么被抓,他诡异地笑笑说,“杀的人太多。”问及为什么杀人,他简单回答:“杀人为生。”他甚至毫不掩饰地说“丧心病狂”一词很适合自己。  近日,该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原被告的家属均未前来听取宣判结果。  法庭上,多达72页的判决书,写满了徐小明及其同伙所犯下的罪行。最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徐小明和胡志雄因犯抢劫、诈骗、非法买卖枪支三宗罪被判死刑,而徐小明的女友彭碧蓉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面对宣判结果,徐小明显得很平静,并未当庭提出上诉。  事件回放  13年劫杀11人掠财数百万  徐小明,今年40岁,株洲茶陵县人,曾于1993年、2001年因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1年,并于2009年刑满释放。  2009年4月,徐小明在东莞以“瞿向明”的身份结识了湖北女孩胡某,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彼时,胡某有一名闺密李某被人包养。2009年10月,徐小明与胡志雄抢劫李某未果,将其掐死碎尸后掩埋。  2011年2月,45岁江西富商邵剑平(化名)在来长沙约会“女友”时突然失踪,长沙公安依此追查出一起残忍的杀人碎尸案。而制造此案的正是其90后“女友”彭碧蓉和她的男友徐小明……  2011年3月,富商邵某被杀案告破后,长沙警方公布,从1998年至2010年将近13年间,徐小明伙同犯罪嫌疑人胡志雄、魏先发、廖华春、江海辉、肖成和等在湖南株洲、广东东莞、深圳、山东青岛、江西庐山等地实施抢劫杀人案8起,先后抢劫杀害11人,抢劫财物共计数百万元,变卖被害人价值40余万元的汽车、房产等物。(来源:三湘都市报 记者王智芳 实习生谢显峰)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时间: 07:27:00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2次会议、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抢夺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四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五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条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  (二)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  (三)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第七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18号)同时废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正义网北京11月18日电)
  4.律师事务所单身原因:律师因职业所需的严谨向来浪漫指数被判很低,女律师就更让男人畏惧几分。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教育部部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将出台   日 07:17: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 0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今天召开的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透露,教育部将出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5个配套“实施意见”。各省份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袁贵仁介绍,在有意愿、有条件的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省份和高校要于上半年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此外,还要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课程考试内容,完善国家考试题库,高等职业教育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  校长的名字也不仅仅出现在毕业证书上。袁贵仁说,要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高校招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将调整。袁贵仁说,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将进入高校招生委员会。  对学生作弊、作假,袁贵仁说,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还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加分政策。  袁贵仁强调,各地在具体实施中,一定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可行性论证,加强改革的风险评估。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将继续提高。  袁贵仁说,2013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1万扩大到3万,覆盖地区的农村户籍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比去年增加8.5%。今年还要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调整完善招生规则。  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有效机制,并将每年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向社会公开。“让更多部属及省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形成巨大的人才红利。”袁贵仁说。  确保公平公正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袁贵仁说,确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他强调,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据介绍,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考试开始破冰,26个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12个省份4440名考生参加高考。(记者原春琳 堵力)
  李银河呼吁废除对卖淫嫖娼者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  日 09:00  来源:南风窗 作者:叶竹盛   李银河列了几条理由,认为收容教育和劳教一样,存在种种问题,因此要像废除劳教一样废除收容教育制度。  李银河  原标题:“小劳教”还有哪些?   不久前,社会学家李银河在一个研讨会上意外得知,“长期以来针对卖淫嫖娼者实行的是收容教育制度,不是劳教……闹半天劳教是劳教,收容教育是收容教育,前者已废除,后者尚未废除”。李银河陈列了几条理由,认为收容教育和劳教一样,存在种种问题,因此她呼吁要像废除劳教一样废除收容教育制度。  实际上,呼吁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声音早已存在。早在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废除收容教育制度。在今年2月的广州“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市中院副院长余明永向政协提交了一份提案,提议广州在全国先行停止收容教育。随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又向全国政协提案,建议全国范围内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2013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纸决议废止了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的劳教制度,很多人认为这预示着法治在新一轮改革大潮中将有乐观的前景。然而,废除劳教容易,根除劳教思维则显得路途漫长。劳教虽然已除,像收容教育制度一样的“小劳教”们还有不少。  新的法治征程已经启动,劳教的废除是否会形成范例,带动那些闪现着劳教思维的其他制度也走向变革乃至废止呢?  收容教育,劳教制度的“胞兄胞弟”  收容教育制度的源头是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活跃的经济活动而来的是愈演愈烈的卖淫嫖娼活动。《决定》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6个月至两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两年后,国务院出台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实际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上述决定之前,已有多地“先行”实施收容教育措施。  根据制定此项制度的初衷,收容教育可谓针对卖淫嫖娼人员的“小劳教”。在余明永看来,收容教育制度是劳教制度的“胞兄胞弟”,因为它“明显有悖于人权保护原则,不是法治思维,更不是法治方式”,藉由此项制度,“未经司法审判,就可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6个月至两年”。在劳教废止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述《决定》,卖淫嫖娼人员“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删除了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卖淫嫖娼人员可以进行劳教的规定,直至2013年劳教废止后,原本与劳教相互衔接的收容教育制度,在合法性上更站不住脚了。  根据李银河掌握的数据,全国有200多间收容教育所。据媒体报道,有专家估计,每年有1.8万至2.8万名女性被送进收容所。《南风窗》记者查询后发现,深圳市2003年到2004年度收容妇女898人,福建省龙岩市妇女收容教育所2001年到2007年共收容1859人,而负责收容河北邢台、衡水、邯郸三地失足妇女的邯郸收容所每月平均收容400人。  就像劳教制度容易被滥用一样,同样缺少监督和司法审查的收容教育制度在实践中也是问题百出。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曾经总结收容教育措施在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超出规定适用对象、违反程序办案等,“广大民众反应强烈”。  就像劳教制度容易异化成维稳工具一样,收容教育在实践中也常被扭曲。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以抓嫖娼为名,对拆迁的“钉子户”强制进行收容教育,并在收容教育过程中,诱导拆迁户签下拆迁协议。  劳教的“小伙伴们”  没有国家法律层面的依据、仅凭公安机关一家决定、缺少细致清晰的规定因而容易被滥用、脱离制度设计的原本目的……这些都是劳教制度的特征,也是劳教最终被废除的根源。收容教育和劳教属于同一制度谱系,具有相似的特征。实际上,同一谱系上还有其他类似制度,劳教的“小伙伴”并不止收容教育这一个。  2013年沸沸扬扬的李某某轮奸案中的主角李某某,就曾因为驾车时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以“寻衅滋事”收容教养一年,释放后不久就发生了轮奸案。收容教养与收容教育只有一字之差,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其主要依据是《刑法》中的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在一定程度上,收容教养可谓针对未成年人的劳教,在一些地方,收容教养案件甚至直接由劳教审批机构负责审核。根据陕西省2010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收容教养案件规定》,“地市级公安机关单独设置劳动教养审批机构的,由劳动教养审批机构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收容教养案件的审核呈报工作。”收容的期限为1至3年。  李某某打架事件发生时,当时已有人质疑,对李某某进行收容教养的决定在合法性和合理性上都未必完全站得住脚。同期发生的还有肖传国买凶打伤方舟子一案,后仅被判拘役5个月,而当时年仅15岁的李某某因为斗殴就被判收容教养一年。此种不合理性与劳教惩罚经常高于刑罚如出一辙。此外,和劳教一样,公安机关也集收容教养的办案、审查、决定、复议各种权力于一身。  除了上述两种收容制度,公众熟知的还有2003年因为孙志刚事件已经废除的收容遣送制度,而另外一种曾经存在但后来分别为劳教和刑诉法所吸收的收容制度公众则较不了解,那就是收容审查制度。这项制度的启动稍晚于劳教,肇始于1961年。1980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称“从目前执行情况来看,强制劳动的对象和收容审查的对象同劳动教养的对象基本相同,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此将两者合二为一。该通知还规定,在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前提下,可以对4种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来历不明的人;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有多次作案嫌疑的人;有结伙作案嫌疑的人)进行收容审查。  11年的实践之后,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控制使用收容审查手段的通知》,承认“当前许多地方收容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其中最突出的是不依照规定办事,收审面宽,收审时间过长。例如有的以收审代替拘留、代替侦察,或者代替处罚;有的为其他司法、行政机关收审违法人员;有的把过失犯罪、交通肇事、重婚甚至通奸、非法同居、违反计划生育、无证驾驶等行为人收审,对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孕妇、精神病人也有收审。由于收审质量不高,不够刑事处罚的占收审总人数的60%~70%。有不少人被收审的时间长达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  1997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收容审查制度,转化为刑事拘留制度,对上述4种人,最长可能被刑拘37天。《南风窗》记者此前进行过报道,这项制度在实践中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1991年公安部通知中所罗列的诸多异化现象。  变革的三种路径  除此之外,目前还存在强制精神病治疗、强制戒毒、监视居住、强制进行所谓法制教育等诸多其他强制人身自由的制度。假如缺少严格的法治思维的制约,这些制度也都难免沦为劳教的“小伙伴”。  劳教的废除并非摒除劳教思维的起点,更不是终点。  在劳教废除之前,收容审查虽然弊病尚存,但毕竟已经走向法制化;收容遣送已被废除;公安机关强制精神病治疗制度也已在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新《刑诉法》中得到改革。这3项制度的变革代表了摒除劳教思维的3种路径,要么披上法制的外衣,但仍存在滥用的制度空间;要么根本上废除;要么真正走向法治化。  对于劳教的那些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小伙伴们”,恐怕最好的途径就是像劳教一样直接废除。而对于确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制度,例如对可能导致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则有必要进行法治化改革。在一定意义上,该项制度的改革甚至比劳教的废除更值得关注。  在不断曝出“被精神病”个案之后,2013年《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不再是公安机关或是政府工作人员可以单方作出的决定,而是在公安机关发现有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后,移送检察院,再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法院成了最终的决定方,这代表着法治化改革的方向。但是这项制度的改革仍不彻底,因为除了肇事精神病人可能被送院强制治疗以外,法定监护人或者家属也可能将“患者”送院,而民政机关则有权对流浪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治疗。后两项制度并未司法化,仍然存在被滥用的空间。  尽管如此,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法治化,为今后继续改革存在劳教思维的制度,提供了值得效仿的样本。保障人身自由都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在情非得已的情况下剥夺,必须以明确的法律规定为依据,并且要经过正当的司法程序之后才能作出裁判,这就是法治思维区别于劳教思维的关键之所在。
  律协副会长: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制度“违宪”日 02:16 来源:大河网 作者:赵强 孟令强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收容教育制度与《立法法》相冲突,并违背了《宪法》规定,应予以废除。  朱征夫接受河南商报记者专访  原标题:河南商报记者对话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  收容教育制度“违宪” 应该被废除  河南商报特派北京记者  赵强 孟令强 文/图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收容教育制度与《立法法》相冲突,并违背了《宪法》规定,应予以废除。  朱征夫介绍,1993年,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可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办法》颁布后,收容教育制度正式确立,对象是卖淫嫖娼人员。而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朱征夫说,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收容教育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违宪。  朱征夫表示,收容遣送、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前面两个已经废除,现在只剩下收容教育了。劳动教养制度刚废除不久,目前也是废除收容教育的好时机。  “全国人大应设立宪法审查委员会,专门督促宪法实施。”朱征夫表示,应建立宪法审查机制,清理审查过去违宪或违背《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法规。
  公安大学首开反恐专业 设置网络犯罪侦查等课程  
07:55:18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原标题:公安大学首招反恐专业学生学习   本报讯(记者 桂田田)昨天上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园开放日暨本科招生咨询会在大兴区团河校区举行。为应对当前社会反暴力恐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公安大学今年新增公安情报学反恐怖专业方向,计划面向全国招收80人。据悉,公安大学也成为全国公安系统院校里第一家开设反恐专业的高校。   公安大学情报学系副教授吴绍忠介绍,反恐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的课程包括恐怖主义概论、恐怖组织研究、反恐国际合作、反恐情报、反恐专案侦查、涉恐安全风险评估、网络犯罪侦查与取证、处恐战术与指挥等。“对于反恐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理论教学,还包括实践,比如针对具体涉恐案件如何进行指挥、布置战术等,在我们学校的教学体系中还安排了实训课程,会尽可能帮助学生应用课堂学到的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   公安大学情报学系主任苏英杰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境内外恐怖势力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为落实中央和公安部领导关于加强反恐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校开展反恐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公安部也做过相关批示,要求有条件的公安院校建立反恐专业,培养专门的反恐人才。我们学校有关院系对国际、国内反恐形势做过研判,可以说现在的办学条件是比较成熟的。”   苏英杰表示,该专业旨在为公安机关及其他政法机关相关部门从事预防、打击、处置恐怖主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帮助发现恐怖主义活动的敌情线索,在恐怖案件的预谋阶段捕捉信息。
  省部级落马高官学历高 硕士以上占7成博士近3成  时政新闻人民网 [微博]
15:45  北京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17日下午中纪委官网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至此,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升至49人。其中有3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近7成,有14人为博士,占比近3成。  49人中13人为“60后”  日落马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落马的首位省部级“60后”高官。而17日刚刚落马的潘逸阳也是个“60后”。  十八大至今,落马的省部级“60后”官员有13人,最年轻的为1966年出生的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  49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一把手”有10人。“副职落马多”是十八大以后落马高官群体的另一个特征。被查官员“落马”时,担任或落马前最后担任的职务为副职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比例达到八成。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官员的正副配比中是副职比正职多,有的1正2副,有的一正4副,落马的比例自然也高。  贪官中博士占比近3成  潘逸阳的简历显示其为哲学博士。与他同样有“高学历”的落马官员并不在少数。如2013年落马的原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其不仅具有博士学位,而且是博士生导师。原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道铭系管理学博士。  记者梳理发现,落马的49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有3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有14人,占比近3成。  任建明认为,官员学历高,“研究化”或者“博士化”,提高了官员素质和办事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但学历高低与道德情操、法律修养高低没有直接关联。“现在的学历教育主要是知识的教育,很少有人格的教育,加上一些求学者主要是以学历做敲门砖,急功近利,所以根本谈不上提高修养。”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执教32年,男,1955年12月生。刑法课。文汇报,樊丽萍。《不给“小本”上课才叫“亏大了”》。宪太爷效应。
  青岛原公安局长与下属分享“姐妹花”情人(图)  各地新闻澎湃周超 07:46  [摘要]王永利与多位下属保持长期金钱关系,他的妻子与两名情人也成为这种关系的中介。他还与另一位落马的分局局长分享一对姐妹花情人。贪官分享性资源,通常是为组成新的同盟和利益共同体。  青岛公安局原局长贪腐收金砖 与下属分享姐妹花  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  在打黑引发的警界震荡中,王永利是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这位正厅级的官员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之后,与多位已落马的下属保持了长期的金钱关系,他的妻子与两名情人也成为这种关系的中介。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还与另一位落马的分局局长分享一对姐妹花情人。  他也与黑社会组织聂磊团伙保持着交往,并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提供庇护。日,65岁的王永利因犯受贿罪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两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之后,他放弃了上诉,认罪服刑。  收礼清单既有金砖也有字画  日,“黑老大”聂磊被抓近两年之后,青岛市公安局原局长王永利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  同一天,检察人员对王永利的住处和办公室进行了搜查,发现的财物令人咋舌:人民币18.35万、美元6.4125万,港币2.36万,澳元0.1万元、购物卡一百余张面额共计17.1万元、手表52块、玉50块、金29件、玉石章15件、书法字画一百余幅及购物卡四十余张、理财卡4张、银行卡10张、房产证2张。  几乎每一件财物都能说出一段故事。比如,那块编号为H14706的金砖,来自于青岛一家企业的老板。这位陶姓老板为了在一起案件中让自己的妹夫提前释放,于2006年把这块金砖送给了王永利。  一百多幅字画里,有九幅是属于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的。这位受贿金额接近两千万的副局级干部在王永利落马的前一年被抓,一审被判死缓。  2005年春节前,时任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的冯越欣到王永利家交给王的妻子贾莲香一幅启功的字,并说“下一步干部调整,想下去干个分局局长”。后来,他如愿以偿,当上了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局长。  在2008年王永利卸任局长之前,每年的中秋、春节,他都要到王的家里送购物卡或银行卡,另外还会送一幅字画。直到2008年,王永利卸任公安局长,字画才从礼单上消失。  冯越欣对字画的鉴别似乎并不擅长。2006年,他送了一幅据称是韩美林所画的牛给王永利(王与妻子都属牛)。十几天后,韩美林来到青岛,王永利拍了这幅画的照片给韩看,韩否认画出自己手。  与下属分享姐妹花情人  在2001年至2012年的十余年间,王永利的受贿金额达到461.74089万元。但他一般不情愿直接与行贿者见面并接受贿赂,此时,其妻与两名情人成为中介。  2001年,王永利同时拥有了两位情人。  其中一位是王建萍,作为一名优秀的女商人,2000年春节前后的一次朋友聚会,她认识了时任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的王永利。后者为她联系了国安局的土石方业务。两人认识约一年后,便发生了性关系。  以后的日子里,王建萍常常通过王永利的关系将公安系统的工程承包给企业,企业再以提成的名义给王建萍钱。青岛易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王多次合作,青岛市公安局“122”、“110”两大指挥中心的大屏幕工程均被该公司承揽。  二人的性关系保持到了日——他们最后一次去麒麟皇冠大酒店开房。王建萍称,每次在一起时,所有消费都是她付钱。  王永利的另一名情人是宋新红,他们在2001年下半年发生了关系,宋的姐姐宋新玲后来成为了王的下属、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原局长于国铭的情人。  2003年,宋氏姐妹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于国铭。于国铭知道宋新红是王永利的情人,就想和宋氏姐妹拉近关系,“以便职务调整时能帮自己说话。”  在认识两三个月后,于国铭就与宋新玲发生了性关系。  2005年五六月份,于国铭为了在调整岗位时得到王永利的帮助,向聂磊索要了30万元人民币给宋新红买了一辆“雅阁 ”轿车。  买完车后,于国铭又安排“烧车”(新车贺喜之意),参加的人除了宋氏姐妹、王永利,还有聂磊和刘峰玉。吃饭的时候,宋新红对王永利说,车是“小哥”买的。王永利知道,她口中的小哥,是于国铭。  买车后不久,一次宋氏姐妹与王永利、于国铭一起吃饭时,宋新玲跟王永利提起能不能让于国铭到青岛市李沧区或市北区当局长,王永利说可以考虑。后来公安局进行了一次人员调整,“小哥”还是原地不动。  王永利称,于国铭一直干刑警,不具备当局长的综合能力,打算将来提拔他当经侦支队长。但于国铭仍强调自己想去干分局局长。  过了不长时间,前次人事调整未通过青岛市委组织部的认可,被迫推倒重来。在第二次调整中,于国铭如愿以偿,被任命为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局长。  如今,王永利局长的妻子及两位情人都被判刑,其中,其妻子与情人宋新红均领刑十年。  警官为黑老大办假护照助其出逃  王永利被指控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澎湃新闻查阅案卷材料发现,在担任公安局长期间,他至少两次为聂磊团伙提供庇护。  日,聂磊带人持枪打砸青岛市“中湾”洗浴中心,致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案发现场将聂磊一辆奔驰轿车连同车内80万现金一并扣押,并于同年6月27日将聂磊列为逃犯,但聂磊用假护照逃亡法国。  在通缉期间,聂磊安排刘峰玉通过原青岛市某副市长找到王永利,要求发还奔驰轿车及80万元现金,后王永利安排市南分局局长杨加平照做。  仅仅两个月后,青岛市公安局接到了省“打黑办”转批的公安部351号“青岛最大的黑社会头目聂磊为什么至今逍遥法外”的信访件,该信件反映聂磊团伙实施了“红星娱乐城王军被伤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青岛市公安局遂成立“351”专案组开展侦查。  专案组侦查发现,日、19日有以聂磊本人照片、聂磊妹夫“姜元”身份信息申领的护照及港澳通行证。专案组将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关于聂磊的情况报告》,并向王永利汇报,建议通过调查上述证件的办理过程,继续追查聂磊。王永利表示将安排督察部门调查,但一直未予安排。聂磊及其团伙骨干成员长期潜逃、久抓未果,直到2003年10月案件调查结束。  在聂磊被抓获后,法院审理查明,“351”信访件涉及的“红星娱乐城王军被伤害致死案”等八起案件均系聂磊指使。  事实+  公共情人背后的权力经济学  随着反腐打击“通奸”力度越来越大,官员共用情妇的报道也不绝于耳。广东省委常委万庆良与揭阳市书记陈弘平共用一个情人,替山西省委前副书记金道铭敛财的“白手套”——山西姊妹花胡昕、胡磊,被指是山西政协前副主席令政策、山西前副省长杜善学的公共情妇。  有分析指出,贪官如此分享性资源,是以情妇为媒介,组成新的同盟和利益共同体。 显然,“通奸”重点在“通”不在“奸”。“通”绝非涉事官员和情妇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公事”。此外,“公共情妇”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基本上不会觊觎正牌夫人之位,更不会跑到官员单位去大哭大闹撒泼打滚要名分、要待遇,可以说“安全性”更有保证。  其实,“情妇经济”并非中国的发明。桑巴特在《奢侈与资本主义》一书中,就细致生动地描述了17世纪法国的“情妇经济”:娼妓成为奢侈的情人,交际花举办的沙龙连瑞典女王都参加,“情妇经济”不但创造出夸富宴等奢靡社会习气,更夺取贵族的领地,将其财富转而用作工业生产的资金,为资本主义的产生出了一臂之力。(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大公网等报道)
  十八大后公安系统23名官员落马 含两名省部级官员  李东生和武长顺  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刮”向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安系统共有23名官员落马,包括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县处级的公安局长。落马的原因主要包括受贿、徇私枉法、包养情人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落马官员中,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占比最大,达10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表示,公安部门是各政府部门中重要的实权部门,容易出现腐败问题,应加大社会对公安系统工作的监督,同时应加强检察院对公安局的法律监督,以达到惩治腐败的目的。  落马官员级别  落马官员中有两名省部级  日,广东英德市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纪委立案,成为十八大后第一位落马的公安系统官员。此后调查中,办案人员发现郑北泉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违规经商等多个问题,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的两年内,我国公安系统共有23名官员落马。  从级别上看,23名官员分布非常广泛,涉及公安部、各省市公安局、各地级市公安局长以及各省市公安单警种内的官员。  其中,级别最高的是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李东生落马前为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级)。  2013年12月,李东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随后,其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职务被免。今年6月30日,李东生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7月14日,最高检依法对李东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十八大以来公安系统落马的两位省部级高官中,另一位是武长顺。今年7月20日,中纪委宣布: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7月24日,据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  根据武长顺的履历,他从1970年开始从警,到落马时从警44年,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也有10多年时间。  落马官员构成  落马官员中县处级近一半  地方公安局长或副职5人  记者注意到,在公安系统落马的官员中,地方公安局长及副职占比较大。23名落马官员中,有5个是地方公安局局长或副职。  2012年12月,山西省委和太原市委决定免去李亚力太原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停止其担任的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并对其调查。随后,山西省纪委决定给予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职务。  据媒体报道,李亚力的落马与其子密切相关。当时,网上传出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醉驾殴打执法交警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广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靖受贿案已宣判。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单警种落马官员有6人  在各省市公安单警种官员落马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共有6人落马,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原副主任、警校校长崔占君,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原政委邹文强,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长凌子群。  其中,今年5月27日,北京市纪委通报称,宋建国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处级局长及副职10人  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在十八大后公安系统落马官员中占比最大,在23名公安系统落马官员中,有10个县处级公安局长及副职。  官员地域分布  23人落马 广东占一半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23名公安系统落马官员中,在地域分布方面,广东占了一半,公安系统共有11个官员落马;江苏3人;湖北2人;北京、天津、四川、山西、陕西、新疆各1人。  广东落马的官员较多,与广东查处的广东东莞南城公安分局腐败窝案、广东英德市公安局腐败窝案有关。在东莞南城公安分局腐败窝案中,东莞南城公安分局原局长魏向民和原副局长孔逸鸿双双落马。而在英德市公安局腐败窝案,该局原局长、原政委和一名原副局长3人集体落马。  落马原因盘点  近半落马官员涉嫌受贿  从已经公开的落马原因看,公安系统23名落马官员,主要涉嫌受贿、徇私枉法、包养情人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其中,受贿最为常见。  根据已经公开的报道,公安系统23名落马官员中,李东生、宋建国、马伟灵、王昌平、李荣飚、朱应忠、何靖、郑北泉均涉嫌受贿,占落马官员近一半。其中,李东生、宋建国、朱应忠、郑北泉均被指收受巨额贿赂。  同时,渎职也是较为常见的违纪行为。马伟灵、王昌平、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李亚力涉嫌滥用职权。  作风出问题是当今官员腐败的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公安系统也不例外。在纪检部门的通报中,广东英德市公安局原政委朱应忠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构成通奸;新疆乌苏市公安局原局长齐放涉嫌包养一对姐妹并安排二人进公安局工作;郑北泉涉嫌违规经商;胡文雄涉嫌借女儿婚宴敛财。  此外,个别公安系统官员知法犯法。凌子群就是因参与网络赌博,被当地纪委处理。  专家观点  应加大对公安系统工作监督  对于公安系统的官员腐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这与十八大以来我国强力反腐的大背景有关。  公安系统作为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执法机关,是各政府部门中重要的实权部门,容易出现腐败问题。如果监督机制执行不到位,公安系统的腐败会对我国政法机关的形象带来严重影响。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从落马官员特点看,基层的公安局长落马较多,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因为基层公安直接接触的是公众,如果基层公安系统的作风出问题,对整个公安系统的公信力会有很大的损伤。  李成言表示,防止公安系统的腐败,首先要加强监督,加强现有监督体系更有实效的执行,通过加大惩戒措施来达到防腐效果。  另外,要充分发动公众和媒体对公安系统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加强检察院对公安局的法律监督,以达到惩治腐败的目的。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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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市公安局
浏览 /03 12:47:59希望公安机关能对火车站附近的不正规按摩店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全市按摩店和娱乐场所的监管以净化社会环境。
  内蒙古高官赵黎平焚尸离开监控曝光  分类:视频 11:01:39来源:新京报新媒体作者:王瑞锋 赵丹  据统计,赵黎平是建国后首例省部级官员亲手杀人案。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案发约10小时前,赵黎平曾前往后来的抛尸地点踩点,而其第一次开枪射击被害人的地点人车稀少。上述迹象显示,赵黎平有可能并非“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地对被害人下手。  案发的百合新城小区。被害人李某某在该小区买了一套房。新京报记者 王瑞锋 摄  监控录像显示,3月21日凌晨3时,赵黎平驾车离开大牛圈山。  杀人前10小时往埋尸地踩点,被害人家属称不知两人有何关系  3月22日0时2分,新华社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已退休)3月20日在赤峰市境内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公安机关羁押。  此时,距赵黎平涉嫌杀人案发仅时隔26小时。  赵黎平曾在内蒙古公安厅任职22年之久,官至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退休前已是副省级官员,该案一经报道即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据媒体盘点,赵黎平为十八大以来,被宣布调查的第100只“老虎”。  同时,新京报记者通过查询公开报道发现,此案是建国后首例省部级官员亲手杀人案。  目前,警方尚未通报赵黎平的杀人动机、两人关系等细节。但早先有报道引述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称,疑因被害女子要“揭发”赵,双方未谈妥,赵“激情杀人”。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案发约10小时前,赵黎平曾前往后来的抛尸地点踩点,而其第一次开枪射击被害人的地点人车稀少。上述迹象显示,赵黎平有可能并非“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地对被害人下手。  【追杀】  首次枪杀选在城乡接合部  有目击者告诉媒体,3月20日21时30分左右,一辆白色轿车驶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小区,停在17号楼西侧。紧随其后的一辆黑色奥迪轿车也停了下来,一男子从车上下来,举枪朝刚从白色轿车下来的一名女子开了一枪。女子被击中头部,后被该男子装进了奥迪车的后备厢。  有接近警方的知情者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开枪的男子被疑为赵黎平,被枪击的女性名叫李某某,曾用名李某红,1988年9月生,汉族,其在赤峰购买的房产正位于百合新城,老家在距赤峰市近200公里远的翁牛特旗一个村。  警方尚未对上述案发细节进行官方通报。  百合新城小区居民刘超(化名)目击了黑色奥迪车离开时的情景。  昨日上午,刘超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时小区很黑,行人也很少。“我没有听到枪声”。但奥迪车离开时动静很大,“倒车速度很快,连撞4辆车才离开小区。”  案发十多分钟后,有几十个警察来到了小区,“我听到一个警察拿对讲机说,‘宁城方向,黑色奥迪,前后都有剐痕,截停。’”刘超说。  另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案发当晚,在赤峰市205省道桥北街道,赵黎平曾向李某某开了两枪。  昨日,新京报记者探访了桥北街道,205省道穿过桥北街道,西边是树林,东边沿街几乎全是汽车4S店与汽修汽配公司。据当地居民介绍,该街道地处城乡接合部,附近夜间行人稀少,“别说人了,车也不多。”  据一名当地警方人士称,赵黎平在桥北街道开枪后,李某某没死。她随即向百合新城小区逃跑,赵黎平驾驶着黑色奥迪车追赶。在路上,李某某拨通了110,她告诉接线民警:原公安厅长赵黎平要杀她。  【预谋】  埋尸前10小时“荒野”踩点  警方人士称,3月21日中午,赤峰市松山区的警员们开始沿着205国道两侧搜查尸体、枪支、子弹、汽车坐垫和车牌照。  警方在国道附近的某厂区南墙边发现了死者的充电器、包以及带血的汽车坐垫,还有一把铁锹和斧子。  21日中午,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的宁静被打破。“来了好多警车,漫山遍野的警察。”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当时许多村民以为是山里藏了逃犯。新井村位于赤峰市区北郊,205省道与大牛圈山之间,距案发地十余公里。  一位协助搜山的村民告诉记者,当天出动了500多名警力,对新井村旁边的大牛圈山进行了地毯式搜查。  当天17时许,警察在一处山坡上发现了灰烬痕迹,李某某的遗体被找到。一名目击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遗体被焚烧得并不严重,“但脸烧得比较厉害”,他还看见遗体头部有疑似枪击的伤痕。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约10个小时前,赵黎平曾去过一次新井村。  昨日,一位新井村村民王明(化名)告诉记者,3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其曾看见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开进了村里,“从东边的省道开进来的,往西边的山里走”。  此人对新井村一带并不熟悉,“往山里怎么走?”他拦住王明询问。王明当时正在放羊,“我把路告诉他了,看他脸生,还顺口问他是来干嘛的。”  3月21日,赤峰警方拿赵黎平的照片给村民们指认。王明一眼认出,当时驾驶黑色奥迪的正是赵黎平。  “我是来批发蔬菜的”,赵黎平回答王明。“我告诉他路走错了,蔬菜大棚不在那边。”王明说,但赵黎平并没有理会他。  3月21日午夜,赵黎平再次进入大牛圈山。他没有被人看到,但山脚下一位村民家的羊圈外正好装有摄像头,记录了其进山的一幕。  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监控记录,20日23时24分,赵黎平驾驶着黑色奥迪自西向东开进了大牛圈山;21日3时整,赵黎平驾车顺原路离开了大牛圈山,往205省道方向开去。  据媒体报道,据摄像头记录下的行车踪迹,警方在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将赵黎平抓获。被警方截住时,赵黎平身上带血,没有反抗。  【交集】  其与死者通过图书认识?  据警方调查,案发前一晚,即3月19日,他俩曾在赤峰市港湾世纪酒店共住一晚。该酒店是当地一家五星级高档商务酒店,距百合新城小区约5分钟车程。  3月22日晚,港湾世纪酒店大堂服务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客房登记系统里查不到赵黎平的身份证入住登记,登记人是李某某。而另一名服务员表示,李某某登记入住的客房一直没有退房,目前已被锁定冻结。  据媒体报道,据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赵黎平杀害的是一名“与自己关系较为亲密的女性”。也有人士称,两人相识多年,关系亲密,为情人关系。  也有接近内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赵杀人疑因被害女子要揭发他,双方没谈妥,赵便动手。  但当地警方尚未进一步透露两人的关系,以及赵黎平的杀人动机。  就两人过往经历,他俩的生活几乎缺乏交集的机会。  赵黎平1951年出生于辽宁,爱好文学,出版过多部作品。自21岁起,赵黎平就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一干就是40年,直到2012年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长的职务上退居二线。  而李某某出生于1988年。昨日上午,其亲属告诉新京报记者,李某某没上过大学,“人很文静勤奋,3年前曾在沈阳做图书生意,后来回到赤峰做品牌酒生意,去年开始在赤峰做服装生意”。  赵黎平爱书,而李某某做过图书生意,他俩是否凭借图书认识?  但该亲属表示,家人不知道李某某是如何与赵黎平认识的,也不知道两人是啥关系,“她也从没向家里人提起过”。他介绍,李某某常住赤峰,在百合新城买了房,她的父母住在翁牛特旗,“今年春节,她还带着礼物回家”。  ■ 专家说法  警察退休后配枪咋处理?  据媒体报道,3月21日的搜查行动中,当地警方发现,作案的手枪并没有和李某某的遗体放在一起。在大牛圈山的另一侧,警方找到了被压在石头下面的两把手枪。  为何退休警员仍持有枪支?还不止一把。  昨日,警务器械专家朱江明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当地正常管理枪支,赵黎平用警用制式手枪杀人的可能性不大。  他说,每支警用制式手枪都会有编号,并进行登记,装备材料局、公安部门会定时更新。警察在任期内可以长期使用,但退休后必须上交入库。公安局、派出所也有枪库、枪柜,不配备给具体的警察。警察有需要的时候领取,不需要时归还。  他表示,按规定,省厅一级干部会配备自卫手枪。赵黎平为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应该配有自卫手枪。平日里可以自己带,但退休后也得交还。  而赵黎平作为退休警察,并不具备持枪资格。朱江明表示,赵黎平枪支的来源有两种可能:一是自己从边境买来的黑枪;二是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缴获的枪支留着自用,没有上缴所以未予记录。  新京报记者 王瑞锋 实习生 韩雪枫、李骁晋 内蒙古赤峰报道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T.Sunny  链接:/question//answer/  来源:知乎  曾经上刑法案例研习课,读过一些刑法学的著作。将觉得其中比较好的,列举如下:一、德国汉斯·梅因里希·耶塞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治出版社2001年版。对刑法学基本问题介绍很全面,讨论也很细致,特别是对“三阶层”体系化分析方法,有着非常严密而全面的介绍,是我每次写案例分析必引的一本。二、日本山口厚:《刑法总论(第二版)》,付吏庆译,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版。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三、中国讨论中国刑法学不得不提到陈兴良和张明楷二人。陈兴良出版过多本刑法学著作,如《规范刑法学》、《教义刑法学》、《罪名指南》、《判例刑法学》等。不同的著作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内容的重复率很高。如想系统了解刑法理论,则可以参看《规范刑法学》和《教义刑法学》,如果想要对某一问题有更深研究,则推荐《判例刑法学》。如果想了解刑法史,则推荐《刑法的知识转型》,包括《方法论》和《学术史》两本。张明楷的著作首先要提的就是那本《刑法学》了,至今已出版过5版,可以说是刑法学界难得的集大成之作。但如果读过上面提到日本的两本著作,可以发现张明楷有不少说法直接取材自那里。从中也可以看到中国刑法学的一些局限性。最后,要了解一个国家的刑法制度,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莫过于直接阅读刑法典。因此,要说刑法学最应当读的经典著作,我会推荐《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德国刑法典》、《日本刑法典》甚至《台湾现行刑法》。
  甘肃白银高承勇,1964年生,属龙的。88.5.26案,23岁女工白某。94.7.27案,19岁石某。98.1.16案,29岁杨某。98.1.19案,邓某。98.7.30案8岁苗苗。98.11.30案崔某。案,罗某。案28岁女护士张某。案,朱某。日抓住。《兰州晚报》,14年间9起,奸杀11名年轻女性。  
  [cp]#法学教育一大败笔#历经80年代中后期的自由化洗礼,大约从70后开始,凡接受了正规高等法学教育的,都牢牢树立了自由竞选、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掣肘、"司法独立"的宪政观,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甚了了、不屑一顾,认为它是应该以前者为标准、为目标进行"改革"的,这正是最高院院长讲话广受诟病的社会基础。何以如此?一种思潮来袭,多数人被裹挟,这是社会运动的规律,不可避免,二三十年来,法学院系成了"普世"宪政洗脑课堂。少数明白人,一些揣着明白装糊涂、人云亦云,一些敢怒不敢言。极少数敢于直言说真话的明白人,或被抹红、或被当作傻子疯子,而湮没在"普世价值"的滚滚洪流中。虽说亡羊补牢任何时候都不晚,可是谈何容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而且人还是这些人,己所不信、何以施人育人?[/cp]  
  日,周六,农历龙年八月十四,放假,交20500元钱,说社保钱。30日周日,中秋节,在校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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